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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春写了自己的爷爷和奶奶,他记下了点滴小事情,比如奶奶见他夏天热,给他做炒瓜,爷爷知道他冬天怕冷,特地将这段时间卖蔬菜剩下的钱,专门去镇上打了一床棉被。 虽然丛春对父母的记忆很模糊了,不过已然过了很久,除了几个片段,丛春已经记不太清了。 那篇作文丛春写得很真情实感,被老师当作范文表扬,还让丛春上台来和大家分享。 丛春说着说着眼眶都不自觉地红了,可是台下的同学,或许是天然就对他心生芥蒂,只觉得丛春很虚伪,写得作文虚情假意,指不定哪里抄的。 丛春念到一些地方,心里还有些难受。 下一秒,男生抬眸看了一眼台下的大家,对上几人嘲讽的眼神,原本心尖处的温情瞬间凉了大半截。 丛春他有些难过,说话的声音也逐渐小了。 确实,在镇上读书的孩子,大部分家境都很普通甚至清贫,虽然丛春更穷,是村里有名的贫困户。 正因如此生活已经够苦了大家都不想听一些悲伤的故事,所以那段时间,镇上的露天电影,播放的都是一些新港喜剧,无厘头毫无规章,但笑料多,足以让人在无望麻木的生活中得到几分安慰。 在离京海市很远的地方,那里有个位于南方边缘处的小山村,不甚起眼。 那里夏季雨水多,山脉绵延不绝,一重叠着一重,跟本望不到边。 还经常闹山洪,湍流的洪水是凶狠的猛兽,时常会将人无情的吞没。 丛春曾经的家就被山洪冲垮过,后来建起的房子也是借钱贷款建起来的。 休学的那一年,因为家中突生变故,看着班主任失望的神色,丛春决定什么也不说,这是他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担。 班主任人很好,他清楚的明白乡镇老师的工资并不高,而班主任还有家人要养,丛春不愿意麻烦他。 虽然丛春的学习成绩很好,但是几乎没有人觉得他会考上顶级学府燕京,那个远在繁华首都的顶级名校。 于是高三那年,丛春毅然决然的休学了,他瞒着一些人。 他进了砖窑里,那里的窗户小小的,墙壁又高又厚,建着巨大的烟囱,浓烟滚滚,上方一片的天空都是灰蒙蒙的。 里面所有人的脸上都是灰蒙蒙的,他们没有文化,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来换取金钱。 丛春自制口罩遮住了口鼻,那里灰尘滚滚,只要一进去,整个人都会被染成黑色。 一整天下来,原本白色的自制口罩都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土。 所以丛春才希望自己变黑,或许这样他就不会显得像是异类。 丛春在里面胆战心惊的,害怕自己生病了,自己生病了要怎么办,家里没有钱给他治病。 整日里怀着那样的心情,他在砖窑场待了快要一年。 压榨之下,土壤里像是浸了褐色的血,是所有人的血泪,垒砌起了这一座座砖墙。 无数个日日夜夜,他靠在冰冷的木板床上,不争气地掉下泪水,肩膀很疼像是被麻绳鞭打过。 丛春想着如果这样永远睡着就好了。 那段时间,连梦里都只有黑白色。
第94章 都怪少爷 下午的时候,两人就在前厅的书桌前写字。 一旁的许宾州穿着一件棉麻的深色上衣,男人的眼角有细纹,闲适地品着茶,幽深的目光落在两人身上,心里却有些欣慰。 本来还想着臭小子带对象来他这里,会不会太过无聊,许宾州原定准备一些符合当下年轻人潮流的电子设备,现在倒是派不上用场。 练练字也好,练字修养身心。 而现在都说书画一家,前厅宽大的檀木桌前,正墙壁上方都挂着许宾州的作品,山水,花鸟人物都有,许多都是未公开的画作,画展上也见不到。 段鸣霄见丛春看得入迷,男生的唇角微抿,果然还是猜对了。 【来这里看,不比去画展人挤人看得舒服。】 太子爷是欣赏不了这些画,也不能上天飞,更不能下地跑,还要精心保护着,一点水都沾不得,之前圈子里就有传闻,许大师光是一年保养这些画的费用就要几百万。 而这些,对于大少爷来说,只不过是一张废纸,没有任何用处。 还不如烧了,还能够取暖。 檀木书桌上已然躺着一叠宣纸,都是丛春下午练的,现在都干透了。 段鸣霄原本还想趁机牵着人的手,再多练几回字,不过被丛春给“嫌弃”了。 其实是被丛春给婉拒了,少爷已经牵着他的手练过好几回了,再继续牵着只会妨碍他练字。 而且练字讲究的是要静心,而少爷总是喜欢动手动脚。 一下午的练习,倒让丛春觉得写毛笔字还挺有意思的,前厅挂在墙上的字,虽然看起来字形飘逸,不过却很有章法,细细品来有些字的形状像是某种动物。 餐桌上,段鸣霄埋头扒饭,还时不时用公筷给丛春夹几筷子菜肴。 似乎是担心丛春拘谨,不敢自己动手,于是大少爷手上动作不停,简直要快出残影,不一会儿丛春面前的饭碗就变成了一座小山。 大少爷现在恨不得许老头识趣点,赶紧吃完,去陶冶情操。 留给自己和丛春两人独处的空间。 于是,吃完饭后,两人一起到后院消食,没有其他人打扰。 柔静的月色下,天际被拉上了一块深色的幕布,温度没有再像白天的时候那样炎热,这里植被茂密,透着丝丝的凉意,四周传来微弱的蝉鸣声。 但是夜蝉仿佛有无穷的动力,一直鸣叫不停。 这处是许宾州的私宅,因为他好“苏式园林”中的造景,因此中庭的景致都是由他亲自把关设计。 丛春下午走进这曲折的回廊便发现这里一步一换景,到了晚上的时候,更是可以在窗中窥月。 这里一定耗费了主人家巨大的心血,设计建造而成,丛春的专业是建筑学,自然对一些设计造型,风格独特的建筑更加敏感些。 然而一旁的太子爷却不高兴了,早知道他就不带人来这里了。 丛春把他“忽视”得够彻底,大少爷就没有这么没存在感的时候。 段鸣霄他不高兴,虽然出门在外时不时总有一堆烦人的苍蝇飞在耳边,说一些油腻腻的话,令人生厌。 不过丛春这只蝴蝶,不靠近他这朵花,同样也让大少爷觉得有些心烦。 中庭的小池塘边,上面铺设着一圈光滑的鹅卵石,丛春的手里掬着一把鱼食缓慢的往下撒。 两人练了一下午的字,之前镇上的学校是没有开设书法课的,镇上的课程都是固定的考试那一些,这是丛春第一次接触毛笔字。 不过他也没有条件学,之前比较小的时候,丛春因为喜欢画画,就拿着路边随意捡过来的树枝,在田间松软的泥土上涂涂写写。 甚至丛春会将一些树枝的尾部削尖,那样就更便于书写。 那时候丛春还没上学,奶奶有给他铅笔以后上学用,甚至有几根带色彩的,但是小丛春只知道这些东西要花钱买,他舍不得用。 后来小丛春渐渐收集了一些,他觉得手感不错,或者造型奇特的小树枝,放在小铁盒里,每天用完之后都洗干净放进去。 小铁盒是之前过年的时候,奶奶在镇上买的一盒蛋卷,盒子是大红色,上面还有一条锦鲤。 小丛春慢吞吞地吃完香甜的蛋卷之后舍不得丢,就把铁盒子洗干净晾晒,留了下来,这样可以拿它来装一些东西。 夜色中,自然不如白天看得那么清晰,段鸣霄盯着丛春的侧脸,久久的没有开口说话。 不知道为什么大少爷越看越喜欢,喜欢丛春脸上五官的每一个弧度,怎么都长得恰到好处。 段鸣霄虽然知道自己长得好看,但是大少爷对别人却是没有明确的美丑之分。 在太子爷眼里,只有长得比他丑的,还有长得没有人样的,不知道的还以为被他的赛车轮胎碾过。 然而,段鸣霄却觉得丛春长得好看,比橱窗里的娃娃还好看。 总之太子爷不想放手,甚至想时时刻刻将人抱在怀里,让对方的脚不沾地。 丛春的掌心上面覆盖着薄茧,冬日里有时候浸多了冷水还会长出水泡。 男生修长的手将鱼食缓慢的撒在池塘里,像是在播种那样,池塘中鱼食跟随着水波纹一样一圈一圈晕开。 不一会儿,池中各色的锦鲤张大嘴巴,一拥而来。 这些锦鲤大部分都是从德国引进的品种,抗病性强,活力很足。 段鸣霄垂眸看着这一池的胖锦鲤,尾巴摇得正欢,大少爷不由得压低眉眼,狭长漆黑的眼眸中流露出几分不耐烦的神色。 【好吵,好想宰了。】 段鸣霄看见一堆锦鲤撅着嘴巴,游到丛春身边围着,眉心微蹙,下一秒更是忍不住开口,语气中带着几分明晃晃的嫌弃。 【胖得跟猪一样,在水里蠕动。】 【许老头真是够清闲的,才把这些臭鱼一个个喂得这么胖,浪费鱼食。】 要说段鸣霄最讨厌的动物,非鱼莫属,鱼鳞片滑腻腻的触感,就让人头皮发麻。 而且总有一股难以言说的腥味,最重要的是长得不符合他的审美。 丛春顿住了动作,转而抬眸看向身侧的男生,皱着眉,有些不认可。 “少爷,你不要骂它们。” 在丛春眼里花草和大树还有地里的庄稼,它们都是能够感知到外界的情绪,动物也是。 只有它们心情好了,才能够长得越来越好。 “它们听到了会难过的。” “就像是花一样,你越夸赞它,它就会开得越好。” 虽然丛春也不知道为什么他每天给草莓加油,但是草莓种子还是不发芽,花盆只有土壤,孤零零的靠在阳台。 不过丛春还是说了他自己深信不疑的看法。 段鸣霄朝池塘里的锦鲤翻了个白眼,下一秒大少爷看见丛春下垂的狗狗眼,一动不动的盯着他。 像是家中养的小犬,不过看自己的眼神可不是主人,而是突然闯进家中的盗贼。 段鸣霄赶忙抬起手,在自己的嘴边做了一个拉链拉上的动作,紧接着认同丛春的观点,点点头表示自己不说话了。 丛春这才满意。 可惜,大少爷嘴上倒是停了,心里可不停。 【在蠢春心里怎么本少爷连条肥虫都比不过。】 【等哪天许老头不注意,本少爷就把这坨肥鱼给红烧了,还是清蒸或者油炸呢,啧,感觉油炸的死法比较痛苦。】 只见丛春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段鸣霄心里突然咯噔了一下。 “怎么了?不开心。” 【为什么不开心呢,如果本少爷能够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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