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仙睁着红红的眼睛望季显山,季显山偏过头——正值战事的边境地区很乱,不把仙仙看在眼皮底下他肯定不放心,但打仗的话,得住军营,若敌人来犯,他可是顾不上仙仙的... 凤城这儿有他母亲那边的亲戚,古月饭店便是他舅舅开的,季显山对这里有时候比对金陵城那边更加信任。 “仙仙不怕。仙仙想和公子一起...”可怜的小狗最后恳求道。 “听话。”季显山转身道,“我会来接你的。” – 比穿堂风更猛烈的一阵呼啸扑面而来,季显山从三年前的回忆中挣脱出来。 火车进站了,临上去前碰着了吴越,之前好像是说好了,要一道回家的,季显山差点忘了。吴越提着一个很大很大的行李箱,朝他招手,“显山!等等我,等等我。” “你哪儿来那么多东西?”季显山瞥他一眼,“是装满了从西洋带回来的晚礼服,一天换一套呢?” 吴越赶上去跟季显山并排坐下,搂着他的肩膀笑嘻嘻地道,“怎么这么不待见我?别忘了,去年你背上那大口子可是我给你缝的,缝得可漂亮了。” 季显山懒得理他,闭上眼头往后一仰。 吴越其实是个比季显山还要娇生惯养的大少爷,当初跟过来只是打算长长见识,可不是真想要当天天灰头土脸在战场上扒尸体的军医。之后两边动真格地打起仗了,便被季显山连夜派人护送走了。除了季显山真的重伤时,就没麻烦过他。说起来,吴越来西北,应该算是真的游山玩水。 火车行驶了两天两夜,终于到了凤城,季显山那颓了一路的精气神儿突然回体,抖擞两下冲下了车。 左右张望一番,没瞧见他舅舅,甚至连古月饭店来接他的伙计也没有。季显山叹口气,有些黯然神伤,但也不是真的生气,倒像是孩子气的抱怨。仗着身高腿长,逆着人群,边拨边走,很快便挤出了月台,上了等在站外拉客的一辆黄包车,大方地甩给人家许多小费,“古月饭店,快些。” 车夫哼哧哼哧的,不消十分钟便拐进了明珠街道,但紧接着,季显山变了脸色。 “这儿是怎么回事!” 车夫一怔,“您,不是来讨债的?” “讨债?” “是啊。古月饭店好些天前便被人砸了,难道不是因为欠钱?”车夫挠挠帽子,“我看您这火急火燎的,以为也是赶过来算账的呢。” 季显山看着眼前破败的门头,满腹欢喜散了个空,“那人呢?这儿的老板呢?伙计呢?” “老板一个人逃难去了。伙计跑了不少,但听说也给人打死了几个好像...” 车夫答完,瞅着季显山脸色骇人,急忙提溜起他的车杆转身要跑,被季显山拉住。 “那...尸体呢?” “给,给家里人领走了呗...”车夫斟酌着用词,可他是个粗人,不会润色修饰,只能诚实地道,“没人认领的就给警察厅拖走了。老板都跑了,谁晓得身份,那帮子警察估计也就卷巴卷巴扔乱葬岗了。” 季显山彻底呆住了。仙仙是个傻的,又那样柔柔弱弱,最好欺负,哪儿能挨得住那砸场子的摔打?都能将他舅舅逼走,想必不是善茬,仙仙又如何能应对得了? 几年混战,已经让季显山养成了凡事要做最坏打算的习惯。他此刻心里,仙仙八成已经给埋进乱坟堆子了! 其实他刚到西北的时候,还会经常给这里打电话,每隔两个星期就能听听仙仙的声音,那样绵软乖巧,像块蜜化进了季显山心里。但是后来,军营里电灯都拉不起,就改成写信了。可是仙仙不会写字,只能由舅舅叙述,季显山也不好意思说些乱七八糟的。写信次数便也越来越少,渐渐变成三四个月一次。 竟是连如此重大的变数都不得而知,难怪不曾有人来接他。上次没收到回信他也没在意,现在想想真是追悔莫及。 不过舅舅既然没有当场折,那必是有后路的,他倒不算担心。可是仙仙...即便当时是逃掉了,又能逃去哪儿?他那样儿的,没人看顾着,恐怕也只能饿死。 街边的叫卖声没有因为他一人的伫立神伤而停止,反而络绎不绝,此消彼长地赛上了。一声冰糖葫芦的叫卖让他回过头望去,不禁又想起三年前,也是在这个位置,他转身上了车要走,仙仙不依不饶地追在后头,小脸都哭花了。季显山呵他回去,他扒着车窗哽咽说,“糖葫芦...公子给仙仙买的糖葫芦,仙仙忘拿了...” 季显山没办法,又在路边给他买了一捆。仙仙抱着糖葫芦桩子,没辙了,定在原地哇哇大哭。季显山彻底走了,从后视镜瞥见仙仙被舅舅给带了回去,肩膀还在一抽一抽。沉默地低下了头,面色很不好看。 – 毫无疑问,季显山是很舍不得仙仙的—— 往高尚了说,自古以来,许多男人便有着救风尘的情结。好人家的姑娘清白干净却寡淡无趣,这落入勾栏的妓子纵使是玉臂千人枕,但那久经床笫的风情着实勾人得紧。不免让那些有着英雄气概的男子心生唏嘘,怜爱有加。 那感觉像是捞起一片在湍急河流里漂泊的艳红花瓣儿。 何况仙仙同那些万人骑的妖媚货色还不是一路。他更珍贵,也更幸运,刚从树上凋落下来便给季显山捧住了,不曾经受风浪摧残。 季显山怜他单纯干净。 往低俗了说,还不就是裤裆里那点事儿。季显山挑嘴得很,仙仙却是那样难得地对他胃口,更何况还是第一次。这又涉及到男人的开苞情结了,尤其是少年时候初尝这滋味,对方还又乖巧又听话,一个死心塌地跟着自己的小美人,有什么理由不爱呢? 还他妈的会流奶,这不是天赐的宝贝嘛! – 边关戎马三年,季显山已然从少年蜕变成了能够只手遮天的督军,这话不算轻狂,因为他爹已是气数将尽,金陵城的老大不日就是他了。 二十出头的年纪,说起来稚嫩无比,可经过战场确是能催人成长。季显山手上沾满了鲜血,他总觉得他的心已经沧桑了,不再是当初那个恣意洒脱的新派小少爷。 纷纷乱世,只有仙仙,那个只跟他睡过两晚的可爱小傻子,一直在他心里边最柔软的地方待着,提醒着他骨子里头的善良烂漫,像一颗罗曼蒂克的火种,偷偷燃烧在军帐中每一个寂寥无味的夜里。 在这夜复一夜的思念中,季显山甚至觉得他已经爱上了仙仙。无关任何身份地位,就是在两个少年干柴烈火地做过几回之后,迸发出的纯真火热情感。 仙仙好看,又好操。 季显山简直爱死他了。 ---- 仙仙丢了
第6章 六. 暗香浮动 ==== 是春,野猫都在整日发情。季家大宅的后院内暗香浮动,或许是因为开了满庭的珍奇花朵,或许是因为假山后头两个正在偷摸干事的家伙。 一匹沉灰的粗糙麻布正不停摩挲着一袭质地轻柔的素纱,麻布衣裳的主人紧紧抵在素纱披肩的主人身上,手里头攥着同样粗砺的火热茎头,不断揉搓着,身下控制不住地往前顶弄,却始终只是顶在自己的手心,嘴上想要亲吻对方,但好像也下不了决心似的,只敢在那白皙柔软的耳垂和侧颈间来回游离,呼出两口温热的喘息。 弄得素纱主人好痒,一边避让着一边忍不住咯咯直笑,根本不懂得当下的气氛中,他应该作何反应,只像是一个跟伙伴偷偷捣鼓什么新鲜玩意儿的孩童。 “夫人,您别笑呀...”穿麻衣的那位像是给笑软了,心里恼火地咒骂对方还不如野猫懂事,叫春都不会。但面儿上又不敢用强,只好无奈地低声道,“莫把人招了来。” 虽说被叫做夫人,也穿着身宛如女子的素色薄纱,可那位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男子,不过长得倒是极美。被那样一说,捂住了嘴,小声问道,“阿辉,我们这是,在做什么呀?” 阿辉面色闪过一丝不自然,不过很快掩了下去,“夫人,您不是嫌整日待在房内无聊嘛,我陪您玩儿呢。” “哦。”夫人点点头,似乎想起了什么,“我知道这个,那我们是要脱衣服的呀。” 阿辉一听,又压了上去,手伸向对方腰间,“这可是您说的...” 鸡巴刚被夫人那句满是天真的话语勾得重新站起来,漆黑的周围忽然有了团亮光,阿辉一愣,紧接着便跟三步之外的陈管家对上了眼。 手上还拿着夫人的绯色腰带。 “阿辉!”陈管家怒喝了一声,难以置信地望着眼前的场景,半晌,回了个头,看了看跟在他身后的一溜丫头小厮。 阿辉吓得连滚带爬地从假山后面扑出来,在那灯笼的映照下,额头瞬间冒出了几颗汗珠。 因为俩人在花园里头幽会的,浑身沾满了泥土树叶。夫人还伸手去帮阿辉拍了拍土,阿辉冷汗直淌,往旁边躲。 “您别犯傻了!我们都要死了!” 见对方避让,夫人有点不高兴,小嘴一撅,撒娇似的哼了一声。随后看见管家,又笑嘻嘻地叫了声,陈伯。 “夫人,您,您糊涂!糊涂啊...”身后跟着那么多人,陈管家就是想包庇也没有不透风的墙。他忽然明白,为什么偏厢里那位,莫名其妙地非得大晚上喊他带人来花园里头寻耳环了。 更何况,陈管家与这位夫人,并没认识几天,也无多深的交情,只是对这年轻懵懂的漂亮男孩有点怜惜,所以有时会照拂照拂。 如今,他被卷进了这种丑事里,陈管家也是有心无力,只盼着下刀的别是自己。 偏厢里那位呢?她排的好戏,怎地不出来接了? 花园又亮堂了不少,远处一个高大的身影沉稳地缓步走来,两边有人各打了一个大红灯笼。 少爷回来了。 陈管家心里一松,想,居然在这个节点赶到了,还真是巧。这下偏厢那个掀不起风浪了,凡事肯定得让少爷定夺。 谁料少爷心情似乎很是不好,竟是要直接处死那偷情的两人。 – 季显山心情当然不好,在凤城没接着仙仙,让他思绪不宁,连夜就把驻军任期还未满的林兆给召了回来,叫他去追查仙仙的踪迹。 林兆赶来用了整整两天,季显山就压着火气等,边等边去自己打探。可他那骨子里的大少爷脾气,是不擅长探听套话的把戏的,加上关心则乱,手慌脚忙,竟是一点儿头绪都没寻到。 在他忍不住要朝身边的每一个无辜警卫员撂火时,林兆终于到了,马不停蹄地就去帮季帅办事。 副官就是不一样,效率奇高,没多会儿功夫就探明了,仙仙并不曾被古月饭店的祸事殃及。季显山顿时放下心来——至少不用去乱坟岗子挖人了。 但情况也不容乐观,据报,仙仙是被个人钩子给挑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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