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沈璁懒懒地应着。
“其实那晚……在钱二的包厢里……我没有……”
裴筱犹豫着,不知道该怎么说,其实他还是很希望沈璁可以相信自己的。
“我知道。”沈璁低声打断道。
裴筱猛地仰起脸,满脸震惊地看着一脸镇定的沈璁。
“是钱二那个抽坏了脑子的畜生,逼着李茉莉陪自己抽大烟,李茉莉不从,性子又烈,这才得罪了钱二。”沈璁平静道,说着缓缓睁眼,看到自己怀中的裴筱一脸惊讶,“你只是刚好经过而已。”
裴筱猛地撑起半身,“你早就知道了!”
“嗯。”沈璁点点头。
他知道,裴筱是想问,既然他早就知道了,为什么还要一直躲着自己,把自己仍在大街上。
但关于这个问题,他不并想回答。
见裴筱在自己怀里倔强地梗着脖子,瞪大了那双漂亮的桃花眼,一瞬不瞬地盯着自己,他伸手轻轻拍了拍裴筱的脑袋,然后稍稍用力,温柔却也不由分说地将人塞回了怀里。
“没看出来啊——”他手指摩挲着裴筱的脸颊,故意调笑道:“我们裴老板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大美人,居然还有替人打抱不平的时候。”
“其实……”裴筱没有继续纠结刚才的问题,也并不觉得平安夜那晚的事情自己处理得有多伟大;他眸色暗了暗,踟蹰良久,最后还是诚实地小声道:“我师父就是抽大烟抽死的,就死在我面前。”
艰难的喘/息声和沙哑的咳嗽声中,冯吟秋端着烟杆,躺在床上,一阵吞云吐雾后,满足地闭上了眼睛。
一旁的裴筱厌恶地捂住口鼻,转身准备离开。
然而就在下一秒,他刚刚背过身去,就听到身后冯吟秋发出一声恐怖地哀嚎;他惊恐地回头,看见床上的冯吟秋突然浑身抽搐,几分钟后就没了气息。
就算他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去请了大夫来,最终仍然回天乏术。
当时那一幕可怕的场景直到今天仍然历历在目,每每想起,还是让裴筱不寒而栗。
“所以七爷……你相信裴筱……”他仰脸认真地看着沈璁,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底泛起点晶莹的笃定,“我永远都不会碰那些脏东西的。”
沈璁低头,微微蹙眉,揉了揉裴筱细软的头发。
他轻拍裴筱的后背安慰着,良久后,手掌停在了对方左侧肩胛骨下方的伤疤上。
“可我记得你说过,你师父也经常打你。”他的声音很轻,完全没有质疑的意思,听上去只是寻常的关心,“难道你不应该很恨他吗?”
恨吗?
裴筱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太小的事情,他现在已经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家里应该是很穷的,所以才会不到三岁就被父母卖掉了。
据冯吟秋后来说,他一眼就看出裴筱是个唱戏的好苗子,所以才掏钱把人买了回来,准备收作徒弟,继承衣钵,等他老了,唱不动了,还能给他养老。
那会的冯吟秋是真的红,北平城里最炙手可热的大青衣,日进斗金,追捧者无数;裴筱跟着他学戏,有干净整洁的新衣服穿着,宽敞明亮的四合院住着,还有老妈子照顾,也算过了几年好日子。
但坏也坏在冯吟秋实在太红了,而且红得飞扬跋扈。
也许是小人得志,也许是年少成名,身边任何同行,甚至班主,他都从不放在眼里,就连追捧他的富家少爷若是不合心意,他也敢随时挤兑两句。
其实他没有真的做过什么,因为根本不屑,但那张嘴的确是不饶人的。
这也是为什么裴筱后来并不讨厌李茉莉的原因,甚至有的时候,李茉莉阴阳怪气的样子在他看来还有些莫名的亲切。
但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性子,捧着冯吟秋的人能从西直门排到大栅栏去,恨他的人也能排这么远。
终于,几年之后,他被人毒哑了嗓子。
传统戏曲都讲究唱、念、做、打,其中青衣更是尤以唱功为主。
很快,在确定冯吟秋的嗓子再也好不了之后,他就被赶出了戏班,裴筱人生中唯一一小段无忧无虑的童年也就此结束。
冯吟秋是个极其骄傲,甚至自负的人,就算舞台生涯彻底结束了,他也仍然坚信自己才是最好的大青衣;为了证明这一点,他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小徒弟的身上。
毕竟,当初就是因为看出裴筱天生是块唱戏的料子,他才买回了这么个小人儿;所以他相信,十几年后北平城里最厉害的大青衣就算不是他,也一定是他教导出来的小徒弟。
但当时的裴筱还太小了,并不懂这些。
起初,他只是觉得师父可能心情不大好,离开戏班后,几乎没有再笑过 ;押着他练功的时间越来越长,要求也越来越严苛,就连脾气好像都变差了,经常动手责罚他。
但在戏班子里,他见过,别人的师父也是会打人的,他并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只是默默地加倍努力,想让师父开心一点。
可惜,很显然,一个懵懂无知的孩子并不能弥补冯吟秋从云巅跌落沼泽的空虚,除了盯着裴筱加倍努力地练功,他开始有了更多的消遣,排解那些郁结的苦闷。
喝酒,赌钱,整夜整夜的不回家。
裴筱渐渐发现,师父打自己已经不仅仅是因为练功了。
冯吟秋喝多了要打他,赌钱输了要打他,输光了没钱买酒还是要打他……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应该是恨师父的。
再后来,冯吟秋染上了烟瘾,因为经常抽得浑身瘫软,人事不省,倒没以前那么多力气打他了。
但昂贵的鸦片也败光了一代名伶这十几年攒下的全部家底,他们终于搬出了那间宽敞明亮的四合院,渐渐穷得吃不起饭,穿不上衣。
“饿肚子的感觉……真的太难受了……”裴筱攥着沈璁的袖口,轻轻叹了口气。
冬天穿着破洞的布鞋,走在北平的冰天雪地里,每次脱下鞋来,都能看到自己冻乌的脚指盖,冻疮总是又疼又痒,让人连觉都睡不好——
这样的感觉,裴筱现在都还记得。
那时候他真的很恨冯吟秋,而且发誓,等长大以后一定要离开师父,只要能吃饱饭,穿暖衣,他做什么都愿意。
直到几年后的一天,当他身染重病,高烧不退,昏迷不醒。
那是他第二次觉得,自己可能就快要死了。
混沌中,他隐约感觉到有雪片落在自己的脸上,还以为一切都是幻觉;但当他中间迷迷糊糊醒来时才发现,是冯吟秋背着自己,跪在一家药店门口,求大夫救救他。
那个时候他已经十几岁了,再也不是个一手就能拎起来的小娃娃,而冯吟秋的身体也早就被鸦片毁了大半,瘦得只剩一把骨头。
裴筱不知道师父是怎么把自己弄到药方门口的,但他知道,在跪了几个小时之后,药店的老板终于赊了一包草药给冯吟秋。
那一计药汤算是暂时吊住了裴筱的半条命,但他病得太重,又拖了很久,不是一副药就能治好的。
几天之后,他看到冯吟秋带了个男人回家,然后把他搬到了隔壁的柴房去。
那天晚上,他不知道那个陌生男人是什么时候走的,但一整晚,他都能听到哭声。
冯吟秋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啊。
裴筱亲眼看见他被人毒哑,曾经的一代名伶,大青衣,现在就连说话都像是一面破掉的铜锣,难听极了;他被赶出戏班,赌博酗酒,染上烟瘾,不人不鬼……
但就算这样,他也没有想过要卖掉自己。
裴筱从来没有见过师父掉泪。
从那一刻起,他就没办法再恨冯吟秋了。
虽然病好之后,冯吟秋还是经常打他骂他,赌博酗酒,抽得家里乌烟瘴气;但他不得不承认,不管多坏,这个世界上也只有这么一个人还在乎他的死活了。
自那以后,他一直努力练功,十几岁就登上了戏台,几乎复制了冯吟秋当年的传奇,一夜成名。
但最终,再多的钱也挽救不回冯吟秋早就被鸦片啃坏了骨头的身体。
在冯吟秋去世之后,他很快就离开北平,来到了上海。
“七爷……”裴筱紧紧抱着沈璁,低头把脸埋进对方的胸口里,用闷闷的声音,掩盖住自己喉间的哽咽,“你说,我该恨他吗?”
沈璁轻拍着裴筱的后背,温柔地安慰着,虽然看不见,但他能感觉的裴筱的泪水已经沾湿了他胸口薄薄的衬衣。
可他却没有说什么。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和裴筱之间,只是一场再寻常不过的露水情缘,单纯的肉/体关系;就算到了现在,他也只是把两人的关系看做一场欲罢不能的欲/望交易。
他从来没想过裴筱会愿意揭开自己的伤疤,跟他谈起这么隐私的话题,更没有想到……
在裴筱的故事里,他居然能找到一份几乎绝无仅有的共鸣。
跟裴筱一样,他们的童年都有过一个几乎是唯一的,最重要的人;但跟裴筱不一样,他没有恨过窦凤娘,毕竟窦凤娘至少是不会打他的。
但他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从小就知道。
不管多么努力地讨好扮乖,就算很多时候根本无法理解母亲的决定,他还是会懂事地照做,但母亲还是不太愿意搭理他,直到最后,干脆把他远远地送去了外国,从此不闻不问。
在法国的那几年,他唯一可以得到的,关于母亲的消息,都是在国内侍候母亲的奶娘传给喜伯的;后来奶娘去世,窦凤娘竟然狠心到连自己病重的事情都没有透露给唯一的儿子。
直到沈璁接到消息,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了。
他也想恨母亲的,就像裴筱恨冯吟秋一样,但也跟裴筱一样,他根本做不到。
回国后他才知道,母亲生前的诸多筹谋,不管是有意为之,还是无心插柳,居然都是为了他好。
不知道为什么,他和裴筱,从出身,家世,到成长的轨迹,明明看着好似云泥之别,毫无交集,但偏偏又有些说不出的相似,甚至重叠。
方才裴筱娓娓道来时,提到冯吟秋都只是喊师父,并没有透露对方的名字,但窦凤娘以前算得上是个十足的戏迷;十几二十年前能风靡北平城的一代名伶,尤其是母亲最喜欢的大青衣,沈璁觉得自己应该也是知道,甚至见过的。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106 首页 上一页 23 24 25 26 27 28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