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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缓缓启动,离开了城寨,只留给城寨冷漠的尾气。 野狗看着车队消失的方向,许久许久都没有动,他从怀里掏出了一块早就干硬得像石头的饼,那是他这几天的口粮。他狠狠地咬了一口,牙齿被硌得生疼,可他却笑了一下。 他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知道什么是未来。他只知道,在这个烂透了的世界里,他突然有了一个秘密。 他不仅见过月亮,他还知道了月亮的名字。 这个名字,成了他后来无数个在地狱挣扎的日夜里,唯一能让他活下去的咒语。哪怕后来他浑身是血被扔进斗兽笼,哪怕他为了活命去跟人拼刀子,只要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他就觉得自己好像也没那么烂了。 因为他的心里,装着一个干干净净的月亮。 自从知道了那个名字,野狗就不再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了。他开始有了一个疯狂的习惯,收集“他的碎片。 在那个没有互联网、信息闭塞的城寨里,他像个捡破烂的乞丐,在一堆堆废旧报纸、过期的八卦杂志里翻找。 只要上面印着“沈家”,印着“沈宴洲”三个字,哪怕只是张模糊的侧影照片,他都会如获至宝。 在无数个散发着霉味和腐臭的深夜,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微弱月光,他用那只只会挥拳头的手,笨拙地,一笔一划地在纸上记录着关于他的一切。 “1998年,冬。报纸上说,沈家小少爷在维也纳拿了钢琴奖。他喜欢钢琴。” “1999年,夏。八卦杂志拍到他去马场。他穿白色的骑马装真好看。他不吃香菜,杂志上说他把香菜挑出来了。” “2000年……他好像长高了。他的腿很直,像那个……像那个什么模特。” “听说他喜欢喝那个叫‘黑皮诺’的红酒。那是什么味道?以后我有钱了,我也要买来尝尝,看看是什么味儿。” 那个脏兮兮的笔记本,成了他的《圣经》。每一页,每一行,都是他苟活于世的理由。 他小心翼翼地把本子裹在塑料布里,贴身藏在胸口最暖和的地方,比命还重要。 可是,想要靠近月亮,光靠想是不够的,想要走出去,想要有资格站在那个一身名牌的人面前,他必须变强,强到没人敢踩他的头,强到能洗掉这一身的臭味。 于是,十五岁的少年,走进了地下黑拳的笼子。 那是真正的修罗场。 没有规则,不计生死,只有最后站着的人能拿钱。 第一次上场,他被打断了好几根肋骨,左眼肿得像核桃,血糊住了视线,对手是个两百斤的屠夫,掐着他的脖子把他按在铁网上摩擦,窒息感像潮水一样涌来。 “死吧!阴沟里的老鼠!” 意识涣散的那一刻,他脑子里闪过的不是恐惧,而是那张从报纸上剪下来的,有点模糊的脸。是那个穿着白衬衫、不染尘埃的小少爷。 “不能死。” “如果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他了。” “我还没闻到过他身上的味道,还没听过他亲口叫我的名字……我不甘心。” “沈……宴……洲……”他在喉咙里发出一声濒死的低吼,这三个字像是某种古老而强大的咒语,瞬间点燃了他已经枯竭的身体。 少年睁开了充血的眼睛,像一头被激怒的孤狼,一口咬断了屠夫的手指,然后绝地反击,用最原始,最残忍的方式,把对手打趴在地上。 他赢了。 他躺在血泊里,手里紧紧攥着胸口的那个位置,那里藏着他的笔记本。他咧开嘴,露出了沾满血的牙齿,看着头顶刺眼的白炽灯,笑了。 从那天起,城寨里多了一个不要命的疯子。他打架最狠,下手最黑,却又最守规矩,只要给钱,什么脏活都干,除了碰违禁品和碰男人女人。 有人笑他:“赚那么多钱不去玩,是不是不行啊?”他只是冷冷地擦着拳头上的血,不说话。那些庸脂俗粉,连给那个人提鞋都不配。他的身体,只想要留给那个人。 一年,两年,五年。他踩着无数人的肩膀,一步步往上爬,身上的伤疤叠了一层又一层。 终于,在他二十五岁那年,那个曾经被面包店老板追着打的流浪狗,坐在了九龙城寨那张象征着最高权力的红木椅上。 脚下跪着的是曾经不可一世的大佬,窗外是依旧肮脏混乱的街道,但这一次,没人敢再叫他野狗。 直到有一天—— “大佬,有笔生意,沈大少爷,想要买个顶级Alpha,作为帮他生孩子的工具。”手下江旭头疼道。 “沈宴洲?”男人念着他的名字,眼神里翻涌着痴迷与疯狂,他站起了身。 “是的。”江旭回道。 “把我的挂出去。”他的声音低沉,带着终于得偿所愿的颤抖。 “多少?”手下问。 “随便,只卖给他一个人。” 他用了二十年的时间,从泥潭爬到了山顶,不是为了看风景,也不是为了当什么教父。 他所做的一切,只是为了把自己打磨成一把最锋利的刀。 然后,亲手把刀柄,递到那个人的手里。 “无论他是要我暖床,还是要我的命。” “我永远都只会是他一个人的。”
第61章 五月的港岛,维多利亚港的海风已经带上了湿冷,而半岛酒店外,却热闹得快要烧起来。 全港的名流勋贵、金融大鳄,连同那些嗅觉比狗还灵的媒体,像极了闻见血腥味的鲨鱼,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毕竟整个五月,都很难有比沈氏集团总裁与傅家长子的订婚宴,更大的消息了。 在那些穿着考究的金融大鳄眼中,这是横跨远洋海运与地产金融的两座庞大商业帝国的世纪接轨,对沈氏来说,这意味着董事权力的重新洗牌,更意味着沈氏动荡了半年的股价,将在明日开盘时迎来不可估量的全线飘红。 酒店外铺着长长的红地毯,边缘站满了严阵以待的安保人员。 晚上六点整,八辆兰博基尼开道,一辆挂着傅氏专属连号车牌的黑色劳斯莱斯幻影,缓缓停在了红毯尽头。 车门开启时,无数高清长焦镜头如同狂风骤雨般按下了快门。 穿着深蓝色的萨维尔街西装的傅斯寒先从车里走了出来,然后低下头,温柔地朝着车里伸出了一只手。 随即一只冷白纤细,骨肉匀称的手,轻轻搭在了傅斯寒的掌心。 沈宴洲从车内走了出来。 他今日穿了一身极难驾驭的白色礼服,剪裁流畅的布料贴合着他单薄却笔挺的脊背,一头罕见的银色长发,被一枚祖母绿铂金发扣稳稳挽在脑后,只余下几缕碎发垂在冷白的颈侧。 尽管同出于名门贵族,傅斯寒亦是顶级Alpha,但这般并肩而立时,明眼人都能瞧出,沈宴洲周身的气质,远胜一筹,刻在骨子里的老钱风,以及教养,旁人无论如何都学不来。 因此,这些媒体记者们,干脆把镜头锁死在沈宴洲身上,手指疯狂地按动,渴望拍出明日杂志新闻上最夺人眼球的出圈神图。 然而,只有沈宴洲自己知道,他的身体有些不对劲。 连日的财报会议,过度透支的精力,再加那天淋了场暴雨,他的身体隐隐发烫,腺体处传来阵阵酸胀感。 “傅先生!沈总!” 红毯两侧,早被特许进入采访区的几家港岛顶级财经与娱乐媒体的记者,立刻如潮水般涌了上来,将数十个印着各家Logo的话筒递到了两人面前。 “沈总,恭喜二位订婚!外界传言,这次沈,傅两家联姻,将涉及葵青货柜码头四个核心泊位的交叉持股,请问消息属实吗?这是否意味着沈氏将在下个季度彻底让出部分公海航线的控制权?”言辞犀利的《港岛财经》主编率先发问。 沈宴洲微微抬起眼皮,他正欲开口,身侧的傅斯寒向前半步,将沈宴洲半挡在了身后。 “各位媒体朋友,今晚是属于我和宴洲的私人时间,不谈公事。”傅斯寒对着镜头露出了一个完美笑容,镜片后的眼眸里满是深情。 “至于码头和航线,沈氏和傅家即将成为一家人,一家人之间,何来让出控制权一说?傅氏的资源,就是宴洲的资源,只要他想要,傅家名下的所有资产,都可以挂上沈氏的旗帜。” 此言一出,全场哗然。 闪光灯再次疯狂闪烁。 一句极其漂亮、极其大度的话,很少有人敢在媒体面前许下这样近乎“奉上全部身家”的承诺,听起来就像傅家大少爷是真的爱惨了沈生,爱到愿意将整个傅氏的百年基业作为聘礼,只为博美人一笑。 “傅少真是太深情了!”一名娱乐版的资深娱记激动地将话筒挤到前面,“我们注意到,沈总今天左手上佩戴的,似乎是被誉为‘血色浪漫’的五克拉红钻?” “确实是‘血色浪漫’。”傅斯寒低低地笑了一声,他伸出手,在无数镜头的注视下,温柔地握住了沈宴洲的左手,大拇指指腹暧昧地在红钻上轻轻摩挲。 说到这里,傅斯寒微微侧过头,压低了嗓音,用只有两人和最近的几个麦克风能捕捉到的音量,柔声问:“你喜欢吗,宴洲?” 喜欢吗? 他怎么可能喜欢。 “既然是傅少的心意,自然是极好。”沈宴洲淡淡道。 但在场那些惯会看图说话的媒体,已经在脑海中拟好了明日的头条:《冰山总裁被上亿红钻融化,傅沈世纪联姻甜度爆表》。 “外面风大,宴洲前两日淋了雨,受了凉,就不多陪各位了。”傅斯寒极有分寸地抬起手,挡住了还想继续追问的记者,牵着沈宴洲的手,往宴会大厅里走去。 璀璨的巴卡拉水晶大吊灯从挑高十米的穹顶垂落,折射出令人目眩的碎光,空气中交织着白松露的浓郁香气,唐培里侬香槟发酵后的醇甜味。 二楼的半开放式包厢里,穿着燕尾服的古典乐队正拉响巴赫的G大调大提琴组曲,低沉醇厚的琴音在衣香鬓影间流淌。 原本人声鼎沸,推杯换盏的宴会大厅,随着两人并肩而立的进入,出现了极其默契的寂静。 短暂的寂静后,大厅内发出极其压抑,却又无法忽视的窃窃私语。 “真的是沈宴洲,他今晚简直漂亮得不留活路。” “港岛的高岭之花,到底还是被傅家大少折下来了,今晚过后,港城不知道有多少Alpha和Omega要心碎失恋了。” “谁说不是呢,当初在维港游艇会上,他连看都没看那些世家子弟一眼。大家都以为没人能配得上他,结果……” 这些带着艳羡与隐秘遗憾的议论声,虽然压得很低,但也毫无遗漏地落入了傅斯寒耳中。 对于他而言,再也没有什么比当着全港权贵的面,将他们可望而不可即的高岭之花彻底占为己有,更能满足他病态的虚荣心与掌控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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