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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雷哥的那句“新生活”,这天晚上,我睡了辞职以来的第一个好觉。 【📢作者有话说】 短篇,已全文存稿,练笔实验之作。 这篇文的脑洞很早就有了,反复修改打磨了很久,想挑战一下,写一个爱恨都很极端浓烈的故事,写完审视了一下全文大概是有点儿癫的。 和以往所有的文风格都不太一样【高亮】,如有不适不要怀疑自己,请及时退出。 感谢阅读[可怜] PS:文案大改过,以当前版本为准,更新频率随榜。
第2章 第二天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十二点半。 隔了一夜,昨天晚上莫名的乡愁早已和雨水一样无影无踪。 仔细一想我这两年辗转了很多地方,虽然都绕着首都。但即便是首都,其实它也不是我的故乡。我这股突如其来的乡愁真是很没有道理。 天晴了,我洗漱完拉开窗帘的时候能看到昨晚开车经过的那条窄巷子。 这会儿它看着温驯祥和,不太像悬疑片取景地了。 将近十八个小时没有进食,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于是我下了楼准备觅食,拐过楼梯的时候,我看到雷哥正坐在一楼教小朋友弹钢琴。 张雷,God Night乐队前鼓手,芳龄30。 但他居然仍然热衷于装嫩,用夹得冒烟的嗓子冒充温柔善良大哥哥哄骗小朋友。 我在楼梯上看了一会儿,实在有点看不下去。问路过的前台小姑娘:“你们老板他一直这样?” 她回我:“嗯呢。” “吓跑好几个小朋友啦。”她也挺幽默的,“宣哥你去劝劝呗。” 笑死,我才不去。 我无视雷哥热情的招呼揣了兜出门。 正午时分阳光灿烂,我去街角的早餐店买了根油条和一杯豆浆。 坐在店里吃早午饭的时候我顺便看了眼我的银行卡余额,这一眼看得我心情沉重。 沉重的倒不是余额有多少。 事实上我来之前雷哥就承诺包我吃住,虽然那个时候我以为他在装逼但是现在看来算是真的。 我们之间的交情大概能支撑我白吃白住三个月—— 开玩笑的。 如果他有这个能力,我大概能在这里一辈子白吃白住下去。 但是人活成这样,和米虫又有什么区别! 我应该再找一份工作了。 我意识到,这是对我来说最迫在眉睫的一件事。 - 回到雷哥民宿的时候,那个小朋友已经和他的家人走了。 雷哥坐在前台前边儿的小桌子上百无聊赖地看账,我在他对面拉了个椅子坐了下来。 大概是我的表情比较严肃,他也严肃了起来。 我说:“附近有你比较熟悉的酒吧吗?” 他愣住了。 过了一会儿他才道:“你想去酒吧找工作?” “嗯。”我说,“先做做服务生、酒保之类的吧。” 我顿了顿,“其实最好是驻唱,不过……” 不过我自从毕业以后就没怎么练琴,歌更是没写出来一首能听的。我怀疑我去应聘驻唱人家会以为我是去砸场子的。 这种事说出来就太丢脸了,我没说完,用了个比较体面的话术:“不过这个我也没什么把握,还是等混熟了再说吧。” 雷哥看着我,欲言又止:“……你干嘛不找专业对口的?” “……找不到啊哥。”我说。 我觉得他可能是继承家族产业后不食人间烟火久了,不知道现在外面的行情。 他果然接着就说:“你好歹也算半个大学生吧?专业还挺像那么回事……工商管理?” 他居然还记得。 其实这专业是我随便报的。 那个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将来要做什么,于是在我能报的学校和专业里选了个性价比看上去最高的。 事实证明这的确是个明智的选择。 因为上大专的第一年照顾我的外婆就病了,到处借钱都凑不上医药费,要不是她坚决不同意我辍学,我连这学也不会继续上下去。 我说:“嗯。” “你要不信邪。”我说,“你可以看下招聘软件。” 停顿了一下,我又道,“反正我已经投了三个月简历了,模版都换了八份。” 雷哥还是不想放弃:“那你过去两年都……” 后面的话我没听清。 我只是突然恍惚了一下。 原来时间不知不觉过去了这么久,我已经毕业两年了。 “小野。”我听到雷哥叫了我一声。 我回过神。 我说:“没什么。” “你要说硬找,那也能找。”我说,“但你知道我的性格。” 我顿了顿:“我不想找了。” 厌倦了写字楼里被禁锢在格子间的工作,厌倦了对着所有人赔笑脸,厌倦了……厌倦了很多。 这个世界存在着很多束缚,大多数人无法选择自己怎样活着。 或自愿或被迫。 我和他们不同。我孑然一身,不受任何人的影响。 我觉得我不能浪费这一点难得的自由。 话说到这份上,雷哥怎么都懂了。 他把烟又叼上了,看上去像是遇到了什么世纪难题。 我也没催他,替他把绿植浇了一下水,回来的时候他像是下定了某种决心。 “其实我微信上也跟你说过。”雷哥说。 我说:“嗯哼?” “小野,你想不想重新回来玩乐队?”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问我。 - 一整个上午,我和雷哥都没出门。 昨天来得太晚没发现,白天敞亮了我才看清,一楼的角落不仅有钢琴,还摆放着吉他、贝斯等一些零零散散的乐器。 据雷哥说没放架子鼓是因为怕扰民。 我把他的吉他拿起来玩了一下,发现上面已经积了一层灰。 我坐下来调弦,雷哥坐我对面,一边满脸怀念,一边还想着我刚刚说的话,问我:“哎。” “现在工作那么难找。”他说,“那你那前男友呢?我记得他是学法律的吧,现在在干嘛?他应该留在首都了吧?” 雷哥人挺好的,就是有的时候不太会看眼色。 比如刚刚他对我的工作经历刨根问底,再比如现在他这个突兀的问题。 以他对我的了解,他不应该问这个问题的。 但是我知道他不是有意的,所以我也没有认真跟他生气。 我只是手顿了一下。 然后我说:“不清楚,应该吧。” 我是真不太清楚,但是雷哥看上去一脸不相信。 他还要再说,被我打断了。 我问他:“你说重新回来玩乐队,具体是什么想法?” 雷哥这个人这辈子大概只对两件事感兴趣。 一件是搞对象,不管是自己搞还是看别人搞。还有一件是搞乐队。 后者的优先级无限高于前者。 他果然立刻被转移了注意力。 “先等等,到了晚上,我带你去个地方。”他说。 * 这一天我哪都没去,就留在民宿里练琴。 今天天气好,有太阳但风很凉快。白天的时候楼上几乎没什么客人,只有下午的时候,早上那一家子去而复返。 这是一家看上去挺幸福美满的一家四口,父母的颜值都挺高。 两个小孩都是男孩,一个刚上幼儿园,一个据我目测大概介于未成年和成年之间。 雷哥一问,果然刚上大一。 下午回来的是两兄弟,哥哥带着弟弟弹钢琴。都说二胎大都性格迥异,放在这两兄弟身上也很符合刻板印象。 弟弟就像个多动症儿童,时时刻刻我的耳朵里都是他叽叽喳喳的声音。 “哥哥,这个是什么啊?” “哥哥,我要玩这个,你帮我拿!” “哥哥,那个大哥哥弹的是什么歌啊,你知道吗?” 我在心里说,弹的是你的送命曲。 这话我当然只会在心里说说,太暴力。 其实早些时候我也是厌童症重度患者之一,还写过一首很狂的《小孩》,其中狠狠diss了包括我自己在内的所有熊孩子。 那个时候God Night才刚成立,主唱吉他贝斯鼓都齐全。 贝斯是个腼腆的理工男,提议乐队名的时候他提议叫Good Night,一个非常浪漫温柔的名字,被我大笔一挥划了个o,变得不伦不类中透着一丝狂。 《小孩》这歌收录在God Night第一张专辑里,那张专辑最终大卖34张。 考虑到我们四个人一人贡献了一张销量,跟自娱自乐也差不多。 说回这对兄弟。 这家人里的哥哥也是腼腆的性格。 他大概是看出了我的不耐烦,一边道歉一边把他弟往外拉。 他不说话的时候很没存在感,以至于我一开始根本没发现他。一说话,我才看到了他的脸。 我发现他的眼型很好看。脸也是很温柔斯文的长相,一看就是老师最喜欢的那种好学生。 把他弟弟按回去之后他无意识地抬头看了我一眼。 眼神相接的瞬间我顿了顿,突然冲他亲切友好地微笑了一下,然后告诉他:“这首歌的名字叫《不期而遇》。” 他怔了怔,耳根肉眼可见地红了,有些窘迫的样子。 雷哥在旁边很响亮地“啧”了一声。 “差不多了。”他站起了身,“跟我走吧。” 我放下吉他,笑眯眯地跟着他站起了身。 - 雷哥带我去了一家名叫流淌的酒吧。 这个名字很有意思,根据我的经验判断,一般起这种名字的酒吧老板本人应该也会是很有意思的人。 我坐下来就开始东张西望。发现我的预感大约不错。 因为这家酒吧的装修风格确实并不流俗,墙上挂着一排照片,我顺着一溜望过去,看到了其中几张有些眼熟的照片。 那是上个世纪活跃的几支非常出名的老牌乐队。 不远处是一个戴着鸭舌帽的女生在弹电子琴,陌生的旋律听着还不赖。 她身旁站着几个穿得奇形怪状的男的,正在聊天。其中一个相对正常的年轻小伙手上拿着一把一看就巨贵的电吉他,是那种应该比我整个身家都贵的那种。 我这人有个毛病,虽然平时不太爱说话,但在某些特定时候突然会像神经病一样变得十分外向和开朗。 一般这种情况会有两个原因: 第一,嗨了。不限于玩嗨或者醉嗨。 第二,我紧张。 人一紧张就话多,还容易脑抽。 其实我早知道雷哥喊我来X市是为了重组乐队。 首都和X市隔了几千公里,我再找不到工作也不至于坐十几个小时的高铁只为了找他叙旧。在这方面我们有着十足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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