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吧!我把这款手机收下,还有,这双鞋。”她从箱子里翻了一会,拿出了那款手机,以及一双造型很简单但看起来很舒服的鞋。抬起头,面带微笑的看着他,“因为手机我正打算买新的,而且,我刚好想买双新高跟鞋。剩下的,你就全拿回去吧!” “不多拿几双鞋?” “我天天上班,再漂亮的鞋穿我脚上也是浪费,所以,一双就够了。” “那包呢?包不是被抢了吗?你怎么用啊?” 对于这句话,咏霓是很感动的,那么的细心。可是,他,始终也只是一个有着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而已,过了今天,或许,就不会再见面了。 “上次生日时,同事送我的包还没用,这次总算派上用场了,我还真怕那个包会被我永久性的收藏呢?” 咏霓的脸上闪过有些调皮的笑意,却被博旭抓住,看得他有点痴痴的迷醉。 “喂?你看什么呢?” “噢!”他一个激灵。“没,没什么。你不用化妆品吗?被抢的包里不是有吗?” “我基本上不用化妆品。那天我不说化妆品,总不能让我对一个陌生男人说包里还有一支润唇膏,一瓶洗面奶,外加一瓶爽肤水吧!” “你不化妆?”他的脸上,明显的都是不可思议的表情。 【不化妆?怎么可能?哪有女人不用化妆品的,再说,你的皮肤未免也有点太好了吧!】 “嗯,不化妆!允许你近距离观察一下,检验检验!” 说着,咏霓把脸往前伸了伸,那样子就像是恋人索吻。这个样子的咏霓,让博旭好一会才把想吻她的冲动压抑下去,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不是自己可以随便对待的。而且,他不想随便的对待她,他想要一辈子,一辈子呵护她,从第一次看到她摔倒在地上的时候就拥有的想法。 他静静地,深深得注视这眼前的她,她的眼中闪着只有孩子才有般的纯真,没有一丝瑕疵的笑容,一切都那么的吸引人。她没有浓妆,也没有淡抹,可她就是那样,吸引住了他的眼眸。 “有没有看出我化妆呀?” “啊?噢!没有,没有化妆。” 她无奈地摇摇头,这个男人,怎么总是失神啊? “那,就这样吧!我还得去工作。”她起身准备离开。 “我送你去吧!”他跟着起身,抓住了她的胳膊。 “不用,我得先回趟公寓,把鞋子放会去,我总不能拿着鞋去上班吧!” “我先送你回家,再送你回单位。” “不用,你还是想办法把这些箱子拿回去,比较实在。” “箱子好说,打个电话就可以。倒是你,回家再回公司,如果再在路上耽搁点时间,回公司晚了,就不怕被上司骂吗?” 咏霓皱眉。 “你说的对。那我就不客气了,圆你一个梦,做一次我的专职司机。” “好,小姐。” 他绅士的躬身,不禁让咏霓笑出了声。 当咏霓回到公司,已经快中午了,被主任狠狠得瞪了一眼。 咏霓刚在自己的座位上坐定,灿阳那个疯子就风尘仆仆的过来了。 “咏霓,你知道吗?今天上午公司都炸开锅啦!” “怎么了?”咏霓一边翻文件,一边很没感情的回应道。 “先是刚上任的总经理十点多还没到,后来传言说他前天晚上昏迷在山上。” 咏霓并不感到震惊,但翻着文件的手还是那么突兀的停留在了半空中。 【没来上班?是还没好吗?】 她是很担心的,那晚,她有偷听到医生对他家属说方凯这次的昏迷可能是失忆后遗症的先兆,再不就是想起什么而引发剧烈的头痛,导致昏迷。 她也是害怕的,她能感觉到什么。那晚,他一直捂着头喊痛,蜷缩着身子,直到昏迷。 “那他现在怎么样了?” “我听说,他好像把那晚山上发生的事全忘了。” “全忘了?” 【真的,全忘了吗?那,是不是,也不会记得我了?】 “对呀!也真奇怪,怎么会才几个钟头就什么都忘了呢?” “是啊!很奇怪。” 【忘了!是好还是坏?他到底为什么会失忆呢?他真的会是方凯吗?可方凯不是应该……可是为什么又会有个一样的祝书焘呢?可,如果是方凯,怎么又会是方氏集团老总的儿子呢?这一切,到底是什么?】 “咏霓,别想了,不关我们什么事。一起去吃午饭吧!” “我还不饿,你们去吧!我想把早晨落下的业务补上。” “那好吧!我们去吃饭了,拜-!” “拜!” 办公室里空落落的只剩下咏霓一个人,还有咏霓翻文件的声音。 “你怎么不起吃饭?” 咏霓转身,却惊奇得发现是主任,而且,脸上并没有之前的严肃与强势。 “主任。我在补上午落下的工作。” “那也得吃饭呀!” “你不也没吃嘛!” “我?习惯了,你们年轻人可不同,别累坏了身子。” 此刻的主任,让咏霓觉得很亲切。早就听说工作时和工作外的主任是完全不同的连个人,可也没想到会有如此之大的反差。 “主任,我听说总经理住院了,还失忆了,怎么回事啊?” 她真的很想知道,出乎自己意料的好奇。 “我也在方氏工作十几年了,也略有耳闻。听说总经理原来生过一场大病,这场病还使他失去了几乎所有的记忆。并且,特别奇怪,病好后,他只记得祝小姐的名字,其它什么都忘了,要不,怎么说爱之深呢。” “那真的是很深的爱啊!” 【难道他没有死?一切都只是谎言?为什么?】 “世间的事就是这样,仿佛嗾使注定好的。别管别人了,管管你自己吧!总不能因为我让你加班,就连中午饭都不吃了吧!” “没有,我只是……” “……(电话铃声)” “喂?” “袁咏霓小姐,赏不赏脸一起吃饭呀!” “怎么又是你?你怎么这么闲啊?我才刚刚回到办公室,还得工作呢!” “我知道你才回到办公室,所以我才等到下班时间再打给你啊!” “强词夺理。我还有工作,拜拜!” 不容博旭再说什么,咏霓已经挂断了电话。其实,她心里矛盾的很。 “怎么,男朋友?” “不是的,主任。”咏霓的脸,瞬间绯红。“我们前天才刚刚认识,现在想一想,我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被骗我了,这个男朋友不错,够贴心,还会送LOVE,不多见了,好好把握。&39; “主任。我们之间真的没什么。” “别同我强调太多,我并非像你们想象中的你们不近人情,更何况是对待像你这种业绩一向很好的同事。当然,上班时间严一定,下班了,我就是你们的朋友,别你们拘束,快和男朋友吃饭去吧!” “主任,我……” “袁咏霓小姐,难道你连吃饭都不赏脸吗?” 他,手中抱着一束鲜花,突然间出现在办公室的门口。 “噢,我得走了,还约了客户呢!咏霓呀,中午休息一下,和男朋友吃顿饭再回来工作。” 一旁的他,听到“男朋友”三个字,表情中满是孩子般的窃喜。 “主任,他……” “哦,对了,如果工作真的补不完,就带回家去做,没必要非得在公司。行了,我走了。” “主任,主任……” 主任的离开,让咏霓的脑袋一下子就空了,她真的不知道该这样对待眼前这个,众人口中所谓的“男朋友”。 “你笑什么呀,很好笑吗?一点都不可笑,你实在太可恶了!” “没有呀,只是想到可以和你一起共进午餐,有点兴奋而已。”说着,他已经走到了咏霓的身边。 “我是不会和你一起去吃饭的。” “没关系呀。一次不行可以两次,两次不行可以三次,甚至四次、五次、六次,知道你同意为止。” “你还真是厚脸皮耶!” 他坐在她对面的工作桌上,把花放在了她身边,俯下身子,死死得盯着她。 “我这不叫厚脸皮,是将爱情进行到底。” 她莫名的睁大了眼睛,“爱情”两个字,真的让她很敏感。 “爱情?你在晚什么?”咏霓脸上的表情也在瞬间严肃了起来。 “没有在玩什么。是在很认真的告诉你,我想我爱上你了。” 她被怔住了,又突然幡然醒悟似的,双手推开他,从椅子上站起来,怒目而视。 “我想你搞错了,我不是那种可以让你拿着寻开心的女孩子,如果你要继续这样的话,我会把收下的东西全都还回去。” 他像士兵听到口号一般板正的站好,一脸紧张的看着咏霓。 “喂,别这样。我没有要拿你寻开心的意思,我说了,我很认真。”他还故意强调了“认真”两个字。 “先生,我们才刚刚认识两天,见面总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你说你爱上我。可能吗?可信吗?” “你没听说过,有个词叫做‘一见钟情’吗?好,就算你不信,但你已经收下的东西就不能再还给我了。” 她的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可这些疑惑,在他看来,仿佛永远也找不到答案。 【一见钟情?我有这么大魅力吗?】 “你今天不答应也没有关系,还会有下一次,我不怕被你拒绝。而且,我不会放弃的,绝对不会。” 说完,他便转身离去,没有更多的话语。可她却明明感觉到他满载的都是失落,那从他身上散发出的失落,让她的心里也酸酸的,很不舒服。 “喂,你叫什么名字我还不知道。” “我?” 转身,笑容很灿烂,可惊喜的笑容下,却多少有着失落与无奈。 “你这么想知道我的名字吗?” 咏霓点点头,脸上是温和的笑。 “我叫博旭。” “博旭?好耳熟,在哪听过呢?” 咏霓歪着脑袋,像孩子般在思考着什么。 “为什么要知道我们的名字?” “做朋友,怎么也不能连个名字都不知道吧!” “做朋友?”他一脸惊讶,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圈,像赢了比赛的冠军,脸上还挂着满满的不相信。他又走向她,是小跑,握住她的双肩。“你是说你承认我是你的朋友?” “对呀!不是吗?” “是是是,当然是!”他定定的看着她。“那是不是意味着我们可以从做朋友开始,然后一步一步发展成为情侣?是不是?” 看着他满脸的期待,好像孩子般的天真,不知道为什么,咏霓居然点了头。 他俯上前亲了一下她的额头,快乐的像个孩子。她没有反抗,脸上依然挂着笑容。也许是因为她知道他没有恶意吧! “那晚上我们可不可以一起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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