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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组风格迥异的照片一同参赛,纪何初开始感到好奇:“什么主题?” “茧。” 纪何初一问,韩驰不禁也提起了兴趣:“如果是你的话,你会拍什么?” “白纸。” “嗯?”这个回答出乎韩驰的意料,“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出这个主题的人有病,”纪何初漫不经心地答,“一张白纸,我说这是茧,如果他说不是,那他自己就是茧。如果他说是,那他就钻进了我的茧。” “你的意思是......”弯弯绕绕的话听得韩驰一愣,细细琢磨下又觉得暗藏门道。 若评委不认同纪何初的想法,便是无形之中故步自封,将自己包裹在传统认知中;若评委认同,又是被拉入特定的范围,因为作品是不是茧为什么是茧,都是纪何初定的。 韩驰恍然大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观念,观念就是茧。” 所以白纸不论是否被承认,展示它的人和评判它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标准,他们也就都在自己的茧内! 韩驰久违地感受到灵光乍现的激动。 到了黑珍珠门口,韩驰依旧沉浸在自我的思绪发散中,他低头跟在纪何初身后,直到额头“咣”地一声撞到门才回神。 “……” 韩驰捂着额头,透过木门上的毛玻璃,他能看见纪何初在里面走动的朦胧身影。 这人门都不帮他留一下,到底是不是想追自己啊! “算了,相机还在里面。”韩驰自顾自地说了一句,揉揉脑袋推门走了进去。 第二天周五,第二套图一如韩驰所料,光是素材筛选就花费了不少时间。 不过因为和素材相关度较高,大家都干劲十足,纪何初与韩驰隔着镜头对视的那张照片被高票通过选入成图,也成为午饭时工作室成员的最新谈资—— “以我多年来嗑CP的经验,我觉得事情不对劲。” “那张图,我居然看出一种‘尘世喧嚣中我只看见你’的感觉!啊!这该死的宿命感!谁懂!” “等等,这个趋势……是天降胜竹马啊!云衔哥和韩哥他俩……哎呀!不行不行!” “我的驰云CP难道要be了吗?!” “我和纪老板难道要be了吗?!” 大家纷纷看向说出最后一句话的阿宇。 “普信男!” 阿宇:“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戚云衔坐在办公桌前,默默地浏览着最终选出来的第二组图片。 相比大家的浮想联翩,戚云衔表现得异常平静。 事实上,他的心思并没有放在这上面。 昨晚,戚云衔担心自己的失态会让本就有意与他保持距离的韩驰更加多想,于是在晚上回家之后给韩驰拨去了电话,想探探口风。 话头用的是在走廊韩驰被自己打断的那句: “韩驰,你之前说要不要一起去看看纪老板,我当时都没反应过来,他是生病了吗?” 韩驰便在电话里将向伟泽企图绑架纪何初的事情一五一十地讲给了他听,也包括纪何初帮梵风装了个微型摄像头的事。 “啊,那......那我也应该过去看望一下的。”戚云衔始料未及。 “没关系,我过去的时候他状态不错,应该没什么事了。” “那就好,改天请他吃饭吧。” “嗯。” 他们又聊了些后续的工作,挂了电话后,戚云衔内心五味杂陈百感交集。 纪何初帮了梵风,于理他应该心怀感激,可于情…… 戚云衔看了一眼放在一边的手机,未读消息零条,孟骅那边依旧没有动静。 此刻他不得不承认人都有劣根性,并且他的劣根性正占据着上风,找了许多个借口为自己开脱—— 和孟骅通电话的时候他还不知情,不知者无罪,不能怪他。 就事论事一码归一码,公事该感激感激,私事该解决解决。 话都已经说出去了,再说纪何初也冒犯过自己…… 就这一次。 盖棺定论,戚云衔不再多想,他将手机倒扣过去,全力投入工作。 当晚,黑珍珠。 “您好,可以先看一下酒水单,那边还有位置。”于廷对新来的三位客人招呼道。 “不用,我们就坐吧台,今个儿啊我们主要就是来看调酒的。”孟骅冲于廷抬了抬下巴,其他两人也纷纷应和。 “没问题的,您可以和我说一下平时喜欢喝的口味,我来给您推荐。”虽然对方态度流里流气,但于廷秉着顾客上帝的服务宗旨,只当他们也是慕名而来。 “别别别,就那个,菲士!拉莫斯金菲士你们这儿有吧?” “啊,有倒是有......”于廷开始怀疑面前几人的来意。 “有还磨叽啥啊?先来个十杯八杯打底吧!” 于廷皱起眉。 拉莫斯金菲士是一款最近名气很大的鸡尾酒,倒不是因为它口感有多出众,而是制作拉莫斯金菲士必须将所有材料倒入摇酒壶中,连续不间断摇和至少十分钟以上,才能最终做出绵密不倒的气泡。 因此它被戏称为“调酒师最害怕听到的酒”之一,介于它很费调酒师,有些酒吧甚至都不会把它写在酒水单上,但还是经常有人去酒吧用拉莫斯金菲士调戏调酒师。 只是面前的人态度傲慢,一上来就点名要这么多杯,于廷半点儿不觉得对方是来调戏调酒师的,相反很确信他们是来砸场子的。 店里还有其他客人,秉着一切以和为贵的原则,于廷开口道:“是这样的哈,您点的这款酒它比较特殊,不好入口还贵,不建议......” “废什么话啊,老子有钱!就好这一口!不会调就说不会,建议你奶奶的建议!”孟骅猛地拍了一下吧台,引来周遭几位客人的回头。 “您坚持要点也可以,只是我们店怕客人跟风点了之后不满意,所以对它有一套特殊的点单要求。这样,您要是真喜欢,您说一个拉莫斯金菲士的口感特点,我给您做一杯。” “让你做杯酒屁事儿那么多呢,老子的话你听不明白是吧?我今晚就要拉莫斯金菲士,十杯!做不了,爷把你店砸了!” “听见没有!做不了砸店!”孟骅的带来的两个人也纷纷跟着呛声。 动静闹得有些大了,眼看压不住,于廷正准备拉人到外面去解决,纪何初从里面的储物室里走了出来。 “怎么回事儿。” “老板,”于廷赶忙走上去,瞥了一眼孟骅几人,对纪何初耳语道:“开口就要十杯拉莫斯金菲士,我看着像来砸场子的。” 纪何初抬眼扫了一圈吧台前坐着的三个人,正中间的那个不怀好意地正盯着他。 二流子气质,文化水平不高,很典型的炮灰打手角色。 “知道了,你先去忙。”扫描完毕,纪何初收回目光,取过挂在墙上的铭牌往身上别。 “纪哥!”于廷着急。 “去忙。” 纪何初的语气笃定,于廷心想自家老板也不是个任人欺负的软柿子,便先听了吩咐,将吧台的主战场交给了纪何初。 “你就是老板吧,”见自己的目标出来了,孟骅便把火往纪何初身上引: “你员工服务态度太差了,懂事点儿的赶紧送我几杯补偿一下,还有,今晚我不想再看到刚刚那个磨叽鬼了,你来给我调。” “点的什么?”纪何初卷起袖子。 “拉莫斯金菲士,十杯。” 纪何初拿出一个高球杯,对孟骅晃了晃,“菲士系列有挑战活动,十五秒之内喝完免单。” “是嘛,”孟骅见纪何初神色镇定,加大了火力:“那来三十杯吧,我和我兄弟一人十杯。” “可以,不过点了要是喝不完的话,需要付双倍。” “你什么意思?我自己买的酒喝不喝完,你还管上了?” “当然不是,游戏规则而已。”纪何初的指尖敲打着桌面,不紧不慢地说,“如果您对自己的钱包和酒量没信心的话,可以选择不参与挑战。” “切,”孟骅翻了个白眼,紧接着掏出张卡甩在纪何初身上,“做!爷今晚就把你们这儿喝到破产。” 纪何初看了一眼掉在自己脚边的银行卡,也没捡,直接拿起了酒和盎司器。 “拉莫斯金菲士,第一杯。”
第22章 帮男朋友收拾烂摊子 不间断的shake,摇酒壶的杯壁上逐渐起霜,代表着一杯拉莫斯金菲士达到它品质的合格线。 过筛原酒倒入高球杯,再缓慢倒入苏打水拉出一截绵密而不塌的泡沫。 纪何初转了转酸胀的胳膊,将做好的酒推到孟骅面前。 “哟,手脚还挺快。”孟骅讪笑着端起酒杯,看了一眼一旁的计时器,仰起脖子一饮而尽。 “第四杯、免费的酒咯,嗝——” 他放下酒杯,朝纪何初示威似的晃了晃,一股灼烧感却从胃里慢慢爬上来,头也开始有点发晕。 “还要继续喝吗。”纪何初捏着杯子淡淡地问。 “切,”孟骅冷哼一声,他平时酒量不错,白酒喝个一斤都能面不改色,现在只当自己是喝太快了有些上头,“喝!我兄弟还没喝呢,你给他俩也做两杯!” “可以。”纪何初应得很快,娴熟地又拿起了雪克壶。 纪何初顺从的态度让孟骅有些不得劲,他揉了揉眼睛,撑着吧台凑近嘲讽道:“怎么,心疼啦?哈哈哈哈,没想到爷酒量这么好吧,你们是怎么想出来这种傻叉赔本活动的?” “特意为你想出来的。”纪何初一边倒酒一边说。 “什么?”酒壶的晃动声加上头晕,让孟骅只看到纪何初的嘴唇上下触碰,但没听清他在说什么。 “我说,还有另外一个活动,”纪何初看了一眼孟骅的醉态,夹了几块冰放入摇壶,继续说道,“幸运数字活动,如果生日年月日和本店的开业日期重复超过三位数,送三杯酒。” “是嘛!”孟骅一听便来了兴趣,直接报了自己的生日,“我99年4月9号的,有重复的吗?” “可惜了,没有。” 纪何初答完便扣紧摇壶,开始了新一轮的shake。 孟骅越发觉得自己头晕,便也不再追问,靠着吧台打算缓一缓再战斗。他上下打量起纪何初,目光从律动的手臂滑到胸口的铭牌,再落到被马甲包裹住的腰线。 纪何初今天穿的是一件青果领的黑色马甲,腰身处有轻微的收窄,动作间隐隐勾勒出腰背的线条。 “操……” 孟骅情不自禁地吞咽了一下,酒精作用下,他看所有的东西都像蒙上一层滤镜,回过神来的时候纪何初已经推了第二杯酒出来。 妈的,这骚蹄子。 孟骅暗骂了一句,随即一个念头浮上心头,他想也没想便直接付诸行动,向吧台里的纪何初伸了手:“这同性恋就是不一样啊,看得我都痒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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