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阔地方和十六人对敌,应该是必败无疑的……但是我想,他把十六个人全部都杀了?”
陈重摇摇头,“不全也差不多。杀七人,伤九人,有一个侍卫拼死伤到了他,可还是让他发动了预先埋伏下的弩阵。不过被杀的七人中,有五人都是被他直接以刀劈死,身手是不容置疑的。这次交手留下了一个线索,就是他使用的武器是一柄有弧度的二尺刀,刀尾连着很长的锁链,刀头带钩可以充当勾索使用。是一件很古怪的武器。”
“这就对了!”苏晋安一拳击在掌心。
“对了?”
“子仪兄是否记得教宗帮我们回忆洛都尉被杀死的一幕时,白发鬼远在三丈之外就动了手。我一直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现在清楚了,他用的就是那种带铁链的二尺刀。这和洛都尉额心留下的伤口也符合。”
“这个我大致也想到了,不过这件武器如此重要么?”陈重皱着眉。
“重要。一件带着超过三丈链子的武器,无疑是很难操纵的。这个孩子杀人却有一个习惯,就是总在头上用刀,似乎是希望尽快杀死对方,免得反扑。所以他杀白悲梧的时候是刀劈后脑,杀洛都尉是刀刺眉心,这个在三丈的距离上要做到,非要受过极其严格的训练不可。我们剿灭的天罗刺客中,似乎也只有他使用这种武器。我担心的是如果天罗山堂已经掌握了训练孩子使用这种武器的方式,我们想要应对就不容易了。一件可以狙杀敌人在三丈之外的武器,又可以用于近战,没有弩机和其他机括所需的瞄准,实在是难以防御的。总不能让帝都的大人们都罩着铁面吧?”苏晋安摊了摊手。
“嗯,晋安你的担心有道理。”陈重也摊了摊手,“也就是在那一次,被人发觉他的头发是白色的,之后保密做得不好,在帝都里传开了,人人都叫他‘白发鬼’。”陈重拍了拍卷宗,“收集到的情报都在这里了,实在很有限。此外从他所刺杀的人来看,天罗应该非常看重他。他平均一个多月出动一次,被安排得很有规律。他的刺杀方式不拘一格,通常非常迅速直接,逃离现场的速度极快,性情应该非常冷血,从不慌张,甚至能在受伤的情况下冷静的分析形势,这么年轻的一个人,不知道怎么能够养成这样的老辣。”
“也许并不是老辣。”苏晋安摇摇头,“天罗培养人的方式,是让他只知道杀人吧?”
“晋安你连续剿灭了七个刺客,一般都是用什么办法?”
“因为我发现了一个规律,天罗总是分为两组行动。一组只负责杀人,另外一组负责断后、取头颅和制造混乱,必要的情况下杀死被困的同伴,避免他们落入敌人手中。负责处理后事的一组人往往比杀人者还要精干,但是他们却往往会在刺杀完成后还长时间伪装成路人留在现场周围观察。我的几次行动都是抓住了处理后事的人,进而找出了刺客的所在。但是这个方式对于这个孩子恐怕完全没有意义。”
“为什么?”
“因为他独自行动。他是不受控制的,自己杀人,自己料理后事,没有人知道他的联系办法。如果我没有猜错,天罗内部应该也只有一个人向他下达杀人的命令。”苏晋安端起一杯酒,眯起眼睛品着,“独狼是草原人所说的最难捕获的猎物之一,因为它们独自往来,没有牵挂,而且已经经历过最残酷的考验。”
“要猎杀独狼……再多的猎人只怕也不够用。”陈重低声说,“因为我们根本找不到他。”
“猎人当然找不到,可是,谁能比狼更善于寻找狼的足迹?如果我们要找一条独狼,何不试着……放出另一条狼去?”苏晋安微微睁眼,一瞬间陈重愣住了,他看见寒冷的光从苏晋安细细的眼缝里溢出来。
“另一条狼?”陈重沉吟了一下,“晋安你的意思是……”
“子仪兄出身斥候世家,应该完全清楚帝都的乱党们是如何组织的。这些人自称勤王义士,都是各诸侯国流亡来的没落世家子弟。他们的精神领袖是春山、平临、紫陌、桂城四大公子,都是数一数二的大世家子弟,这四个人都广蓄门客,家世没落的年轻人无不以投奔在他们门下为豪。但是四大公子择人也是出奇的严格,紫陌君白曼青是皇室贵胄,挑的是家世,平临君顾西园是宛州豪商,喜欢能言善道长袖善舞之徒,春山君苏秀行来自唐国,府中好蓄不惜命的死士,而桂城君魏长亭那里,军武世家的后人最受器重。这四大家就算门客数千,却只是乱党中的一成,另有九成都找不到人效忠,在这卮酒百金的帝王城里,不过是虚掷光阴的流浪人。”
陈重微微颔首:“是,这局面的造成多半是因为平临君顾西园,此人在自家府邸旁开‘信诺园’,只要是世家后人,去信诺园说一声我是来勤王的,验明身份之后就可得五个金铢的安家费。多少乡下来的孩子都是仗着自己有些世家血统,梦想到了帝都就有人接待,走上勤王救国的路,将来出将入相重振家族声威,所以不惜跋涉千里。”
“可是他们很快就发现这梦碎了,没有过人的本领,他们在帝都得到的,也只是平临君的五个金铢而已,花完了这五个金铢,无处可去的年轻人就只能流落在城里,像是流氓。就是这些人,给了那些刺客掩护,令我们在追缉中一再地失手,刺客杀人之后只要混入流浪人聚集的几个坊,就像鱼游进海里那样失去踪影。平临君这一手不但漂亮,且让我们全然抓不住他的把柄,真是令人敬佩。”苏晋安轻声说。
“根据我的情报,这些无所事事的世家子弟中身手好的会被天罗相中,雇佣他们为临时杀手,以弥补本堂人手的不足。我猜测,这一年来帝都里一多半的案子都不是天罗的手笔,而是这些世家子弟。天罗是个巨富的组织,他们很懂如何用钱办事。”陈重说。
“正是,但这时候他们的组织就不再是天衣无缝的了。”苏晋安说。
“晋安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如收买几个世家子弟,等着他们被天罗选中,这时候我们就会收到情报?”陈重忽然明白了。
苏晋安笑笑,接着品酒:“但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天罗这个组织,能把暗杀武术推到极致,当然看不上普通人。能被天罗看中的,不但要履历清白,还要有足以媲美天罗刺客的身手。这样的人,在帝都可太难找了。”
陈重一愣,仿佛当头被浇了一盆冷水。他想了一会儿,全无头绪,一转头,看见苏晋安唇边一缕悠悠然的笑意。
“晋安你心中已经有了人选吧?”陈重脱口而出。
苏晋安伸出手来,陈重也伸手,两人击掌,呵呵地笑出声来。
“他叫易冉,也有人叫他易小冉,像是个女孩的名字,长得也像个女孩。不过我看过他的身手,以他的资质若被天罗发现,应该不会放过。他祖上凭军功封过男爵,后来举家回乡,是个乡下贵族,家道已经没落了。他自己是听了同乡说起进京勤王,热血沸腾,就跟着来了,履历上天罗绝看不出破绽。”苏晋安说。
陈重挑了挑眉:“晋安我真服了你,万事你都提前想到。不过真很少听到晋安你那么激赏一个人。七卫那么多好手,包括你那个得力的下属原子澈,你一个都看不上,却看中一个来帝都讨取功名的乡下孩子?”
苏晋安点头:“确实是难得一见的材料,他是晋北八松人,跟我一个地方出来的。他大概三岁开始练刀,刀术是现在很少有人知道的‘古蝮手’,在蔷薇朝却极有名气,晋北出身的武士学上两手就可以横行东陆了,要是‘古蝮手’的大师,到哪里都有人供起来。这个孩子还不知道他学的刀术有多可怕,大概教他的人也只想他把刀术传下去,却并不想他用来上战场吧?但是我以为,他可以说和白发鬼不相上下!”
“会是白发鬼的对手么?”陈重有些怀疑,“从我们的情报看,即使在天罗刺客里,白发鬼也是罕见的好手。”
“‘古蝮手’是种刺杀武术,面对十个人,一点威力都没有,可是面对一个人,却是强绝。即使在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手里……”
陈重沉默了一刻:“晋安,有时候真的觉得我们是罪人啊……当孩子也被押上了角斗场去搏杀,大人们真的可以心安理得的坐在这里喝酒么?”
“这个世上,还有几个人不是罪人呢?”苏晋安淡淡地说,“今天是圣王八年四月十八,如果今年的十二月三十我们还不能擒获白发鬼,大教宗面前,也许我们就该替他去死了。”
“事不宜迟,什么时候行动?”陈重说着就想起身,陈家从小的教育就是如此,该当行动的时候,容不得片刻迟缓。
“子仪兄,让我好好地喝完这顿酒吧。月明星稀的好天气真是不多,每当这时候总觉得人生短暂。”苏晋安手把酒盏,拍栏看月,“明天,明天我去找易小冉,在那之前我要去取一双鞋子。”
“鞋子?”陈重愣了一下。
门无声地开了,一缕檀香、一缕酒香、一缕女人香混在一起扑面而来,陈重一惊,随即觉得一阵清爽。门边站着一个女人,披着一件绣有白色云纹和粉色桃花的长袍,大袖滑到肘间,露出象牙般的小臂和纤细圆润的手腕,兰花般的手中是一壶温好的酒。女人笑吟吟的,歪着头,冲陈重打了个招呼,陈重立刻起身还礼。陈重也是个温雅洒脱的男子,可每次他见到这个女人,都觉得自己被她的容光照亮,不由自主地觉得拘谨起来。
“阿葵,你来晚了。”苏晋安这么说着,依旧看向窗外。
“没办法,客人很烦人的。真对不起。”女人带着歉意地说,盈盈走到屋里把酒壶放下。后面跟进来一个穿白衣的少年,低头捧着七尺的长琴。他把琴架好就无声地退了出去,女人跪坐于席上,一抖长袍遮住那双笔直修长的腿,轻轻调弦,叮咚如春雨打在石板上。
“今天想听什么呀?”她问,一挑眉,眉色淡如远山。
三
圣王八年四月十九日。
易小冉蹲在原家牌楼前的台阶下,双手搭在膝盖上,叼着根草,龇着牙,草尖骄傲地指着天空。
中午的太阳照在易小冉的身上,暖洋洋的,正是一天里难得的好时候。他穿着一件灰蓝色的夹袄,棉布面上开了好几处口,露出灰色的棉花,腋下破了一个大洞,冬天刮风的时候冷气呼呼地往里灌,所以他总得把胳膊夹紧了,现在这个天气穿着它却有点热得让人不能忍,下身是条只到脚踝的单裤,倒还没破。这些衣服都是易小冉从家乡带来的,他是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去捡衣服穿的,毕竟祖上凭着军功封过男爵,是有家世的人,可没料到十五岁的人长个子奇快,小半年的时间,裤子就短了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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