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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明天早上是领军训服,下午才开始训练,你们要是赶不回来,我可以帮你领一下衣服……”他说完就发现陈锦俯视着坐在椅子上的自己,瞬间觉得自己很弱小,大概像一只缩在椅子上带着大眼镜的仓鼠。 然而陈锦眨眼睛却喜笑颜开,拍着瓦片头的肩膀,感激道:“太好了兄弟,感谢啊!我明天给你带好吃的!” “啊!没事、没事,反正我也是要领衣服的……”瓦片头有些慌乱。 陈锦问:“我叫陈锦,耳东陈,锦绣的锦,你呢?你叫啥?” “哦哦我叫程光阳,禾木的那个程,光阳就是阳光的光和阳。”瓦片头急忙介绍自己,虽然就在他头顶的床边,贴着黑体打印的名字,但他还是认真地告诉陈锦自己的名字是哪三个字。 陈锦在社交上极为熟络,他褪去身上锐利的锋芒,笑呵呵地说:“太感谢你了光阳兄弟,你喝奶茶不,我明天给你带。” “啊不用不用!”程光阳快速地挥手。 “你帮我领东西我肯定要谢谢你。”陈锦掏出手机,“这样,我们加个联系方式,我买的时候问你要哪种味道的。” 程光阳半推半就加上了陈锦的好友,点开一看,陈锦的头像是个穿着白衬衫的男生逆着光的侧脸。他越看越觉得眼熟,似乎在哪见过这个头像,抬起头时余光正好看见洛淅背对着他们正在擦着桌上的灰。 白色衬衫,肩膀不宽,转头时露出的侧脸线条柔和,但眼尾略微下垂,带着淡淡的厌世感。 他立马反应过来,原来陈锦连头像都是他男朋友啊。 “你们感情真好……”程光阳本想在心中感叹,没想到一个不注意便脱口而出。 洛淅动作一顿,瞥了眼程光阳,没有出声,转过头继续慢条斯理地擦桌子。陈锦靠在桌沿边,长臂伸展搂住洛淅,笑得眼睛弯起,哪还有一点与外表符合的狠恶样,完全是沉溺在爱情中的傻小子。 洛淅转身,将湿纸巾丢到一边,眼中带着淡然的笑意,朝程光阳伸出右手:“你好舍友,我是洛淅。” 程光阳终于能好好看两眼洛淅,不知不觉就看出了神,惊叹道:“哇,你长这么好看。” 洛淅接下这直白的夸赞,同程光阳简单认识后便收回手,继续擦着落了两个月灰的桌子。 陈锦朝程光阳炫耀道:“好看吧,我头像就是我家小淅。” 程光阳点点头:“我看出来了,你们俩都很帅!” 陈锦笑得露出两排白牙,他素来善于社交,聊得好的觉得能相处的,两三句话就能把关系拉进,也不会让对方感到冒昧。 这或许是一种天赋,洛淅在想。 无论谁靠近陈锦,都会被他的炽热、他的开朗、他周身环绕的经年不散的阳光吸引。 而洛淅只觉得自己恰好拥有了陈锦最珍贵的那一部分。 他们很快收拾好了床铺和桌面,将行李箱横放进桌下,同程光阳告别。 宿舍另外的舍友都还没来,程光阳驼着背缩回他的桌前。他拍着胸口保证一定给陈锦的军训服都拿好,陈锦也感激地再三表示一定给他带好吃的好喝的。 洛淅同陈锦一身轻松地走出宿舍楼,路过楼下那辆卖着棉被和日用品的卡车,老板依旧忙着和送孩子报道的家长砍价,喊得唾沫横飞口干舌燥。 极有气势的一对夫妻和老板讲价讲得有来有回,对比起来,洛淅的讲价更像是一种摊开底牌的威胁,大有一股死皮赖脸的架势。 “如果奶奶在,可能两百就能买到。”洛淅突然说。 陈锦想起翠奶奶辉煌的战绩,大笑道:“两百?你太小看她老人家了,一百五就能给你置办的妥妥帖帖。” 洛淅抿着唇,认同地点头:“确实,奶奶很会杀价。”
第七十八章 卷边弗朗
“我还没说呢,怎么给我买了两床被子。”陈锦将洛淅的手握住,揣进自己的口袋,欢欣雀跃道,“怕我冬天冻着?” “那个床垫质量太差,我觉得垫棉被会好一点。”洛淅解释道。 陈锦认可地点头,但也坚持着自己的观点:“我知道你就是心疼我。” 他笑得眉毛都飞扬起来,满心满眼都是藏不住的欢喜。洛淅也不反驳,或许是因为分别在即,他同样格外想黏在陈锦身边。 走出学校大门,身后行色匆匆的人群远去,在右侧一路延伸至路口的铁制栅栏下,绿色的藤蔓爬上栏杆,缠绕着在那仿欧风的尖顶上开出朵极内敛的紫色小花。它几乎小到看不见,样子有些像莨源总和金银花混在一起的牵牛花,同样都是喇叭形状,只是它却要格外娇小。 洛淅匆匆瞥过一眼,那缠绕于铁围栏之上的绿藤在阳光下显得有些毛茸茸,那些隐隐透光的绒毛,大概是密密麻麻的小刺,若是哪个路过的人想伸手,绒毛小刺便会扎进皮肤,拔都拔不干净。 “喜欢花?”陈锦见洛淅频频看向那茂盛生长的小野花,心下有了想法,“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好像还没送过你什么东西。” 洛淅当即摇头:“你前天才给我买了两件新衣服。” “那是外婆拜托我给你买的,不算数。”陈锦心里打着小算盘,“我知道你喜欢小猫,但是你在学校也没法养啊……” “我也喜欢长不大的兔子。”洛淅提醒道,“还有小仓鼠,也可以喜欢。” “对,你喜欢小小只的长毛的。”陈锦附和着,“那你有没有什么想要的礼物,我送给你。” “你还剩多少钱?” 陈锦挥挥手,毫不在意:“你别管这个,就说喜欢什么。” 洛淅低头微微一笑。 他们站在路口等绿灯,高架桥横架在马路中央,盘旋着一圈绕一圈,行人就走在桥下,巨大的桥柱旁就是马路中央的一块安全岛,一趟绿灯走不完,停在这里能再等下一趟。 陈锦腿长,平常走路就快,但洛淅却喜欢慢悠悠的散步。陈锦陪着他走路时,得刻意放缓速度,再压短跨步的距离,才好让两人并排。 但眼前这趟绿灯只有二十秒,红灯却足足有一分半的时间,洛淅再喜欢漫步,也得提起速度。 随着红灯熄灭,绿色的小人在马路对面亮起,电瓶车率先冲出,飞速穿过这条极宽阔的马路,步行的路人也紧随其后。陈锦和洛淅仗着腿长,快走几步赶到最前方,刚走过马路中央那根巨大桥柱,绿灯已然只剩六秒。 熟悉这条路的大部分人都停在安全岛内,陈锦大致估算了到对面的距离,觉得能过,便拉着准备停下的洛淅继续走。 最后一秒绿灯闪烁,那不断迈动双腿的小人静止,洛淅迈上低矮的台子,离开这条极长的斑马线,红灯接管纵向交通。 他们回头看了眼站在中心安全岛的人群,也许是竞争意识作祟,心中竟然感到一丝激动,为自己跑赢了这二十秒的绿灯,不用在马路中央再等一百二十秒。 洛淅感觉好奇怪,和陈锦不论做什么事,都会感受到远超这件事本身的激动。 无论是坐十几个小时的火车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还是在百转千回的路上不断地上坡下坡,又或者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一家不用排队的老火锅,亲眼看火锅店如何炒料。 一切的一切,只要同陈锦有关联,都变得意义重大。 那家藏在居民楼里的火锅店,牛油辣椒与干柴烈火碰撞,红艳艳一大锅底料,刚刚炒好就倒上骨汤,挨个端上桌。 几乎每天洛淅都会闻到类似的香味,红油辣子、麻酱豌杂……他感到自己像一只气球,身体充盈,轻飘飘地像要飞起来那般高兴。 然而离别的信号灯就像路口红绿交替的小人,上一轮喜悦还未到站,别离的愁绪就占据上风,将人逼进马路中央的安全岛,前后都落不了脚,只能在中间转悠。 如果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了解洛淅,那大概除了外婆就是陈锦了。 陈锦几乎无师自通地摸透了洛淅的喜恶,知晓他的敏感,接受他的别扭,原谅他的刻薄,也期待他的一切回应。 如果陈锦可以听见洛淅内心的声音,那大概会把好高兴、好喜欢、好爱你这些词都静音,以防止自己耳朵起茧。但换个角度再想,陈锦估计也挺喜欢听的,他巴不得洛淅把这些话挂在嘴边而不是藏在心里。 就连扛着音响转街也不是不可能。 一切都在倒数,相伴的时间已屈指可数,路口的红绿灯每每路过,洛淅都会愁思弥漫。 他纵有万般不舍,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理智告诉他,短暂的分离不会影响什么,但更深处的欲望却在疯狂地抗拒。 他们坐公交回酒店。 洛淅靠着车窗,看窗外的一切都在后退、后退。也许它们都还在原地,但却在洛淅的世界中就此隐没,这一路经过的绿植、站台、模糊的路人,从此绝大多数都不会再见。 他讨厌分离。 他们坐在公车的最后一排,颠簸的厉害。陈锦将洛淅紧紧搂住,宽大的手掌能完全罩住洛淅的肩头,用力握紧时,另一边的肩膀会紧靠着陈锦的胸口。 这样极富占有欲的姿势,洛淅从来都不抗拒,甚至很是喜欢。 陈锦知道洛淅心情不好,借着公交行驶时的噪音,侧脸搭在他的头顶:“好啦,高兴点,最多就到十月,我去找你,好不好?” “说真的?” “真的不能再真了。”陈锦在洛淅的发顶落下一吻。 待在一起的最后一晚,他们在超市买了点各自都喜欢的菜,酒店里有台电磁炉,也有锅和锅铲。他们也是住了两天后才发现的,这些东西全都放在橱柜里,他们原以为只有个烧热水的水壶。 陈锦惦记着自己的小算盘,买完菜回来找了个借口又说要回去再买大蒜,洛淅怎么劝都没用,他一副铁了心要买的架势。 无奈,洛淅只好独守酒店,靠在床上等得无聊,跑去洗手台边一样样洗着买回来的菜。 不多时,门铃按响,洛淅欣喜地抬头,擦干手上的水渍,急着跑去给陈锦开门。 房门拉开,洛淅的视野被一捧盛放的奶黄色菊花占满,这花开得极为优雅,每一片花瓣都微微卷曲,像是烫过一般,工整的盛开却又凌乱的卷曲。 “今天快乐!”陈锦捧着巨大的花束,笑着探出头。 洛淅激动地捂住胸口,他的心脏正在疯狂跳动,恨不得冲破胸膛在空中来几个后空翻。 已经数不清多久没有收到过礼物了,自从父母死后,礼物和惊喜就是他生活中可望不可即的奢侈品。 “石头……我、我、我!”洛淅激动得说话都磕磕绊绊,他抱着比他上半身都要大的花束,脸庞都藏在白黄色的艺术纸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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