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重力,让圆鳞鬣蜥从昏迷中醒来,感觉到头上的公良,就不停的摇头甩巴,想把把他从头上赶下去。 但公良岂能让它如意,猛然一声大喝:“旋风锤”,手中巨骨瞬间飞旋成一轮圆月,如打铁大锤般,再次重重捶下。 圆鳞鬣蜥受此重击,身子往下一趴,顿时没法再闹。 一次一次的重击,让圆鳞鬣蜥一次一次的往地面趴去,地面坚硬的崖石,硬是被它抓出了几个大洞。 最后,圆鳞鬣蜥的脑袋壳终于顶不住一连串的重击,碎裂开来,一股脑浆和血液随之喷溅而出,洒满整个山崖。 为了对付圆鳞鬣蜥,公良耗去无数气血,已经筋疲力尽。当下也不忙处理其它事,连忙把圆滚滚和小鸡放出来戒备,又把米谷背在胸前,免得等会儿被人发现异常,然后就接了囊圆鳞鬣蜥精血喝了,就盘腿坐在圆鳞鬣蜥上休息。 荒兽精血进入体内,顿时散发出来,化成一股股气血精华在体内穿行。 这时,果子空间猛然将这些气血精华吸走,将其中驳杂的东西除去,化成精纯的精元注入身体之中。 丹田之中的真气开始吸收这些精元,但有些精元还是散落在身体中,被筋骨血肉吸收。 过了一会儿,听到外面没了动静,才有毛人部人从躲藏的地方探出头来,等发现地上趴着的圆鳞鬣蜥尸体,猛然大叫起来。 这下,毛人部的人全部跑了出来。 一群长着各色长毛的毛人部人挤在山崖顶部,看起来是那么怪异。
第三十九章 掏鸟窝 也许是一刻,也许是一纪。 公良都忘记了自己身在何方,睁开眼来,倏然看到一张苍老毛脸,豁然一惊。 这才想起自己身在毛人部中,眼前毛脸的主人是毛人部族长。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到他醒来,不觉喜极而泣,“恩公,你醒了,多谢恩公为我毛人部除此祸害。” 阿大退后几步,带着族人拜了下去。 “不过是举手之劳,族长快快请起。”公良连忙上前把阿大扶起来。 “多谢恩公,要不是恩公,我毛人部不知又要有多少人害在这孽畜嘴里。” “族长就不要叫我恩公了,我叫公良,部落的人都叫我阿良,您也叫我阿良吧!” “这怎么行,这怎么行。” 最终推辞不过,阿大只好答应道:“那就恕小老儿我倚老卖老叫恩公一声阿良了。” 跟毛人部族长阿大聊了几句,公良重新将视线转回圆鳞鬣蜥身上。这圆鳞鬣蜥鳞甲坚硬程度,竟然不输于在焱部发现的龙蝰祖神皮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公良看了下,就将圆鳞鬣蜥翻过来,取出一把长刀,对屁股后面的小洞劈砍起来。 圆鳞鬣蜥背甲太过坚硬,肯定砍不动,只能从腹部下靠近屁股的柔软位置下手。 即使是这么柔软的位置,砍起来也十分费事。 足足劈砍了一个多小时,折了两口万锻钢精锻打的长刀,才在上面砍出一道伤口。 有一道口子就好办多了,公良顺着这道伤口往下砍,将圆鳞鬣蜥皮给剥了下来,然后再取圆鳞鬣蜥的心头血,并把里面的血放出来用大盆大桶接住,假装放入纳物宝袋中,其实都放进果子空间浇灌三色稻了。 取完血,他留下一条圆鳞鬣蜥的大尾巴,和几大桶圆鳞鬣蜥血,就把圆鳞鬣蜥尸体给收了起来。 毛人部族长阿大看了,羡慕的说道:“没想到你竟然有这么大的纳物宝袋!” 公良诧异道:“族长也知道纳物宝袋?” 阿大感觉自己被深深鄙视了,不由吹胡子瞪眼道:“当然见过,这纳物宝袋虽然少,但却不稀奇,像那些大部落,出来的精英差不多都人手一个,差别只是里面空间大小而已。” “没想到族长阅历这么丰富。” “那是自然,想当年我可也曾到神庙朝拜过。”阿大摸着下巴已经苍白的胡子,傲气的说道。 跟阿大又聊了几句话,公良才指着剩下的圆鳞鬣蜥血和大尾巴说道:“来到部落被族长盛情款待,小子无以为报,就以这点东西答谢吧!尚请族长收下。” “这...这怎么可以。”阿大看着圆鳞鬣蜥血和尾巴,脸色激动得通红。 说起来毛人部是一个非常落魄的小部落。 没有祖神护佑不说,还没有巫,也没有其它部落该有的首领头目之类,部落所有的事情几乎都是阿大一个人承担。 要知道,在大荒之中,不管祖神实力如何,它的存在就是一个部落强大的象征,更不要说祖神还可以庇佑本部族人;而巫是部落的智者、先知、大能力者,指引着部落在大荒之中前进和生存的方向。 但这些东西在毛人部通通没有。 若非还有灵果、灵酒这两样其它部落看得上的东西,毛人部早就被撇出万部之外,成为那种愚蒙无知的荒野部落之一。 因为人小体弱,所以毛人部的人大部分都没吃过荒兽肉,更别说是喝过荒兽血了。所以这种高级别的荒兽血液,对毛人部来说就显得弥足珍贵。 “族长不用客气。”公良又问道:“不知你们部落有没人知道圆鳞鬣蜥的窝在哪里?” “圆鳞鬣蜥?”阿大不解道。 “哦,就是大鳞虫。” “知道,当然知道。” “那能不能请族长派人带我去看一下。” 阿大听了,就转头跟两个比较壮实的族人说了一下。那两人激动得要命,能跟杀圆鳞鬣蜥的恩人在一起,简直是无上的荣幸。于是,公良就在两人的带领下,往圆鳞鬣蜥的窝走去。 本来他想让圆滚滚和小鸡留在毛人部,谁知道两个谁都不想在这里。 无奈,公良只得带着他们。 爬着山藤离开山崖,两个毛人部的人带着公良在丛林中飞速前行。 别看他们个子小,身子却非常灵活,手臂抓着林中山藤,从一棵树荡到另一棵树,完全不费什么力气,倒是公良还要在下面拼命追。 所谓“凤凰不落无宝之地”,公良想圆鳞鬣蜥决不会无缘无故来到这里,所以就想去看看,说不定能找到什么好东西。这就是俗话里说的“掏鸟窝”,至于能从里面掏到小鸟还是鸟蛋,或者是一窝鸟毛、鸟屎,那就看运气了。 穿过一片片树林,爬过一道道山岭,最后,他们来到一处向阳山坳前的树林中。 两个毛人部的人在树林中跟公良指了指前面山坳,说圆鳞鬣蜥就住在那边。 公良看他们害怕,就让他们在这边呆着,自己抱着圆滚滚带着小鸡走了过去。 小鸡现在羽翼逐渐丰满,迅速跑起来还能扇着翅膀滑翔一阵,速度极快,带着它倒没什么;但圆滚滚这家伙整天好吃懒做,肥得要命,纯粹就是一个累赘,而且还喜欢当跟屁虫跟来跟去,让人很无奈。 若非感觉它即可以当抱枕,又可以当坐垫,还可以跨脚;自己又喜欢它又蠢又萌又可爱的样子,早就把它给扔了。 来到山坳前,公良把圆滚滚放下,就往山坳潜去。 圆滚滚也跟在他身后,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悄悄走着。 来到山坳前,仔细往里面观察一阵,发现里面什么也没有,公良才放心的走了过去。 山坳四周草木枯黄,里面也没有任何树木,地面干燥,堆积着许多枯干树叶。公良看了下,就拿出一把长刀轻轻拨开树叶,下面顿时露出一窝半人多高的巨蛋,看来应该是圆鳞鬣蜥的蛋了。 公良把它们全部收了起来,最后数了一下,有十一枚之多。 让他感到意外的是,在蛋的下面,他还发现了两根晶莹白骨,上面符文闪现,分明是符文真骨。 没想到圆鳞鬣蜥竟然能杀得了蕴育出符文真骨的荒兽,不知道那荒兽有没有觉醒神通,竟然被圆鳞鬣蜥给杀了。 公良把东西收起来,又找了一下,发现再没有任何东西,才和两个毛人部的人离开此地。
第四十章 万果酒 当天夜里,公良受到了毛人部全族人的热情招待。 石洞之中,篝火通明,公良和毛人部族长阿大坐在柔软的毛毯上,几个长着长毛的毛人部娇小女郎在旁殷勤的侍奉。 篝火前面,一群赤红长毛的毛人部女郎跳着火辣辣的舞蹈,举手投足中,旖旎出无限风情。 或许是杀死圆鳞鬣蜥的神勇,让毛人部女郎喜欢上了眼前的焱部少年。她们一个个趁着跳舞的机会,不停的对公良搔首弄姿,卖弄风骚。有的还借机会将自己的尾巴在公良面前扫过,然后扭着屁股,向他飞了个媚眼。 公良看得恶寒,不说他没有恋童癖,就算有恋童癖看到她们那一身长毛也恋不起来好不好。 又一个身材娇小的毛人部女郎一边跳舞,一边将身子挪了过来。 只见她屁股飞甩,尾巴在公良面前曼妙轻摇,极尽婀娜之意。 但随风飘来的一股猴骚味,却让喜欢干净的公良闻之欲呕,也不知这些人多久没洗澡了。 公良不由求救的向毛人部族长望去,不奢望她们下去,只希望这些女郎收敛点。 可惜毛人部族长只是笑意盈盈的劝酒,其它全然不睬,他也只能继续忍着。孰料这些女郎好像来了兴致,一波赤红长毛女郎下去,又一拨金黄长毛女郎上来,接着又是一拨雪白长毛的女郎聘聘婷婷,摇曳着婀娜身姿走来。 在毛人部中,这些女郎或许是百里挑一,貌美如花,沉鱼落雁的存在。 可在公良眼里,却和猴子没什么区别。 只是这些毛人部的长毛女郎完全没有自知之明,一个个以为自己是天仙般的人物,借着跳舞机会,摆弄出无数手段,只希望得到他的青睐。 所谓“男效良才,女慕少艾。”,是人之常情,公良又能说什么? 所以只能忍着,忍着,忍着,实在是忍不了,第二天一早,他就向毛人部族长辞行。 毛人部族长讶异道:“这么快就要走,不多留几日,我还想带你去看看我毛人部历经数代种成的万种果林?” 公良连忙找借口说道:“再过一年就是神庙祭典,我想早点过去,免得到时赶不上。” 毛人部族长点头道:“那确实要去,既然如此,我也不拦你。但你既然救了我毛人部,我毛人部也不能全无表示。走,我带你去取一些我毛人部酿制的万果酒。”阿大说完,就带着公良往旁边族人居住的小洞走去。 毛人部自己开凿的小洞并无规则可循,有的在外面,有的在里面,有的还在更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一会儿,他们来到一堵石门前。 石门所在的地方也是一个石洞,里面有毛人部人居住。若不仔细看,都看不到石门的存在。 公良感觉这里确实是一个很隐蔽的地方,若用来藏东西,根本无法发觉。 几个跟来的毛人部人上前推开石门,毛人部族长就带着公良走了进去,里面是个更加宽广的石室,角落里摆满了石制酒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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