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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森尤其冷,他的冲锋衣压根抵御不了零下的温度。 “很冷吗?”嘎玛让夏听到他牙齿打颤的声音。 “冷……” 嘎玛让夏叹了口气,掀开藏袍给他盖了一半。 “你做户外的,怎么会不知道这里的温差。”他嗔怪道:“挤一挤吧,别见怪。” 金森只别扭了两秒,便接受了现实,羊皮袄子再难闻至少比挨冻好。 “谢谢。”他说,接着又往嘎玛让夏身边挪了半寸。 身边的热源给了金森久违的安全感,他心里却突然一恸,意识到那不是莫明觉。 空落落的感觉撕开心脏,他揪住睡袋埋下头,身体因应激而蜷缩起来。 呼吸急促,不免让嘎玛让夏担忧,他摇晃一下金森的肩膀,“还好吗?” 金森微睁开眼,莫明觉近在咫尺,嘴巴一张一合,和他感叹今夜的银河好美。 金森艰难地呼出一股气,挤出话来,“抱紧我……” 嘎玛让夏一愣,但还是伸出手将睡袋整个包裹进怀。 他真是琢磨不透这个汉族男人。 睡袋里的人像是在怀抱中得到了极大的安抚,渐渐沉睡下去。 冈仁波齐三圈,接下来的时间,两人结伴而行。 他们没有问及对方的从前或以后,心照不宣的以为,转山结束后便分道扬镳,不会再联系。 直到最后一天上午。 再次回到卓玛拉垭口。 那张合照不见了。 金森在往生石前站了很久很久,不明白这是何意。 “这是天意。”嘎玛让夏却开口。 金森抬起头,天空离他很近,白云触手可及。 他问:“什么是天意?” 嘎玛让夏抬手帮他遮去直射的阳光,淡淡开口:“佛说,自戕之人,入不了轮回,更别说来世。” “天意是人生来自由,不必为谁而活,也不必为谁而死。” 金森鼻头发酸,却发现眼泪已干。 “我认识一位高僧,他在拉萨,最善渡人往生,也许你会想去见他。” “或者,你还是想去冰川?” 嘎玛让夏站在金森身旁,漫天隆达飘然而下,是祝福也是救赎。 佛还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作者有话说: ------
第3章 伏藏酒店 “你说,带我去看冰川?” “要去吗?” 金森又问:“高僧真的能渡我吗?” “我不知道,但说不定呢?”嘎玛让夏说:“想死很容易,但不后悔活着才是顺应天理。” 金森沉默良久,他何尝不明白这些道理,只是渡人难渡己。 “好,你带我去。”但金森答应了。 一路向下,人逐渐多了起来,日落时临近出口,热情的藏族大哥纷纷围上金森招揽生意。 租车住宿吃饭,金森拒绝完上一个迎来下一个,他向人群外的嘎玛让夏投去求助的目光。 嘎玛让夏收到信号,扒拉开当地热心群众,用藏语沟通了一番,大哥们才散去。 “走吧,我车就在前面。”嘎玛让夏在前面带路,“想吃什么你等会喊停。” 进了停车场,金森在成排越野车里一眼注意到一辆拉风的灰色改装悍马,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没承想嘎玛让夏径直向悍马走去,金森内心惊叹,对方实力不可小觑。 “上车。”嘎玛让夏拉开后门,放下背包,冲后头喊:“你坐副驾,后面有东西。” 转头却见金森直勾勾的眼神,男人的虚荣心在此刻得到极大的满足。 “帅吗?”他嘴角上扬,带着几分炫耀的意味。 金森绕车一圈,不得不说:“这车真不错。” 嘎玛让夏上车,拍了拍方向盘,得意道:“走,带你去兜风。” 路上颠簸,后备箱里不时传来叮叮当当碰撞声,金森忍不住问:“后面是酒?” “嗯,红酒。” “开车还喝酒?” 嘎玛让夏笑了:“家里做红酒生意,在山南有葡萄酒庄。” “高原上的红酒庄园?”金森少见多怪,颇为好奇,“葡萄能活?” “能啊,有特定品种,而且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的酒庄。”嘎玛让夏介绍道:“有一款限量赤霞珠干红‘冈钦拉姆’,得过亚洲金奖。” “但这次我只带了些大货,想喝给你尝尝。” 金森印象里,藏地人民多做珠宝虫草生意,他是第一次听说有做红酒的,更别提是家里还有个酒庄。 听上去就跟我家里有矿一个档次。 “好啊。”金森挺想试试高原红酒到底有什么不一样,他对着车窗外一家东北菜馆喊停。 “红酒配铁锅炖大鹅?”嘎玛让夏打趣道:“你确定?” “那这儿也没西餐厅啊。”金森解下安全带。 嘎玛让夏无奈,下车从后备箱里取红酒,顺便拿了只高脚杯。 “你还带杯子?” 嘎玛让夏把酒递给金森。 “我是专业的。” 嘎玛让夏用海马刀开酒,宝石红色的酒液注入杯中,金森闻到淡淡的单宁果香。 “醒一下好喝。” 穿着羊皮袄的嘎玛让夏帮他转高脚杯,桌上的大铁锅里冒着腾腾热气,画面极其不协调,金森忍俊不禁。 嘎玛让夏耳根发烫,红着脸解释:“别笑,下次带你去五星酒店配西餐。” “行。”金森很是买账。 金森很久没喝红酒了,初尝高原红酒,并没品出什么特别的味道,反而觉得有股辛辣的酸味。 并不好上口。 “如何?”嘎玛让夏单手撑脸很是期待他的评价。 金森又咂了一口,“嗯,还可以。” “哈哈哈,你是不是觉得有点一般?”嘎玛让夏却直言戳穿,“喝不惯正常,我也觉得这款一般。” 金森没想到对方这么直接,腼腆地接过话茬解释:“刚开瓶,酸一点正常。” “不喝了,吃饭。”嘎玛让夏装回木塞,大咧咧道:“我太饿了。” 转了四天的山,此时此刻美食当前,两人都饿得眼睛发直。 绛红色的肉入口,瞬间抵御寒冷,金森看着嘎玛让夏脱去帽子和羊皮袄,两人在蒸腾热气里终于找回一点人间烟火的气息。 “大夏,你多大了?” “22了。”嘎玛让夏喝了口水,反问金森:“你呢?” “22?”金森讶异,嘎玛让夏看着比实际年龄老成许多,“我30了。” “嗯,你们内地人都显小。”嘎玛让夏开玩笑道:“西藏日照强,老得快……而且,我这个年纪的藏族人,很多都结婚有娃了。” 金森好奇,“那你为什么没有?” “我去成都上学了。”嘎玛让夏解释道:“刚毕业就给家里帮忙,没那么快……不过可能也快了。” “有喜欢的了?” “没有啊。” 金森讶异道:“那怎么就快了?” “嗯,家里会安排一个合适的藏族姑娘,然后就结婚呗,都这样。” 大夏见怪不怪地说:“喜欢重要吗?我大学同学谈了个汉族女孩,最后还是娶了草原卓玛。” “……”金森无法苟同,他这辈子喜欢莫明觉,也只认定了他。 “相比起这些,我只想把家里生意做好。”大夏给金森夹了块大肉,“所以,想开点,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 金森抬眸,瞥见嘎玛让夏脖子上的天珠和南红,突然生出一股异样的情绪。 “大夏,很高兴认识你。”金森真心道。 “高兴就好,我还怕你觉得我多管闲事。”嘎玛让夏笑了笑,“如果我的存在,能让你忘记不愉快,也算是功德一件。” 金森不置可否,“我尽量。” 今晚,终于住上条件好一点的酒店,金森一进房间就先去洗热水澡。 出来时,嘎玛让夏正趴在床上打电话。 藏语夹杂着英语,叽里呱啦金森完全听不懂,他耐心等待电话结束才打开吹风机,然后指着浴室和对方说:“你去洗吧。” 嘎玛让夏嗯了一声,脱了衣服光着膀子大大咧咧从金森身边经过。 浴室里残留着好闻的香味,嘎玛让夏看着盥洗台上的洗面奶、沐浴乳、洗发水,不禁感慨金森真是个讲究人。 嘎玛让夏挤了泵沐浴乳,就着热水潦草地往身上搓了搓,热水催化了香味,的确很上头。 鬼使神差,他又用了金森的洗发水和洗面奶。 关了吹风机,金森听见浴室里传来一阵歌声,嘎玛让夏好像心情不错。 五分钟后,嘎玛让夏穿了条平角裤出来,白毛巾挂在湿漉漉的脑袋上,额头上有几簇微卷的刘海。 价值不菲的天珠缀在锁骨中间,他身材高大胸肌发达,腹股沟处有旺盛的毛发,视线继续向下,大腿肉紧实,走动时带动双侧肌肉发力,显出非常完美的力量形状。 金森尴尬地转移视线,咽下口水,心想直男下手就是没轻没重。 “我用了你的沐浴乳。”嘎玛让夏岔开长腿坐在床沿,“没事吧?” “没事……你用吧。”金森说道:“你穿好衣服,我跟你算一下账,车费、餐费还有住宿这些。” 嘎玛让夏表情古怪地看了金森一眼,“都说了交个朋友。” “那不行,不能白搭你的车。”金森认真地说:“西藏这么大,油费不便宜。” “你觉得我开这车出来,还会在乎你那点油费?”嘎玛让夏说着起身,跨过金森的双腿去拿包,满不在乎道:“况且,我本来就要去札达。” “那住宿也要啊。”金森拘谨地并拢双腿,不敢去看嘎玛让夏。 嘎玛让夏从包里掏出件白短袖穿上,然后说:“明天住札达,那酒店不要钱。” “你要是觉得不花钱难受,那请我吃饭吧。”嘎玛让夏往自己床上一躺,“我不和朋友算那么清楚。” 金森:“那……好吧。” 嘎玛让夏扯开话题,“诶,你出来……家里人知道吗?” “我……没有家人了,唯一的奶奶去年年底走了。”金森苦笑一下,“我来转山之前,把车子房子全卖了。” 原本他就没做要回去的打算。 嘎玛让夏噎了一下,看向金森的眼神多了份怜惜,“不好意思……我不知道。” 紧接着心里直骂金森的男朋友,这究竟是什么绝世渣男。 “我习惯了,不用抱歉。”金森说:“之后的每一天都当是最后一天过吧,开心就好。” 嘎玛让夏勉强扯了下嘴角附和:“开心就好。” 第二天,金森和嘎玛让夏整装出发,两人上了拉风的悍马直奔阿里边境——札达。 “你带了几件冲锋衣?” 嘎玛让夏看着身旁玫粉色的金森很是别扭,无法理解对方为什么要穿得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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