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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查客醒的手,十指交握,戴着戒指的两根无名指碰撞在一起,郑姚是越看越满意。领不领证倒是无所谓,他又不能把结婚证贴脑门上,不如戴着戒指招摇。 啪嗒。 一滴温热的水珠,砸在他的手背上。 “阿醒?”郑姚抬起头,就见那黝黑的眸子里,晶莹的泪珠断了线。 “快看快看!查客醒喜极而泣啦!” “快拍照!快录像!传到超话去!” 快门声此起彼伏,闪光灯晃个不停,一向心大能装银河系的郑姚敏锐地察觉到,阿醒的情绪不仅仅是喜极而泣那么简单。 “你怎么了?不喜欢这样吗?”郑姚稍微有点慌,捧着阿醒的脸,拇指探入镜片底下,擦拭他被泪水沁得泛红的眼角。 众人面前阿醒总是会害羞,难道他其实并不喜欢这样吵吵闹闹的求婚仪式? “我喜欢!” 查客醒不断地点头,用力抱住郑姚,抱住他已经成功兑奖的人生彩票。 郑姚回抱查客醒。他仍然一头雾水,搞不清楚阿醒眼泪背后的千头万绪,但他只需确认阿醒是真心高兴,就万事大吉。 于他而言,原因永远没有抱紧怀里的人重要。 “姚姚,我好幸运!” “吓我一跳,小混球儿!” 小混球儿脑海中的迷宫,或许他一生都无法理清,那又如何,他有迷途不返的兴致和死磕到底的决心。 姚姚不懂,但姚姚行动力超强! 姚姚能搞定一切,抚慰阿醒所有的不安与彷徨。 “来来来,拍张大合照!”小齐同学还在上蹿下跳,指挥全体同学站成两排。 两位准新人自然要站中间,可是查客醒一直泪眼婆娑,鼻子一抽一抽,显然不上镜。 有女同学打趣:“查客醒!你是水做的吗?你可不可以清醒一点!” 一只大手按在他的头顶,查客醒顺势歪头,抓着郑姚的衣襟,依偎进那温暖宽阔的怀抱。 随着胸膛的震动,郑姚低沉带着笑的声音响起: “在我身边,你可以不清醒。” 是的。 至少在姚姚身边,他可以永远不清醒。 完 作者有话说: 完结了。 十年之后的第一篇文章,很顺利的完结了。 连载过程中承诺过大家,一定是一个最最最幸福的HE。 希望做到了。 明天上午11:00,还会有一个if线的番外。 如果没有在一起……是对他们性格的很重要的补充。 不在一起,才知道,在一起,有多么重要。 谢谢大家一路的陪伴。 之前很多留言,我怕剧透不敢回,现在开始,我会变成话痨。 希望大家能多多留言。我们聊剧情,聊人物,聊姚姚与阿醒的爱情。
第117章 番外——如果没有在一起 郑姚篇 郑姚十八岁那年,被送回CN。 踏入那间乱哄哄的教室,他很纳闷,这就是国内的高中吗?不是说国内学校的高中生都是头悬梁锥刺股的好学生吗?眼前这群镶着金边的苍蝇般四处乱窜的家伙,怎么看起来比US那些同学还傻逼。 做完自我介绍,郑姚大步流星地走下台。手臂摆动的幅度太大,手背碰到了一张柔软的脸颊。他低下头,目光与一双如初生小鹿般清澈漂亮的眼睛相遇。 一个粉雕玉琢的小男孩,腮边有点婴儿肥,翘翘的鼻子红红的嘴。 男孩的课桌上叠放着一摞练习册,摊开的那本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娟秀的小字。 郑姚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好,这个男孩完全符合他对好学生的所有憧憬,一个乖巧上进的乖宝宝,一个散发着书香味的小美人……只可惜是个男孩。 要是女孩,我……我也不会追。 我很快就要回US了,我可不敢碰这种轻轻一掐就会流出汁水的糯米团子。 我是个讲规矩的小流氓,还是唐人街的姐姐们比较适合我。 不过,暗恋是没有问题的。 郑姚想,哪个小流氓的学生时代没暗恋过一个好学生呢? 这也是人生的一种体验了,或许很短暂,但一定很有滋味。回CN来,也不全然是坏事。 郑姚十九岁那年,US的事情全部解决。老头打来电话,问他是要现在回NY,还是把高中读完再回去。毕竟再有八个月,他就高中毕业了。 郑姚毫不犹豫地决定回NY,因为上个月,他暗恋的小美人出国留学了。 小美人离开的时候,同学们为他办了一场小型欢送会,地点就在学校餐厅。小美人说了几句“保持联系,等我学成归来再聚”的客套话。 他们拍了一张大合影,小美人站在中间,郑姚则站在最边缘,隔着最遥远的距离。 郑姚还记得,他和小美人距离最近的那次,发生在体育课上。当时他飞身救球,手指碰到了小美人的几缕头发。 他摔落在地,仰面望着小美人。 小美人坐在长椅上,垂头注视着他。 仅仅三秒,他起身就走,再多一秒,他都无法克制地想将暗恋变追求。 他从未与小美人说过一句话,但他记得小美人为他关过窗。 虽然他怕热不怕冷,但关窗也很好,风中有柳絮,飘进他的眼睛里,他使了浑身力气才忍住流眼泪。他那时趴在桌子,看着小美人的背影,暗暗想,原来这就叫初恋啊,这么美好又这么伤。 回到US后郑姚没有再读书,也不想跟着老头混,无所事事地闲晃了一年多,遭遇了一场绑架。他被囚禁在一个潮湿阴冷的地窖中,每天都被老鼠啃咬,还会挨上一针。第三天,他口吐白沫浑身抽搐,濒死前抓住机会反杀给他打针的人,终于逃了出来。 那是他人生第一次杀人。 而那三针造成的瘾,差一点抹杀掉他的灵魂。 经历了三个月不人不鬼的挣扎,郑姚终于振作,开始参与老头的“事业”。他在很多方面都继承了老头的衣钵,包括人人称道的江湖义气,包括同时拥有许多红颜知己。周围所有人都说他和老头很像,他其实讨厌别人这么说,但他已无法离开这个环境。 二十五岁那年,他改名为郑同尘,正式成为郑家的当家人。他的大哥大姐都是他的帮手,因为老头死了,老头早早立了遗嘱,临死之前还对梁叔托付:“你得帮姚姚……” 二十八岁那年,他亲自为老头报了仇,白刀子进红刀子出,那个狗东西咽气时他心中无比畅快,哪怕代价是断了一条腿,膝盖以下截肢,但他从不后悔。 至此再没有人不服他,他成为北美地区华人圈子里唯一的老大。 他装了金属假肢,走起路来健步如飞。他依然备受女人青睐,但他终身没有结婚。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最终他有了比老头还庞大的“后宫”。 他还有很多孩子,大女儿不是他的种,不过没关系,他视如己出的喜爱,对那个女人也从来没有介怀。 谁的人生中没有爱过一个人渣呢? 他也成为了许多女人人生中的那个人渣。 大女儿成绩很好,就是中文字写得很丑。拿着女儿那鬼画符一样的作业本,他突然想起多年前,他曾偷过一本练习册。 上面密密麻麻,写满工整娟秀的小字。 只可惜当晚就搞丢了,他有些后悔,那时的他以为时光很长。 他没有活很多年,不到五十岁就死了,也许是意外,也许是仇杀。他的弥留之际很热闹,还活着的养母和另外一个小妈,他的女人和孩子,他的兄弟姐妹,他的朋友属下——所有人都一脸悲痛,围在床边问他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要交代。 郑同尘想了想,留下人生最后一句话:墓碑上的名字,还是改回郑姚吧! 咽气的时候,他的人生片段如走马灯般在脑海中掠过,其中一幕定格在一个漂亮的男孩身上。 他想,多么不可思议啊,经历了这么多风花雪月的我,居然还暗恋过一个男孩。 几天前在网上看到那个男孩的新闻,万万没想到,当年那样一个柔软易碎的瓷娃娃,居然成了CN首富。新闻中的画面是一个斯文俊秀的中年商人,笑容有点装逼,但还是很好看。 他瞬间动了联系那“男孩”的念头,没存着啥不良想法,只是想听听“男孩”声音……的确是搞到了电话号码,可惜打了几次都占线。 首富当然很忙,他打算过段时间再试试,结果就死了。 真是……我的眼光还是挺好的,我的人生还是挺圆满的。 这算是唯一的遗憾吧。 … 查客醒篇 查客醒十六岁生日那天,从家里跑出去,在街上游荡了整晚。 天亮时分,他回到家,看到曾玫女士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盹。他走过去抱住母亲,说妈妈对不起让你担心了,我以后会更加懂事,不会再这么没分寸。 查客醒人如其名,一直是个清醒的人,他很早就做好了人生规划。 高二下学期结束,他按照计划去LON留学,历时六年读完本博,二十三岁归国进入查氏传媒工作。当年就为查氏传媒实现了扭亏为盈,此后更是连续五年,保持公司的净利润增长率持续上升。 他在家族内斗中大获全胜,没什么有力对手,他赢得轻轻松松。二十八岁那年,他突然对当前的工作和生活感到厌倦,毅然辞职,踏上了出国游学的旅程。 父母没有反对,他们一向认为他沉稳有分寸,辞职游学必定有自己的考量。当然,也存在一种可能,因为受了感情的伤。 他那年失恋了,被庄扶摇甩了。 查客醒二十七岁时与庄扶摇相亲,两人自幼相识,少时就对彼此有好感。谈了一年的恋爱,订婚前夕,庄扶摇突然提出分手。他的准小舅子警告他不许纠缠,还说他是虚假的塑料盆栽,看着绿油油的但阳光一晒就会散发胶皮味。 庄扶摇一点也不喜欢他,这一年的恋爱如同过家家,他们甚至没有接过吻。分手后庄扶摇很快与一个巧克力豆般甜蜜的大男孩结婚,还邀请他当伴郎。 查客醒没有出席婚礼,他那时在周游世界。 他去了很多国家很多城市,其中自然也包括NY。他还逛了唐人街,十八岁时他陪堂弟逛过,十年之后唐人街还是老样子,没什么意思。他吃了一家生意很好的蟹黄小笼包,味道还行,有点油腻。他还去看了一场NBA的比赛,一个LA的球队客场赢了NY的球队,赛后球迷闹事,场面混乱,他险些被砸伤。 他听到有说中文的人在打架,他没有上前,他不喜欢US。 他去了在LON留学期间就一直想去的SC高地,当年为了尽早完成学业,他牺牲了所有闲暇时光,始终未能如愿前往。在那个魔法世界一般美丽的地方,他漫无目的地玩了一周,登了一座未在任何旅行指南中提及的山峰,坐在悬崖边的大石头上,认认真真地看了一次海上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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