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咚咚”四具尸体倒地,林信甩掉吞钩上的血珠子,唰啦一声合刀入鞘,带着浑身煞气,一步一步地朝那边走过去。 “啊!”那边钟随风响起了惨叫声,竟是被沈楼砍伤了一条腿。 沈楼缴了钟随风的灵剑,让他跑不掉,未及说什么,一道极强的威压盖顶而来,正是闻声赶来的钟戮。短兵相接,没有丝毫的停顿,立时与沈楼战作一团。 两人都没有鹿璃,单比剑。钟戮的剑,是杀人的剑,快而简单,直取要害;而沈楼,在不需要大量使用灵力之时,反倒不受拘束,将天下第一的剑术发挥到极致。 钟随风这才发现沈楼根本没有鹿璃! “别乱动。”一把长剑随意地搁到了钟随风肩上,林信脸上还挂着蛮人的血,偏要摆出一副好商好量的表情,“要说的事有点多啊,要不先说说你拿了我娘灵器的事?” 钟随风哆哆嗦嗦地掏出那只角铃,“我只是想要一条生路罢了,这东西是蛮族的宝物,给他们能换一份安稳日子。“ 林信一把将角铃夺过来。破空之声在耳后传来,林信直接回剑,翻身躲开,剑身与钟戮的短剑相撞,发出刺耳的摩擦声。 “噗嗤!”虞渊的剑尖没入钟戮的肩膀,捅了个对穿。 钟戮嘶吼一声,挪动肌肉,生生将剑推了出去,自己则横剑挡在钟随风身前。 “住手!”一瘸一拐赶来的钟无墨,扒着周宅破旧的门框勉强站稳,待看清了院子里的死尸与活人,极其缓慢而痛苦地皱起眉头,“二叔,为何?” “小墨,他们两个要杀我,你快来帮忙!”钟随风语带惊恐地说。 “为何?”钟无墨只是站在门口,执着地问。 “什么为何?” “都这时候了,还装?”林信嗤笑,替钟无墨将未尽之语说出来,“为何要通敌叛国?为何要困杀沈楼?为何故意把他们兄弟两个送去宫中?” “一派胡言!”钟随风白了脸,“这些年我想尽办法要把他们接回来,怎么可能故意把他们送去宫中?” “那当年,是谁把我和沈楼引去荒园的?”林信潇洒地左脚别右脚,斜倚在沈楼身上。 钟长夜刚死,为了稳定西域局势,秘不发丧。年幼的沈楼却被钟家的侍卫引去了藏尸的地方,差点被钟戮剁成肉泥。那个引错路的侍卫,最后也没有找到。而当时的莫归山,正是钟随风掌家! 当年林信也怀疑过钟随风,但一则这人上辈子毫无建树,再则也想不明白他这么做的原因,就把这件事抛到了脑后。如今知道钟随风勾结蛮人,一切也就有了答案。 如果按照他们的原计划,秘不发丧,让钟有玉继位,就没有钟随风什么事了。只有把事情闹大,让面临危险的玄国公世子将所有人都引来,消息飞快传到京城,才能借皇帝的手带走兄弟俩,让“懦弱无能”的钟随风掌权。 完全得到西域的权柄,才能放心大胆地与蛮人打交道。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钟家,我问心无愧。”钟随风终于收起了哆哆嗦嗦的声音,语调平静,只是依旧不怎么硬气。这人似乎天生如此,即便十分清楚的事,说出来也带着几分不确定。 “勾结蛮人,为了钟家?”钟无墨用木棍支撑,拖着断腿挪进院子里。用鹿璃换黄金,引蛮人入中原,怎么看也不像是对钟家好,反倒让钟家日渐衰败。 沈楼看看他,眸色微沉。当年的事,钟有玉那个傻子定然是不知道的,但钟无墨就不好说了,话少的人心思重。 “蛮人用二两金换一两鹿璃,这是多好的生意,”钟随风绑好受伤的腿,撑着站起身,“钟家需要这些黄金。现在看着衰败,等有玉继位,把库房打开,西域就能再起来。” “金矿呢?”钟无墨一惊。 天下四域,各有各的营生。最有钱的莫过于拥有鹿璃矿的南域;东域毗邻东海,有珍珠、鲛绡、宝石;北域虽然没什么特产,但兵强马壮,各地平乱都要从北域借兵,譬如这次沈楼出兵狄州,钟家就是要给很多钱。 至于西域,则有一处金矿。 南璃北兵东珠西金,由此而来。 “金矿,早在十几年前就已经空了。”钟随风苦笑,西域没有其他营生,兵力又弱,如果没有金矿,早晚成为一盘点心。 “所以,钟长夜派人截杀我爹娘,是因为穷疯了?”林信讥讽道。 钟随风看了一眼林信,闭口不言。 “你爹娘……”钟无墨一惊,这事他还不知道。 “你爹坚信我爹寻到了鹿璃矿脉,派人截杀。害死了我爹娘,还让这条疯狗追着我跑了几百里。”林信用剑尖点了点钟戮。 虽然因为钟戮这种“不杀孩童”的奇怪癖好躲过一劫,林信也不可能感激他。他杀了赵坚,也造成了自己困于赵家生不如死的幼年。 钟无墨原本是不信的,自己的父亲当不会做出这种事来,但听到是钟戮所为,便无法辩驳了。 钟戮是钟长夜养的杀人刀,幼时被后母推下陡坡,为钟家老爷子所救,又被钟长夜养成了一条疯狗。他只听钟长夜一个人的话,忠心耿耿,指哪儿打哪儿。 “钟戮,过来。”钟长夜死后,他的这只忠犬,便传给了钟家兄弟。 然而,钟戮没有动。 “戮,保护主人。”钟戮一瞬不瞬地盯着沈楼和林信。 主人? 所有人都惊呆了,眼睁睁地看着钟戮接住钟随风递过来的一块鹿璃,嵌在灵剑之上。 “你的主人,是钟随风?”林信哑声道,骤然攥紧了沈楼的手臂。 “没错,他的主人是我。”钟随风勉强站起身来,趴到了钟戮的背上。 …… 当年那个鲜血淋漓的山坡上,是年幼的钟随风攥住了老国公的衣角,“爹,我们救救他吧,太可怜了。” “破相了?”老国公的性子跟钟长夜一般无二,说出的话总是极难听的,“也好,丑奴配你这个废物,倒是合适。” …… “拦截你爹娘,是大巫的意思。鹿璃矿脉归钟家,他只要你娘回北漠。所以我帮蛮人混进来,抓你爹娘,又叫钟戮去斩草除根。只可惜这个蠢货,没能杀了你。”钟随风颇为可惜地说。 所以,截杀林争寒和兰苏的,是假扮钟家属下的蛮人;追杀林信,重伤赵坚,全都是钟随风的主意。钟长夜自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过这件事。 难怪,难怪钟长夜面对他的质问那般惊讶。他杀错了人,报错了仇,捏错了神魂!一代枭雄钟长夜,被林信毁了神魂,入不得轮回,永世不得超生。就如雁丘镇上那几个跑堂一般,成了林信手上血淋淋的债! “信信?”沈楼见他气息不稳,转头查看。 正在两人走神之时,无数红线突然从地底冒了出来。 沈楼抱住林信,一跃而起。但他没有鹿璃,只能凭着自身的灵力跃起一丈高。 然而,空中还有几道不知何时布下的红线,瞬间将沈楼的后背割出血来。林信回过神,将旸谷踩在脚下,拉着沈楼快速躲过去。方才存储的魂力尚有剩余,足够两人御剑。 然而那红线似是活物,尝到了沈楼的血,便不依不饶地追上来,牢牢缠住了他的脚踝。 此时,钟戮已经背着钟随风御剑逃走了。 “咻——”一只摸鱼儿划破夜空,窜到了林信面前。林信抓住那小剑翻看,后面写着一个“离”字。 “师父!”林信一惊,这是朱星离的摸鱼儿,师父出事了! 话没说完,就听“噗通”一声,刚刚飞起来的钟戮,被人一脚踹了下来,连带着钟随风在地上滚了两圈。 “呦,你俩这急匆匆的干什么去?挖坟啊?”一身绛红鲛绡的朱星离,踩着烧火棍一般的春痕剑,晃晃悠悠地飘了下来。 林信提剑要砍断沈楼脚上的红线,被朱星离立时制止:“别动!” “不想让沈世子暴毙,就放我走!”钟随风呛咳了两声爬起来,那红线突然收紧。 朱星离二话不说,咬破手指,虚空画了个符,弹到了红线之上。那红线便如被开水烫了的细虫,倏然退去。 “咒术嘛,我也会。”朱星离得意地说。 林信见危机解除,瞬间扑了过去,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一刀勾住了钟随风的脖子,“我只问你,我爹娘,是不是你杀的?” “是……哎,不是我,是那些蛮人,”钟随风摇头,又变成了那副贪生怕死的熊样,“冤有头债有主,你去找大巫报仇!我只是资质太差,想跟他学点巫术,唔……” 话没说完,就被林信割断了喉咙。 而被沈楼缠住的钟戮,嘶吼一声,不管不顾地冲上去。忽见林信握掌成爪,扣住钟随风的天灵盖。 “再向前一步,我就捏碎他的魂魄!” 钟戮瞬间收住脚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林信指尖发颤地扣着钟随风的脑袋许久,急喘几口气,慢慢松开了手。魂飞魄散的人,不能入轮回。现世报仇,不累来生,说到底,他林信不是阎罗,没有资格做这种事。 钟戮接住钟随风的尸体,反复查看,确定他已经死了,这个刀疤脸三白眼的凶神,突然露出了一丝茫然。 被后娘虐打,被族人漠视,只有那个懦弱的小孩子关心戮的死活。废物也好,没主见也好,心狠手辣也好,通敌卖国也好,他都是戮的主人,唯一的主人。 “啊啊啊啊!”钟戮突然暴起,冲向林信。 沈楼横剑拦截,钟戮却一头撞在了虞渊剑上。吹毛断发的灵剑,将钟戮的脖颈切断,身首异处。 院子里骤然陷入了一片寂静,北风吹过大荒,卷起漫漫尘沙,遮盖了一地鲜血。 没了主人的犬,不能独活。
第64章 灭狼(一) 钟无墨慢慢挪过去, 在钟随风的尸体前坐下, 抬手给他合上了双眼。 林信低头,看着自己满手的鲜血,不发一言。 当年在洛川的小城里,师父给一个误以为被后娘耽搁了前程的人一句批语,“蓬莱有路, 一朝错恨”。如今用来说他, 也恰好合适。 钟长夜灵力强大, 手腕卓绝, 乃是一方枭雄, 皇帝也要礼让三分,是上辈子林信最难逾越的仇敌。若是知道杀父仇人是一无是处的钟随风,他根本不需要割鹿侯的无上权柄。 蓬莱有路,偏偏走成了荆棘途。一招错恨, 断了无辜之人的轮回路。 沈楼抱着他起来。 “这是怎么了?”朱星离过来看徒弟,忽然一道耀眼的金光自天边而来, 晃得人睁不开眼, “这是谁呀?” 一队身着金甲的金吾卫,身后跟着焦头烂额的钟有玉, 落在了这破败的院子里。 “二叔!钟戮!”钟有玉看到地上的两人,惊呼着快步奔过去,看到钟随风脖子上的吞钩刀痕,顿时红了眼,转身抓住林信的衣襟, “是我爹杀了你爹,冤有头债有主,你杀我叔叔作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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