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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发呆的时候,林斯华撬开了他的门锁,生气地问他到底在干什么,还以为出事了。感情少见地外露。秦恒桉就把一切都告诉他。 心想着要是林斯华能带他走就好了,反正他离了林斯华什么都不行,就是一个大废物。只要林斯华不嫌弃他,愿意把林斯华男朋友这个职位作为新的生涯目标,并尽量完成得优秀。 但是随着他的话,林斯华的怒气一点一点消失,取而代之的是讶异:“你不知道?” “你知道?”秦恒乐望着他,感到有什么东西在破碎,心里祈祷不要这样对他。 林斯华低头看了他很长很长时间,最后说自己误会他了,要和分手,说之前只是为了他的钱,对不起。 秦恒乐也擡头看了他很长时间,没看出希望看到的玩笑神情,反而读出如释重负。 于是第二天秦恒乐就坐上了回家的飞机。 爸爸妈妈和弟弟都来接他,三位成功人士立在接机口,举止和穿着都让别人投来歆羡的目光。 看到他们齐上阵的目标竟然是给这个普通的年轻男孩接机,路人都意外地从上到下打量秦恒乐,除了外貌之外没找出什么过人之处。 秦恒乐回了家,彻彻底底地老实了。面对秦恒桉的故意挑衅也不再回击,安安静静地接受,仿佛一只决定从良的肉食动物,磨掉牙齿和利爪,以后决定温顺地吃草,同时放弃了很多东西。 他回到原来的大学继续修完课程,拿到大学毕业证之后给秦恒桉打下手,在公司认认真真地工作,边做边学,秦恒桉找水平高的人带他,秦恒乐努力得像被输入指令的机器人。 几年下来,也能逐渐地独立完成一些项目,虽然小有差错但也在不断进步。从“老秦总的大儿子,秦总的哥哥”,逐渐也变成了“另一位秦总”。 秦恒桉和父母没有再干涉过他的生活,倒是时常抱歉。面对他的巨大变化,认定他在国外经历了什么,知道与他们的自作主张脱不了干系,还送去看过心理医生,最后没什么改变。 也疑心过那段没下文的恋爱,拐弯抹角问了很多问题,都没有取得答案。 秦恒乐取得了很多成就,唯独在感情方面毫无建树。家里人给他介绍过一些,男的女的,从嘻哈rapper到古文字学教授,总之是在适龄人类范围内反复横跳。 他也见过夏秩几次,对方仍是好看又耀眼,却没再掀起什么波澜。 直到又过了一两年,他受邀去参加某个晚宴。 自打秦恒桉和青梅竹马的女朋友结婚以后,把公司很多股份和抛头露面的事务都交给了秦恒乐,自己退到幕后帮衬。 秦恒乐阴差阳错还是走上了当初最不愿意走的那条路,整个人生像一个滑稽的笑话。不过现在不用动太多脑子,比最初又好一些。 各平台也零星出了些新闻,诸如“昔日不知名艺人,今日逆袭成为秦氏集团总裁”“虎落平阳莫小觑”之类励志新闻,把这个笑话搞得完善了一些。 晚宴盛大而隆重,受到邀请的都是贵客,不过有人的地方总会分出三六九等,这个晚宴的标准就是各自公司与身价。 秦氏集团蒸蒸日上,潜力和价值都属于佼佼。秦恒乐单身又帅,简直是个香饽饽。 他拿着红酒坐在座位上,游刃有余的神态配上那副皮囊,显得年轻有为,即使内里其实草包,只要外面那层绣上了金线,别人就可以假装看不到。 很快就有成群的人带着女儿前来结识。那些女孩都身材窈窕,身穿昂贵的晚礼服,带着训练过的社交礼仪之标准笑容,根本分不清谁是谁。 直到某位林姓董事介绍她的女儿今年十六岁,秦恒乐才擡起头,升腾起一些久远的冲动,比如不管不顾地骂他一顿。 但最终看到周遭黑压压的西装人群,都是一模一样的嘴脸,他还是什么都没说。 “...虽然年纪小了点,但是她们学校早恋风气盛得很,现在年轻人都是这样的,她也一直仰慕秦总,以后可以约着见面。对了,还有一位儿子,最近刚刚回国,也想和秦总认识认识,来,斯华。” 听到这个名字,秦恒乐不自觉地握紧了手里的高脚杯,平静的表情有了少许变化,装作不在意地擡头。 这个不要脸的禽兽父亲姓林,儿子叫斯华,那么名字就是—— “林斯华。” 记忆深处的人出现在眼前,还是那么高大英俊,风度翩翩,一双很有特点的蓝眼睛魅力无穷。西装这种衣物仿佛是为他而存在,宽阔的肩膀和笔挺的腰板熨帖得流畅,身材比例看一眼就令人心跳加速。 两人就这么遥遥对视,一坐一站。秦恒乐觉得衬衫领口有点紧。 他果然还是讨厌穿衬衫。 在这一瞬间,他像是被催眠了很久猛然清醒。自己为什么会穿着这身衣服,在这个场合。 “老禽兽,你的女儿还未成年,良心不能和你们公司的帐一样黑。”秦恒乐听到自己说,“这个儿子不错,可以开个价。反正他也缺钱,到时候你俩一人一半。” 第105章 秦恒桉焦头烂额。 他的傻蛋哥哥又在一个重大的晚宴上惹了祸,圈子里已经传得沸沸扬扬。 这个哥哥已经很久没惹祸,让他几乎放松了警惕,这次又突然攻击,仿佛蛰伏多年,就是为了这猛力一击。 不仅公然骂了人,开口要买人家儿子,最后晚宴没开始便带着人家儿子扬长而去。 刚听到时,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仿佛回到了几年前。每次像听故事那样听着秦恒乐是如何勇斗黑恶势力,自己一边觉得好笑,一边要去收拾烂摊子。 这回打了个措手不及,他有些生疏地展开公关,善后,越做越熟练,找回了当年的感觉。 秦恒桉在这里苦哈哈,傻蛋哥哥正带着人逍遥快活。 秦恒乐当着很多人的面,畅快羞辱了林斯华一番,没想到对方竟然真的一声不吭地跟着他出来了。上车之后,那种报复的快感逐渐消退,又生出一些无趣来。 他又“幼稚而冲动”了,不该这样的。 但林斯华已经坐在了他的旁边,高大的身形难以忽视,空气似乎都变得稀薄。两人几年未见,又经历了刚刚一遭,只剩下令人窒息的沉默。 “你走吧。”秦恒乐说。 “对不起。”林斯华道歉。 “有用吗?”秦恒乐没什么表情。 在又安静了一阵之后,他忽然开口:“你当年不是说骗钱的吗,为什么没骗?” 这是困扰很久的问题,一直压在嗓子眼,终于还是脱口而出。 “没。做不到。” 因为秦恒乐单纯得让人有种罪恶感,或是别的什么原因,一直在阻止林斯华。他犹犹豫豫煎熬了很久,在得知对方完全无辜之后,几乎像是卸下了重担,终于不用去伤害他。 “太傻了是吧,骗傻子的钱让你蒙羞。”秦恒乐露出一抹嘲讽的笑。 外面一片黑暗,只有零星的灯火,间隔很久才隐隐地跳动一下,亮度变化并不是很大。 林斯华没有为自己辩解:“你喝酒了,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这车很贵,你配吗?”秦恒乐的皮肤被酒精蒸得有点红,思绪也不是很清明,他的酒量和当初一样,几口红酒就开始晕。他只循着本能,想说一些不好的话。 “人都亲过,车怎么不配。” 秦恒乐一时语塞,紧接着就有些懊恼,为什么口舌之快都逞不过。 “其实你当年如果直说想要钱,我可以包你。反正只是想找个翻译和保姆而已,你把路走窄了。”秦恒乐说。 林斯华神色暗了暗。 就在秦恒乐以为他要下车潇洒离去地时候,这人忽然说:“现在还来得及走宽吗,秦总?” 秦恒乐一愣,就看到高大的身影向自己倾身而来,唇上落了温热的触感,醉酒的感觉密密麻麻地涌上来,铺天盖地,席卷走了理智。他不记得林斯华是什么时候放开他,又是什么时候和他换了位置,开车带他去了酒店,做了几年前没完成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秦恒乐看着狼藉的一片,呆了一下,套上衣服准备跑路。 拉开门,外面站的又是林斯华。一瞬间仿佛来了个时空回溯,和当初的相似度实在过高,不知道这人为什么总是躲在门口。 林斯华拿着一套崭新的衣服,目光落在秦恒乐皱皱巴巴的衬衫上:“现在不讲究了?” 秦恒乐被看得恼怒,转了一笔很高的金额给他:“不关你事。昨晚还行,有待进步。” 然后从容地披上同样皱巴的高定西装外套,故作淡定地走出房间。 林斯华看着那个装模作样的背影,磨了磨牙。 秦恒乐心情不错地回家换衣服,在家里的客厅遇到了坐在沙发上吃早餐的秦恒桉。 秦恒桉看了他一眼,并没说什么,他已经转变了心态。夏秩告诉他,过度保护只会带来恶性循环,就像娇生惯养的宠物猫,一辈子这样还好,万一产生了出去看看的想法,对它来说将是毁灭性灾难的开始。 他们一家本来不信的,直到秦恒乐越来越不快乐,无疑与初衷背道而驰。 其实秦家会这样护着秦恒乐不难理解,就像双胞胎的父母往往疼爱弱小的那个。如果一个强大的家族产生了一个弱者,大概也会出现这样的情况。秦家一直都很聪明,只有秦恒乐是傻蛋。 假如他不是第一个孩子,或许一切都会很合适。 换好衣服的秦恒乐坐在秦恒桉对面:“弟弟,我想减少一下工作量。” 几年前秦恒乐知道秦恒桉擅自做主替他花钱进名校之后,虽然很沮丧,但是没有责怪他,不过从某天起称呼突然变成了这个,像是一种暗戳戳的报复。 “可以。”秦恒桉批准。 于是秦恒乐开始了认真的包养道路。 他故作熟练地模仿其他大老板,暗中观察他们是如何对待包养的小情儿,回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地对待林斯华。 开始还会插嘴讨论一句,但后来发现人家炫耀的都是如何听话懂事,漂亮乖巧,和他这个不是一个赛道。而且经过观察,其他老板好像没有和他一样在 刚得知这个事实的时候很是慌乱了一阵,但也逐渐说服了自己,这都什么年代了,还搞这些歧视,是很不对的。老板怎么高兴怎么来,他才是老板。 他逐渐看出来,包养无非是吃吃饭,买买东西,给给钱,非正式活动时搂在怀里。 除了最后一步,他都完成了,还有时时刻刻要作出不在乎的样子:“你表现不好的话我又要换人了,麻烦。” 他皱着眉头,做出一副为难的样子,仿佛林斯华这个岗位很紧俏,时刻面临下岗危机。 林斯华心里觉得好笑,但还是表现得挺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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