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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崇聿余光瞥了眼自己的袖口,默认了。 路思澄于是探身,替他解开袖扣,顺着他结实修长的小臂线条把衣袖往上推,在肘部下方固定好。 林崇聿将琴弓搭上弦,低头没动,像在沉思。 路思澄不敢出声打扰,将自己的呼吸放轻了。 片刻,他手指滑过琴弦,琴弓拉动,醇厚缱绻的乐声流淌在路思澄耳旁。这首开头旋律悠长平缓,琴声内敛深沉,大提琴独有的强叙述性将旋律衬得像有情人在他耳旁喃喃低语,情感浓烈,曲调缠绵。 路思澄有刹那恍惚,记起这首是李斯特的《爱之梦》。当年的林首席在台上同钢琴独奏过这首曲,他回去后有专门了解过这首曲的创作背景。 如它的创作灵感来源,德国诗人斐迪南.弗莱利格拉特的《爱吧》——“只要还有一颗心对你回报温暖,只要有人对你披露真情,你就得尽你所能教他时时快乐,没有片刻愁闷”。 旋律渐高,主音上行,弦声逐渐起了波澜,渐攀渐高,主旋律转到高音,随着他的手指不断加快,几乎是种爆发后失控的激昂。爱,爱总不顾一切,它浓烈、纯粹、明朗而沉闷,喧闹又寂静——爱,爱,爱!路思澄就像坐在舞台剧的观众席,满目漆黑下只能看到台上一束光滚烫地打下来,身着华群的女演员撕心裂肺地唱:“爱吧!能爱多久!愿爱多久!你的心总得保持炽热!保持眷恋!” 仿佛七年前那个捧着玫瑰的少年在夜风中奔跑,如这首曲子平稳又出人意料的切入,他总是低笑着,眉眼温柔,站在林崇聿的家门口,明媚日光掀起他的衣摆,枫树叶随风轻晃,在这少年青涩的脸庞上投出静谧碎光,满含甜蜜,爱意浓郁。 而后曲调陡然高升激扬,泼天的暴雨倾盆,少年奔跑的脚不得已加快,背影像被高昂沉痛的乐声扯碎,寸寸拉长——变高,他不再回头,他在命运的洪流中远去。落雨如乱石,死寂的病房,深巷的车,细雨中低眉的菩萨像,车厢中纷乱的大雪,仿若光影扭曲变幻,怨恨愤痛接连起,被雨丝揉碎逼他囫囵吞下,没肯给他任何停留喘息的机会。路思澄奔跑着,身后有人竭力扯住他的手,他的声音在骤雨中杂乱,你还爱我。他低沉地喊——你还爱我! 浓烈的情感落地,又归去洗尽铅华的平静深情。林崇聿吻过他的额头,擦去他的泪水,没关系,他说:你选哪种,我都爱你。 曲调到尾声,余留尾韵悠长,似一声无可奈何的叹息——林崇聿收了琴弓,乌黑的眼抬起,停在路思澄面上。 爱或恨都戛然而止,化为不求回报的心甘情愿,复又归满室静谧。 路思澄呆呆看他,没有反应。 林崇聿也看着他,叫他的名字:“路思澄。” “……啊。”路思澄仍在出神,愣愣地回,“啊?” 林崇聿安静瞧他。 “以后必须按时吃饭。”他说,“你要答应我。” 路思澄对着他的脸愣神。 林崇聿不再催促,夜色笼罩下来,天色转为一种朦胧的暗。 路思澄从他的眼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他放在身旁的手指无意识蜷缩起来,他不知道自己心绪不宁的大脑里这会儿究竟在想什么,他只知道自己现在很想吻他。 “……好。”他听着了自己的声音,“我答应你。” “向我保证。” “我保证。” 林崇聿停了声音,不再开口。天色一寸寸暗下去,路思澄爬起来,手攀住大提琴的边缘,他探身向前,脸停在林崇聿的下颌两厘米处,仰头问他:“首席,我现在能亲你了吗?” 林崇聿深沉的目光扫过他的脸,沉默着,主动低下头。 两双唇相碰,后方书桌上的感应台灯自动亮起,暖黄的光勾勒出两人的下颌线。他的唇轻轻含住另一个人的,牙齿叼住上唇,柔软的舌尖舔过唇峰,轻得几乎是小心翼翼。 林崇聿反常地没有立刻回应,只静默地坐着,任由路思澄舔着他的唇,低垂眼看他。 路思澄忍不住笑了一声,低声说:“……给点反应啊。” 说话间他的唇磨蹭过另一个人的,路思澄贴着他的唇,亲密无间地说:“你这样搞得我很没有面子。” 琴颈压着他的肩,林崇聿伸手,隔着大提琴将他抱紧,如他所愿的去攻略城池。激烈动作间路思澄蹭过琴弦,发出许多凌乱无序的杂音,他下意识往后躲,像是怕弄坏他的琴。 林崇聿于是毫不留情地将那把名贵的琴丢开,抱他在怀,将他压在地毯上。 就好像重温旧梦,夙愿得偿。 路思澄今夜整宿未眠。 他闭着眼缩在林崇聿怀中,夜半寂静,林崇聿阖眼躺着,路思澄窝在他怀中,摸他的手,又去侧耳听他胸腔里的心跳声。 他的心声沉而有规律,路思澄听了半晌,对着他的心口小声地说:“林崇聿。” 他如今很少叫他的名字,几乎从来都是用各种代称。这三个熟悉无比的字出来,路思澄又自顾自沉默下去。他仰头去看他,林崇聿睡眼安静,气息平稳。 路思澄漆黑的眼里似乎有了一层泪光,又轻声叫他:“林崇聿。” “我爱你。”他说。 他探身,凑近林崇聿的侧脸,小心地,去吻他耳后新生的白发。 人生长路漫漫,路有青草,洪流,高山。路思澄走过千山万水再回头,途径生老病死,爱恨情仇,又站回小学窗明几净的教学楼,那群女同学聚在一起叽叽喳喳,“可他就是爱呀!” 你怎么知道他一定爱呢? 都做不到不顾一切,还算是什么爱呢? 清晨,路思澄窝在被子里装睡不起,听着林崇聿起床,洗漱,穿衣,准备去上班。他同往常一样合上了卧室门,路思澄知道他这是去准备早饭,果不其然片刻后房门再次被拉开,脚步声停在路思澄床头,林崇聿低头吻他,声音低且轻,他说我爱你。 而后卧室门再度合上,路思澄睁着眼躺了半天,起身洗漱穿衣,拿出藏在床底的行李箱。 他的衣物不多,留得东西寥寥,只够把箱子装满一半。客厅桌上放着早饭,林崇聿还是依样在盘底压了一张纸条,叮嘱他早饭一定要吃,今晚自己会几点回来。 路思澄对着这张纸条看了一会,从怀中掏出一封白色的信封,看上去是早就备好的,放在那张纸条旁。 他的手指压在信封,掌侧贴紧字条,咫尺之遥,天涯千里。 ——亲爱的林首席。 我妈以前问我爱不爱她的时候,我总是觉得特别不耐烦,只是没敢说出来。我想人都是这个样子,总盯着自己曾经失去的,不敢去面对将来会拥有的。我猜她问得时候心里一定是知道答案的,才会这样喋喋不休地问个没完,像我以前问你我到底有没有疯。 我想我也是知道答案的,只是没什么勇气去面对。 她俩刚走的时候,有段时间真是很想一走了之,对不起,那天你带我去看医生时我说得话都是骗你的,我猜你应该也知道。 我猜你知道,所以又长了这么多白头发。 不过现在我没这么想了,别害怕。 对不起,我太任性,把你的人生搅得一滩浑水。过去的事,算我对不起你,你就当是遇到了一个不值得的人,不要再为了这种事长白头发,也不要为这种事去走偏道了。 好好过你的人生,把我忘了吧。 信封搁在桌上,路思澄收拾好二狗的东西,二狗不知要被带去哪,亢奋地在笼中撞来撞去。路思澄少见地没有回应,拎着狗笼子和行李箱去开门,拧开门把手,背影又顿住,回头看了一眼林崇聿的家。 他的家一尘不染。 好像从没有人来过。 “……走了。”他在寂静的玄关默立片刻,低声说:“再见。”
第64章 分离 路思澄叫了一辆车,把自己的行李箱和二狗一起放在后备箱。路到半道他又让司机停车,在路边花店买了两束栀子花。 花店老板是位年轻姑娘,发尾扎了一根鲜绿的发带。包花束的时候笑着同他说来得巧,这几天是刚好进了几盆栀子花,这花难养又容易氧化,晚来或早来几天可能都碰不上有卖的。 路思澄含糊地“唔”一声。姑娘问他花束上想要什么颜色的丝带,路思澄瞥了一眼她发间的发带,说那就绿色的吧。 姑娘问他是不是要拿去送给爱人,路思澄摇头,说不是爱人,但也是爱的人。又问她送这种花给对象的人是不是很多。 “还行吧,还是挺多人来问的。”姑娘笑着答,“这花的寓意好,有永恒守候,纯真澄澈的意思,拿去送朋友也是合适的。” 路思澄没有说话,接过这两束扎着绿丝带的花束,鼻尖嗅到清冽的香,似曾相识。 他带着这两束花去了墓园,姨妈同他母亲的两座墓碑一左一右,各嵌着她们两个人年轻时的照片。 路思澄把花束放在两个墓碑前,灰色的碑映着栀子的白。他蹲下来,慢慢把她们两个人的相片擦干净,手指擦过姨妈的笑颜,在她的眼角那停了一下。 他起身,静站在前,不动了。 柳鹤年轻时和现在长得不太像,她那个时候脸是圆润的,眼却生了双上挑的桃花眼,同路思澄的眼睛几乎如出一辙。这相片上的她估计才十七八岁,还没来得及遇到路思澄的生父。对着镜头下巴微低,把那双桃花眼睁得又圆又大,抿唇微笑,神情中带着未经世事的天真烂漫,又显得有些怯生生的。 像一个少女正羞怯地讨要心上人的回答。 栀子花洁白的花瓣擦过她的脸,露水微湿。路思澄不知道花香是否能经什么媒介去到另一个世界,估计是不能,所以此刻才无处所去地全涌进他的鼻腔,香得浓墨重彩。 天空灰暗,墓群林立,路思澄双手插着兜,低头凝视了她的脸片刻,忽而笑了一下。 “爱的。”路思澄低声说,“我爱你,妈妈,去吧。” 去机场的路上他一句话没说,人到机场,又忙着托运行李和二狗。他觉得忙完这么一圈应该已经把时间消磨得差不多,人到候机室,抬表一看,离他的登机时间仍有一个多小时。 路思澄思考半天,给陈潇打了个电话。 墨尔本这会在冬令时,陈潇那边刚好是午饭的点,接电话时背景音嘈杂,不知是在公司食堂还是哪个街头,问他干什么。 路思澄说,姐,要是我说我现在要离家出走了,你会飞回来打我一顿吗? 陈潇说去你大爷的,从小到大我哪动过你一根手指头? 路思澄答她我大爷也是你大爷。 电话里陈潇不屑地嗤笑一声,不知又在忙什么,路思澄听着她那头有瓷杯叮叮当当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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