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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耕在纸上写得很快,一小会儿就列出了一串交给程毓,上面写着被褥枕头,各种洗漱用品,还有拖鞋。 程毓脑子一直处在一个半懵不懵的状态,盯着纸看了半天才看进去,再抬头,项耕已经去了外屋找做卫生用的东西。 “管他呢!”程毓往大腿上使劲拍了一下,“来者都是客。”
第26章 这些东西在镇上很容易就买到,而且价格都不高,程毓很快就买好了东西,等他回了小院,那几个人还没回来,程毓站在路口看了看,几个人在路尽头围着果树不知道在研究什么。 项耕已经把卫生做得差不多了,只是另一间屋子里多了一张床,项耕自己搬不动,就等着程毓回来一起搬。 等他们俩把两间屋子全都拾掇干净,那几个人也回来了。 七夕出去疯了半天,回来见了陌生人没叫,只是蹲在程毓身边警惕地看着几个人。 “哎呀,”长发姑娘一见七夕就喜欢得不行,“这大狗狗太可爱了,我能摸摸吗?” 程毓拍拍七夕的头:“我们七夕很乖。” “七夕?”姑娘说,“名字真好啊。” 几个人放好东西在屋里也待不住,围着坐到院子里的椅子上跟程毓聊天,看起来精力都很旺盛, “地主你看起来不太像在田里干活的,”长发姑娘很开朗,一直在找话题聊。 程毓从镇上买了点儿本地人卖的桑葚和草莓,在院子的水龙头那儿接了盆水正在洗,听了姑娘的话笑了笑说:“天生丽质没办法。” “有女朋友吗?”卷发姑娘笑着问。 程毓把洗好的水果给他们放在桌子上,一样捏了一个放嘴里,果味特别浓。 “尝尝,我们当地的,特别甜。”项耕冲着两个姑娘说,“你俩,等闲了去我们村头路口那儿挑两块看着顺眼的大石头,做个记号。” “干吗用的?”长发姑娘刚拿起一个草莓,一听来了兴致,一副求知若渴的表情。 “等以后老了,”程毓又拿了个桑葚放嘴里,吃完说,“你俩就是我们村的信息共享中心。” 长发姑娘眨了眨眼睛,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拍着桌子大笑:“哎呀,地主你嘴这么损呢。” “我没女朋友,”程毓又抓了几个草莓往屋里走,回头冲他们笑着说,“要是有合适的给我介绍一个。” 项耕在厨房做饭,别的没听清,就最后这句每个字都听得特别清楚。 程毓把草莓放在橱柜台面上,说:“特别甜,明天我再去给你买点。” 项耕正在切肉,瞥了眼几个鲜红的草莓说:“嗯,等我做完饭吃。” 程毓靠在橱柜上,啧了一声,拿起一个草莓递到他嘴边:“累半天了,快吃。” 项耕看了眼草莓,又看程毓,之后又看了眼草莓,张开了嘴。 程毓把草莓放到项耕嘴里,手指不可避免地碰到项耕嘴唇,程毓用小拇指指尖勾着刮了一下项耕唇角,歪头笑着说:“哎,乖。” 项耕本来打算给几个客人单独摆一桌,看他们愿意在院里还是外屋厨房,结果几个人非招呼着程毓和项耕一起,说人多热闹。 这里有箱啤酒,就喝过一次,还剩下很多,程毓把啤酒搬出来,在每个人面前都摆了一罐。 “欢迎我们小院的首批客人,”程毓举起啤酒跟他们每个人碰了下杯,“我干了,各位随意。” 项耕举着啤酒内心像野马在草原上奔腾。 多大酒量你自己没个数吗? 上来就干杯。 干你,个大葫芦瓢。 项耕闭上眼叹口气,在程毓把酒送到自己嘴边之前扣住他胳膊:“别吹牛。” “哎哟你怎么这么不给你哥面子,”长发姑娘笑着说,“咱这又不是酒局,大家都随意。” “啧……”程毓弹了项耕胳膊一下,用的劲儿挺大,瞬间就弹出来一块红印子,“管得真多。” 原来这几个年轻人只是从市区开车过来转转,开始并没有住下的打算,只是他们这个小院在这片非常广阔的农田里显得太特别了,长发姑娘强烈要求进来看看,才有了这个相识。 就是听了半天也没看出来这几个人什么关系。 “冒昧问一句,”即使不到一罐啤酒,程毓也已经带上了点儿醉意,双眼朦胧,“你们是两对情侣吗?” 长发姑娘拍了下桌子:“明天咱们一起去村口认领大石头!” “嗯?”程毓盯着姑娘思索了几秒,才反应过来,仰着头笑了会儿,说,“三岁的时候我就已经把石头做好记号了。” “哎,真行,这是我妹妹许蔷,”大高个儿笑着指向长发姑娘,接着又介绍另外两个人,“这是我妹妹的好朋友,这是我哥们,我叫许境城,正式认识一下吧。” 许境城伸出手,程毓喝了酒脑子有点儿慢,消化了一下这几个人的关系,才握住许境城的手:“程毓,幸会。” 项耕盯着两个人握在一起的手,感觉过了得有八百年他俩才撒开。 “弟弟,”许境城把手伸到他面前,“今天辛苦你了。” 程毓坐在两个人中间,看着手拉手的两个人,脸上带着呆乎乎的笑。 可能许境城也喝多了,对时间失去了概念,刚才那个握手要是有八百年,这个就有一千六百年。 项耕使了点劲儿才把手抽出来。 程毓在许境城和许蔷脸上扫了几个来回,才感觉出他俩确实挺像的,除了脸型,五官几乎一样,就是许蔷哪哪都小巧很多。 酒酣耳热,座位也乱了套,程毓也不知道许境城什么时候把他挤开,挨着项耕坐到了他的椅子上。 许蔷坐到了程毓旁边闲聊,竟然发现两个人的大学挨着,许蔷比程毓小了一届,上学时经常去程毓他们学校食堂吃饭。 “你们的三食堂做的饭真的是太好吃了,”许蔷说着吧唧吧唧嘴,“就那个糖醋肉还有熏鱼,毕业之后我再也没吃过那个味道。” “能带你去,找我学弟,”程毓双眼迷蒙,“我以前经常回去吃食堂。” “哎呀,太好了。”许蔷特别兴奋,拿出手机,“来来,加个好友。” 许境城也有点醉,一只手撑着侧脸,面对项耕:“咱俩也加个好友,以后再来的话我提前联系你。” 项耕瞄着程毓,仰头把最后一口酒喝掉,放在桌子上的手轻轻一推,把程毓的手机推到了一个大碗后面,从兜里掏出自己的手机,冲许境城一笑:“好的。” 酒后的情绪非常放松,气氛也越来越活跃,许蔷拉着程毓一直在聊两个大学之间的爱恨情仇。 之前没发现,许境城其实也特别健谈,因为他妹妹的声音太大,他不得不把椅子又往项耕那儿拉近点,凑在项耕耳边说话。 程毓在跟许蔷聊天的过程中一直也没忘记过找自己手机,隔一会儿就拍拍自己裤兜,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这么执着于拍裤兜,但就是想拍,就是从没想过往别的地方找。 许蔷说兴奋了,大笑的时候一侧身,发现了大碗后面的手机一角。 “诶?”许蔷指着碗后面,“那个是不是你手机?” 喝完那一罐啤酒已经很长时间了,程毓感觉到自己脑子里渐渐思维没那么混乱缓慢了,在许蔷指的同时就转过了头。 并没有看到什么手机,第一眼看的也不是碗后面,是挨得特别近的两个人,从他这个角度,就跟许境城在亲项耕侧脸一样。 “你俩!”程毓把手里拿着的啤酒罐往桌子上一放,刚想发一股莫名其妙的火,那两个人就同时转过头看向他。 项耕和许境城脸上还带着聊开心了的笑,程毓突然卡了壳,想说的话在嗓子眼里不上不下的,三个人就这么一对二地互相看着。 要是不说句话,他们仨可能就这么一直对视到明天早上。 因为没人给计时,程毓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长时间,但他想尽快结束这个对视环节,于是给自己脸上也挂上了笑容,问:“还喝吗?” 许境城又看了他一会儿,摆摆手说:“不喝了,再多我就该说胡话了。” 一直快到十二点,几个人才因为外边太凉各自回了房间,桌子上堆满了残羹剩饭,还有终于被程毓发现了的手机。 程毓把手机放在裤兜里收好后用力拍了几下,跟在项耕后面进屋,然后站在项耕旁边帮他摞洗好的盘碗。 项耕就这么一个一个地洗,程毓就这么一个一个地摞,从头到尾,除了盘碗相碰,没有其他任何声音。 一直摞到最后一个,程毓才发现这种已经消化掉的酒精又沿着血管往脑子里挤并成功把他脑子挤压缩了的情况。 程毓问:“洗完顺手就能摞着放好了对不对?” “对,”项耕点点头,“没错。” 程毓盯着项耕:“那我为什么要站在这儿摞盘子?” “你问我?”项耕也盯着他看。 程毓拧了下眉头:“你怎么不让我睡觉去?” “我看你干得挺投入,”项耕把手擦干,“就没好意思打断你。” 程毓感觉今天的酒精上头是波浪形的,摞盘子的时候他挺迷糊的,现在洗完澡躺床上终于能舒舒服服睡一觉了,结果闭眼忍了半天,一点儿能睡着的意思都没有,脑子里不停复盘一整晚的情景。 许蔷挺漂亮的,很吸引人的那种,这样的姑娘应该很容易让青春热血的小伙子们一眼心动。程毓仔细回忆许蔷的长相,闭上眼的那一瞬非常清晰,随后就开始模糊,再睁眼就消失得一干二净。 再闭眼,就是许境城……的后脑勺,和项耕挨在一起的后脑勺。 项耕不太对陌生人笑,即使跟程毓也是朝夕相对很多天才开始有那种不太设防很轻松地笑,话也是一点一点多起来的。 但这一整晚,项耕似乎一直跟许境城相谈甚欢,还冲许境城笑。 每次他回头项耕脸上几乎都挂着笑。 笑得还挺好看啊,弟弟。 【作者有话说】 既然这么会笑就别笑了。
第27章 项耕轻轻地推开屋门,听见程毓在黑暗中啧了一声,项耕往程毓那儿看了一眼,坐到自己床上低头看手机,等着头发干透。 过了得有五六分钟,程毓开口:“晚饭的时候你俩聊什么了,聊得还挺开心?” “没什么,”项耕抬头看了一眼,但手机屏幕亮着,这么一瞬根本看不清别的地方,他低下头继续盯着手机,“就随便聊聊。” “我看他挺喜欢你,”程毓说,“跟我就没什么话。” 项耕一时没抓到这句话的重点,到底是喜欢,还是没什么话,而且他这种嘎嘣脆的直男说一个男人喜欢另外一个男人,不知道他是怎么定义这个“喜欢”的。 头发短,干得很快,项耕按掉手机,躺到床上:“你不也跟他妹妹聊得挺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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