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管,我怕黑,我就要跟你睡。”
“你几岁啊?”宋以歌有点无语,但也随他了。
宋以歌每次都起的很早,为了不吵醒他旁边的这位小朋友,他没有亮灯,用手机屏幕的亮光看书。
那个梦没有再出现过,但他会永远记得这段记忆,它将铭刻在的破碎的心脏上。
而于暮雨是补缺心脏的涂料。
“你怎么起这么早。”于暮雨缩在被子里嘟囔着,探出半个头来,眼睛还有些睁不开,衣衫不整地赖在被子里。
“吵到你了?”宋以歌放下书,于暮雨注意到,这并不是所谓“正规的书”,而是一本古时候流传下来的西方小说。
“没想到你也会看这种闲书。”宋以歌活动了下身子,说:
“我怎么就不能看了?”
“你总是很忙。”
你连家都不回。
“现在不忙了。”
我可以陪你了,我也有自由的时间了。
这艘航船上只有走廊上有监控,算是很自由的了。
“那书架上都是你的书吗?”于暮雨并没有起床,还有些含糊。
“嗯。”
“你之前,是不是做梦了?”
“你知道了?”宋以歌停了一下,于暮雨说:
“不清楚,但你当时攥着我的手。”
“抱歉。我梦到了之前的一段不太好的回忆。”
做都做了,抱歉什么?
“方便说吗?”而后于暮雨打了个哈欠,坐了起来,靠在宋以歌身上。宋以歌沉默了一会儿。
“如果不方便……”
“没什么不方便的。”宋以歌打断了他的话,都已经互相表明心意了,有些事就不用瞒了。
“那是好几年前了,我们参加星际法庭的野外考核。当时我们的条件是最差的,但我们却是存活率最高的一队。”
“很容易死,是吗?”于暮雨轻声问!
“是……有一队,一个人都没回来。”
“那我该庆幸我没去。像我这样的,应该也回不来吧。”于暮雨自嘲了下,宋以歌却摸了摸他的头:
“你连这里都敢来,还怕什么。”
“怕你不在,又把我像个包袱一样扔掉。”于暮雨不再隐瞒,说出了实话。
“……我……”
“没事,我太矫情了。毕竟那时候还什么都分不清呢。你继续讲吧。”
“雪地的路不好走,我们的临时基地也很破,周围的树林被有心人动了手脚。”
“谁动的?”
“一个轴心塔的高层。”
“这对他有什么好处?”
“因为他不想让我活着,不惜让其他人陪葬。”
“你是不是……和我们都不同啊……”于暮雨猜测,他很想知道,但又害怕戳到宋以歌的痛处,宋以歌声音低沉地叙述着:
“我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如果要较真地算,我都八十多了。我是组织培养出来的人,这大脑也不是我自己的,是一个对于他们来说很重要的人的,他们尝试通过这种手段复制一个他,但两代人培养出来的我并不能让他们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
“我生来就是个罪人。因为我,他们死了很多人。”
“可这不怪你啊,你什么都不知道。”
“因为我什么都不知道,这才让他们厌恶。我在一个空的房间待了五六年。我是很多个实验的试验品,他们说,我只能这么做,我是在赎罪。”
“我信了。”
“他们怕我逃走,就把我锁住了,也是好几年……”
第69章
而在几日比较风平浪静的航行后,他们已经收集到了几百种新型生物的样本,而宋以歌也告诉了于暮雨关于自己的一些东西,于暮雨也如实告诉自己的一切,包括凌云是何时出现的。
他告诉宋以歌,凌云没有真正地死去,她仍存在着,以一种特殊的方式,她告诉于暮雨,自己也许死于一束激光——这是他人告诉她的,她被泯灭于这个尘世,甚至连尸体都没有。她行走于无人的荒原中,但她发现这里不止她一人。他们死的方式多少有些相似,但他们本身已经被抹去。
但她很特殊,在被激光抹杀前,她被取出了大脑。
她是个伟大的人,她的爱人也是,但那位伟大的人死于斗争的洪流中,临终前,他将一切告诉了比他小五岁的妻子,他要她记住所有,她做到了,那个男人在弥留之际,哀叹:
“你会幸运的,你将永存。”
这是他唯一没有告诉凌云的。
他将象征着自己意志的徽章——一颗他亲手铸成的金色玫瑰送给凌云。
“原本就是给你的,但我们分别太久了,对不起。你要绽放啊,亲爱的。”
而后,男人就因重伤不治而亡。
凌云颤抖着手,紧紧握住那枚已经被鲜血染红的徽章,将它贴近自己的胸膛,双手合十,泪水从通红的眼眶低落,轻轻带走那殷红:
“我将盛放。亲爱的,等我回来。”
她是乱世里不屈生长的玫瑰,狂风骤雨的鞭打没折断她娇嫩的花枝,没能磨平那满身的刺,她独自凌云于山巅,却也最终被疯狂地猎人摘下,当作有毒的罂粟摘下,剥去花瓣,折落在了冰冷的泥中——即使她们并不相似。
“我不觉得她有什么错。”于暮雨说,他也许并不完全赞同他母亲的观点,但发出自己的声音并没有错,宋以歌闭上眼,摇摇头:
“可在那时,发出声音就是罪。”
“那一定是个糟糕的时代。”于暮雨无法想象如此封闭而被禁锢着思想的人们是否还能够思考。
“不会比现在糟糕了。”宋以歌说,他早就习惯这个世界,但他只是伫立于洪流中,向远处望,他没有走任何一条路。
“至少比那是好吧?”于暮雨不认同,至少如今,思想是自由的,他们可以发出自己的声音——当然,不能越过界限。
“那时的他们还能想,还能去抗争,现在的人,还会去抗争吗?在现在这样一个人人自危而又没有出路的境地。资源星的人一个月前全部迁出,除了一些人愿意守墓,其他人都回来了,而在前几天,我们得知,资源星已经毁了,它被它的恒星挤碎了。人们都没有退路,谁知道这个相对安定的环境还有多久?”
“他们不相信星际法庭,怨恨我们这些执法者,却又想让我们保护他们,这可能吗?也许我们可以忍个几年,但现在无休无止的暴动,我们如果不把枪口对向他们,他们又还能活多久?”
“就像你之前遇到的那样,星际法庭已经管不住了。大多数执法者也不会直接开枪杀人,他们需要判断,但人们甚至没有给他们判断的时间。”
“到最后的关头,人只能吃人。”
宋以歌的手紧紧抓住船上的桅杆,温和的风掠过,他穿着寻常的衣服,看起来比平常要更加柔和一些,没有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感觉。
这是他最不愿看到的,这也是所有人都不愿看到的。
“那我们出来的目的,是什么?”
“人们的慰藉,但这不无希望。”
忽然,宋以歌向远处看,神色凝重,用望远镜望向远方,说:“我们快到永昼之城了。”
于暮雨赶紧也去看,果然,前方寒冰越来越稀薄,几乎已经是平静的海,隐隐有微光乍现。
他们出发时的地下城本就偏西,也已经航行一星期零三天了,正常来讲,确实也该到了,但之前等了宋以歌好几天,耽搁了一下,后来冰层不再那么坚硬,这才航行地快了些。
他们快到达那个整天被阳光暴晒的永昼之城了。
“先停几天,和其他航船联系一下,也和地下城那边联系一下,看看有没有资料,那里如果有生物,那就不一定是我们可以对抗的了。”
他们就尝试着去联系,但只有“晨雨”给了他们回应,他们遭遇了一只海怪,但并非变异,也比较顺利地处理了,但他们现在的仪器出了问题,还在维修,那里的冰层尤其厚,路过了好几座废弃的城,也没有到永昼之城。
而地下城也没有太多消息,因为他们对这神秘的荒芜的地方也知之甚少,很久以前放的探测仪和监控器早就报废了。
而后,没有人到过那里,没有人愿意去那里。
那里年平均气温高达一百二十摄氏度,到处是沙漠,植物早就枯死,甚少有生物能够生存,他们带了防辐射服,但它十分笨重,虽然不用担心高温,因为衣服里有调节温度的装置,但那里可能有更加强大的物种。
也可能会有和巨眼相似的神级生命。
巨眼也已经算是比较温和的生物了。
这里的天气很好,因为炎热和寒冷交汇,使这里温暖而潮湿。
如果这里有一片陆地,那一定是春暖花开。
人们大多数不出来,因为这里也是有较强辐射的,但星际法庭来的一些人经常来这里,当然,还有那个海洋学家,他的图册上已经记满和画满了很多种生物,他很兴奋,也感到幸福——即使这可能是没有归途的路。
这里有很多没有变异的鱼和其他的海洋生物,他们路过了几个小岛,但它们太小了,小到连飞鸟都不愿驻足,他们的航程不知道该说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里的海是液态的,不需要破冰装置。
一切好像都很好。
第二天,地下城发来指令:“前往永昼之城调查,不准返航。”
这道指令是魏知赟下的,他是一个有些疯狂的科学家,他迫切地想要知道那里的数据,他们都妄图破解人类的生命之谜。在这个探索过程中,他不惜牺牲任何生命,包括他自己。
他们又没有回头路了。
无数次,被他人推入绝境。
船上开了个会议,有人说:
“这怎么可能?永昼之城绝对不会是一个好的栖息之所,我们根本没必要身入险境,我们返航吧,他们根本没把我们的命当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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