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程焕臻非常不习惯这样的拥挤:“小叔你要做什么??”
小叔叔低笑一声,笑声间满是一拍脑门的坏意。
只见小叔叔将手中一大摞的衣服叠在旁边椅子上,挑了最上一件,就往他的手里硬塞。
程翌明期待地说:“快换上这件衣服让我瞧瞧。我转过去不会偷看,你换好叫我。”
程翌明说着,就在试衣间里转过头去。
甩头转身时,那直直的马尾“啪”地往他胸膛上轻轻拍了一巴掌,像是配合着在催促他的行动一样。
程焕臻:……
让他。穿上。这件。亮金色的。衬衫??
他双眼无神地瞧着手中的衣裳,十指僵硬。
一想象将它往自己头上套的模样,心中就生起了等同于早上被小叔叔随意划改日程表时的天塌感。
小叔叔看起来却很开心。
又长又直的马尾辫在空中左右左右地轻轻摇晃,甚至还在轻声偷偷哼着歌这是刚刚胡同里的那首笛子音乐。被小叔叔单曲循环了。
程焕臻:“……”
他挣扎着问:“小叔,能不能换一件?”
程翌明停止哼歌。
他疑惑地转过脑袋:“为什么?你不喜欢这件衣服吗?为什么不喜欢?是它样式不好看,还是颜色不喜欢,还是材质不喜欢?”
程焕臻被这一串问题砸得头疼。
为什么不穿的这个问题需要被询问吗?
看看这件衣服究竟有多亮,穿着它不能去老宅、不能见祖父,就连公司都去不了!
怎么有人会穿这样的衣服?
程焕臻诚实地告知了小叔叔自己的想法。
哪想小叔叔并不放过他:“大侄子,你现在是在陪我出来玩哎!今天又不需要去公司,穿上它不会有人看到的,除了我。”
程焕臻:“……”
程焕臻挣扎片刻,依旧无法说服自己换上它。
他苦恼地对程翌明说:“可是这件衣服太亮了,我看得难受。”
程翌明瞧他一眼,从他手中夺过衣服,把他掰着转过身去,交代一声“别看”之后,身后开始€€€€€€€€。
不一会儿,程翌明把他转了过来。
程焕臻一转身,满目的金黄就带着极强的侵略性从他的视野四周侵袭而来。
年轻的小叔叔一手调整着衬衫的衣领,微仰着头,脑袋轻轻侧着,高挑的马尾落在左肩上,如墨的黑发洒在一片亮金之上,显得极其灿烂。
小叔叔的眼中带着炫耀而挑衅的笑意,问他:“那你瞧瞧,我穿着好看吗?看着难受吗?”
程焕臻忽然理解了这件衣服存在的价值。
他诚实地说:“好看,很配,不难受。”
程翌明问:“那现在你愿不愿意穿它?”
程焕臻认真思考,判断半晌,最终还是摇摇头。
他说:“我不想穿,小叔。”
程翌明这回却没再生气了。
他点点头又从边上拿了件亮绿色的衣服,自己穿上。
亮绿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极有活力,瞧着就像是树林里长得最为旺盛、最有生命力的那一棵苍天大树。
小叔叔试穿完毕,询问他的意见,又将这衣服脱下,让他进行尝试。
程焕臻思考许久,再次摇了摇头。
小叔点头,把衣服又一次放回到边上。
接着亮红色、嫩粉色、蓝绿色、深紫色……
各色衣裳,在小叔身上全都轮了一遍。
程焕臻觉得,自己的视野要被这数不清的色彩残留染成调色盘了。
其中少许几件衣服,勉勉强强地也在他身上试穿了一遍。
程焕臻不知道小叔叔为什么要这么做。
可他今天白天的安排就是陪着小叔叔,这是祖父亲自下达的工作。小叔叔想做什么,他就得配合小叔叔做什么。
终于,小叔叔拿进试衣间的这些衣服全部都被试了个遍,小叔叔将他定在试衣间里不许他动,不一会儿,又从外边抱来了一大摞衣服。
不知道究竟试了多长时间,所有衣服总算都被试了个遍。
程焕臻长长舒出一口气,像是终于完成一项艰巨的任务。
很好,上午的事项基本完成,接下来花40分钟前往小叔叔想吃的那家餐厅,然后下午……
小叔叔的声音打断了他。
程翌明催促他说:“快,把手机拿出来。”
程焕臻疑惑:“嗯?”
程翌明掰着指头回忆着:“对亮金色感觉还行,但不喜欢穿亮金色的衣服;喜欢深红色,但对深红色的衣服接受程度一般;最喜欢的是深蓝色,同样对深蓝色的衣服也最为喜欢……”
“总结!你不喜欢穿太亮、太显眼的衣服,更喜欢深色系、成熟风的衣服,领子款式上特别喜欢立领,对标准领和温莎领一般喜欢,特别不喜欢伊顿领和古巴领,不喜欢长度在胳膊肘以上的衣袖,最喜欢平袖口,不喜欢反袖口、开叉袖口和三纽扣袖口,你还喜欢把衬衫扎在裤子里……愣着干什么?快打开你手机的便签本记下来呀!”
小叔叔这会儿已经将他带出了试衣间。
他的身上正穿着一件深蓝色的长袖立领衬衫,衣摆习惯性地被他扎进了裤子里。
他愣愣地看着小叔叔,只见小叔叔眉毛扬起,得意洋洋地将他拖到全身镜前,双眼灿烂而阳光地含着笑意。
小叔叔说:“你看,哪里无所谓?你分明也是有喜好的。我都帮你找到了,你快记下来,别回去就忘了!”
程焕臻:“我……”
他的声音一出,嗓子就像被噎住了。
莫名汹涌的情绪从胸膛诞生,向外席卷四肢,鼓鼓囊囊地像是要撑破他的全身皮肤。
尚未摘牌的衣服与肌肤触碰的每一处地方,在这一刻忽然都像是被勒紧了一般,无声提醒着它的存在。
他被小叔叔逼着看向全身镜。
镜子里的青年眉眼冷静而浅淡,什么颜色都没有,什么情绪也没有,程焕臻自己看着,都知道这是个无趣的人。
然而目光向下。
沉稳的深蓝色衬衫落在小麦色的皮肤上,立领恰好卡在颈骨凸起处,贴合而利落地在肌肤上划出一道杠,一下就将整个全身镜里的模样映衬得生动起来。
……原来他喜欢深蓝色吗?
程焕臻不太确定。
他只是对于深蓝色的衣裳接受得更快,并且认为深蓝色的衣服落在小叔叔身上更有一种独特的风韵罢了。
小叔叔还说,他最喜欢的是立领?
他只是觉得标准领和温莎领在平时穿得太多,伊顿领瞧着不够利落,古巴领不是很想穿……
好吧。
所有领子款式排除下来,那确实只剩下了立领。
深色系、成熟风。立领。长衣袖。平袖口。
职业真少爷,年薪三千万 第111章
把衬衫扎在裤子里。
这是他喜欢的。
……好奇怪,好陌生的感觉。
作者有话要说:
你走在路上见到四把键盘。
第一把键盘是彩虹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二把键盘是青绿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三把键盘是米蓝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第四把键盘是黑紫色的,它对你说:哒哒哒,哒哒哒!
四把键盘最后一起叠在了你的面前。
[星星眼]充满期盼地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望着你[星星眼]
键盘充电师傅在灌木丛后悄悄探出头:[猫头]今日零点,早早,听说早早更新能够获得人类夸夸[可怜]这个传言是真的吗![星星眼]
第76章 盆栽
就在这时,全身镜的边缘探进了一颗脑袋。
直柔顺滑的高马尾辫晃进了镜子里,紧接着,是满眼满面鲜活味的年轻小叔叔。
小叔叔打量着他在全身镜里的模样,灿烂地笑了起来,眉眼间尽是满足,接着又从店里挑了七八件裤子,笑盈盈地重新将他拽进了试衣间里。
就这样到了中午时分,小叔叔将他带回家里的时候,他全身上下的着装已经全被换了一套。
藏青色双排扣羊毛大衣之下,是那件最初被小叔叔敲定“他喜欢”的深蓝色立领衬衫,衬衫下摆扎进高腰炭灰色长裤里,底下配着哑光皮面的黑色切尔西靴。
非常低调的着装。
程焕臻心想,这确实比一身亮绿、亮金让他能够接受得多。
或者用小叔叔的说法就是……“更加喜欢”?
这样的打扮是他以往从未尝试过的,穿在身上效果意外不错。
……他喜欢这样的着装吗?
他不知道,但是小叔叔说他喜欢。
程焕臻原本对此并无所谓。
但他想起那些被自己淘汰掉的服装,觉得小叔叔说的确有道理。
一时间,从昨晚遇到小叔叔开始就一直被憋在胸膛中的那口闷气,莫名其妙地消散了不少。
连带着今天被小叔叔强硬重排了一日行程的事情,回想起来也不再那么让人糟心了。
想到这个,程焕臻忽然疑惑地想着,小叔叔原本不是打算中午在外面吃饭,吃完下午接着逛的吗?
他疑惑地看向小叔叔。
只听小叔叔很有精神地盘算着:“今天下午补个觉,晚上我们去北街玩吧!听说北街上有很多特色店,还有好多非遗体验馆,我想想,我们今晚先去……”
程焕臻猛地抬眼。
程焕臻:“小叔!我们的计划难道不是下午出行,晚上待在家里吗?怎么……”
小叔叔理所当然地说:“因为北街的店晚上才开啊,下午去了没用的!行了,大侄子你慢慢吃,下午快点儿把你剩下的那点工作弄完,晚上我们轻装上阵,轻松出门哦!”
程焕臻:“……”
程焕臻:“…………”
程焕臻眼睁睁地看着小叔叔轻快地蹦回房间,表情碎裂,没想到自己今天的日程计划在完全崩坏之后,还能再崩一次!
果然,有机会还是要让祖父把小叔叔收回去啊!
……
五天时间转瞬即逝,程焕臻不忍回想自己这周的日程计划在小叔叔的手下,究竟被毁成了什么样。
第一天,情况不必多说。
第二天,清晨刚一睁眼,耳边传来的就是小叔叔精神而充满活力的早安声……奇怪,他的一日陪伴工作不是已经完成了吗?
第三天,在前一天晚上听小叔叔保证说今天一定好好在家不打扰他之后,他又一次做了详尽且规律的日计划……然后又一次被临时起意的小叔叔活力满满地拽出门,当天生活依照计划进行的比例为0%。
第四天,他认真地思考向祖父告状并把小叔叔送回老宅的可能性,试图将其列入计划之中,犹豫三秒,就又一次被小叔叔破坏了计划,再次出门。
第五天,他自暴自弃地选择将白天时间安排给小叔叔,只灵活地塞了两件工作,然后将其余的工作全部堆到了晚上。结果,小叔叔整个白天自己玩得很开心,完全把他忘在了脑后,到了晚上一时兴起,又拉着他去逛夜市。
程焕臻:……
第六天清晨。
程焕臻忧郁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他思考着今天小叔叔是会即刻敲门拉他出门,还是会睡会儿懒觉,然后在不一定哪个点忽然兴起拖他出门。
福书网:www.fushutxt.cc免费全本完结小说在线阅读!记得收藏并分享哦!
243 首页 上一页 85 86 87 88 89 90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