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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就昏沉的大脑像被埋入了烈性炸药,一波波剧痛侵袭着他的神经,逃避可耻但有用,阮蔚决定不再思考任何关于沈庭陌的问题。
身体的自愈能力很快启动,大脑分泌出足够多的内啡肽,拖拽着阮蔚进入到深层睡眠里。
……
阮蔚听到自己在哭,也许不算哭,只是细弱的哽咽。:制作○攉 戈卧慈
他的大脑已经醒来,但身体似乎不受控制,阮蔚没办法操纵自己停下哭泣,也睁不开眼,是生病的身体在执行强制修复,一种类似于鬼压床的诡异体验。
有温热的触感落在额头上,接着是某种微凉湿润的东西擦过前额、眼周和脸颊,在皮肤表面留下液体,水分蒸发带走多余的热量,让阮蔚感觉到舒适。
他能听到两种不同的呼吸声,一个是他自己,因为鼻塞而略显粗重,另一个则很安静,像是怕打扰到旁人。
呼吸声来自于他的头顶上方,而他整个人似乎被对方笼罩起来,以一种全方位保护的姿态。
阮蔚试着动了动手指,摸到了某种透着凉的挺括面料,抓了一把,却因为过于光滑而无法留在手中。
“醒了吗?”头顶传来低沉的声音。
阮蔚努力睁开眼,仰头看过去,等停留在虹膜上的白色光圈消散,才清晰辨认出对方的样子。
“我……”阮蔚苍白的脸颊晕着病态的红潮,张开嘴,艰难地发出声音:“我要喝水。”
沈庭陌斜倚着靠坐在床屏上,无处安放的两条长腿支在床边,阮蔚整个上半身都贴在他怀里,像是小时候母亲讲故事哄睡时的姿势,却更为亲密一些。
阮蔚被拎起来些,带着一点余温的水杯递到嘴边,他迫不及待地大口吞咽,这次水的温度很适中,没有再刺激到发炎的喉咙。
“感觉好点了吗?”沈庭陌的手指轻柔地梳理着阮蔚湿润的鬓发,上面有退烧时流出的汗,也有他做梦时滑落的眼泪。
“咳……”阮蔚睡了一觉,似乎忘掉了自己睡前在做什么,又是怎么样的心情,迷茫地问,“我睡了多久?”
沈庭陌将空掉的杯子放回床头柜,抬手看了一眼腕表,“两个小时,已经到中午了,要吃点东西吗?”
“嗯,”阮蔚的思绪渐渐回笼,想起自己方才质问沈庭陌的场景,感到了迟来的尴尬,现在又被人抱在怀里,细致地照顾着,不免有些后悔。
“我刚才烧昏脑子了,说的话你别介意……”阮蔚撑着床单试图坐起来,沈庭陌却没让,结实的手臂拢住他的肩膀,让他继续斜靠在自己身上。
阮蔚更加无措,耳廓和脸颊都红透了,僵硬地倚在沈庭陌胸前,小声说:“我这臭脾气你是知道的,一上头就喜欢胡说八道,你从来没有欺负过我,我乱说的,对不起啊。”
“嗯,”阮蔚的所有小性子沈庭陌都照单全收,他不在意阮蔚对自己的指责是否成立,只在乎阮蔚在那种语境下说出的“喜欢你”。
是不是只要我露出一点喜欢你的样子——原来阮蔚还是喜欢他的,沈庭陌想。
他所有的不安和自责都被抚平,感谢阮蔚的宽容与长情,给了他弥补过去,改变现状的机会。
这样就够了吧,也许五年的隐忍和等待不算虚度。
“你不用起来,我把吃的端过来,”沈庭陌起身拿起靠在衣柜边的小床桌,撑开后架在阮蔚身前,那是阮蔚熬夜打游戏时放置笔记本电脑用的。
“你眼睛真尖啊,这个都让你发现了,”被妥帖照顾的感觉让阮蔚忘记了所有矛盾,可能像他母亲曾经说的那样,蔚崽是一个记吃不记打的可爱笨蛋。
“我家里也有一个,晚上看书的时候会轻松一点,”沈庭陌掖好阮蔚身侧的被子,去厨房端来一直温在电饭煲里的粥。
切得很细的里脊和青菜漂浮在浓稠的粥面上,一丝油星都看不到,却有股非常调动食欲的香气,阮蔚接过沈庭陌手里的勺子,舀了一勺吹凉后迫不及待吞进嘴里,含糊不清地说:
“也只有你这种学霸才会用床桌看书,我都是拿来打游戏的,简直是熬夜神器,童敬这个小天才买给我的。”
阮蔚在干饭这件事上一点也不像个养尊处优的小少爷,看向食物的眼睛闪着光,不怎么挑食,一口接一口吃得喷香,很能带动周围人的食欲,在大学时,看阮蔚吃饭便是沈庭陌的一项隐藏爱好,具有一定成瘾性。
一大碗蔬菜瘦肉粥很快见底,阮蔚意犹未尽地咬着汤勺,遗憾地说:“要是能加点香菇就更完美了。”
“下单比较急,是我遗漏了,”沈庭陌解释道。
年轻小伙的恢复力惊人,被饲主精心投喂的阮蔚散去了大半病气,秀致的鼻尖微红,眼睛像被月光照得莹莹发亮的湖水,又变回了好看的样子。
这让沈庭陌感到很满意,收走碗筷和床桌后,掰出午饭后要吃的药片放在床头柜上,告诉他:“休息二十分钟就可以吃药了。”
热烘烘的粥蕴在肚子里,阮蔚舒服得直哼哼,抱起自己的枕头靠在床屏上犯懒,“要是每天都过周末就好了,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不想上班。”
沈庭陌视线落在那个枕头上,久久没有移开。
阮蔚注意到他的目光,揉了揉自己的枕头,好笑道:“怎么?是不是觉得我这个枕套很别致。”
作为一个重度恋床癖,阮蔚对枕头的执著可以说到了疯魔的地步,他的枕头不像是用来睡觉,更像是某种收藏品。
别人的枕套多为净面纯色,追求舒适,阮蔚的枕套却像是拼接出来的,多亏了裁缝的好手艺,将接缝处理得平整光滑,虽然看起来有些奇怪,实际上摸着很舒服,有种做旧般的毛绒感。
枕套上大大小小的布料,便是阮蔚从小到大的收藏品。
据他母亲说,阮蔚从婴儿时期就开始认床,若是扔掉他睡旧的小枕头,这臭小子能嚎上一整夜不睡觉。
母亲祁芸苦思冥想后,将旧枕套上的布料裁下一小片,贴在新枕头上,当晚阮蔚果然不哭了,睡得像个小猪猡。
以后每换一个枕头皆是如此,于是这项传统被延续了下来,保留至今。
阮蔚现在的这个枕套上,甚至保留了他婴儿时期的床品,每年生日都会攒下一小块布料,还有他童年时期的口水巾和隔汗巾,母亲给他讲故事时常穿的家居服,家里历任保姆常穿的衣服上的布料……
二十四年了,气味和记忆都被完整保留在小小的一方枕套上,虽然有的部分已经斑驳褪色,怎么洗都是脏兮兮的样子,有的则因为纤维老化严重而被裁掉,但它陪伴阮蔚度过了每一夜香甜的梦境。
阮蔚小时候曾经杞人忧天地预想过,如果哪天世界末日到来,人类都要被迫搬入地下城,那他必带的行李清单上,一定有他的小枕头,排位在他的猪猪存钱罐之上。
阮蔚显摆完自己的宝贝枕头,很快发现盲点:“不对啊,你以前给我补课的时候,不是见过它吗?你还夸它好看呢,那是你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表扬我。”
阮蔚的记忆没有出错,过去和沈庭陌相处的每一分一秒都弥足珍贵,在那段他很珍惜的时光里,沈庭陌的确见过这个枕头。
当时阮蔚租下的公寓并不大,是适合学生的一室一厅,书桌被摆放在卧室向阳的窗户边,每当上课时,沈庭陌都会坐在阮蔚的右侧,视野里除了阮蔚,还有他看起来很柔软的床,和那个很别致的枕套。
阮蔚还记得,自己曾问过类似的问题,“我的枕头是不是很酷?”
沈庭陌的回答是:“嗯,很特别。”
对于阮蔚的质疑,沈庭陌并没有否认,视线却仍未移开,执著地盯着那个枕头,眉间聚拢看不透的密云,眼底有逐渐深沉的暗涌。
在阮蔚愈发疑惑的神情里,沈庭陌走回床边,骨节清晰的手指落在枕头上,指向一片灰暗褪色的蓝,深深看向阮蔚: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见过它。”
半糖果茶
无奖竞猜,这是什么蓝?
17 克莱因蓝
阮蔚愣了一瞬,很快此地无银般将那抹蓝藏起来,遮遮掩掩地说:“你记错了,一直有的,只是那时候在反面,你看不到而已。”
沈庭陌坐回床沿上,将阮蔚的脸转过来,双手捧住他的脸颊,面露期待地问:“你还记得吗?”
“记得什么?”阮蔚眼里的疑惑不似作伪,他没有装傻或撒谎。
阮蔚只记得大一那年的平安夜,他和Cured一起去了酒吧驻唱,沈庭陌打鼓的样子很帅,后来酒吧老板给了他一杯很甜的酒,之后的记忆就零碎了起来,到某一刻便戛然而止。
等到再有记忆的时候,是他第二天中午从公寓的床上醒来,脑袋昏昏沉沉的,全身都泛着酸痛,起来上厕所时,阮蔚在床边捡到了一条蓝色手巾。
阮蔚记得这条手巾,是乐队上台演出时,缠在沈庭陌手腕上的那条绑带。
那时候阮蔚只觉得这抹蓝色很衬沈庭陌的气质,后来他才知道,克莱因蓝被称作世界上最蓝的蓝。
它的创造者克莱因曾说过,蓝色是宇宙最本质的颜色,只有最单纯的色彩才能唤起最强烈的心灵感受。克莱因蓝是一种理想又绝对的颜色,它的沉静和空旷往往会使人迷失其中。
阮蔚觉得沈庭陌给人的感觉就是这样,很纯粹,过于理想,以至于很难找到可以与之搭配的色彩,任何人都难以融入他的世界,却甘心为他着迷。
当时的阮蔚忘了这条手巾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的床边,大约是沈庭陌送自己回家的时候不小心落下的,既然弄掉了,谁捡了就归谁,阮蔚可没有拾金不昧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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