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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齐润骨子里那一点子对年长者尊重,彻底被碾碎,他几乎眼睛里带着寒气一样的看着这个面目几乎扭曲了的人。 “书程是得罪你了?” 林老爷子眼眶未动,嘴唇紧抿不语。 沈齐润又道:“哪怕是外头的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人,也不该无辜受这样的对待吧,何况他是你的……算了,你不待见偏心也罢了,可你还要做什么?上门去非要把他逼得半死不活,才安心吗?” 他几乎无奈的说:“您年轻的时候也是教过几年书的,是给孩子们答疑解惑的先生,不是大街上顾得上顿不顾下顿的老流氓,用不着仗着自己有些年纪死缠烂打以死明志。” 林老爷子被戳到痛处,就如同被人扯开了一层皮,他下意识的想要躲开这个事实,将将往后撤了撤,便靠在了后头的靠背上,无处可躲。 他这一辈子,只为着这一张脸面,为着林家的名声,怎么现在…… 沈齐润起了身,他的眉目很干净,额头饱满,肩膀宽阔,平心而论,如若是抛去这些糟烂事,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是他喜欢的,甚至说,比起薛严浩那不成器的样子,或许能有个这样的孙子更好。 “既然书程早不在您家的户口门上了,那以后也不必您这么操心了。” “你!”他还想再说些什么,已经要走的年轻人一个侧身,转过半张脸来:“您不待见我待见,我既然待见就不会任谁都能过来平白踩上他两脚,您若是再插手,我不会再客气了。” 沈齐润心情有些郁闷,有些人,你跟他交流几句话就知道他是什么德行的,从而引申出来书程每每遇着这一家子的时候,过的都是怎么样的日子,遭受的都是怎样的对待。 他站在家门口深深的吸气呼气了好几遍,又揉搓了几下自己的脸,觉着好了许多,才进了家门。 林书程此刻正端正地坐在客厅里,很认真的看着眼前桌子上的东西,听见他回来了也只是抬了抬头:“你回来啦~” 沈齐润好奇的走上前去,瞧见他面前正放着一本厚重的大号笔记本,是他都没有见过的。 “这是什么?” 林书程眨巴了两下眼睛:“你不知道?” 沈齐润上前翻了两把,里面竟然密密麻麻的都是手写的字,是一本日记本。 “我不是有意乱翻的,只是在擦书房的时候不小心把它碰掉了,所以随手捡了起来,里面的东西我没有看的,这是掉出来的几张照片。” 沈齐润接过他手里递过来的老照片,大多是他爸爸妈妈的合照,也有沈齐润儿时的照片,翻到最后一张的时候,一向沉着冷静的沈总蹭的红了脸。 这张裸着全身,露着小鸟儿笑的傻乎乎的百天照是谁放进去的?
第一百零一章 爸爸的爱情 空调里吹出来的暖风轻轻柔柔的吹着,带着一点房间里摆放着的加湿器的湿意,林书程分了他一瓶AD钙奶,把沙发的位置给他让了一点。 两人以一种严峻的姿势看着眼前的牛皮笔记本,相视一眼之后,默默的点了点头。 “开吧!” “开吧!” 两个大男人傻小子似的两眼放光的盯着眼前的笔记本,同时扬起了一点嘴角。 人总是抑制不住的想要窥伺别人的秘密,无论是什么年纪段都不例外。 为了表示尊重,沈齐润特意去换了一身舒坦的居家服,跟林书程一样盘着腿坐在了沙发上,伸着胳膊穿过林书程的颈肩,把牛皮笔记本架在两人之间。 第一页的时间是沈爸爸结婚的日期。 1992年8月8日 晴 只有简单的几个字:今天结婚,好在是跟慧君,我们认识十多年,是知根知底的,相信以后会在两人的共同努力之下经营好一个小家庭。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是中国人素来最看重的,寥寥几句话来形容自己结婚当日的事情,似乎有些太过简单了。 沈爸爸的日记并不是天天写,也只有在重要事情的时候才写一下。 1993年9月10日 雨 儿子今天来到了这个世上,小小的皱皱巴巴,红彤彤的像猴子并不好看,可长辈们却觉着可爱。 要紧的是总算是有了后代,也算是给父母有了交代。 父亲给那小东西起名叫“齐润”,说是有好的寓意,一家人围着他欢声笑语,这几年很难见父母洋溢出这样的笑容来。我私心希望是个女儿,只盼着这儿子以后能让我少生点气。 林书程明显觉着揽在他身上的肩膀僵硬了一下,他偏过一点头去看沈齐润,发现他嘴唇紧抿,目光没有从纸张上移开,眼神里的光有些暗了。 往后的几页,大多是说工作上的得失,提及沈太太和沈齐润的很少,只是寥寥几笔,从言语上瞧的出来,对于这个夫人和儿子好像像是他生命之中的过客,甚至在他的日记里,比生意上的合作伙伴交流的时候还少。 林书程紧了紧眉头,他有些不明白,为什么会这么个样子。 在他的家庭当中,爸爸是最爱他的,也很爱妈妈,工作也只是为了让家人生活的更好,让他跟妈妈更快了些,他会在下班的时候带来妈妈喜欢的玫瑰,会绕过好几条街去买林书程喜欢的小蛋糕。 结婚过日子,生儿育女,对待自己的妻子和孩子难道能让过客和固定的程式化一样不尽心吗? 日记本很大,前三分之一,主要是偏工作,一大篇一大篇的记录,是从本子的三分之二的时候开始的。 2012年5月3日 微风 我头一次见到一个那样的女子,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碰着一杯卡布奇诺,她穿了一件大红色的旗袍,外头罩着一件针织开衫,乌黑的头发挽起来,用一根银色的发饰固定在脑后。 笑起来的时候,像是咖啡店里装饰用的玫瑰,或许,比起那根银色的发饰,一直开的正鲜艳的玫瑰花更适合她。 我端着咖啡坐在邻座,她便向我看来了,是一双很美的眼睛,连眉梢都带着迷人的风韵。 世上竟然有这么漂亮的人,真是让人吃惊,说来有些难以置信,活到四十岁的我,竟然真的像是书中所写的,心口不可遏制的跳动了起来。 这时候我不禁懊悔,懊悔自己年轻的时候那么听话,稀里糊涂的就结了婚,稀里糊涂的生了孩子。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想我会不惜一切代价,哪怕是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去结识她。 她只稍坐了坐,看了一眼自己手腕上的表,便要往外走,咖啡店的店员叫住她,说她忘了手袋。 她回头的样子极美,因为觉着不好意思,露出一个有点尴尬的笑来,侧脸上浮现一个浅浅的酒窝,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只觉着此生此世都不会见到比这更美好的人了。 有些可惜,店员叫她“林太太”。 坐在靠窗的位置最方便望向街景,她踩着一双黑色高跟鞋走出店门,来接他的男人大约三十五岁上下,推着一辆自行车。 这样的美人,怎么好坐在自行车上风吹日晒,她很适合红色或者黑色的汽车,内部一定要精细,跟这个人一样,最好连车的形状都要显出几分优雅来。 回家的时候,慧君正坐在角落里看书,穿着一身随意的家居服,即便容貌是好的,素面朝天的样子也实在让人食之乏味。 齐润下学回来,也找了本书坐在看,跟他妈妈一样,勉强能瞧得过眼,可也实在没有活力。 …… 林书程手里的一瓶奶都焐热了,还是没有下口。 夕阳透过窗子照了进来,房间里亮晶晶的像是渡上了一层漂亮的光晕,只是书本上的字迹,又像是刀一样刺在人的心口上,让人在这一片光晕里呼吸不畅。 2012年5月3号 小雨 昨晚上一晚魂不守舍,等到夜里四点才勉强入睡,而后做了个梦,梦见昨天遇见的女子成了我的妻子,她会坐在钢琴上端着一杯红酒听我弹琴,会眯着漂亮的眼睛扬起两个酒窝撒娇。只可惜醒来之后,那只是一个梦。 我又去了那间咖啡馆,想去点一杯她喝过的咖啡,哪怕只是尝尝味道,也能聊以慰藉。 却没想到,上天待我不薄,竟又让我遇上了她。 她正跟一位太太说着话,声音婉转带着一丁点鼻音,慢慢拉扯着最后一个字的语调,清甜的很。 碰巧那位太太是李总的夫人,我上前打了招呼,她便介绍了我们认识。 她叫暮云,云朵的云,大概是奶油蛋糕上云朵,带着香甜。 暮云的手很小,细腻又温暖,像个孩子,眼睛里含着光,好像那双眼睛不是看东西用的,而是盛着千山万水的春日柔情。 只一眼,我便知道我完了。 我用了三秒钟的时间想好的离婚的事情,又用了三秒想好了怎么把房间布置成合适暮云的气质,又用了三秒和她走完了后半生。
第一百零二章 衣冠禽兽 剩下的三分之二竟然都是跟林书程妈妈的故事,林书程把笔记合上,没有让沈齐润再继续看下去,毕竟这些东西会有可能影响晚上的晚饭。 沈齐润的眼睛很暗,像是刚刚跑完十公里一样,整个人陷入一种难以言喻的疲累感之中。 他摸过林书程手里的AD钙奶,一口气吸了个干净,咕咚咕咚两口吞了下去。 “齐润?”林书程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只是放柔了声音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人跟人的脑回路不一样,林书程不明白沈爸爸是怎么想的,只是按照林书程个人而言,他是个最喜欢日久生情和最念旧情的人。 他有些难以理解,青梅竹马的妻子在他眼里竟然是那样可以轻易舍弃的,更是难以理解与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在他眼里竟然轻的像是鸿毛一般。 沈齐润对他笑了笑,看上去好像没当回事,只是眼角上有些苦。 “我一直以为,我爸他是…是爱我的。” 林书程贴上去轻轻的拍着他的脊背,“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程程,我不会像他一样的,不会的。” “我知道。”林书程说。 “我爱你,爱咱们的孩子,只要是你不放开我的手,我永远都不撒手。” 林书程觉着他在轻微的抖动,一个深信自己生活在爱的家庭里的孩子,忽然发现真相,就像是被抛弃在寒冬腊月里,好像是自己犯了迷糊,才觉着自己面前又一对的火,醒来之后又发觉从来都没有半点火光。 “是我不好,我不该把它碰掉。” 沈齐润摇摇头:“不,看看也好,可以引以为戒。食材买好了吗?” “嗯” “那咱们把烤架搬出来,开始烤吧。” 林书程想起那烤架是沈齐润的爸爸留下来的,赶紧拉住沈齐润的手说:“我改主意了,觉着乱炖也挺好的,咱们别那么麻烦了,随便煮一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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