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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书聿扯了扯嘴角,“上了两个月的班就这么点钱?一万六你还要寄一万二回去?” 裴家虽然不过分溺爱裴书聿,裴书聿每个月还是有十万块的零花钱,多了没有,少了自己想办法,裴尚宗不喜欢男孩子胡乱花钱,更不喜欢自己的孩子养成大手大脚的性格。 裴书聿没找过工作没上过班,但好歹他有一家自己经营的酒吧。尽管账目不是他直接在管,在每个月他还是会过目,里面调酒师的工资他都开到一万五了,就是服务员,也有六千一个月,孟垚日夜不歇地工作,居然还比不上酒吧的小员工。 当然,并非所有酒吧的员工都能这么挣钱,只是恰好碰上他们老板有钱又大方而已。 要不让他到自己酒吧工作得了? 不过这个想法很快就被裴书聿给否掉了。 首先,石景山距离学校偏远,来回要花不少时间,光是这点就不太划算了,真要做也只能挑寒暑假这种有着相对较长时间的假期才能做;其次,孟垚不太喜欢酒吧的氛围;再者……,万一这呆子被人搭话怎么办?虽然瞧他长那样,估计也不会有,可就怕万一呢,他又不会拒绝人,算了算了…… “已经很多了!”孟垚腮帮子鼓着,像偷吃的松鼠,闻言很有责任感地说:“家里需要用钱,我当然要多帮忙。” “呵……,呵呵。” 孟垚和他说过他家里的情况,虽然不是那么详细,但裴书聿也多少猜得出全貌,心里早就对孟垚这一家人没什么好印象。 “当然了,你这么厉害,你们家没你还怎么活啊。” 裴书聿用很寻常的语调说,孟垚听不出里面的讥诮,还一个劲地抬头否认:“没有没有,我大哥才厉害,他可是他们单位……” 裴书聿彻底无语,隔着饭桌都想伸过去敲他一脑门。 真的是个……和长相一样的笨蛋。 第29章 被表白 一个人的一生中一定存在着某一个重要的节点,这个节点昭示着他的蜕变,昭示着将来他命运发生变化的轨迹,昭示着今后他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过上什么样的生活。 对于孟垚来说,也许他没有意识到,但他的整个学生乃至人生生涯里,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大二。 大二,孟垚不再是那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来的土包子,也不再是“人人可欺”的学弟。 他迅速成长起来,即便有学长学姐出言挽留,他也依旧退掉了那些让他做着冗杂工作且无实际意义的部门,并担任了辩论社和青协的副手,成功从打杂的下手晋升到了一个小小的管理层。 ——虽然本质还是打杂。 他的气质由内而外发生了改变,老土的方言不再,伴随着他的是长期受裴书聿这个本地北京公子哥浸染而无形塑造出的另一种大方,端庄的气场。 如果不知道他的出身,没人可以想象得到,他是从我国最贫穷的西南山村出来的野小子。 寸头孟垚已经不复,头发长起来后孟垚就任留着它生长,发型是学校隔壁理发店一个黄毛大哥剪的。孟垚什么要求也没提,就说剪短,大哥估计很少见到要求这么低的客人,一下就乐了,毕竟花一般的年纪,都忙着开屏呢,哪能对第二张脸这么没所谓。大哥是个实在人,手艺没有让孟垚哭着出理发店,他给孟垚剪了个很清爽的发型,不是板寸,贴着头皮还要长那么几公分,裴书聿看到时懵了一下,过后才伸出手在那头毛上搓了一把。 没那么硬,手感挺好的。 裴书聿咳了声,转过头不去看他,“剪的什么,这么土。” 孟垚也学着他往自己脑袋上搓了搓,傻傻的,非常高兴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什么,挺好看的呀,而且很便宜,理发小哥人很好的。” 裴书聿又为难人了,“剪个头发就理发小哥了?” “……,”有时候孟垚真的很想撬开裴书聿的脑子,看看里面究竟是什么成分,每次和他聊天,话题总是能歪到他意想不到的地方上去。 “唉,你,你这人……” 孟垚连连摇头叹气,已经不再想和裴书聿计较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 大二的孟垚也逐渐从班级里的小人物走到“权力”中心,他从小小的文艺委员晋升到了副团这个位置。 其实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情,是何敏觉得副团麻烦不想再当,便主动退位下来,并向班主任推荐了孟垚这个冤大头。 恰好班里也没其他人想接这个烫手山芋,大家都忙得很,谁愿意空出时间做这做那的脏活,孟垚便以几乎全票的优势通过,为什么说是几乎全票,因为还差裴书聿的那一票。 过后孟垚私下问过裴书聿,为什么不给他投赞成票,是不是也觉得他实力不行。没人说孟垚实力不行,当副团还要什么实力,不过是个更苦的,免费的打工人,只是孟垚没接触过,他天天看吴仲康和何敏在班群里发消息,总以为副团要做的东西很复杂,他很怕自己没有能力做好。 裴书聿没回他,还反问他一句:“你想当?” 孟垚当然不想,至少在被推上去前是没想过的,那裴书聿说:“那不就是了。” 孟垚品了很久才品出来,裴书聿的意思原来是:他知道自己不想当,所以才没跟着那帮同学一起闹他。 裴书聿也不完全是个坏人,孟垚这么想,顶多是个有脾气的大帅哥。孟垚越发喜欢起这个室友,跟捡到宝一样。 孟垚副团这个职位做得很好,他在学校露面的机会越来越多,渐渐的,很多人都听过经贸一班副团孟垚这个名号。甚至,学校的万能墙都有人开始捞孟垚。 这不并奇怪。 除了裴书聿,没人觉得孟垚丑。 即使是一开始那个又土又黑的孟垚,也没有人觉得他丑,顶多说他黑。 而现在,远离了乡下,远离了田地,远离了毒太阳拷打的孟垚,已经慢慢地恢复了他原本的肤色。 北京城的风水养人,或者说,孟垚天生就是个正常的黄皮肤人种。 一白遮百丑,这句话不无道理。孟垚虽然没有白到夸张的地步,甚至也不算是白,顶多是正常肤色,黄偏白,但这已经足够别人看到孟垚被掩盖在肤色之下的容貌。 孟垚是帅气的。 不同于裴书聿那种一眼就可以直击人心的凌厉冷峻的帅,孟垚的帅是温和的,清爽的,是那种越看越让人喜欢的。非要说,那就是像炎热夏天里一支海盐柠檬味的冰激凌,一口咬下去会让人心脾舒畅。尤其是他笑起来,那双杏圆眼就这么直白地盯着你弯起来,很少会有人抵挡得住。 最关键的是前面已经提过,孟垚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体现在穿着上,他整个人的仪态也与一年前天差地别。 十二年的读书生涯让孟垚有了轻微含胸驼背的习惯,尽管他自己没有发觉,但上了大学以来,裴书聿看不过眼,每每都要一巴掌拍到他肩胛骨的部位让他把背挺直,加上,常常参加辩论,孟垚在据理力争时都是腰板挺直的状态。一年的时间,足以让孟垚在潜移默化中改掉这个坏习惯。 其实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孟垚觉得这要得益于裴书聿的身高。 在孟垚的老家,放眼望去,一米八寥寥无几。孟垚一七四的个子已经可以算得上是拔尖,这真的是毫不夸张,如果你来过南方就会知道这完全是事实。因此,与人说话时,孟垚经常是平视或俯视的状态。 而自从和裴书聿做了室友,又同进同出了一年多,裴书聿一米九的身高,让孟垚在与他交谈时都不得不保持昂起脖子的状态。也是这样,孟垚觉得裴书聿在很大程度上治好了他这个“低头族”的坏习惯。 对了,值得一提的是,孟垚上大学后居然还长了两公分,现在的孟垚刚刚好一米七六。 不高,但也绝对不矮,是会有女生喜欢的程度。 学姐任柳就是其中一个。 那天恰好是校辩论赛结束的晚上,为了这次的辩论赛,孟垚他们做了很多前期准备,赛后任柳也获得了最佳辩手的荣誉。一是为了庆祝,二是为了放松,任柳身为最老成员以及社长,当下就拍板决定请社员出去学校外边的小吃街大吃特吃。 无非就是烧烤啤酒。 孟垚和任柳关系最好,任柳是个爱喝酒的主,因此秉持着照顾女生以及朋友的原则,孟垚一晚上都有在劝她少喝,且结束后主动承当起了送她回寝室的责任。 这样的事情,孟垚自入社以来就没少做。其实社团里的成员都知道任柳对他的心思,就孟垚傻乎乎的,完全感受不出来。 也许是到了大三,还没谈过一场恋爱,也许只是那晚夜色真的很美,路边的樱花落了满地,也许也可能仅仅只是酒喝多了,任柳有些上头。总之,就是那天晚上,任柳和孟垚告白了。 孟垚最初没有当真,因为任柳总喜欢和他开一下玩笑,什么“孟垚你怎么这么可爱”“孟垚你挺适合当对象的”“孟垚要不你从了我吧”,等等诸如此类有些直白的话,孟垚一开始还会当真,脸红得不行。听多了之后,孟垚意识到这只是任柳的口头习惯也就无所谓了。 但任柳说她这次是认真的。 孟垚顿时就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喜欢任柳吗? 那肯定是喜欢的。 任柳在孟垚一踏入大学,在他还是个什么都不懂的毛头小子时就给他释放了许多善意和温暖,而且任柳性格开朗,人又活泼可爱,这恰恰也是孟垚很喜欢的点。 孟垚以前看着高中那些偷偷谈恋爱的小情侣,也曾幻想过,假如自己找对象,要找个什么样的,任柳就是他心目中的标准答案。 可是,孟垚知道,自己对她并不是那样的感情。尽管他没有喜欢过人,也清楚知道,至少现在,他对任柳,尊敬大过喜欢。 孟垚没有很快回答,加上霍然得知这个消息,一下没反应过来,任柳就以为他是在害羞,毕竟孟垚就是个很容易害羞的性格。所以任柳误会了什么,加上她觉得,反正都已经表白了,再做点也什么好像也不过分,于是她就在孟垚还懵着的时候亲了上去。 到底是女孩子,平时再大大咧咧,这会也没太好意思亲在嘴上。孟垚感觉到右边脸颊被一阵柔软轻轻地触碰,随即才摸着脸从出神状态转换到震惊当中。 孟垚更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拒绝一向不是孟垚的强项,何况是对自己这么好的人,但说不清楚就更麻烦了,孟垚想解释,可是任柳先制止了他。 她按着他的手,踮起脚靠近他耳旁,很少女情态地和孟垚讲:“你可以好好想想,回去在手机上告诉我啦。” 说完就跑进宿舍大楼了。 孟垚想追也追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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