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简直绝了! 赵信夫抿着嘴唇,目光锐利,神态严肃。 渡边和一深吸一口气,下意识地摸了摸鼻子。 而在华歌唱片,黄晓明摇头叹息,一脸的享受,黄达仲却是目光茫然。 “啦啦啦啦啦啦啦……” …… 在另外的那个时空,提起国内的摇滚乐,则必谈崔健,而提起崔健,大家一致公认,他的代表作是《一无所有》,因为那首歌,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国内摇滚乐的启蒙之作,历史地位和影响力,当然无与伦比。 但要说到崔健本人摇滚乐的巅峰之作,无数行家却会首推《假行僧》。 因为这首歌,几乎可以算是国内摇滚乐中最个性、最另类、最有逼格,貌似最为舒缓、最为平淡,却又偏偏充满了抗争与讽刺的一首作品。 玩的深的人,能看见很多灵魂深处的呐喊,玩得浅的人,也不耽误你享受他那很屌很酷的歌词与放浪的旋律——简而言之,所谓雅俗共赏,所谓大巧不工,另外那个时空的摇滚乐发展到三十多年之后,若说最最拔尖的作品,纵然众说纷纭,但无可争议的是,这首《假行僧》是绝对有资格位列前三,甚至有资格问鼎第一的大作! 而现在,换了一个时空。 李谦不是这个时空的摇滚先行者,不是摇滚教父,在他之前,摇滚乐兴盛过,也衰落过,甚至还出现过如飞翔乐队这般,历史地位和音乐成就丝毫都不逊色于崔健的殿堂级大神,而且巧合的是,飞翔乐队也并不是热衷于玩重金属的乐队,他们的音乐风格,从来都是与暴躁无缘的,可以说,应该算是一种介乎崔健和黑豹乐队之间的音乐风格。 所以,你真要说《一无所有》和《假行僧》有着多么令人眼前一亮的力量,那显然有些夸大了——摇滚乐在国内曾经兴盛过好几年,在那个年代,国内摇滚力量也曾一度达到鼎盛,乐队一支接着一支的崛起,好的作品一首接着一首的出现。对于喜欢摇滚,尤其是从那个年代走过来的歌迷来说,什么好的作品没听过? 但是,《假行僧》的风格,和它自身的高度,却仍然足以让另外这个时空已经欣赏过很多出色摇滚作品的歌迷,初听之下,一下子就感觉到了那一字一句之中的卓然不群的气质! 简单来说,好歌,就是好歌,扔到那里去,它都差不了! …… 各大唱片公司的试听室里,《假行僧》的播放仍在继续。 专辑的第二首,是几乎每一间试听室里的每一个人,都已经听过了无数遍的,《一无所有》。只是,此时重听,仍如初闻,一如既往的好听,一如既往的震撼。 然后,专辑的第三首,是《花房姑娘》。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首崔健的大作。 仍然没有鼓,这一次,伴奏的主旋律换成了吉他。 几乎可以算是延续了自《假行僧》和《一无所有》而来的风格。 诗,摇滚,远方。 还是那句话,挥洒自如间,自成逼格。 而事实上,这本来就是崔健崔大神的风格。 大家都纷纷地收起了惊讶,收起了震撼,短短两首歌过后,这才第三首,事实上,要说“新歌”,这才第二首而已,但是,所有人却都知道,这张专辑的根基,已经扎实了。 不管是《假行僧》,还是《花房姑娘》,都是丝毫不逊色于《一无所有》的作品。 而且,它们都是那种非常有内涵,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去听、去咂摸的好东西!这样的东西,别说当下这摇滚乐已经衰落,就连流行歌坛都已经被快歌的崛起所打乱的时候了,就算是搁到十几年前、摇滚乐鼎盛的那些年里去,也绝对是出类拔萃的大作。 甚至,四大美人乐队单凭眼下已经拿出手的这四首作品,《无地自容》、《一无所有》、《假行僧》和《花房姑娘》,在很多内行眼里,即便是立身八十年代摇滚大潮之中,也是绝对的中流砥柱了——能不能跟飞翔乐队叫板,不好说,但飞翔乐队之下,他们只凭这四首作品,已经可以做到全无敌手了。 所以,感慨什么的,可以收起来了,支起耳朵,好好的享受就是了。 …… 专辑的第四首歌,是来自曹霑作词作曲的作品,叫《咬狗的男孩》。 歌声一起,才唱了没几句,不管是索尼唱片的谢铭远,还是华歌唱片的杜晓明,都是忍不住面露微笑,扭头拿起歌词本来——果然,词曲作者都换人了,是老曹的作品。 十年磨剑,作品数十首,最终老曹选择了拿出来的,却只有这一首《咬狗的男孩》。或许这首歌并不能达到前面三首的那个水平,毕竟,不管《一无所有》、《假行僧》还是《花房姑娘》,都是来自另外一个时空的殿堂级大作。 代换到本时空的话,应该把这样的三首作品理解为是飞翔乐队这样的殿堂级大神的代表作了——曹霑虽然才华横溢,但仍要稍逊半筹。 尤其是……他似乎在民谣和流行上,表现得更有音乐才华,而他虽然最爱摇滚,但他的摇滚才华,却并非顶级。 不过,这首歌绝对不差,即便是立身《假行僧》这张专辑中,也是绝对够资格的。 说实话,也就是各大唱片公司里最顶尖的那批人,事实上也是整个国内歌坛最顶尖的那部分人,才能一耳朵就听出了跟前面三首歌的风格不同、境界也稍有差异来,普通歌迷,大概要重复听过许多次之后,才能感受到其中那细微的强弱之别。 然后,第五首歌,是《浪人情歌》。 这个不消多说,虽是流行摇滚,其实风格上贴流行情歌这一块儿更多一些,论起逼格,比《一无所有》和《假行僧》这个级别的,自然不同,但作为伍佰大神的代表作,作为另外那个时空都市摇滚和摇滚情歌的代表性作品之一,它的水准,绝对很高。 只是,这首歌跟前三首,甚至跟第四首《咬狗的男孩》,有着风格上的明显的不统一,所以,前奏刚起,不少内行就已经下意识地皱起眉头。 当听到李谦开唱,随着歌词的递进,不少人顿时又惊讶了起来。 于是,歌词本又被下意识地拿了起来。 可是这一次,没错,词,曲,都是李谦! 风格跨度,相当的大! 不少人为之咋舌。 只有周嫫,自始至终都笑眯眯的。 而这个时候,谢铭远脸上的表情却是突然就严肃了起来。 “果然,还是风格杂糅,力争覆盖所有受众群体,以求最大限度的拉升销量!”他心里感慨着,不由得就叹了口气,心想:“要说到做专辑的水平,要论起用不同风格的作品保持专辑在艺术和商业之间的平衡,当今国内,恐怕没有人能超过他了!”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扭头往周嫫那边瞥了一眼。 周嫫面带微笑,听得很入神。 而坐在她身边的邹文槐,则是一副眉飞色舞的模样。 谢铭远下意识地抬手捏了捏紧皱的眉心。 …… 《浪人情歌》的后面,是《长城》。 这首歌,起的便极其的悲怆而辽阔。 吉他一起,节奏瞬间便拉了起来。 然后,鼓声起来了。 没有丝毫的犹豫,李谦当时开嗓,只短短几句歌词,便顿时惊了无数人—— “遥远的东方,辽阔的边疆, 还有远古的破墙; 前世的沧桑,后世的风光, 万里千山牢牢接壤。 围着老去的国度, 多少事实的真相。 围着浩翰的岁月, 围着欲望与理想。 ……” 刷的一下子,不少人寒毛耸立。 这歌词,雄阔、悲壮,却又充满了历史的拷问。 长城,作为华夏民族的象征,从古至今,或赞它或骂它的文艺作品,数不胜数,仅仅只是在国内流行歌坛兴起之后的这二十多年里,写它的歌,也不在少数。 但是,放眼这二十多年,写长城的作品那么多,不要说给人以震撼了,能让人听过之后留下些印象的作品,已是罕见。 而这首歌,却从一开始就带出了一种令人咋舌的气度! 不知不觉间,便令人下意识地正襟危坐。 “迷信的村庄,神秘的中央, 还有昨天的战场; 皇帝的新衣,热血的樱枪, 谁曾甘心流连塞上。 围着老去的国度, 围着事实的真相, 围着浩瀚的岁月, 围着欲望与理想……叫嚷!” …… 近五分钟长的《长城》,放完了。 不少人下意识地就缓缓松了口气——这首歌,有一种令人心生沉郁的感觉。 毫不夸张地说,这首歌一出,此前二十多年所有写长城的歌,都可以彻底抛掉了。正如宋人评苏东坡的《水调歌头》一词那般,此词一出,“余词尽废”。 而这首歌的风格,虽说与此前的几首歌并不相同,但是它的逼格,却丝毫都不逊色于《一无所有》和《假行僧》,甚至在厚重程度上,给人的感觉犹有过之! 虽然……它自身话题的沉重,使得它注定了不会成为最大众的歌曲,但它的作品成色,却是绝对不容置疑的! 甚至可以说,这首歌一出,顿时就把此前由《假行僧》、《一无所有》和《花房姑娘》那三首作品所拉起来的逼格水准,又往上拔高了一层。 因为前者是小我,逼格再高,面对沉重的家国情怀,却是肯定要吃亏的。 这无关作品艺术成就的高低,纯粹就是所有人心底里下意识地评判标准有别而已。 …… 专辑播放到这里,已经过半,接下来还剩四首。 但这个时候,谢铭远已经控制不住,扭头对坐在身边的渡边和一附耳道:“我好像是又看到了飞翔乐队。好像是回到了当初第一次听《驾猪西去》时候的感觉!” 渡边和一闻言点了点头,趁着《长城》将完,下一首还没有开始播放的时候,同样凑过去,小声道:“有高有低,有商业有艺术……肯定会红了!” 谢铭远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只是脑海里却有各种念头,不住地转来转去。 而这个时候,专辑的第七首歌,开始了。 是《Dont Break My Heart》。
第58章 鸦雀无声 “也许是我不懂的事太多,也许是我的错, 也许一切已是慢慢的错过,也许不必再说, 从未想过你我会这样结束,心中没有把握, 只是记得你我彼此的承诺,一次次的冲动, Dont Break My Heart,再次温柔, 不愿看到你那保持的沉默, 独自等待,默默承受, 喜悦总是出现在我梦中。 ……” 一如既往漂亮的歌词,漂亮的曲子,同样一如既往精准且挥洒自如的演唱。 似乎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正正地掐在你的气口上。 在另外的那个时空,提起窦唯,人必称窦大仙。据说在后期,他的一系列的带有实验和探索性质的音乐专辑,已经只剩下几千、甚至是只有几百张的销量了。事实上来说,他的音乐越做越偏自我,越做越偏向于心灵的探索,他的很多作品,甚至已经没有歌词了,完全靠音乐撑起来——但是,这种极致的做法,艺术成就的高低,姑且不论,却必然使他就此逐渐远离了普罗大众的审美和趣味。 可即便如此,他仍然是中国摇滚乐不可忽视、也不可或缺的旗帜性人物!即便他做出来的新的音乐,已经越来越让人听不懂、也无法欣赏了,可调侃也好、嘲讽也罢,大家仍然无比的尊重他对中国摇滚乐的贡献,依然很尊重他这个人。 所以,有了“窦大仙”这个称呼。 那么归根到底,原因是什么? 是因为《无地自容》,也是因为《Dont Break My Heart》。 在他的黑豹乐队时期,乃至于在他的《黑梦》时期,他曾经一度是整个国内摇滚乐的大哥大,他曾经创作出过一系列令人拍案叫绝的摇滚乐经典。 他清秀的面庞,和他那略偏重金属风格的摇滚乐,曾经震撼了那些年,并就此长久地留在了无数人的心中,成为某种程度上无可替代的心灵烙印。 1992年12月,黑豹乐队的同名专辑《黑豹》,在香港推出,不但迅速引来内地的盗版狂潮,而且,身为一个内地的摇滚乐队,在香港这样一个多年来都被认为是“没有摇滚土壤”,以至于连BEYOND这样出色的本地摇滚乐队,都要努力挣扎多年才渐渐出头的地方,他们的《黑豹》却一炮而红。 不但《Dont Break My Heart》在香港商业电台的排行榜上高居榜首,同一张专辑里的《无地自容》、《别去糟蹋》等作品,也被广泛传唱。 在当时,整个香港人口才只有六百万上下,香港的歌手们卖到五万张销量已经定义为白金销量、白金专辑的背景下,《黑豹》这张专辑,在不包括盗版的情况下,取得了高达十五万张的惊人销量!由此可知其出色程度! 在内地,《无地自容》被封为绝对的经典,但是在商业氛围更浓、都市化程度更高的香港,则是《Dont Break My Heart》最为当红。 两者不必区分什么高下,因为同样都是出色的摇滚作品,只不过前者的人文情怀更浓、充满了某种思辨,而后者则更偏近于摇滚情歌的范畴,流行性显然更好。 而现在,《Dont Break My Heart》这首作品,出现在了另外一个时空的1998年,出现在了一张名叫《假行僧》的摇滚专辑之中。 该是经典的,依旧经典。 李谦的声音,在中频的位置,异常出色,低频和高频,虽然略逊于中频,但也同样拿得出手,简单对比的话,他的嗓音比窦唯要略厚了一些,唱法也不如他那么张扬和恣意。但他的那一份率性和从容,却能够唱出独属于自己的味道和理解,不敢说肯定超过原唱,但也不至于差到哪里去。尤其是对于当下这个时空里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人来说,从词,到曲,到编曲,到唱……浑然一体,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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