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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他让维护他的苏明杰丢了大脸,差点就此失宠。 这个金盆洗手大会,范程京就是要表演他受到苏明杰的感召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他当然知道这会让他成为整个G省豪门的笑柄,但他没有办法…… 他必须让苏明杰消气,这是他唯一可以攀到的靠山。 比较搞笑的是,今天的金盆洗手大会,宾客反而比他老爹过生日那天更多。现场的布置比较简陋,餐点也不如那次高级,但许多豪门中人还是“慕名而来”。 毕竟参加了一个无聊的宴会,纯属浪费时间。 而吃瓜看戏……哪怕现场简陋一点,食物差一点也没关系,瓜够香就行。 苏明杰坐在了高位之上,静静地看着下方的范程京表演。 范程京先用柚子叶洗去浑身晦气,然后反思自己花丛的过往,并大声赞美让他幡然醒悟的苏明豪…… 台下,豪门子弟窃窃私语。 “他这到底是盆洗手还是信了邪/教?这个感恩表演,我觉得咋那么不对劲呢?” “我看他是利欲熏心,想讨好苏明杰想疯了。这么一出烂活,亏他整得出来。” “范程京他爹不是经常在外面乱搞吗?他先举办一波金盆洗手大会,给他爹打个样。等他老爹哪天玩不动了,就有一个现成的金盆洗手、回归家庭方案了。” “哈哈哈……” 台上的苏明杰,尴尬得脚趾抠地面。 因为范程京的举动看起来真的好颠,让他觉得有些丢人。 不过,他的心里确实有一点暗爽。 毕竟范程京出身再不好,也是豪门子弟。而范程京竟然为了讨好他,不惜抛弃尊严做到这个地步。 说不爽,那都是骗人的。 终于,金盆洗手的仪式结束了。 苏明杰微微颔首,做出了表态。 这么乖的狗,是该赏块骨头。 “我看范程京心很诚,大家以后别再拿有色眼光看他了,他真的改过自新了。” “谢谢明杰少爷,我不会辜负你的信任的。”范程京露出了真心的笑容。 因为,他成功稳住了孙明杰,不用赶出去当“流浪狗”了。 众人:“……” 圈内乱搞的人很多,范程京根本不算什么。 倒是他整了这么一出,以后大家都得用有色眼光看他了! 就在这时,范程京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范程京,你给我滚出范家!” 范程京一愣:“爸,我这是在跟明杰少爷交好。你之前不也同意了吗?” “谁是你爸?你个野种,给我滚!” 咆哮声穿过手机,落入所有人的耳中。 “天呐,竟然还有大瓜!” “哈哈哈哈,难怪苏明杰跟他关系那么要好,感情是两个假货在惺惺相惜。” 苏明杰气得脸一阵青一阵白。 “明杰少爷,救我……”范程京想要去抓住他的衣袖。 “滚!” 苏明杰转身离去,没有半点帮助对方的意思。 现场其他宾客的手机,也陆续响起。 “什么?我爸的私生子女也是假货?哈哈哈,那可真是太好了……” “诶,警察局?你们是来通知私生子的吧,不用了,我已经知道我爸接回家的是个假货了……什么?我养的也是也野种?!” “啊?舅舅家因为野种打起来?好好好,我现在就去医院……” 混乱中,没有接到电话的豪门子弟也风中凌乱了。 “这年头,就连野种也能是批发的吗?” “虽然我今天是来吃瓜的,但这个瓜是不是有点太多了?我有点撑……” ---- 最近的云天市警察局,还在忙着为拐卖案收尾。 苏知笙闲着也是闲着,干脆去接兼职打发时间。 最新的一份兼职,他是通过宠物医院接到的。不过不是去治疗动物,而是给客户提供上门遛狗的服务。 因为短剧热潮,那位客户最近住进了短剧影视基地附近的宾馆里。 她养了一条灵缇犬,以前倒还有时间遛狗。但自从她进入短剧行业就忙得不可开交,只能拜托宠物医院开电瓶车遛狗了。 接到任务的苏知笙和高立健:“……” 灵缇犬是一种四肢细长,脑袋酷似自行车座的细狗。不过,它的奔跑速度吊打自行车,得开电瓶车溜。 高立健有些牙疼:“电瓶车遛狗,这也太猛了吧?” 他喜欢街遛狗任务。因为他这个大块头经常锻炼,遛狗就是给他的日常跑路锻炼,增加额外收入。 以前苏知笙并不会接遛狗任务,但他知道自己身为警察顾问,早晚还是要把身体素质提上去的。 于是,他才找老师询问有没有遛狗的兼职。 而客户指定的遛狗区域,就在短剧影视基地下方的荒野里。这地方平时没什么人路过,老师要求他们两个人一起出任务,也是出于安全起见。 于是,苏知笙开上了自己的小电驴,带着高立健和狗一起前往目的地。 农业大学占地面积太大,不少学生都有自己的电动车,苏知笙和高立健也不例外。只是他们存了锻炼的心思,才共骑一辆电瓶车。 到时候,一个人用电瓶车遛狗,一个人在河边草地上跑步锻炼,非常完美。 这条河流从高山发源,流过学校,再经过影视基地。这条河流到下方,成为农田与荒野分界线的时候,整条河的宽度已经很小了,看起来就像是一条小溪。 “难怪马主人会担心小马跳进去啃玉米,这点宽度,连人都能跨过去呢。” G省的玉米,快到采收期了。枝头上一个个玉米棒子都被叶子裹着,看起来非常饱满。 苏知笙深吸一口气:“好香甜的玉米气息。” 身后,高立健发出了尖叫的声音:“啊啊啊,祖宗,你别跑那么快。” 苏知笙回头,就看到了高立健拔腿狂奔。 而灵缇犬……只是在快走而已,甚至都算不得奔跑。 “让你不用电瓶车遛狗,非要跑步遛狗,活该!”苏知笙幸灾乐祸地嘲笑起了小伙伴。 高立健气喘吁吁,求饶道:“我、我不行了,你来遛狗吧,我快断气吧。” 苏知笙赶紧跨坐上电瓶车:“来了。” “人!人!人!”灵缇犬汪汪叫唤。 “别喊了,我车子发动了,现在就带你跑步。” 灵缇犬往前奔跑,玉米地和荒野在身后疯狂倒退。 顺着河流,他们看到了前方的废弃工厂。门口还有一个废弃水井,显然工厂诞生于自来水都少见的时代。 “难怪这边不种植物,感情是那个年代私自搞生产,污染太重了。”苏知笙喃喃道。 而灵缇犬直接朝井边跑去。 “人!人!有人味!” 苏知笙:“……” 感情你刚才喊的不是我啊? 你特么的还不如喊我呢!
第29章 井中尸案+帮假少爷寻亲+狸花猫告状 “好了,小狗狗,我已经知道了。你别再过去了……” 苏知笙拉着灵缇犬,默默后退了两步。 这口井应该是很久之前挖的了,不是那种压水井,而是更加接近古装剧的那种用桶打水的井。 荒废之后,估计是人们担心有人意外坠井,便用木头盖板封住。 昨晚下过雨,虽然早上的大太阳把水分晒干了,但估计对地面证据还是有一点影响。 苏知笙看到井边有一处草地,出现了一块露出泥土的凹痕。 “凶手应该是把这个大木头盖板挪动了,让它斜/插在地面上,一侧则靠着井边……” 这样比较省力,也说明应该一人抛尸。 苏知笙一边思忖着,一边拨通了报警电话。 接下来,就是等待警方到来了。 当然还有……完成他们的遛狗任务! “这就是打工人,哪怕死人了,也得干活。”高立健说着,眼神都开始飘忽了。 “汪汪!你要找凶手吗?本汪可以帮忙!”灵缇犬发出兴奋的叫喊。 小小的一条细狗,也有大大的梦想。 苏知笙蹲下身,抚摸着狗头:“好狗狗,待会儿等警察到了,我们一起去寻找凶手。” 听到苏知笙的话,身材高大健硕的高立健,默默后退了好几步。 “你们一人一狗的冒险,我就不加入了。” “也许我来得不是时候,但我可以走得正是时候。” 苏知笙无语了:“我们一个细人,一个细狗,两人一狗就数你长得最壮。” 他倒也没有强留对方的打算,只是双方的体型对比太明显了,场面难免有几分滑稽。 高立健面露苦涩,双手合十,开始求饶。 “知笙,你跟警方合作久了,见过不少大场面,心理素质也变得足够强大。” “可是,我连死牛、死马都没见过几只,你让我留下来见证死牛马,我遭不住啊!” 苏知笙:“……” 跟刑队他们一起工作的时候,苏知笙总感觉自己这个新人,还有许多地方需要提升。 原来不知不觉间,自己已经变得很厉害的大人了。 他看向一身腱子肉却难掩清澈愚蠢大学生模样的高立健,笑道:“行了,我也就逗逗你。等一会儿警察来了,你就先回去吧。” “嗯嗯。”高立健点头如捣蒜。 “现在我们还是待在一起好。我看恐怖片里都是这样演的,一人惊慌逃跑,一人坚持留下,最后凶手逐个击破,谁也没能逃脱!” 苏知笙失笑。 不过,高立健的反应,他是看明白了。 以往都是张正阳这群长得比较面善的警官,到场后安抚受惊群众。现在,他也不是不能兼职一下。 啊,糟糕! 他只有安抚受惊动物的经验呢…… 试试吧,万一呢? 苏知笙打开背包:“你别慌,吃点零食冷静冷静。” “这个时候,我哪有心情吃零食?啊,好多品种,我要这个兔腿,没吃过兔兔,我尝尝什么味……” 苏知笙:“……” 竟然比动物还好哄! 很快,警察来了。而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高立健,赶紧揣着一袋子零食走了。 有的警察拉起警戒线,有的警察打开工具箱,进行现场取证……现场的一切工作,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井边只有这一块泥土印子,是井盖留下的痕迹。凶手的脚印应该是被厚厚的草地吞没了,没能留下来……” 刑天维很快作出判断:“这里应该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不然会留下双方搏斗的痕迹。” 法医正在检查尸体:“死者是一名成年女性,面部被汽油烧毁,衣服和随身物品全部不见了……对方明摆着是为了增加我们寻找死者身份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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