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说: 恋爱谈腻了,幸福快乐那么久也够了,我宣布,立刻开始狗血虐恋(bushi
第二十四章 入职前两周,平秋每天忙得团团转,睡前习惯性做起一天总结,又总会茫然自己一天天的究竟在忙些什麽。或许是水土不服,加上他本身慢热,和他同期入职的某位老师这些天在同事间相处得如鱼得水,反观平秋,木讷寡言,不过胜在脾气温柔又有耐心,其他老师虽然会在背地里笑话他“好像有些娘娘腔”,但相比某些会来事的同事,倒是更喜欢和他相处。 这些天,平秋白天当值,一到下班就直奔回家。几天时间,他和徐修远挽着袖子收拾租房,多数布置都按照平秋的喜好来。 徐修远表面听话,但他心里不快,想要平秋照他的安排辞职,住到他学校附近去,平秋也是知道的。不过平秋有自己的想法,都说不能欠人情,因为人情最难还,但他既然已经接受彭悦的心意,总不能突然就反悔,哪怕到时的确会辞职,平秋认为也应该找一个适当的时间,再找一个合理的理由,而不是像徐修远建议的那样,不顾礼义,想走就走。 但话是这样说,平秋心里对徐修远到底是愧疚。好不容易排到一天休假,再过两天,徐修远就得去学校报道,平秋便提议,他们明天可以一道去四处逛逛。 闻言,徐修远停下敲键盘:“逛逛?去哪儿?” “都可以,我随你的。你想去哪儿?” 夜里空闲,徐修远盘腿坐在沙发,平秋倚在他身边,正挺着背,抱着他的发顶,给他找刚才在灯光下一闪而逝的一根金发,因此有些心不在焉。 “没什麽好去的。”徐修远一样兴致缺缺。 “我们都还没一起出去玩过呢,这里景点那麽多,你一个都不想去吗?”平秋说着手一停,“我之前就想说了,你现在变得好宅,我记得你小时候也很喜欢到处跑,怎麽长大以后,反而不喜欢动了?” “我什麽时候到处跑,难道不是跟在你们屁股后面到处跑?” “那也是到处跑啊,哪像你现在,动都不动。” 徐修远不理他嘟囔埋怨,继续敲打放在腿上的笔电。忽然头皮一疼,脑袋被平秋没轻重地拉着一扯,他嘶的一声,就听平秋兴奋叫道:“找到了!你真的有根金色头发!” “扯断吧。” “会不会疼?”这样问,但平秋还是干脆利落地拔掉那根头发,两指小心地捻着,放到手掌心,献宝似的给徐修远看,“你看吧,我没骗你,真的有。” 都是之前平秋给他擦头发的时候找见的,徐修远说没有,平秋非说有,他不服输,给徐修远把头发彻底擦干后,徐修远打他的电脑,平秋就黏在他身边,趴在他肩头,两只眼睛都要挤成一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总算在他发间找到那根金发。 平秋珍惜地两手捧着,徐修远却不以为意,还坏心眼地作势要冲他手心吹气,让平秋躲开了还不放弃,压上去抓他的手。平秋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几乎要从沙发上滚下地,求着徐修远收手,他把掌心展开一看,那根金发居然就顽强地卡在他指缝。 不过话是说定了,他们明天早早出发,到处逛逛。 北京毕竟是首都,平秋身为地道的南方人,头一回和她打照面,心里是好奇又敬畏。他们和寻常游客那样早起出发去看升国旗,然后以故宫为起点,经过北海公园和什刹海,一路走马观花,有时会蹭着一队旅行团听导游讲解,听着听着没了耐心,两人牵着手穿过人群,转弯又去南锣鼓巷。 路上碰到三三两两的大学生从巷口的学院正门拐出来,女学生都相貌清丽,身形高挑,后面跟着另一队男学生。擦肩而过后,平秋还特意转头多看一眼,然后悄悄对徐修远说:“他们都没有你帅。” 不论两人是什麽关系,徐修远的相貌外形在平秋这里向来是满分的。 闲逛半天,夜幕徐徐降临,平秋有些饿了,本来想随便找点吃的糊肚子,但徐修远说他有更好的地方,于是平秋就跟着他在胡同里七拐八绕。 时不时有人摇着铃从后面上来,自行车随着胡同里颠簸的路况登登地响,路边还靠着几辆老旧的共享单车。路有些黑,平秋攀着徐修远的胳膊,和他紧紧握着手。 出了胡同,徐修远带着平秋往西转。不远处是家青年旅舍,青旅对面是家苍蝇小馆,窗口挂着红招牌,写的字却花里胡哨的,平秋没有认清,就听徐修远松口气:“居然还在。” 也是这句话,平秋得知原来他几年前竟然独自来过北京。 “应该是初三吧,我骗我妈说要来北京看一场展览,应该是航天方面的,有宣传单,我说是和其他同学一起去,还有他们家长陪同,当时我妈在和一家包工头吵合同,忙得不得了,没时间管我,所以很快就松了口。” “你是一个人来的?”平秋吃惊,“你当时才初三啊,也没有怎麽出过远门,怎麽忽然胆子那麽大?路上有没有出意外?” “如果出了意外,我现在也不可能坐在这里。” “呸呸呸,别说不吉祥的话,”平秋皱眉,“然后呢,你真的去看展览了?” “没有,我根本没买票,我拿我妈给我的钱,再加上我存的压岁钱,定了一家青旅,就是对面那家,”徐修远往后一指,“住的是六人间,上下铺,我住的是靠南那张的上铺。” “你在这儿待了几天?” “应该是三天吧,还是四天的。” “为什麽突然这麽做?”平秋好奇问道。 恰好饭馆老板娘端着两盘前菜上来。她是个哑巴,热情地诶诶着,请他们动筷,千万不要客气。平秋向她道谢,她笑着点头,又指指后厨,意思是在加紧做了。 “谢谢,我们自己来就行……没什麽理由,就是想看看你本来想考的大学,到底长什麽样,”徐修远把竹筷递给平秋,“我没和你提过吧,我初三那年成绩一落千丈,上学期的超前批,因为几次小考拉分,录取前三名,我最后没排上,下学期的提前批,我甚至没去考。” “为什麽?”平秋满脸讶异,“你成绩一向很好的,怎麽会这样?” “不知道,可能是当时脑子有问题吧,”徐修远自我挖苦,“那段时间,我对念书提不起任何兴趣,就是觉得很无聊,没什麽想做的,还想过干脆去念普高吧,徐瑞阳不就念的普高吗,我总不会比他更差吧。” “幼稚。”平秋这样点评。 徐修远没有反驳:“是挺幼稚的。我知道再这样下去,我可能会后悔,但是我找不到动力,所以我骗我妈说看展览,我去了你当年想考的那所大学,进不去,管得很严,所以我就沿着学校走了两圈。” “我想考的大学?其实我念高三,也没有目标。是我们班主任,也就是你的班主任,刘光明,他和我们说如果找不到目标,那就从你每一次考试的排名来估算,往上找,总有适合你的学校。我那时候就想,好吧,那就盯着这所吧,”平秋笑笑,“其实我对它根本不太了解的,不过是想找个努力的目标。” “是,所以我那次找到了。”徐修远说,“我在青旅的时候,晚上住进来一个男人,样子记不清了,但是很高,背着两个很大的黑色书包,睡在我斜对面。后来白天,他先找我搭话,可能是看我年纪小吧,他说话语气很像哄小孩,问我是不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 说话间,老板娘端着餐盘上桌来,冲平秋笑笑,又朝徐修远示意桌上的饭菜。 徐修远向她点头道谢,继续说:“我说是,他说他也是。” “他年纪很大吗?”平秋问。 “还好,二十多岁吧。所以我也觉得很奇怪,但是没敢问他。是他自己告诉我的,说他是大学辍学,一个人跑出来。不怕你笑我,我当时很佩服他,我那时候每天想的都是,等我到了他这个年纪,我也一定要做场大的,最好是惊天动地,就做给徐瑞阳和我妈看。” “然后呢?” “然后,我就和那个人聊天,因为知道我们后面不会有任何交集,所以我没有说半句谎,”徐修远笑了笑,“结果他说我特别蠢,蠢到让人觉得好笑。” “他这麽说你吗?” “对啊,所以我听了特别生气,好像被人甩了一耳光。然后他说,他选择大学辍学,是因为他已经念完本科,手头还有一个不错的项目在跟进,而不是像我这样,连初中都还没念完,就想着当超级英雄拯救未来的。你想当英雄,总要先有做英雄的本钱吧,没有武器的军队是攻不下城堡的,更何况只是坐着空想。然后那天晚上,他就带我从青旅楼上下来,在对面的川菜馆,也就是这家,请我吃了顿饭。第二天我就走了。” “你胆子太大了,万一对方不是好人呢?”平秋有些后怕。 “不知道,当时脑子很乱,根本没想过其他结果。” “那是因为他,你才选择报来北京?” “不是,是因为你,”徐修远看着平秋,“我从那个时候就想,我一定要走,走得越远越好,找一个大到离谱的地方,让谁都找不到我。” “我以为你填报北京,是因为喜欢北京。” “喜欢?没有,我选择它是因为它够大够远,就这麽简单。” “那你又怎麽会笃定我一定答应你?” “我就是知道,你心里在想什麽,我都知道,”徐修远说,“平秋,我们以后就留在北京。” 平秋没有说话,但在徐修远的注视下,他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明天就是徐修远到校报到的日子,家里给他带的大物件已经邮到学校,晚上平秋帮他整理行李箱,夹层里忽然掉出一瓶香水,味道很熟悉,平秋嗅了又嗅,确定是徐修远衣服上长留的香气。 问徐修远,他倒是不以为意:“孙祺有一回把汤洒身上了,他嫌味道太重,拿了香水遮味道,应该是那个时候带上的——孙祺是我朋友,你见过他,小学的时候又黑又瘦那个,他妈妈开服装店的。” “哦,你那个朋友。”其实记不清了,平秋的交际圈向来很窄,记性也一般,不过随口敷衍着。 “香水的味道很重?”徐修远嗅觉迟钝,“我觉得还好。” “整个行李箱里都是啊,你怎麽闻不到?”平秋说,“不过这个味道不刺鼻,倒是挺好闻的。” “我嫂子送的,说是适合年轻人用。她品味向来不错。” 平秋一顿:“既然是别人送给你的,你要好好保存,不能随便乱扔。” 徐修远问:“你也喜欢这个香?巧了,你和她品味倒是出奇的一致。” 敏感的神经告诉平秋,徐修远这句话是意有所指。他也知道自己和徐瑞阳那段过往即使不提,对徐修远来说始终是块疙瘩,可能并不是有意要提起,只是肉里长着根刺,无论有意或无意的触碰,多少都是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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