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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含有水汽的生食物下入油锅当中发出这样的声音,修长的手指握住锅铲的时候,有一些青色的血管隐隐浮在腕关节上方的皮肤下,看上去从容而有力。 数种天然香料的气味从抽油烟机覆盖范围的边角溢了出来,在一旁打下手递东西给杨渐贞的明止非总忍不住好奇,杨渐贞到底是怎么控制火候的? 如果是明止非,即便按照视频教程,大概也是炒得焦黑一通屁滚尿流狼狈不堪。 杨渐贞在掌勺的过程中,似乎会将锅移开火焰而适当调整锅底的温度——所以移开还是不移开,又到底是依据什么呢? 明止非想,即便问杨渐贞,他恐怕也答不上来,感觉做菜这件事对他来说,完全是天分,应该很难解释清楚。 “非哥,鸡肉给我。”杨渐贞带笑的声音叫回了明止非的神游,明止非把漏干水分的鸡块从灶台的一侧递给了杨渐贞。 刚才他们醒来时,已经是夜里七点,但是冰箱里的食物从昨晚吃到现在吃了三餐,已经没有荤菜了。明止非想出门去买些菜,杨渐贞告诉他手机上可以通过外卖软件直接买菜,很快就有人会送到家门口。 从未用外卖软件买过菜的明止非把手机给了杨渐贞,任他挑选今晚要用的菜。 “还是叫人送来快,超市离这里太远了,而且大部分超市都找不到紫苏。” “紫苏是中药紫苏吗?”明止非结账时有点好奇地问。 “可以用来做药吧?但是炒菜可好吃了,非哥没吃过紫苏炒的鸡肉吗?” 明止非摇摇头,其实他就算吃过了,应该也分辨不出吃的食材是什么。 “那今晚让你大饱口福。” 鸡肉被倒入大量香料的油锅里,再次发出“滋”的声音,而后被快速地翻炒着,由白色逐渐变成了微黄,在锅中的鸡肉开始被煸出纯油以后,颜色变得越发好看,杨渐贞嘱咐明止非把自己刚才调好的酱料拿过来。 “如果我腿没问题的话,不直接调酱料,一样一样分开按火候倒下去炒,会更好吃。”杨渐贞有点遗憾地说。 “有区别吗?” “有很细微的区别,对成品有一点点影响。” “我可以帮你倒。” 杨渐贞听闻此言哈哈大笑。明止非也明白他为什么笑起来,于是自己也笑了起来——也对,那种电光石火的瞬间,他说不定一个不留神会把半瓶酱油都倒下去。 “那你腿好了以后,再做一次来吃吧。” “不赶我走了?”杨渐贞笑道。 尽管杨渐贞似乎并没有非常满意于把所有酱料——生抽、酱油、蚝油、白糖、白酒调好后倒入锅中调制的过程,但明止非已经认为成品是他吃过最好吃的鸡块了。明止非夹起鸡块吃的时候,杨渐贞还是那样笑着看着他吃,自己并不去添饭。 “一起吃?”明止非意识到他的视线,考虑到他腿不方便,于是站了起来,就去厨房里帮他打饭。 “我说过我喜欢看别人吃。”杨渐贞接过明止非打给他的饭,笑着说了“谢谢”。 “以前做给那个女朋友吃过吗?”明止非心想,既然他很久没有做给别人吃,那么最近吃他做的食物的人,应该就是那位前女友了吧? “偶尔吧,她白天大多数时间不在家。”杨渐贞还是那么笑着,放下碗,不打算立刻开始吃,“以前其实是做给外公吃的,他每次都会称赞我做得很好吃,我看他吃饭的时候也很开心。” “原来我吃饭的样子像你外公。”明止非不由失笑。 杨渐贞没有否认,而是慢条斯理地拿起了筷子,吃了一两口后说:“吃饭的样子不像,你和谁都不像。” 明止非没有费心去解读杨渐贞的每一句话,对他而言,和杨渐贞说话并不让他觉得累或者费力,已经是极大的帮助。这段时间他必须面对的每个人,和他们说话,他都觉得很累。他想那大概是因为他病了。因为他明白自己无法满足那些和他对话的人的期待,说不出他们想听的话语,而他们其实也并不想听他说的话——孩童时期他想说话的时候被要求安静,想求助的时候被要求自助,他早就学会了不说不必要的话,而是要切实地应对对方的需求,给出中肯的意见,去解决问题。 直到他惊觉,当他无法解决问题时,也没人愿意和他说话了。他并不认为当时范文雅或者岳父岳母是真的想和他说话,因为他们只是想知道“到底怎么办”罢了。而他失业、卖房、离婚、遭遇官司的事情,甚至没有告诉父母,因为父母一定也只会问他“那你要怎么办”。 如今,对着几乎是陌生人的杨渐贞,他反而能听着、说着这样闲聊的话语,与工作、未来、薪水、职称都毫不相干的话题,这是他人生从未有过的体验。 “非哥,非哥,那我们明天去买点植物来养,好不好?”明止非洗碗的时候,杨渐贞站在他身侧不远处,问他。 “是我去买吧?你又不能出门。”明止非笑道。 “是啊,是你去买。不过我要是能走的话,就要跟你一起出门。” “太危险了,你还是老实在家里呆着吧。你要是被人揍了,也指望不上我,我顶多就帮你报警。” “真无情。”杨渐贞哈哈大笑起来。 “我明天去买吧,后天我不在家,我多买点菜放着,你自己吃。”明止非对杨渐贞说。 “咦,你要去哪里?” “后天开庭。” “你吃官司了?” “嗯。开庭后如果要赔很多钱,我们俩接下来就都要喝西北风了。”明止非道。 当他意识到自己可以用开玩笑的语气说出这件事的时候,明止非有些惊讶——这件事有那么微小吗?困扰了他这么长时间的灾难性事件,他竟然可以用这样的语气说出来。 ---- (注1:关于手术室人际关系的描写纯属虚构,切勿与现实挂钩)
第14章 14 杨渐贞睡醒时,房间里仍然开着空调,温度是26摄氏度,调节成了睡眠模式。这是他最近一个月来,第一次睡觉时开了空调——或者说,不是他开的,是那位接收了他的大哥开的。 前天下午开始,那位奇怪的大哥明止非就开始愿意和他睡在一张床上了。此时此刻,明止非已经不见了,杨渐贞竖起耳朵,也没有听到外面有人活动的声音。他看了看闹钟,已经是早上九点多了。 前天晚上,看似声势浩大却虚晃一枪从几百公里外略过的第18号台风,只给前海市带来了无尽的闷热。明止非说天气太热了,与其开着门窗睡觉,不如关上门,打开空调。他们试了一下空调,空调能制冷,可是散发出了一些灰尘味儿。杨渐贞说要把空调拆下来清洗一番再使用,明止非便露出了迷茫的神情。 自己做饭只吃清水挂面加点盐或者酱油,可以把自己饿到低血糖,衣服裤子不仅不合体,而且破了洞还浑然不觉,戴着不仅毫无审美甚至可以说极为丑陋的眼镜,剃着大概是路边快剪随便修剪的圆寸头,这种生活能力约等于零的人,竟然可以活到三十几岁。 是的,昨天他问了明止非,明止非说自己今年三十六岁。因为第一次见面时,他穿得过于像那种中年上班族,面如金纸地倒在地上,还戴着奇怪的丑陋眼镜,当时的杨渐贞判断失误,以为他已经四五十岁了。 过于强烈的第一印象使得杨渐贞并没有及时修正自己对他年龄的判断,直到杨渐贞住到明止非家里,看见了他摘下眼镜的样子。 没有眼镜遮挡的脸从骨相到五官到皮肤到颜色,无一不是极好的,甚至可以说是顶级的美貌,不穿那套丑衣服,哪怕仅仅是换上睡衣,他的模样都已完全不同——杨渐贞识人无数,在这之前还是某个演艺直播公司的老板,专门发掘和包装网红,他承认自己这一次确实把人看走眼了——但是,除了某些猎奇向的网红,现实中他确实也从来没见过条件这么好还把自己使劲往丑和挫里折腾的人。 在夜场做酒品销售时,每天晚上几乎都会面对各色各样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杨渐贞早就练就了一副看人的眼光,客人有什么心思,他几乎在一个眼神中都能觉察,并很快做出反应。如果不是他有这样来事儿的本领,长得再好看,在夜场的营业额也不可能做到最高,而且是不参与下半场活动的头牌。 当年的夜场还是可以有下半场的——在夜场消费完上半场后,如果客人想和酒水销售继续联络感情,就会进行一对一的消费。这样的消费,收费是由店铺收,再给销售提成,所以老板会费尽心机鼓励销售下半场继续上班,而大多数销售在下半场活动还会另外收客人小费,如果有心想赚大钱,不做下半场的工作是很难的。杨渐贞在入行半个多月转正后,第一次对一位客人服务了下半场以后,那位客人对他的老板说,她会经常来找杨渐贞,也会捧他的生意,他可以接受其他人指名进行上半场酒水销售,但不许再跟其他人去下半场。 因为这位客户有些来头,夜场的老板都忌惮她几分,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她的要求。杨渐贞心想:反正伺候一群人也是伺候,伺候一个人也是伺候。他也知道自己既然已经踏入这一行了,势必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从这个角度来说,他其实是感谢她的。至少她用她的权势罩着他,让当时还小的他不至于要做更悲惨的事情。 她很漂亮,也很时髦,比他大了五六岁,全身上下都是奢侈品,她当时好像总有用不完的钱。她说她爸爸放在家里的那些现金,她不找个地方挥霍,也用不出去,她人生的核心任务就是花钱。说完还故作老成地喷他一口烟,说:“弟弟跟着姐姐,都是好处,你就安心待着,做姐姐的乖狗狗。” 这样的事情不知为何让他如此这般想到那位女士,杨渐贞从床上爬了起来。他的记性很好,自然也不会忘记她的长相、她的口吻、她的生活习惯,以及他们最终分手的原因。 对于杨渐贞来说,二十出头的他摆脱了困境之后,无法受困于一个小小的夜场,自然也不可能如她所希望的,才二十出头就结婚,永远被豢养在家中,当个家庭煮夫,用着察言观色摇尾巴的本领,只为讨人欢心而活着。 那是个捷径,但那不是人生的终点。再说,看人脸色、隐藏自己的喜好,说着别人爱听的话,每一句话都说得别有用心,不但工作的时候需要如此,在家中也是如此,始终令他深感不得志。 说句无情的话,那位女士在和他的生意往来中对他动了真心,可是处于强势地位的她,从未发现他的柔顺乖觉、伏低做小、讨人喜爱,都是装出来的。他可以装几年,难道能装一生不成? 在弱势的时候装可怜,本来就是他的一项生存技能,若非如此,这位奇怪的大哥也不可能放他这个几乎是完全陌生又一堆祸事傍身的人进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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