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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气他如果根本就没想过找个医生专门治疗一下,对自己太不负责—— 明明他才需要脱敏! 孟献廷并不知道林些这一肚子的弯弯绕绕。 他只是还沉浸在刚刚那一瞬间,林些的一系列反应里出不来,他在脑海里不断重播推演林些的一举一动,深怕自己忘了任何细枝末节—— 那是最真实的林些,那是他最熟悉的林些。 其实前些年孟献廷有在纽约看过心理医生,在进行了一系列认知行为疗法后,他自认自己的晕血症状已大幅缓解。但那段时间工作太忙,他觉得好得差不多了,就没再坚持去看医生。 之后的时间里,他比较幸运地没有再遇到过需要检验自己康复成果的“大出血”情况,因此他一直有恃无恐,坚信自己已然痊愈。 直到刚才,看到和高中那次如出一辙的血如泉涌,他才承认—— 他高估了自己,也低估了林些。 这些天来,他一直在自暴自弃地说服自己,林些这七年间,变化很大,变了很多,他需要花时间了解揣摩,重新认识他。 但现在想来,他始终是他,还是那个第一时间会义无反顾跑过来挡住自己眼睛撑住自己的英勇少年。 “不好意思啊,刚才一时情急,没来得及想你会不会介意让别人知道……”林些自省半天,还是在排队间隙,找了个机会,想跟孟献廷小声解释一下。 孟献廷隔着墨镜,视线沉沉地压向林些,似是对他说的每个字都感到困惑,但又很快给予他非常坚定的正面答复:“没关系的,我一点都不介意。” “嗯,那就好……”林些思前想后,还是谨慎地建议,“我听说这边还挺多Therapist可以治这种Blood phobia的,建议你可以考虑去咨询一下……” 孟献廷的眸光在镜片后闪了闪,很是从善如流,唇角勾勒出一个好看的弧度,欣然许诺:“好的,我一定会去的。” 林些松了口气:“嗯,那就好。” 等到高言上和孟献廷恢复好了,他们三个又陪着高言上把剩下的刺激项目玩了个差不多才走。 送他们回酒店的路上,林些还有些庆幸,自己之前的担心和顾虑并没有应验——他也不是不能和孟献廷再像普通朋友一样正常相处,这对他而言,好像并没有一开始想象中的那么难。 当然,林些也把这归功于徐恪和高言上的同行,因为他俩和孟献廷都很健谈,所以他们经常可以天南地北地聊,就连孟献廷提到接下来他有可能被调到湾区的总部工作,另外两人,都可以就纽约宜居还是旧金山宜居,展开一番激烈的讨论,而不必让林些直面很多莫须有的尴尬。 他再次认可自己通过了考验。 因为他深知,倘使自己还对那个人留有半分杂糅的情愫,一星半点的放不下,他都是万万做不到今天这般坦荡的。 仿佛时间真的可以治愈一切,他也终于可以在心里,慢慢把那些陈年旧疤一一揭过,与那个人坦诚相待,不抱任何侥幸心理,不存丝毫恻隐之心。 回到家,林些把孟献廷买的那根小天狼星的互动魔杖和他本来就有的普通魔杖在客厅的书柜上一起放好,然后又掏出那只他只戴了不到半天的马里奥手环,他轻轻笑了一下,郑重其事地将其放在魔杖旁边摆好。 他一天没有查看他的Instagram,错过了好几条艾特他的Ins Story,都是下月月初他要作为panelist出席的一个活动的宣传介绍,他例行公事,一一转发,然后点开看“LA LA LAND”微信群里的信息。 因为今天走了太多路,大家都累得够呛,经过一致商议,他们决定明天晚点出发,等睡饱了吃完Brunch,再去Getty Center,晚上去Santa Monica海边。 林些自然对这个方案很是赞同,还不忘贴心地给大家播报明天的天气——虽然洛杉矶的天气每天都一个样。 临睡前,林些看见高言上发了个九宫格的朋友圈,都是今天他在环球影城给他拍的照片,中间那张还是他两个鼻孔都堵着卫生纸止血时拍的“惨照”。高言上还不忘在朋友圈配文中注明摄影师是谁——“[相机]:[蝎子]”。 林些盯着他配的emoji看了半晌,意识到“蝎子”影射的就是自己,忍不住在心里暗骂,什么鬼?!但还是反手点了个赞。 没过一会儿,他看见“那个人”也给同一条朋友圈点了个赞。 “……” 在林些将睡不睡的时候,他收到两条孟献廷的微信。 【那个人:今天谢谢[跳跳]】 【那个人:早点休息 明天见 晚安[月亮]】 林些想了想,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回。
第13章 无疾而终 周日上午,林些到达他们酒店的时候,孟献廷已经在楼下等了。 林些猜想,他估计是为了方便,所以酒店订的和徐恪一样,又或者这是他们公司出差的指定酒店,那福利待遇也太好了。 停好车以后,林些看出孟献廷上车前明显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打开后排的门上了车,坐在林些驾驶座的正后方,保持和前两次四人出行一致的座位排布,把副驾让给名义上跟林些更有渊源的徐恪来坐。 “早啊。”林些笑着跟他问好。 同样又是两个人独处的封闭空间,林些感觉自己已经比上一次从容了许多,他不禁为他本人这一飞跃性的蜕变沾沾自喜。 孟献廷也笑着说:“嗯,早啊。昨晚休息好了吗?” “还行。你呢?”即便是客套的寒暄,也比不久之前的张口结舌自然多了,林些心里更加洋洋自得。 “嗯,我睡得也还行。”似乎是感受到林些心情不错,孟献廷的笑意加深,很随意地与他聊天,“下周找天吃饭的话,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经他提醒,林些突然意识到,今天过后,他和孟献廷还会单独再见一次,他倒没有先前预想中的那么抵触,毕竟之后孟献廷回纽约,二人很难再有机会见面了,再吃一顿饭的事而已。 何况,他也很想带孟献廷领略一下洛杉矶的夜色——虽然也没什么特别的,但他上次没有看到。 林些想了下很认真地答:“要不吃中餐吧?这两天顿顿白人饭,实在快受不了了。” 孟献廷也正有此意:“好啊,我也是这么想的。” 他看了会儿前面座位上方,林些鼎立起来的几撮儿还没来得及压下去的呆毛,又问:“那中餐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林些机灵起来,笑吟吟道:“不是你要请我吗?怎么还问起我来。”这几天选餐厅选得他头都要大了。 “嗯,也是。”孟献廷极富磁性的声音从座椅靠背后传来,他低笑着问,“想吃湘菜么?” 林些一愣,没敢多想,好久没吃湘菜了,他确实难掩心痒:“好啊,可以啊。” 可能是他坐在前面,看不到孟献廷的脸,让他放松了警惕,他毫无戒备地和他开起玩笑:“就吃湘菜吧,吃点你们大纽约没有的。” 孟献廷笑意浮上眉眼:“好啊,求之不得。” 他透过后视镜,不着痕迹地观察着前座的林些,林些脸上带着他毫不陌生的那种懒散懈怠的笑。 孟献廷抓住机会,摆出虚心请教的姿态,不耻下问:“噢对了,还想问问你觉得搬来加州好,还是留在纽约好?” 林些刚睡醒没多久,反应慢了半拍:“呃,你问你的工作吗?”但马上意识到自己可能会错了意,想起昨天路上他没有参与的讨论,发表自己的见解,“生活的话,我觉得这两个可能都不宜居,生活成本都太高了。” “嗯,那工作呢。”孟献廷耐心地补充说明,“如果你是我,有机会从纽约搬来加州工作。你会来吗?” “嗯……”林些思考了几秒,直言不讳,“还是哪里钱多去哪里吧。” “嗯,有道理。”孟献廷似是赞许,想了想,又问,“那如果是搬到LA……” 可惜还没说完,徐恪和高言上就上车了。 一路上,林些和徐恪说说笑笑,高言上则一直低着头摆弄手机。 孟献廷淡淡听着,视线却像只乱舞的蝴蝶,一不留神就会飘落在后视镜里的林些身上。 七年未见,记忆里那个意气风发、恣意妄为的少年早已脱胎换骨,长成了比他想象中还要令人过目不忘的大人模样。精致的五官和流畅的面部线条,总会在不经意间和他记忆深处的那个林些不谋而合,给他轰然一击,提醒他这不是梦——遗失多年的人,就近在咫尺。 只是性情却变得让人捉摸不透,偶尔冷情冷性的样子,给人一种生人勿进的淡漠和疏离。 也有可能仅仅是因为自己在场吧。 孟献廷有些不是滋味地想。 曾几何时,当他对林些的性向还一无所知的时候,曾百思不得其解,为何林些明明很受女生欢迎,却始终没有交女朋友。 现如今,时过境迁,当心境已与之前有了霄壤之别的孟献廷,以知情者的身份、同性朋友的视角,再度重新审视林些这过于俊秀的外表时,难免会有些不愿接受,这一度被他忽略的现实—— 林些在男生中,同样也会很受欢迎。 蝴蝶翩跹飞出窗外,孟献廷未敢多作停留。 下午,盖蒂中心。 林些原本以为高言上不排斥来逛美术馆,是因为他和徐恪一样,想来拍照打卡这里的镇馆之宝——梵高的《鸢尾花》。可到了以后才发现,高言上才是他们四个中,对看画最感兴趣的那个人。 与徐恪的兴致缺缺不同,林些发现姓高的经常能在一幅画前面驻足很久,全神贯注地欣赏半天,相较而言,倒显得孟献廷和自己,更像是在走马观花,看个乐子。 “你喜欢看画?”林些在马奈的画作《春天》前,小声问戴着夸张金丝眼镜和黑色口罩的高言上。 “我喜欢美。”高言上面不改色心不跳。 “……” 高言上没有看他,还是在端详画,声音从口罩里闷闷地传来:“看不出来吧,我其实是个美术生,很厉害的那种。” “哇……”确实没看不出来,林些吾日三省吾身,自我检讨,以后绝不戴着有色眼镜看人,悄声问,“那你是怎么弃美从艺了?” “颜值太出众了,没办法。” “……” 林些识趣地没再打扰高言上专心赏画,也打起十二分精神,用心观摩起一旁印象派大师雷诺阿的《散步》——画中一位身着白衣长裙的女子,正轻盈优雅地被她的丈夫牵着往树林深处走去。画面色彩斑斓,白裙袅袅,与明暗交叠、绿意盎然的林间背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林些仔细地看画上细腻的笔触,不知道的是,不远处的孟献廷也在看他。 孟献廷不得不承认,自己还和当年一样,无论在哪,总是能一眼找到林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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