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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钧天

时间:2023-04-04 21:00:02  状态:完结  作者:多脑鱼
  《一人钧天》作者:多脑鱼
  文案:
  一人钧天,肉身成圣。
  穿越到异界,然后不知怎么的,慢慢的就走上了一条肉身成圣的道路。
  天有无数法,斗战是一条,也是最难的一条。不挑战最难,怎么配得上穿越者的名号?!
  作者自定义标签 孤儿 穿越


第1章 庙祝
  清水河边有一个县城,叫安陆县。
  县里北城有一个小庙,供奉着一个叫武二郎的神仙。小庙不大,只有一进的规模。进了大门直走就是大殿,里面就竖立着一个穿着武将服,手拿轰天锤的武将雕塑。
  虽然叫大殿,其实面积不大,除了神像,然后就是供人跪拜上香的地方,旁边放着一个功德箱,功德箱上放着功德簿。供台上有些瓜果糕点,瓜果已经有点蔫了。香炉里还插着三支香正在袅袅的冒着轻烟。
  大殿的两边是两间房间,走手边的是厨房和柴房,右手边才是主人的卧室。
  小小的院子左右都是民居,虽然不破败,但是也很老旧了。
  霍雄穿越到这个世界已经十六年了,他还清楚的记得,当年自己在醉酒之后走进了一个黑乎乎的洞口。然后眼睁睁的看着自己越变越小,然后就赤条条的落在了这个小庙的门前。
  当时的他惊得大哭(婴儿也只能哭)!马上哭声就吸引了小庙里的庙祝注意,他走了出来,发现是一个赤条条的小婴儿,赶紧从地上抱了起来,痛心的说:“这是做了什么孽哦!这么一个小孩,就这样被抛弃了!衣服也不给一件,也不怕被冻坏了,真是狠心的父母!”
  从那以后,霍雄就被庙祝给收养了。
  庙祝姓霍,是个老鳏夫。再找不到孩子的父母后,就将霍雄当儿子养起来了。并给霍雄取名叫霍雄,至于穿越前霍雄叫什么,还提这个干吗?人都穿越了。
  经过十六年的成长,霍雄早就接受了自己穿越的事实了。而且这十六年霍雄没有生过一次病,不管是酷夏还是寒冬,霍雄都是一件单衣渡过,而且才十六岁的他,现在已经身高近乎七尺了(一尺等于30厘米),高出周围的人一个头。而且长得极为壮实。
  霍雄觉得,这也许就是他穿越的福利吧,一具非常好的身体?
  前段时间,老庙祝最终还是抵挡不住时间的侵蚀,撒手西去。从那天起,霍雄就顺理成章的继承了庙祝这个位置,成了新的庙祝!
  早上起来,霍雄先是打扫了一下院子,擦洗了一下供台,给武二郎上了三支香。然后去柴房拿出一把砍菜刀别在身后,就出门砍柴去了。
  一出院门,旁边就有人跟他打招呼了:“大郎,出门砍柴啊。”
  霍雄点点头,说:“是啊,趁着日头没那么大,早点去砍柴。”
  这些街坊们都是看着霍雄长大的,对这个没爹没妈的孩子也多有疼惜。
  和街坊们打完招呼,霍雄一路向着北方前进。从这里出了北边的城门,再走两里路就是一大片杂树林,很多人都在这里砍树打柴。
  霍雄长得极其高大,人高马大的,走的也快,没一会儿就到了树林,从腰中拿出砍菜刀就开始砍柴了。
  他的力气很大,往往一刀下去,拳头粗的树枝就被他给砍下来了,这样粗细的柴火最好烧!没多久,他就砍了一大捆的柴,约莫也有一百斤这样。
  霍雄皱皱眉头,这点柴还不够,他今天要往王家送三百斤的柴火的。他长得高壮,食量自然也大,光靠庙里那点香火钱可吃不饱,早几年前他就打柴去卖补贴家用了。
  又干了一阵,终于将三百斤柴给凑齐了,忙活了半天,他一口粗气没喘,一滴汗水没留,就像一个没事人一样,身体真的是比牛还壮!
  霍雄将柴火用草绳捆好,然后一用力,将三百斤的柴火背在身上,大步朝着城内走去。
  他回来的时候,城内已经热闹起来了,人们远远的看见一个高大的人背着几百斤的柴火走来,虽然看的次数很多,但是每次看到都要在心底大叹:“好一条威武的汉子!”
  县城不算大,霍雄的脚程也极快,没多久就到了一个大宅面前。霍雄拐到大宅的后门敲了敲门。
  “来了来了!谁啊?”一个声音传来。
  “是我!霍雄!”霍雄也回答道。
  马上门“吱呀”一声打开了,一个笑料出现在霍雄的面前。是王家的仆人小石子。
  小石子讨好的说:“是霍大哥啊,快进来吧!对了,今天又是你送柴的日子呢!”
  小石子长得不高,才到霍雄的胸口,人也干瘦。在前面殷勤的带着路,马上就到了柴房。
  柴房面前已经站了一个人,他长得白白胖胖的,正一脸笑意的看着霍雄。
  小石子看见来人,马上恭敬的喊了一声:“老爷!”
  站在那里的就是王家的主人,王老爷。大名王有才。
  霍雄跟王老爷打个招呼说:“王老爷好!”然后就卸下自己身上的柴火,将柴火放进了柴房中。
  他一边干着,王老爷也不说话,只是微笑着看着。
  等他干完了,他瞪了一眼一边的小石子说:“别人干完了,也不知道送上一碗水,没点眼力劲!”
  小石子这才恍然,赶紧去厨房取水了。
  小石子跑开了,王老爷笑着对霍雄说:“大郎啊!叔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这些年你给我们家也送了不少柴,叔可从来没有短了你的银钱。”
  霍雄点点头,王大户在县里口碑还是不错的,不过他和自己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王有才继续说:“你看,我的小女儿也已经及笄了,不如你来给我当上门女婿如何?”
  这个猝不及防的提亲,让霍雄下意识的就说:“不好!”
  王老爷一愣,说:“为啥?”
  为啥?王家小姐长得白白胖胖和她爹一样,虽然这在这里被称为福相,是有福的表现。但是不是霍雄喜欢的类型啊。
  “家虽贫,却也不愿为赘婿。”霍雄回答说。
  王老爷生气的说:“你这脑瓜子怎么转不过来呢?我有一儿一女,儿子现在读书有成,将来是要外出做官的!你入我王家,待我死后,虽说你是赘婿,但是王家的财产还不全是你的?县内三家粮店、一家油铺,还有城外三千亩良田。这些财产我那儿子可带不走,不都是你的?要不是小女喜欢你,你以为你有这个机会?”
  他的女儿喜欢自己?霍雄想起见过一两次的王家小姐,没看出来啊!
  “大丈夫生而为人,财富功名当手中取,我霍雄是不愿做这等受嗟来之食的人。”霍雄一脸正气的说。主要是王家小姐真的不是自己的菜,不然自己也有可能从了。
  就在这时候,不远处传来低低的哭泣声,霍雄转头看去,却看见一个圆润的少女掩面而走,正是王家的小姐。
  王老爷心痛的看着自己的女儿,本来以为十拿九稳的事情居然给自己办砸了!
  沉默了一下,霍雄小声的问:“那以后,我还能给你家送柴吗?”
  王老爷简直要被气死,他大声的说:“你不是财富功名要手中取吗?不是看不起我的嗟来之食吗?从今天起,我家不要你的柴了!你结完账就走吧!”
  说完就气呼呼的走了。
  霍雄心中想,我砍柴来卖也是劳动所得啊,怎么就嗟来之食了?
  但是现在已经把金主给得罪了,没办法,霍雄去账房结了账离开了王家。
  三百斤柴,得钱七十八文。这些钱能干嘛呢?三文一碗的碎肉面可以吃二十六碗,一文两个的杂粮馒头可以吃一百五十六个。六文一升的米,可以买十三升,合一斗三升米。但是这也仅仅够霍雄五六天的消耗。
  想到这里,霍雄不由得一阵头痛,城内大户们的柴火供应都是固定的,自己想要去占别人的生意是不现实的,而打柴,虽然看起来不起眼,但是却是霍雄最划算的工作,因为他力大干得多,而柴火又不需要本钱....
  一路想着回到庙里,霍雄将庙门打开迎客,自己去厨房下了一碗面吃。
  今天不年不节的,也不是初一十五,来庙里的人很少。但是每天庙祝的工作还是要做的。
  霍雄来到大殿,端坐在一个蒲团上,口中开始默默念起经文。
  他念的经文叫《三阅堂会经》,是老庙祝传给他的,说是祭祀武二郎的祭文。
  霍雄从小就开始念这个经文,现在已经滚瓜烂熟了,但是霍雄知道,这经文不仅仅是祭文这么简单。因为他念了十几年,在眉心中央,渐渐的形成了一团凉气,现在已经有鸡蛋大小,盘踞在眉心。
  这股凉气让他耳聪目明,记忆大增。于是他就问老庙祝这是怎么回事。
  老庙祝当时是这么回答的。
  “这本经文也不知道从哪代庙祝中流传下来的,我念了几十年也没有什么问题,如今你有这样的异象,难说不是一场造化,只要对身体无害,你就随它去吧。”
  霍雄小心的观察了几年,发现它除了每日壮大之外,确实是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害处,反而还有益处,于是也不管它了,让其随其自然吧。


第2章 弓
  今天果然一个香客都没有。
  念完了经,霍雄来到自己的卧室,他从柜子里翻出一个红木盒子,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把反曲弓,据说这是武二郎的武器,但是是不是真的已经不可考了。
  霍雄拿起弓试了试,弓臂完好,弹性上佳,是一把好弓。红木盒子中还有配套的弓弦和几支箭。
  老庙祝在世的时候教过霍雄用弓,当然不是用的这一把,这一把弓凭着老庙祝的力量还是拉不开的,这是一把强弓,据老庙祝说有十石之力,用现代的话说,就是要有千斤以上的力气才能拉的动。
  而拉的动和正常使用是两回事,你不可能就放一箭就完事了吧。
  今天霍雄拿出这把弓,也是试一试自己可不可以用。
  弓弦是特制的弓弦,据说是用一种异兽的大筋制作的,虽然过了这么多年,但是韧性十足,非常耐用。
  给弓上了弦之后,霍雄缓缓的拉开了弓,感受了一下又缓缓的放开了。这十石的弓他拉的并不费力,而且由于身高手长,他的弓拉的很满,对自己的力量也是暗暗心惊。这要是在原来的世界,这妥妥的就是大力士啊!
  现在王大户已经不收购他的柴了,而小门小户也不会去街上买柴,可以说霍雄的财路是断了,但是他也不能坐吃山空啊。
  霍雄还有一条路,就是去打猎!
  普通的猎户捕捉一点兔子山鸡什么的,卖给酒楼、大户人家换点钱买盐。高级一点的猎户捕捉黄羊、狐狸什么都,也可以卖肉卖皮,这就是一笔不菲的收入了,一张好的狐狸皮能让一家猎户过一个月呢。
  如果几个资深猎人联手,捕捉老虎、熊、野猪等大型猎物,那就赚的更多了。不说虎皮本来就是珍贵皮子,虎骨也能当药材卖钱,肉也是大补之物。猎到一头老虎,可以说一年衣食无忧。
  霍雄的目标就是大型的野兽,这并不是说他的心大,是他有这个能力!普通的猎弓大多是八斗弓,有一石已经算强的了,这样的猎弓捕猎大型野兽是欠缺威力的,通常要好几个猎人协同合作,凭借陷阱、长矛才能磨死一只猛兽。
  但是霍雄的弓是十石强弓!这意味着什么?射出的箭和现代的重型枪械威力有的比!霍雄不信有什么野兽能挡得住他的一箭!而且大型野兽目标大,也更容易命中。
  想到就去做,霍雄也不是一个墨迹的人,当即从厨房拿了十来个馒头,就带着弓箭出门了。
  县城周边十几里是没有什么大型野兽的,野兽都是出没在深山老林中的,离县城最近的猎场就是安陆山了,那是一片连绵几百里的山脉。
  走出城门,城外是成片的良田,现在正是庄稼成长的时节,到处是一片郁郁葱葱,大量的农人在田里操持着农活。
  霍雄大步向着安陆山前进,他的脚程很快,在天黑之前终于走到了安陆山下的一个小村子,今天晚上在村里借宿一宿,明天早上就可以进山了!
  刚刚进村,就有一个老丈拦住了他。老丈仰头看着霍雄雄壮的身体,还有背在背后的弓箭。笑着问:“壮士可是进山的猎人?”
  霍雄看着眼前的老丈,身上虽然穿着粗布衣服,但是很干净。几个后生在他的身后,探头探脑的看着霍雄。
  霍雄露出一个人畜无害的笑容说:“是的,不知老丈叫我何事?”
  看着霍雄还算好说话,老丈就说了:“我是这个村子的村长,壮士既然是猎人,可否帮我们村子一个忙?”
  霍雄说:“老丈有话不妨直说。”
  村长说:“最近山里不知怎的,跑出一群野猪!领头的野猪怕也有三五百斤重,跟着七八头野猪糟蹋我们的庄稼,我们都是农人,也对付不了这群野猪,不知壮士可否帮我们赶走他们!”
  霍雄一听,心中大喜。这瞌睡马上就遇上枕头了。作为一个猎人,他们平时最大的工作就是搜寻猎物!进山半个月,起码有十天是在找合适的猎物。霍雄本来也打算花上好几天找猎物的,但是现在这里就有现成的野兽了!怎么能不让他欣喜。
  霍雄马上说:“当然可以!害兽糟蹋庄稼,可能还会伤人,我遇上了,自然不能见事不管。”
  老丈大喜,眼前的人身高七尺,雄壮威武,一看就是很可靠的人,他马上说:“既然这样,壮士不如随我回家,明天一早就去驱逐野猪?”
  霍雄也想找一个休息的地方,他马上说:“那就叨扰老丈了。”
  跟着老丈回到他家,他家里还有三个儿子,大儿子二儿子已经成家。家里忽然来了这么一个大汉,大家都紧张起来,还是老丈说:“这位壮士是来为我们驱逐野猪的,今天就住我们家。女人们装备一点吃食给壮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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