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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丝顺着奚临的下巴滴落,兰朝生不肯退,执拗地要奚临吞下去,连带着他的血,他的骨肉,一齐吞下去。 奚临来不及说话,他被紧紧锢在兰朝生怀里。兰朝生勒紧他的腰,用力到颤抖。奚临终于抓到了个间隙,喊他的名字,“你冷静点!” 兰朝生平生所有的冷静,自持,稳重在这刹那烟消云散。他靠本能去摁紧怀中人,抱紧他,抓住他。奚临叫他的名字,兰朝生恍若未闻,心底被铺天盖地的绝望和痛苦淹没,他心想:阿妈会原谅我的自私。 奚临,原谅我的自私。 奚临终于挣扎出了一小片空隙,他掐着自己的脖子没命咳嗽,把嘴里这堆叫人毛骨悚然的液体一滴不留吐出去,断断续续叫他:“……你好好说话!” 兰朝生好似没听着,还要接着来吻他。 “我让你好好说话!”奚临怒气冲冲踹了他一脚,“妈的,听我说话!别他妈发疯!给我冷静点!” 兰朝生的动作停住,他好像是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目光那样深,那样痛苦。他战栗着去摸奚临的脸,声音也颤抖着,“奚临……奚临,和我回家去,我……” 奚临看着他的眼睛,刚升起来的怒火很快又消失得一干二净。他感觉到兰朝生在摸他的脸颊,眼尾,想用力又刻意得放轻,怕让他痛,有些无措的急迫。奚临沉默了会,抬手把唇上乱七八糟的鲜血口水抹干净,他说:“……你不能总是这么极端。” 兰朝生不言。 “要么极端的什么都不说,要么极端的要给我下蛊。人跟人的相处不是这样的,要挽留也不是只有这一个办法……算了。”他静默片刻,说:“算了,我原谅你。” “你……你现在能好好听人说话了吧?我再解释一遍,我爸出车祸了,医院把我叫回去了一趟,我是走得急忘记跟你说原因了。我不是负气闹脾气离家出走,也没有要离开你的意思,我要是想离开怎么会这时候在你们这的机场?你冷静点,好好想想。” 兰朝生的手指蹭过他眼尾。 “好了,好了。”奚临想摸摸他的心口安抚他,不过想到兰朝生刚才的行为,还是没忍住,握拳轻轻锤他的肋骨,“不过你刚才这样我很生气。兰朝生,你刚才是想给我喂什么?你怎么能这样啊?” 兰朝生握住他的手,包在自己掌心,摁在自己肋骨上,“和我回家去,好不好?” “我有哪句话是说不跟你回家了吗?” 他察觉到兰朝生抓着他的手越握越紧,越握越紧。奚临沉默片刻,他说:“你明明……” 你明明就有这么在乎我。 你明明就没我不行。 “你看,你明明就很想把我留下来,你根本就不想要我离开。” 暴雨落下来,打在人耳旁,奚临问:“那你现在还想让我走吗?” 别走,别走,别走,别走,别走。 别离开我。 “我会对你很好。”兰朝生说,“我会让你过得跟在外面一样好,我会好好对你,我……” “兰朝生,这是你第一次求人吗?” 奚临拥有很多兰朝生的第一次,兰朝生所有的例外也全都给了他。暴雨倾盆而下,雨幕模糊了两个人的身影,兰朝生握住他放在自己心口的手,终于说出真心话:“不要走,留下来,不要离开我。” 兰朝生的面上又出现那种纠结的神色。奚临端详着他,他在爱兰朝生这事上无师自通,他总是能一眼看透兰朝生眼睛里藏着的话。 “我知道你不能离开,你没办法抛弃你的族人,我明白。”奚临说,“我发现你总是事事把自己放在最后面,有什么话都不愿意开口。说实话我就是生气你怎么都不愿意相信我,总是一意孤行的想替我做打算。但其实真的没什么是不能解决的,有什么话好好沟通就好了。我问你,你总是在说前程,前程到底是什么东西?” 兰朝生有那么片刻犹豫,低声说:“是让你有更好的生活。” “我已经有很好的生活了。”奚临短促地笑了声,“我有爱的人,有爱我的人,我明白自己想做什么,明白自己是谁,这已经是很好的人生。你别的地方都想得挺透彻,唯独在这件事情上总犯轴。物资匮乏点就匮乏点,精神富足不也很好?其实我从以前就不太懂,到底穿金戴银,不愁吃喝算好人生,还是功成名就,家庭美满算好人生?哪能这么简单就下定义呢。” 奚临握紧他的手指,他说:“抬头能看见星星,低头能看见野花,就是好人生。要是身旁还有你,那就是更好的人生了。人这辈子这么短,要奔着往‘更好的生活’去跑,那是永远都跑不到头的。” 兰朝生一言不发,回握住他。 他攥得很紧,紧到奚临的骨头都有些发痛。奚临没有挣开他,沉默片刻,轻声说:“知足就好,想明白就好。而且……” 他话到这里停顿了下,又换回从前那样不正经的语调,慢慢地说:“而且在我们英明神武的大族长的带领下,日子一定会越过越好的,是不是?” 兰朝生沉沉盯着他,低声回:“是。” “所以没什么好担心的。”奚临抬头去吻他,“我愿意留在你身边,我想留在你身边。我早就说我想得明白……是你总是不听。” 剩下的话淹没在唇齿间。 到底什么是前途,什么是人生? 是如大部分人所说,结婚生子,朝九晚五;还是逆流而上,离经叛道,朝着自己心中所向抛颅洒血,不死不休,才算有好前程。 要让奚临来说,他说有一颗澄净的心就算好前程。 人得勇敢,勇敢地去犯错,去尝试,去争取。大不了也就是从头再来,何况……何况天高水远,又哪里没有生路呢? 所以勇敢的活着,在这必死无疑的一生里。 雨势急迫起来,四面所有都是湿的,唯只有奚临和他脚下一小块地方一如既往的干净。两人分开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无人再说话,片刻,兰朝生扣着他的手腕,低声用苗语说:“阿妈会原谅我的自私。” 奚临有点拿不准他话里的阿妈是南乌还是他自己的生母,听他压低了声音,“你也会原谅我。” 奚临心想:只要你不给我喂虫子……那一切都好说。 兰朝生:“我会让你过得跟在外面一样好,我会照顾你,爱护你。我会把你当成我的肋骨,我会给你所有你想要的,你是我的生命,我们会在南乌阿妈的庇护下生死相伴,延绵子嗣,永生不离。” 奚临的苗语其实没这么好,他话里用词生僻些奚临听着就有些费劲。这段话他听明白了一半,尤其是“延绵子嗣”这一句。 奚临立刻眼皮一跳,难言道:“……去哪生?” 兰朝生:“我会一辈子守着你,我会用血肉对你好。我以魂魄起誓,天地为我见证,阿妈听我立言,你我二人相伴到死,没有任何能将我们分开,天上地下我只爱你一个人。若有违誓,阿妈不再接纳我,神祖唾弃我,月上的故土不再为我敞开归去的路,神雷毁去我的身,恶火烧尽我的魂。” 雷光刺透了乌云边缘,兰朝生扣着他的手,死死握紧了,他说:“我的心永远在你这里。” 这句是普通话,奚临听明白了。兰朝生刚才那一长串苗语奚临听懂了个六分,隐隐知道他好像是在立誓约。不过纵使兰朝生有千万种妖要作,奚临对他也只有无奈的纵容,“嗯……好好好,我的心也永远在你这里。” 兰朝生看着他,低声用苗语说:“我愿毕生与奚临相伴,与他结为夫妻。视他为我此生的妻,唯一的妻,与他并蒂结连,生死不离。” 奚临愣了下,觉得这段话听上去有点耳熟……好像之前祭礼时念过的祷词。他登时头皮一炸,说:“你……” 你居然还作过这样的妖? 兰朝生盯着他,好像是在等他的回答。奚临愣了半天,末了沧桑地叹口气,心想:……妈的。 算了,我原谅你。 他捏捏兰朝生的手指,说:“以后你不能再给我喂虫子,有话要好好说,知道吗?” 兰朝生低声说:“好,不会了。” “你怎么能这样啊?我要是吃死了怎么办?吃傻了怎么办?你是打算把我变成傻子关起来吗?”奚临忍了半天,絮叨着说,“回头我得跟你好好谈谈这个事,你有时候真跟个神经病一样,我……” “我的蛊不会伤害到你。” 奚临还想再说什么,便看兰朝生捧住他的脸吻他,他说:“奚临,我永远不会伤害你。” 奚临:“……” 奚临没说话,用额头轻轻撞他的下巴。 跟兰朝生,他总是有用不完的耐心和包容心。四面下着暴雨,奚临仰着头,和他偶尔会发疯的年长的爱人接吻。片刻后他们分开,兰朝生垂着眼看他,目光相当黏腻,他说:“你的眼睛很漂亮,我喜欢你这样看着我。” 兰朝生轻柔地摩挲他的眼尾,用一种平静的,温和的语气说,“等你离开了,我想把它取出来,镶在我的枫木尖刀上。” 奚临:“……” 枫木尖刀是他们这一族人死后下葬时攥在手里的东西,有替亡魂开路,来世指引它找到回家路的寓意,也是南乌阿妈唯一允许亡者从阳界带去阴界的“宝物”。南乌寨人将此物看得很重,“枫木尖刀”大多都是从出生起就由父母刻好,妥善保存,将来成家时再将配偶和子女的名字刻上去。兰大族长行事就更彪悍了……他不刻名字,他想要奚临的眼睛。 奚临听了这话,登时惊悚地一阵牙疼,有心想跟他说你比我大,要死也是你走在前头。但看兰朝生目前这个状态也不是很正常,这话就没说出口,转而说:“地主,您就高抬贵手给我留个全尸吧,我给南乌寨当牛做马一辈子也不容易,死了还要把我的眼睛挖走,你怎么能这样对我?” “那把我的眼睛给你。”兰朝生吻他的眼皮,“你不是喜欢夸我的眼睛好看?” 奚临:“……你让我多活几年吧。”
第63章 爱一个人会掉眼泪 难得下山来,奚临当然不会就这么放兰朝生回去。他回到机场把刚刚落下的肘拐跟工作人员要回来,又强行拖着兰朝生去了城里的公立医院,把他淋湿的腿伤重新处理包扎了一遍。检查完后已经是深更半夜,奚临在医院附近找了个酒店,累得要死要活,洗澡时险些睡着。只不过无意扫到浴室门口的黑影时,登时又一个激灵清醒了。 兰朝生自从“失而复得”后就开始犯起了粘人的毛病,且还有些疑神疑鬼。奚临到哪去兰朝生都会冷着脸如影随形,吃饭买东西洗澡一个不放过,要不是先前奚临强行把他赶出去,这会浴室里站着的也就不止奚临一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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