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沈思博提过这个基金之后,周景桉在S大官网上找到了一个在职MBA的项目。为期两年全英文教学,周五晚上和周六全天上课;课程扎扎实实,跟沈思博的工作也贴得很近。
沈思博在周景桉的怂恿下试着申请了,没想到MBA和教育金都很顺利地申到了。
从此之后,每次沈思博喊周景桉“周老师”,周景桉都会顺势叫他“沈同学”或“沈思博同学”。
当然,毫无意外地,这种“历代级经典”最终都难以免俗,顺利变成了夜里关了灯后的情趣。
周六晚上,当唐婉结束了一场面对新生的班会讲座,准备回宿舍的时候;竟然又在综合教学楼看到了之前来找周景桉的那个男生。
下晚课的时候一般已经晚上九点半了。路灯一盏一盏,有些犯困地亮在路边。
还留在教学区的学生们都朝同一个方向走,像明明暗暗,时急时缓的浪潮。
在大学里,沈思博确实足够亮眼。挺拔的身高,清晰利落的五官;以至于站在路旁一盏路灯下的时候,唐婉一眼就认出了他。
沈思博也碰巧转了头,撞上了唐婉看过来的眼神;弯起眼睛对她笑了笑,还给她挥手打招呼。
沈思博右手提着装书的包,所以挥的是左手。抬手的时候,无名指上的银色指环反射出了一道比路灯耀眼得多的光,直直朝唐婉的眼底刺下来。
唐婉被晃得眨了一下眼睛,有些延迟地抬手给沈思博打招呼。
手还没招两下,就见沈思博用另一只手臂轻轻撞了撞身边的人,示意他朝这边看。
周景桉于是从沈思博身畔探出头来,认出唐婉后,也笑着跟她挥了挥手。
唐婉心中隐隐奇怪,作为大学老师和学生,这两个人同时出现的概率会不会太高了啊?不过因为时间确实有点晚了,唐婉没来得及多问,两人就并肩朝教师公寓的方向走了。
“嘿!”有人拍了拍唐婉的肩膀:“学姐还没走呢?”
唐婉回头,身后站着的是邀请她来讲班会的同学,也是那个班的助班,低唐婉一届。
“诶?”助班学妹朝周景桉和沈思博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那是周老师吗?周老师怎么还住宿舍啊,不是都订婚了嘛……”
“订婚了?”唐婉瞪大了眼睛。
“对啊!”助班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学姐没发现周老师左手无名指戴戒指了吗?我在办公室帮忙的时候听到其他老师问来着,周老师说订婚了,对方还是他看着长大的,青梅竹马!”
唐婉猛地灵光一现,忽然就明白了。
一切都对上了,所有的不合理都合理了。
坐在办公桌桌沿上,随意又熟悉的对话,去宿舍一起吃午饭,晚上来接人下课……
这种既黏糊又自然,既像热恋期又像在一起很多年的氛围……
“是竹马竹马吧……”唐婉如梦初醒般感叹了一句。
“什么?”助班皱了皱眉头,没听清。
唐婉又愣了一下,朝助班学妹轻轻笑着摇了摇头:“没什么。”
另一边,逆着人流走的周景桉和沈思博,没走几步路上就没什么人了。
快要入冬了,路上的鸟雀啁啾都变成了呼呼风声,吹过人裸露在外的皮肤,冰冰凉凉地发疼。
沈思博和周景桉肩膀靠着肩膀走着。
但其实是沈思博牵着周景桉的手,一并塞进了自己的卫衣口袋里。
路灯太暗,要很仔细看才能发现。
“周老师,我后悔了,这怎么整整两年没有周五周六呢!”沈思博拖长了声音抱怨。
“不是还有周日嘛,高三你不就这样过来的?”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啊!现在周五周六对我来说很重要。之前没上MBA的时候,我要是说明天周六或明天周日,你肯定会让我做到……”
话没说完,沈思博的嘴巴就被周景桉捂得死死的。
“疯了吧!光天化日的……”
沈思博感觉到了嘴唇上冷冷的金属触感,嘟起嘴巴,发狠似的用力亲了一下周景桉的手掌。
十分清晰的“啵唧”一声。
周景桉像被烫到一样,赶紧把手拿开,紧紧地在身侧攥着。
不知为何,因为这个落在戒指上的、纯情又炙热的吻,周景桉的心忽然跳得很快,一时间想说什么全忘了。
一路回到宿舍,沈思博和周景桉依次进门。
厨房的小砂锅里正热腾腾地装满了汤。周景桉出去接沈思博之前就关了火,回来之后喝温度正好,不凉也不烫。
沈思博把包放下,去厨房盛了两碗汤。两人在餐桌边坐下,一口一口咽下去,由胃到整个身子都暖烘烘的。
这种时候,总感觉一整天的幸福都被绵绵软软地拉长了。
老火靓汤要慢慢炖,平地高楼要慢慢起。
太阳总是慢慢地落下,月亮总是慢慢地西沉。
时间很仁慈的,人们在车马喧嚣中匆匆地奔忙,也总能在一室烟火里慢慢地生活。
“两年而已……”
夜里,沈思博抱着周景桉的腰,把头靠在人怀里,迷迷糊糊地说了句梦话。
前面的二十六年都一一并肩走过了,似乎的确再无理由惧怕这寥寥几寸的时光。
作者有话说:
包分配对象的梗来自巴斯特的读者评论!
完结撒花~(就是伸手要长评hhh)
读都读完了,不来点个作者关注吗(招手诱惑.gif)
# 后记&番外
第53章 后记不是番外(免费无剧透)
整整两个月,小沈和小周的故事终于要告一段落啦!
这个故事的创作其实更像是一种机缘的产物,是我写《曼哈顿》每天过分忧郁的时候想要调节心情的。但这本书的榜缘莫名很好,几乎每次申榜都有字数任务,然后就一直在写,从原定的10w以内写到了15w。
能收获这么多大家的喜爱真的是意外之喜,非常感谢!
这个故事最初的灵感是来自于暗恋。
想要靠近一个人的时候,往往都是先以“做朋友”为手段或伪装,去一步一步变成对方生活里重要的人,珍惜的人。
但是这种相处模式有时候会很快固化,两人相处起来太像朋友,太没芥蒂;虽然亲密且重要,却似乎离最开始的罗曼蒂克目的越来越远了。
总有些胆子太小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错过了最佳的告白时机;那么这时候,是要冒着丢掉一切的风险说出来?还是保守一点,珍惜此时可以共同分享生活的关系,把可能会吓到人的爱意藏起来?
经济学里有一个很有趣的概念,叫做沉没成本。可以简单理解为,为了做成某件事,已经投入的成本。
要不要表白的纠结,实际上就是因为沉没成本太多。能够一起聊天亲近的友情已然太珍贵,自己的生活承受不起失去他的代价,所以真的不敢冒一点点风险。
因为想要保持友情,保持无话不谈的联系,保持能走进对方内心的特权(哪怕是以朋友的身份);所以不敢去表露真心,搁置了自己真正的欲望。
但是经济学里同时也指明,沉没的不是成本,机会才是成本。
保持现状只是抱定一种已经无法挽回的沉没成本,损失的却是和自己喜欢的人变成恋人的机会。
有的时候,争取想要的爱情真的需要一定量的勇气;可是当爱已然积累了太多的时候,大家还是会难以避免地变成胆小鬼。
不管懂不懂经济学,懂不懂沉没成本。
我不知道读这篇故事的读者中,是不是也有人在以朋友的身份,名不正言不顺地,小心翼翼地爱着;如果有的话,我想让沈思博抱抱你们。
很辛苦吧……窅殀、
别这么辛苦吧……
早一天告白,或许就早一天过上和喜欢的人相拥而眠的生活。
早一天告白,或许也斩断了对方的漫长等待。
的确,没有任何人能百分百地确定告白的结果一定是光明而浪漫的;但就算不是,灿烂美好如你们,也一定会在别处拥有光明而浪漫的结局。
时光漫漫,仍有未来可期。
谢谢你们!
啊对了,忘了说,这篇故事我写的时候有做歌单!
大家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网易云,搜“且慢且慢BGM”,搭配食用效果更佳哦~
作者有话说:
这篇有接档文的哦!CP号在本章置顶评论,跟大家讨个收藏(鞠躬~)
INFP花店老板×纯真诈骗犯禾鼠精
一个关于归属感的,可爱又治愈的都市童话故事
本以为只是收留了一个香香的可爱小毛团子,没想到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家里珍藏的咖啡豆、古董唱片都被这个小家伙嚯嚯完了。
啊不,不是小家伙了,是个有鼻子有眼的,还没穿衣服的,身上每处关节都是粉红色的,我的花店销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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