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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慎停手里的烟忽然折了。 他悄无声息地捏住烟断掉的地方,没让路擎森看见,然后他掸掉烟灰,示意路擎森继续讲。 宋孝远和路擎森,曾在同一所大学同一个专业念研究生。 最初宋孝远遇见路擎森,是在路擎森兼职的酒吧里。那时还没开学,路擎森会在空闲时间去那儿当驻唱歌手,偶尔也会帮忙调酒,而宋孝远则是和朋友来酒吧玩,在听歌的时候偶然间看上了路擎森。 路擎森手里的那瓶啤酒已经空了,他一边把空瓶子捏的咔咔作响,一边感慨道:“宋孝远刚上本科时就已经很会玩了,但他追我的时候,硬说我是他的初恋,真是好笑。” 宋孝远为了和路擎森产生更多私底下的交际,他会去打听路擎森驻唱的时间,天天晚上专门去他驻唱结束后常走的小巷堵他。有时路擎森为了避开他,会专门晚些时间走,宋孝远识破他的伎俩之后,就在小巷后边吸烟边等他。 路擎森说:“但有一说一,他吸烟的样子真的很漂亮……而且我抽烟也是他教的,他当时抽的凶,有一天忽然兴趣来了,说要教我抽烟。” “这算是他教给我的最有用的事情吧,那段时间压力很大,抽烟确实能帮我放松精神,”他看向林慎停,动了动手指,“给我也来一根。” 林慎停叼着烟,把烟盒和打火机递给他。路擎森把烟盒拿在手里瞧了瞧,有些奇怪地问了一嘴:“你以前不抽这么烈的烟啊?” 林慎停简单回道:“最近才换的口味。” 路擎森本来也是随意一问,见他不太想说,便又继续道:“好吧,其实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因为他没追多久,我的态度就松动很多,最后还是和他在一起了,没办法,他太会追人了。” 他看向林慎停,“而且他当时对我真的很好,表现出来的样子,也很爱我。” “不过我也不知道他看上我哪里了,可能是这张脸吧,你觉得呢?”他摸了摸脸皮,有些自嘲地问。 林慎停盯着波光粼粼的江面,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不知道。” 宋孝远和路擎森在一起后,宋孝远确实安分了一段时间,不再去酒吧,不再和那些狐朋狗友乱混,至少路擎森是没再发现过。 他曾对此感到很满意,认为宋孝远这是迷途知返,金盆洗手。 “我当时真的幻想过和他一直这样下去,我甚至感觉我好像有些喜欢上他了,我甚至还和他展望过未来,一起毕业,一起工作,这样安安稳稳地过一辈子,好像也很不错。” 但这一切,居然在一场组会上,被离谱且诡异地打破了。 其实那是一场每周开两次的再普通不过的组会,而且那次开会的时间临近放假,所以组会的内容很潦草,大家都是简单念念ppt就可以随便水过去的。 可不巧,等到了宋孝远的部分,这场组会却成了一场闹剧——宋孝远在翻页ppt的时候,某一页ppt上,竟放着的是他被一个男人压在墙上接吻的照片。 放到那一张照片时,就连宋孝远本人也愣住了,所以那页ppt在投屏上停了大概有十几秒之长,才被宋孝远慌忙翻了过去。 因为照片上只露出了宋孝远的脸,通过一个后脑勺更是无法得知那个男人的身份,而且路擎森和宋孝远的关系在当时没有和其他同门们说过,所以这个时候,没人会去可怜路擎森,会觉得他被当众带了绿帽子。 但路擎森依旧觉得很难堪。 那场组会不止是有研究生,还有导师带的博士生以及一些保研的师弟师妹,所以那张照片一出来就被人拍下,不知被谁给放到了学校的匿名论坛上。宋孝远因为长得漂亮玩的又花,本来在院系里就已经很出名,这张照片被发出去后,他更是成了众矢之的。 这场闹剧把宋孝远推到风口浪尖,让他成了其他人茶余饭后的谈资,导师也对这件事情大发雷霆,他本来就因为宋孝远的学习态度而对他抱有一些不好的看法,这件事更是加深了导师对他的坏印象。 路擎森叹了口气,指尖的烟已经抽到了烟尾,他已经很久没再抽这种烈烟,再一入肺,竟然莫名有些上瘾。 “你知道,为什么宋孝远那么讨厌我吗?”路擎森转头问林慎停。 林慎停没有回答他。他起身,把还剩一小截的烟尾扔进不远处的垃圾桶里,又坐了回来,揽紧身上的牛仔衣。 路擎森看见,又问他:“怎么没吸完?” 林慎停笑了一下,淡声道:“有人跟我说,这烟的后面那一点最好不要吸,命会更长,所以我就没再抽了。” 此话一出,路擎森看看自己手上已经吸尽的烟,忽然就感觉没那么舒畅了,皱眉道:“还有这讲究?” 林慎停微笑:“信者自然有。” 说完,不待路擎森反应,他又突然问道:“所以他为什么这么讨厌你?” 路擎森一怔,没料林慎停会忽然把话题转回来,愣了几秒后才又继续说道:“因为他不想和我分手,但我没有同意。” 宋孝远和路擎森彻底分手,是在一个雨夜。 因为宋孝远是一直在校外租房,所以那天晚上他冒雨跑到路擎森的宿舍楼下,想再和他谈谈。 “但我没有同意,我觉得我已经发消息和他说的很清楚了,没有再谈的必要,但他不肯,依旧想再见我一面,那天晚上我不知道他在雨里淋了多久,反正确实很狼狈就是了。” 那晚之后又过了几天,路擎森就听闻宋孝远退学的消息,从那之后,路擎森再也没见过宋孝远了。 而今天晚上,是两三年来的第一次。 “他那么爱面子的人,居然最后落得那个鬼样子,不恨我才怪,”路擎森把烟头攥进手里,冷冷道,“他还想我站在他这边,他说他只有我了……怎么可能,我有什么理由要站在他这边呢?背叛的人还要妄想尊严与保护吗?” 他又转头,试图获得林慎停的认可:“你说对不对,我不和他在一起才是最正确的事情,结果他却因为这件事情而迁怒于我,我何罪之有?” “你若是不信,觉得我今天说的是谎话,你甚至可以去我们学校,找一些当年知情的人问一问,”路擎森说,“我不会骗你,林慎停,宋孝远是一个谎话连篇,心里只有他自己的人,他这段时间嘴上一直说着爱你,隔天就又会喜欢上别人,他只爱他自己!” “因为我觉得,有些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所以今天这些旧事,你不问我,我绝不会主动和你讲,可宋孝远这个人,哥,他不适合你,他根本不适合任何人。” “我已经被他坑骗过一段时间,幸亏及时止损,才不会一直被他背叛,我当时也是痴傻,竟会想到和他长长久久……” 说完,他长长地叹了口气,带着存在了两年的庆幸与后怕,止不住地感叹。 江上升起浓厚的夜雾,有飞鸟在江面低飞进到那些雾气里,片刻后,再没有那些鸟的动静,就好像永远销声匿迹了般。 林慎停盯着江面,瞳色很深,静止不动。 半晌,林慎停又点了一支烟,那点橙色的火星成为昏暗江边唯一的亮光,他把烟夹在指缝中,对身旁的路擎森感谢道:“好,我知道了,谢谢你。”
第57章 卧锋下拉,大斗笔擦画出荷叶的凋零,浓墨勾勒叶脉,曙红成花瓣。 赭石加滕黄添上残叶的枯萎,宋孝远笔尖微顿,随后又轻抬,就着这颜色,在旁边的茎干上添了只枯叶蝶。 清晨的阳光从窗外穿过,落在宋孝远的画桌上,洒了一抔揉碎的金芒。枯叶蝶在那碎光中泛着光亮,像是活过来一般栩栩如生。 宋孝远提笔,慢慢后退,看着桌上那幅残荷图。 啪。 黑墨凝聚在笔尖,下一秒便巍巍颤颤地滴落在宋孝远的脚背上,似开了朵墨色的花。 宋孝远低头盯了几秒,忽然意味不明地笑了一声。 他捡起扔在一旁的烟,狠狠地吸了一口,然后将那根有毛笔插在脑后的发辫上,伸手把画揉皱,随手扔在房间的角落里。 角落里已经有很多个类似的被墨晕染的纸团,宋孝远也不记得到底画了多少幅画,他只知道自己从见到路擎森后一直到现在都无法入眠,他在这段时间里不曾停笔,也许是画了一整个晚上吧。 辛辣刺呛的滋味刺激他整夜未眠的神经,宋孝远在疲惫中重新变得狂躁,他一手握着沾满墨汁的笔与烟,一手随意地解开身上的衣服,朝着书房外走去。 漆黑的墨杂乱无章地滴了一路,宋孝远踩着墨,脱着衣服,脚步匆忙地走到那面被擦的光亮的落地镜前。 美好悲伤的皮肤显现,癫狂的眼神在镜中一触即发,宋孝远的眼睛里闪着奇异的光,偏头咬住燃了半截的烟,将剩下的笔插在脑后的发辫上。 下一秒,他再度提笔,笔杆发颤,柔软的笔尖竟落在他自己身上。 笔墨游走,点在胸中,枝丫延伸到正如濒死的鹤后仰着的脖颈上,这里是他当初被偷拍时,身上男人的手死死掐紧的地方。 接着,是肩。 朱砂点在他圆润白皙的肩头,那朵颜色鲜艳的梅花落在枝丫上,随后枯枝往下蔓延,寥寥几笔朱砂点缀,他的胸前就多了一枝寂寥的残梅。 许久之前,宋孝远曾被偷拍过一张让他身败名裂的艳照。那张艳照其实拍的很有艺术感,是在学校的梅园里,朵朵红梅绽的艳人。 而宋孝远在那照片中,竟比红梅还要惑人。 画了半身,笔尖干了,宋孝远拿嘴唇去润,红的黑的涂了一嘴,但他丝毫未察,沉浸在笔墨的点缀中无法自拔。 落笔,提笔,侧锋,再次收笔,他屏住呼吸,看着黑色笔尖从胸下流转到肋骨旁,又是一枝陡峭残梅。 他的皮肤就是上好的宣纸,怎么样都能碰撞出最好的效果。 阳光落在宋孝远的肩上,照亮了一朵残梅。 宋孝远握着笔,看着身上的画,有些发了狂似的,赤脚在木地板上走来走去。 他披着那副残梅,墨水与烟灰滴满了地板,被他踩成脚印,碾的满屋都是。 傍晚,徐则桉如约敲响了宋孝远家的房门。 敲了一阵,又等了一阵,依旧无人应门,徐则桉屏气,隐约听见屋内传来急促的闹铃声。 又过了半晌,屋里终于响起噔噔蹬的脚步声,下一秒,房门被打开,宋孝远披着纯色毛毯,轻轻往外探了一眼。 他黑发披散,眼珠子转了一转,缓了好一会儿才认出来门前的人是谁。 “是你啊,”他推门,“进来吧。” 徐则桉进去,拎着一碗从路上打包的粥,反手关上了门。 宋孝远背对他朝客厅走去。徐则桉看着他,本来四平八稳的视线,不受控制地落在他没有被毛毯盖住的修长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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