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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的所有窗子望过去的风景,都没有厨房里的这一扇窗子外头的好。 吃罢晚饭,两人把桌子上的杯盘碟碗收进厨房里刷洗。 林书程很自然的推开了窗,外头满天的烟花,一朵一朵的炸开美的不像话。 光线照在他的脸上,忽明忽暗之间,把脸部的轮廓勾勒的更明晰了些。 整个人处在一片黑与白之间的光影之中,仿佛遗世而独立,若是不用心抓住,说不准就要飘走了。 沈齐润把洗好的餐具放进橱子里,一回头便瞧见了正抬头望向那满天的烟火的人。 从下巴往下,是一截很好看的颈线,一直延伸到那件居家的暖黄色卫衣里,让人想要瞧一瞧衣服里面的风光。 大抵是一阵冷风扑来,正看烟花看的开心的人打了个哆嗦,沈齐润便从后面抱住了他,给了他温暖。 林书程用被风吹的微凉的脸去蹭他,抱着横在自己腰间的手说:“我从前一直想养一条狗来着。” “想养什么品种的,过完年咱们去买。” 林书程摇摇头温声说:“以前的时候是想等你成家立业之后,我搬出去再养的。” “这叫什么话?”沈齐润皱眉。 林书程有些不大好意思的解释说:“我想着,等你结婚生子之后,我哪里还能一直麻烦你,再住在一个屋檐下的话岂不是多有不便。” 都说三岁一个代沟,沈齐润跟林书程差五岁,勉强算是差了两个代沟,他不得不承认有些时候,他是是真不懂现在的年轻人的脑回路。 “你说说你,成天都琢磨了些什么?难道你还没成年的时候就盘算着我什么时候结婚生子?” 林书吐了一点舌头,很轻微的点点头,表示自己虽然年轻,可早已有一颗老父亲的心。 沈齐润有些失语,把这个问题放到大脑里过几圈,认真的想了想。 就凭着当初他跟林书程那堪称糟糕的关系,真要是其中的谁结了婚,也确实必定是要分开的。 可为什么两个人会处于那种不冷不热、不咸不淡的关系之中呢? 沈齐润的性子算不上差,无论是跟工作上的伙伴,生活中的朋友,还是上学时候的同学都算是相处的愉快的,怎么独独跟林书程不怎么地? 他们认识的时候,他起先好像有示好过来着,每次都被一张高冷的嫌弃脸给堵了回来,以至于感觉对这段关系无可救药,才放弃了和平友好的想法。 但在这一年多的相处之中,他又觉着书程其实只是虚有其表的凶,内里柔软的很。 “我突然想着你好像以前都对我凶巴巴的?可我不记得我是怎么得罪你了。” 林书程的眼睛闪过一丝躲闪,他轻咳了一声,关上了窗户,靠在料理台上慢条斯理的喝沈齐润倒好的一杯热水。 这让他怎么说出口,因为怕自己流露出对一个人的喜欢,干脆成天恶狠狠的,跟别人欠了他两卷卫生纸似的。 他撞上沈齐润的眼睛,从他的那张脸上扩散开来,很奇怪,才一年多而已,在林书程的心里眼中,最最能形容沈齐润的词汇,竟然从“风度翩翩”替换成了“体贴踏实”。 不是沈齐润堕落了不修边幅,风度翩翩、气质不凡这样的形容他也是担得起的,只是落在另一个人眼里的感觉变了。 林书程得承认,当初他惦记着沈齐润那样久,多多少少是有些贪恋那副美好的皮囊的,可时至今日他又突然觉着,这样一幅灵魂,盛在一具怎样的身体里面,他都是可以接受的。 想跟精致的人一起风花雪月和想跟踏实的人一起过日子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大概是当初对长得好看的人有敌意。”林书程给了这么一个官方说辞。 沈齐润哪里肯信,便道:“怎么不是对好看的人有‘情意’?” 捧着漂亮的玻璃杯子的人,努了努嘴嘀咕,“你当初可是有女朋友的,我能有什么情意,真要是有情义的话,单相思也惨了点吧。” 沈齐润可不会好糊弄的,他福至心灵的有了一个神奇的想法,或许书程当初真是喜欢他呢,毕竟小男孩的心思是很奇怪的。 真要喜欢上哪个小姑娘,说不定不是送花,而是要去剪人家的辫子嘞~ “可我怎么越想越觉着,你好像是挺喜欢我的?”他不要脸的凑过去,就着林书程的手讨同一杯水喝。 林书程心虚的很,故意装作看一边的角落,嘴硬道:“你怎么不说当初你在酒会上的药是我下的呢?” “那不能,你要想给我下药,还用等到那时候吗?” “那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林书程放下手里的杯子,与他的目光黏在一起。 沈齐润先在他的嘴唇上亲了一口,然后用有些低沉的声音说:“刚才”。 “嗯?” 沈先生没有过多的解释,以嘴封上了他的唇,细细密密的吻落了下来。 那杯水里放了些许蜂蜜,连纠缠在一起的吻都是清甜的。 林书程把胳膊勾在他的脖子上,小心翼翼的去回应,像是跟从前辛苦而又卑微的站在角落里,偷偷喜欢着沈齐润的自己一个交代。 他当初是真没想到,有朝一日,他真能把这人睡上床呀! 新年第一天是贪恋沈先生肉体的一天~
第一百一十四章 求职第一步 寒假一过,林书程便加入了跟所有大四毕业生一样的求职大军。 按说,以他的条件和身价,完全用不着跟一般学生一样,他是不差钱的,而且上了大学之后,自己已经开始做一些投资。 很不客气的说,他去求职,很可能比招聘公司的老板的身价还高。 可闲着也是闲着,再有钱的人也得过日子不是。 虽说是不差钱,但林书程也想体验一下,作为一个平常的年轻人应该经历的职场过程,或者说,如果他自己以后想要成立公司的话,现在趁着年轻去各单位学习,摸清楚公司的经营方式,如何开源节流,也是很必要的。 对于沈氏集团沈总的亲自邀请,林书程是拒绝的。 到沈氏上班有个什么意思,去当总裁夫人吗? 即便是沈齐润拍着胸脯子说,绝对不会因为他们的关系,对他多加关照,林书程也只是微微一笑,半点都不当真。 凭良心说,沈齐润确实有些太溺爱他了,平时搬搬抬抬的嫌是粗活不舍得让林书程弄,下厨房做家务,也嫌水凉呀、油烟子重啊,把林书程撇到了一边。 就他现在这个态度,林书程要是相信,沈齐润当真能放手让他在他手底下正正经经的干活才怪嘞。 提起去沈氏集团上班这件事,对林书程而言,就跟去自己的亲爹的公司没有什么两样。 这虽然是自降辈分的说法,但感觉是一样的。 毕竟亲爹的财产未来是他的,而沈齐润的财产也是他的~ 作为一个积极向上的大好青年,怎么能刚出了学校就“啃老”呢? 寒假毕业之前,学校针对大四即将毕业的学生举办了一场大型招聘会,林书程跟着同学们一起做了几张简历,挑了几家还看的过眼的公司随便投了投。 当初就是很用心的避开了来招聘的沈氏集团。 过完年后,各大公司正式上班,他倒是还真接到了几家公司的面试邀请。 林书程跟给他打电话的五家公司确定了面试时间,而后翻箱倒柜的找出那几家公司的招聘简章来。 一点一点的研究,打开电脑百度资料。 一手抱着儿子,一手抱着水果拼盘的沈总慢慢悠悠的走过来瞧了一眼,转而叹了口气,痛心疾首的走了开。 他确实是有些瞧不上那几家公司,不是他这个人眼高于顶,实在是起点太高。 沈氏集团早已经跻身商圈的世界五百强,Q市里哪有几家能跟他们家相比的? 他这挑公司的眼光委实太高了些,完全忽略了林书程现在只是一名普通的大四毕业生,而不是华尔街出来的高级金融顾问。 人心都是偏着长的,他自己是看自己媳妇哪里看哪里好,半点都不可能站在一个客观的角度上去研究是不是公司需要的人才。 第一家公司做服装生意,林书程穿的稍微考究了些,正经西服三件套,拿上文件袋,兴冲冲的进了公司。 万事开头难,要说第一次面对招聘,不紧张那是假话。 他从来没想到为着一个月薪两千五的工作,能把心提到嗓子眼,更没想到现在公司的HR的问题简直刁钻的让人掉下巴。 战战兢兢还算勉强的回答完各种奇怪的问题,顶着一层薄汗坐公交回家。 面试的时间安排的是下午,公司位置离家里稍远一些,等林书程回去,已经下午五点出头,跟沈齐润前后脚进的家门。 没经历过这样的事的人,咕咚咚的灌了一大杯温水,把前前后后的有关面试的内容,对方是怎么问的,他又是怎么答的跟沈齐润复述了一遍。 “怎么样,你觉着面试官会满意吗?”他提心吊胆的去看沈齐润的脸色,却只收获了沈总宠溺的笑容一枚。 面试官满不满意先不说,不过沈齐润今天是挺满意的。 按说林书程长得也不矮,可这一身西装、白衬衫、领带套在他身上,怎么看怎么都有点小朋友穿童装的感觉。 更要紧的是,他现在眼睛里疑惑又紧张,不安又无助的样子,更像个小朋友。 沈齐润突然意识到,让书程出去工作或许是件很好的事情,不然他什么时候能在他脸上看到这样的情绪。 而且,他一旦正正经经的踏上工作岗位,以后向他求教的机会多着呢,到时候他就可以……咳咳,内容大概不能过审。 沈总给自己倒了杯咖啡,他也没来得及换下身上的正装,穿着挺括的西装裤端着咖啡的样子,很有职场精英的感觉。 林书程没怎么见过这样的他,又盼着他对今天的面试的结果做出判断,心情不免更紧张了起来。 沈齐润抿了一口咖啡,扬起一丁点很官方的微笑,弄的林书程心里有些发毛。 “今天的这家公司别想了,准备另一家吧。” 心里满怀着憧憬毕业生,登时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为什么?” 沈齐润抬头看了他一眼,而后认真的说:“你面试的是一家什么公司?” “服装公司啊。”林书程老老实实的回答了,“就是因为是一家服装公司,我还特意收拾了一下,穿的还算可以。” 沈总的手指轻轻点着咖啡杯的扶手,从上到下打量了他一眼,“那家公司也算是打出名气的,主要客户群属于中端消费者,他做的是服装生意,对于衣着方面是门精的。你这一身,从头到脚档次太高,最起码是给你面试的人事经理的三个月工资。站在对方的角度上考虑,光看衣服就知道你非富即贵,你说说他们很可能以为你是别家派去‘刺探军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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