他刚进门,地上因门开风起,飘起一层灰,心想,赵明月这么懒的吗?我不在家,他就不收拾屋了? 低头一看鞋架根本没有乔明月的鞋,心里一凉,快速脱下自己的鞋,换了双拖鞋走了进去。 这时天还刚蒙蒙亮,沈长卿把灯开开,发现屋里还是和他走的时候一样,推开厅里的门,向楼梯的地方走去,顺着上了楼。 他首先进入了乔明月的房间,什么也没有,关了门,又把剩下的几个房间看了个遍,连个人影都没有,沈长卿心中起疑惑,“是不是不在这里?是不是在宿舍?” 他搜索了半天,衣服都湿透了,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准备下楼吃点东西,再上来。 等他走到厅里时,看见饭桌上有个戒指,心里气愤的一想,这小子怎么把戒指随处乱丢,心里有没有我? 他走近去一看,戒指折射着灯光的光线有些闪耀,它的下面还垫了张纸,上面写着“好人卡”。 起初,沈长卿还认为是乔明月的恶作剧,他一手抓起戒指就戴在自己的手上,发现自己的手指比乔明月的粗,自己最多能带在无名指和小指上,他就把戒指戴到了自己的无名指上。 后来,吃了点东西发现,自己给他准备的各种食物,全都没有动过。沈长卿心存疑惑,翻找着家里各种毛巾生活用品,全都是新的。 又想起乔明月之前在医院里,告诉他,要送他一张“好人卡”,当时他还认为是玩笑,就忘了,没想到真送了一张。结合自己当时小团体殴打乔明月,乔明月那一脸不屑要远离他的样子,他内心隐隐不安。 “赵明月这小子说过一句喜欢我吗?”沈长卿开始反问自己,回想起一年前一直到如今,他和乔明月点点滴滴。 一件一件,都是沈长卿他自己主动的,他主动照顾乔明月,他主动和乔明月建立关系,而乔明月做了什么? 乔明月帮自己平息李志,送李志进牢房,是为了什么?不是为了报答自己吗?根本不是爱! 连他自己早上亲赵明月,赵明月还一脸不愿意!那天晚上应该是酒精作用,他们都迷迷的,所以搂在一块互相取暖!而且赵明月不愿意搭理自己,自己三番五次问他,要不要做自己的兄弟,每次都被拒绝! 沈长卿的脑子乱成一团,想着乔明月究竟对自己有几分真心?是不是因为自己性骚扰到赵明月,还逼迫他做自己的男朋友,导致那小子跑了? 沈长卿安慰着自己,不会的,如果真的这样,赵明月也太能演戏了,获得自己对他的感情,玩弄他的真情!这比李丽丽还能演! 想了半天没有源头,他决定等明早找朱青查查乔明月的手机号究竟在哪里。 本来想睡觉的他,一直在床上辗转反侧,实在难眠,穿了个外套下了床,又叫了一辆出租车,去了乔明月外公的小区。 晨练的外公正巧遇到蓬头垢面的沈长卿,他认识这个男孩,是乔明月喜欢的男孩子。他不对沈长卿有太多的评价,不反感,还支持乔明月的喜好。 外公走近沈长卿,问,“你是来找明月的?” 沈长卿不认识面前的快七十岁高龄的老人是谁,但老人的疑问涉及到乔明月,他还是回应了,他猜测这个是乔明月的亲人。 外公摇摇头说,“你不知道现在明月在特训吗?好像挺长时间的。” 沈长卿摇了摇头,他是真的不知道乔明月有什么特训,而且也特训也不可能在学期末,一看老人不太清楚,也没追问下去,尊敬善意地感谢着。 他默默地离开,不知道该去哪里,现在只有金水蓝湾那个赵明月租的房子,可是已经退了,赵明月怎么可能还去住在哪里。 沈长卿还是去了,一打听,溪哥也不租了,听说和他对象搞蜜月去了。 他从来没有这么失望过,这么劳累过,这才七点,他手机只有百分之五的电了,最后一点电给还没有睡醒的朱青打了个电话。 “啊——,喂?”朱青在另一头睡眼朦胧地打着哈欠。 “朱青,帮我查下赵明月手机号现在地址。”沈长卿过分着急,朱青听出了异端。 朱青做事也利索,直接开电脑去碰,“你们怎么了?吵架了?”他终于按捺不住八卦之心,在朱青眼里,沈长卿和乔明月可是关系好到手拉手的铁哥们,哪能吵架呢? “你甭管,赶紧找。”沈长卿不耐烦地说。 朱青搜索了一遍又一遍,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搜索不成功?不成功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手机停机,另一种是手机已经被摧毁。朱青小声嘟囔着,“怎么查不到?” 沈长卿已经听到了朱青的嘟囔声,心沉入了海底,此时手机还没有电了。 他扶着头额,有些站不稳,那赵明月真的是有心躲着他了... 他有些后悔,后悔酒后发作,精虫上脑,亲了最喜欢的人。而现在,最喜欢的人没了踪迹,他都快崩溃了...... 他喜欢少年,从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那个少年在他们离别时最后一面,明明说了“我等你回来”这样的话?难道全是假的? 自己迫不及待赶来看他一眼是为了什么? 痛苦夹杂着绝望全部涌到沈长卿的心头,快十八年了,他从未像现在这么劳累过,疲倦过! 没遇到乔明月之前,他沈长卿依旧是我行我素的沈长卿,为什么现在他灰头土脸的,只为寻找一个逃离他的人? 沈长卿颓废地蹲在地上,双手掩面,泪不争气的流下,冲刷走往日的记忆,重新做回沈家大少爷沈长卿! 喜欢一个人就要宠上天都是狗屁。 他沈长卿就要和乔明月断了,断的彻彻底底,断的干干净净! 在他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乔明月一丝一毫的影子!
第24章 第二十三章 沈长卿惬意地坐在总裁办公室皮椅上,手里捧着一本资料夹,他正在看的那张纸上,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乔明月。 四月,阳光正好,从窗外斜射进来的光线打着资料夹的透明页,反射出太阳的光刺-激着沈长卿的双眼,他啪的一下合上了手里的文件,叫了自己的女秘书吴悸。 吴悸动作快,刚叫一声,她不到一分钟就来到总裁办公室门口,敲了三下门。 “进来。”沈长卿高叫一声。 听到自己被允许进入的吴悸抱着文件推开门,走进了办公室。 沈长卿看着走过来的女精英,想起了当年乔明月也这么帮过他,给他当秘书给他当助理。他叹了口气,缓解了自己的心情,对着吴悸说,“今晚有个应酬,下午四点给我备好车,去尚品吃个饭。” 吴悸一听念到,“好。”随后走近沈长卿的身边,把怀里的一些文件递给了沈长卿,开口道,“沈总,这些是我整理出来的商业文件,请您过目。” 沈长卿一向对自己的秘书有信心,这两年来吴悸帮他过很多,是个很厉害的女人,办事果断抉择,做事不做绝,聪明应通变化,算上自己的心腹,放心道,“你放一边吧。” 被总裁下命令的吴悸照做,规规矩矩整整齐齐地把文件放在沈长卿的右手边,口中还连连劝诫沈长卿不要太累,让他多休息。 被关怀的沈长卿一乐,“别讨好我,工资不会涨的。” 吴悸也不是为了涨工资,她一个年过四十的女人,总看着二十四的沈长卿拼了命的工作,有时候加班比他们员工还晚,心里有点心疼,而且自己的儿子和沈总基本算得上同辈人,所以对待沈长卿总有一种错觉。 既然被沈长卿打趣,吴悸也不好说什么,走出了总裁办公室,回来了自己的位置上开始进行别的工作。 下午四点,沈长卿从公司坐上了一辆商务车,车奔向尚品餐饮,那是个上流阶级聚会场所,是个大型商业饭店,基本上奉天城所有名流聚会都在这里,今天是几个合同伙伴以及对手都来的聚会,主要目的就是奉天城城边“乡镇”那块地的应酬会。 上了车,才记起早上对夏和说,晚上要去他家的。当时记不住太多东西,一心沉迷于欲望之中,忘记了还有个应酬会,只能发给短信告知夏和。 车渐渐靠近尚品,稳当地停在一个标准停车位,沈长卿在车上跟前座的司机说,“今晚我肯定喝酒,我给你打电话,应酬完之后来接我。” 司机点了点头。 看见司机同意,沈长卿走下了车,整理好自己的西服,大步迈向了会所内。今日来会所的,都会带个女伴或者男伴来。沈长卿不想带夏和,他不想公开他们俩之间的关系,不想给夏和被蒙上一张不好的羞辱脸。 尚品会所内装修的豪华有档次,此时,内部会场人已经不少,沈长卿认识大部分人,都是商业的狡猾老狐狸,对方年龄都能当自己的爸。虽然不情愿,沈长卿也得迎着面敬着酒,客气客气。 “今天沈总又没带个伴啊,您都二十四了是该找个人过过日子了。”被沈长卿敬酒的一个公司董事长王董说道。 沈长卿满脸笑意,心里一番苦涩,“不急,有心仪的,定会向王董介绍的。” 王董拍了拍沈长卿的肩,“你看你才二十多,正是年少有为的时候。不像我,我都快成老头子了,过个几年就回家养老去了。” 沈长卿看着王董油光满面的脸,依旧假面笑着说,“哪能啊,以王董的气色,还能干个二十多年!您一点也不见老。” 一听这话,王董心里舒服,虽然都是客套话,就是觉得好受,直夸沈长卿会说话,以后一定有前途,有作为。 沈长卿当客套话一听,也没在意在心上,内心一直想,乔明月会不会来?他来了,会带谁来?季凌那个孙子?他们见面会说什么?乔明月会不会觉得卷走了自己当时攒下来的钱做错了内心一丝丝的愧疚? 内心很乱,嘴上还要交这个关系,手中酒敬那个关系。沈长卿有些劳累,他慢慢地走向会场后方的沙发椅上坐了下来,手抚额头,眼睛轻闭,耳边全是会场里交融谈话的嘈杂声。 在沈长卿旁边,一个面相儒雅,俊美突出的男人随之坐在沈长卿的旁边,身旁还有个面色随和的男伴。 沈长卿睁开了眼,看着身旁的人,敬意道,“景少,别来无恙。” “还景少,你小子还真会说话,你还不如叫我景医生,”景君堔一乐,“叫我景君堔就好,别客气。” 沈长卿随着景君堔的心意,“景君堔,哪能不客气,还要和我争乡镇那块地方呢。” “你小子野心挺大啊,你觉得你能驾驭得了那块地方?做好了那是块黄金,做不好那只是一块石头,你可想好了。”景君堔话锋一转,“还不如让给我,算送给我给你嫂子的彩礼。” 沈长卿一听有点惊讶,景哥三十三了,终于有了个心仪的人? 景君堔一看沈长卿惊讶的脸,拉过身旁的一个和沈长卿差不多年龄的男人,男人脸上洋溢着幸福,有点胆怯怯的,叫了一声,“沈总。” “给沈总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杨多恩。”景君堔拉过杨多恩的手,还秀着自己和那个男人左手无名指上的戒指。 杨多恩有点害羞的笑了笑,看样子很幸福。 沈长卿几年前就知道景君堔喜欢男的了,没想到这么大胆,直接把他带到这个人多口杂的地方,只要被抓住把柄就能翻不过身。如果不是真爱肯定不会带过来的,就像自己对待夏和那样。 他心里隐隐作痛,如果乔明月还在他身边,他会不会带他过来呢?那毫无疑问,听乔明月的意见,他内心是想带着乔明月到处张扬的,想告知全天下,乔明月是他的。 结果不尽人意,沈长卿可能这辈子也不能领着乔明月牵着手走进每一个高级会所,现在连见面都是商业对手呢,还牵手,真让人笑话。 想到这些,沈长卿竟然有一点羡慕景君堔,他可以找到自己的真爱,可以找到那个人可以活一辈子,身边总有那个人在就踏实。 可他身边空空的,什么也没有。 “景哥你是怎么认识杨哥的?”沈长卿八卦了一嘴,满是嫉妒味道。 景君堔摸了摸杨多恩白嫩的手,触碰着无名指的戒指,把杨多恩弄得痒痒的想抽回手。看着杨多恩腼腆样,他说,“在我从医院出来从商的时候认识的,四五年前吧。” 四五年前,沈长卿也刚刚在学校里,还没有从商,还是个吃喝玩乐的沈大少爷 ,乔明月还在淮城上高三呢。自己那阵逍遥快活,考上个好大学开始混社会。后来等乔明月回来,回到奉天城,他才发现自己根本不能在乔明月身边“快活”,依旧像他十七岁那年那么爱他,心中放不下他。 沈长卿稍作感叹,“你们认识很长时间了啊,真好。” “是啊,很长时间了。”景君堔深情地望着杨多恩,看着面前男人红着脸,不敢说话,太可爱了,不由自主地掐着杨多恩的脸颊。 杨多恩有些生气,撅个嘴,在景君堔耳边咬耳朵。 “哈哈,行,等回家的,一定满足你。”景君堔哈哈一笑,刹那间亲了一下杨多恩刚才被他掐过的脸颊。 沈长卿这一条单身狗秀瞎了眼,脸上虽然笑着,内心却是卖枇杷,觉得自己是个电灯泡没兴致的看他们秀恩爱,想站起来赶紧走。 看见沈长卿要走,景君堔笑着说,“沈弟,我们准备下个月在济州岛举办婚礼,一起啊!” “我肯定给你包个大份红包。” 休息过后,沈长卿上了趟厕所,洗了把脸,让自己清醒一下。刚出厕所,就遇见了老朋友钱哲以及钱哲的弟弟钱稚。 “诶,沈长卿?”钱哲喝了些酒脸上有些红,走路有些不平稳手臂被钱稚牵着,怕他摔倒。看他们走的方向,应该是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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