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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你,林静松。” 他说这句话时是很矜持的,叫林静松的名字时又颤了一下。 他立刻就无法再假装这是一句很平常的话,像朋友之间,同学之间,熟人之间。因为林静松已经握住了他的手腕,眼神也跟了过来,他高出许多,于是低头垂眸,眼皮薄薄的,是有一些古典美丽的眉眼。 林静松的目光攫住他,他没有含蓄的进退,道: “‘很喜欢’是什么意思?” 郑千玉认为他是真的不懂,因为不懂才这么直白,或许他完全不理解爱情。 “就是想和你在一起,做很多事情,没有见面的时候,我也在想你。” 他很认真地说,一句一句解释给林静松听。因为林静松不懂,他反倒没有必要拐弯抹角。 “是这样吗?” 林静松低下头,吻了他。 郑千玉睁大了眼睛。 那个吻非常快,快得郑千玉竟然来不及体会。他想抬起手,但手还被林静松握着,他的脸蒸上一层薄红,结结巴巴道:“你……你…… “你在哪里学的?” 林静松很无辜,道:“我没有学。” 郑千玉的话还是顺不过来:“但是……但是……” 林静松也有些迷茫了:“不是这样吗?” 郑千玉:“不是……不……” 林静松握住他的手紧了一下,郑千玉的声音低了下去:“好吧,也算是……” 郑千玉觉得林静松是一种很奇异的动物,他问道:“你对别人也这样吗?” 这个问题让林静松很不高兴,他答道:“没有别人。” 郑千玉难得被林静松弄得自乱阵脚,他迟迟地意识到林静松对他也有什么,感觉自己的头变成蒸汽火车,热烫得几乎眩晕。 “那、那你有多喜欢我?” 郑千玉问道,第一次确认林静松的爱,他尚且不太熟练。 林静松不说话,只是低头,像终于得到允许一样,进行一个他窥伺已久的吻。很青涩,郑千玉碰到他的牙齿,有些慌张地呼吸着,他忘记闭上眼睛,两个人在接吻时对视,林静松终于松开他的手,将他抱紧。 他们交往,约会,亲吻,拥抱,乃至做.爱。在他们的城市第一次开通夜游巴士的路线时,郑千玉拉着林静松坐到露天的二层。观光客稀少,让他们几乎独占了这片夜色。 郑千玉已经非常习惯林静松喜欢他这件事,他拉着林静松做了很多想做的事情。热恋之中,几乎可惜人类需要睡眠,因为梦里不一定有林静松。 连这种话,他都不羞于告诉林静松。 “林静松,你有多喜欢我?” 他神采飞扬,攥着答案,却还要林静松再答一次。 林静松囿于自己言语的贫乏,于是在夜风之中吻他。 夜游巴士的路线被他们坐到熟记于心,去遍了城市里每一个光明的角落。这是一条非常长的线路,在漫长的观光之中,他们忘记了时间。 在那个冬天,林静松于新生的感情体验之中,以一种笃定的心情认为,他们会永远在一起。
第17章 “那个导盲犬基地怎么样?” 郑辛在电话里问到。 他在值班的间隙中休息,急诊医生是没法正经坐下来吃一顿饭,而是需要叫一些便携的外卖:三明治、包子、汉堡,以便随拿随放。 郑辛已经习惯了咬一口三明治,医用担架车立刻就从门口滑进来,急救员开始报病况和身体数据。于是郑辛放下三明治,戴上听诊器,快速走过去。 等他忙完一通回来,想起吃了一口的三明治,从餐车上拿起,咬一口,一模一样的事情会再次发生。 接受了十几年科学教育的郑医生狐疑地盯着三明治,张开嘴,假装要再咬下一口,担架车立刻从敞开的门冲了进来。 郑辛:“……” 很长一段时间,郑辛不敢吃三明治。 忙碌的急诊生活需要良好的身体素质,郑辛下了班除了睡觉学习,还要抽空锻炼。因为还没拥有爱情,目前最重要的事是关心弟弟。 他倚着门,手里拿着一个饭团,戴着一个挂脖耳机,站在值班室里和郑千玉打电话。 这样比较方便有病人来他可以随时打开门冲出去。 手里的饭团已经是连续三天的照烧鸡肉味,郑辛真诚地希望自己下一顿能抽到别的口味。 “挺好的,毛毛姐人也很好。” 郑千玉在电话里说。 郑辛放下心来:“我就说吧,这事儿没那么复杂。你在那有没有和狗玩?” 郑千玉无奈道:“导盲犬都很专业的,不是陪玩的啦。” 他简单地把自己在基地里了解到的和郑辛说了说,郑辛虽然事先已经了解过一些,但还是存在了信息差。 “现在申请要等一年多?” 郑辛嚼嚼饭团,语气带着震撼。 “导盲犬训练时间很久,现在排队时间又长……而且等到了,也不是百分之百可以匹配的上,还要和导盲犬一起训练。” 郑千玉一件一件地说清这些障碍,道: “哥,我想要不……” 郑辛掐了他的话头,道:“那你在基地,有没有试过和导盲犬一起走路啊?” 郑千玉愣了一下,想起飞飞,它的头轻轻拱过自己的手心。 他只好诚实地回答:“有。” 郑辛坚持不懈:“是不是感觉挺好?” 别的郑辛可能还不如郑千玉清楚,但有一只导盲犬,他认为这对郑千玉来说很重要。 郑千玉无法否认,道:“是很好……” 郑辛:“好弟弟,去申请吧,算哥哥求你的,好吗?我想好了,到时候我就搬到你楼下,每天都早起帮你遛狗……” 郑千玉笑:“你还要上班呢,哪有这个空?” 郑辛:“那我就再找个人和我轮流遛……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 郑千玉沉默了一阵,道:“哥,你也要过自己的生活。” 兄弟二人的感情很微妙。小时候父母很少在家,两层楼里,除了住家的保姆,一个儿子,一个新来的养子住在一起。郑辛已经七岁,郑千玉还不太懂人事,也知道这个哥哥不太喜欢自己。 不过这又怎么难得倒郑千玉,他是那种天生最会讨人喜欢的小孩,远远不只是讨巧讨好,而是真诚、进退有度、投其所好、乐人之乐。 郑辛的欺负是小恶作剧和冷暴力,为一个突如其来的,可能和自己争夺父母之爱的孩子。在他七岁的脑袋里,郑千玉在这里待着不开心,也许就会从哪儿来回哪儿去了。 然后他就被爸爸打了一顿。父母告诉他,郑千玉没有家了,他这个年龄,连没有家了这件事都不太懂,你要让他回哪里去。 郑辛老实了。知道真相,放下成见,郑千玉成为了他的弟弟。郑辛后来很难讨厌他,但也做不到兄友弟恭、柔情似水,因为郑辛做惯了独生子,突然当哥哥,也当得很别扭。 两人一起长大,性格迥异,爱好不同,最后竟然连性向也不一样。郑辛念医学院的时候,惊觉郑千玉这个男朋友,在郑千玉高中的时候就来过自己家,有一种家都被这人偷完了的感觉。 郑辛心里不爽。 他关心郑千玉,但很难轻声细语,因为郑辛从来不是一个温柔的哥哥。只会凶巴巴说为什么很晚回家,气呼呼道零花钱为什么这么快就花光了,阴森森问怎么会想到和男生谈恋爱。 他也不用太关心郑千玉。因为郑千玉优秀、漂亮、聪明,不会活得很吃亏。郑辛在外介绍自己的弟弟,很真心地说他是个画家、艺术家,郑千玉会说自己有个医生哥哥,妙手回春,救死扶伤。 郑辛本以为成年后他们会这样不远不近地生活着,郑辛很独立,郑千玉亦是如此。 然而,然而。 郑辛从在急诊实习开始,看了太多的生死。他实习的第一天,给三个人做了心脏复苏,一个死在下午,一个死在凌晨。 人死如灯灭,那是很快很快的。郑辛查房的时候都和他们说过话,听他们寥寥讲过几句自己的生活,郑辛以为自己用力按压了他们的心脏,就能把他们救回来,医生的手和死神在拔河。 没过几个小时,刚刚还说过话的人,心跳在仪器里变成一道直线。医疗程序上没有任何错误,做了一切该做的检查。郑辛看他们脸上盖了布,从急救室推了出去。 郑辛抢救过的人里面,大多有生的意志,能活下来的有多少,这是一个很残酷的数字。 而对于没有生存意志的人来说,走到这一步,生命的光火只会消失得更快。 “意志”对于人这种动物来说,有时就是面临死亡时的筹码,它不一定保证人会赢,但它一定会让人在这张桌子上坐得更久。 这种意志可以来自家人、朋友、爱人以及任何,牵挂的东西越多,留恋的越多,都构成生的意志。 有一段时间,郑辛看到郑千玉身上这种意志越来越少。他也想过,配合弟弟和他的前任分手,是不是对的。 郑千玉手里的筹码越来越少了。 后来郑千玉勉强振作起来,郑辛没有就此松一口气。郑千玉想要一个人住,不要别人照顾,郑辛使了办法,让郑千玉住进一个安全人多的小区,左邻右舍都打点好,物业也打了招呼。 他弟弟现在是一个盲人,做再多,他都没法完全放心下来。 郑千玉今后的人生要去往何处,连郑辛都很难想象,想多了心痛。 无论如何,郑千玉能活下去是最重要的。多一条狗,多一个人,都多一种可能性。 郑辛从一个很酷又有点凶的哥哥,变得像那种爱八卦又很啰嗦的老头子,一遍一遍在郑千玉耳边念,有只导盲犬多好,还能陪你出门,我看李想人挺不错的,你有没有那个想法。 “什么你的我的生活,神神叨叨的。” 郑辛的饭团吃完了,捏着包装纸,搓得猎猎响。他朝电话那头道: “郑千玉,没什么事是解决不了的,我是你哥,我说了还不算数吗?” 郑千玉静了几秒,那是郑辛最害怕的那种沉默。他刚想说话,急诊室来了病人,郑辛不得不结束,对郑千玉说:“我走了,我要去救死扶伤了。” 郑千玉被他逗笑:“好的,郑医生。” 郑辛挂了电话。忙完这一天,他想来想去,还是要更尽人事。 摸出手机,点了李想的窗口。上次郑千玉在的时候,郑辛和李想加过微信,李想也很忙,所以郑辛和他也没什么空闲聊,但看了朋友圈,觉得李想是个生活充实、性格阳光的人。 他给李想发了微信,想问问他有没有空,给他打个电话。 没想到李想很快回复:有空,辛哥什么事? 郑辛当机立断,给李想拨了电话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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