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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吉本四处搜罗珍惜贵重的商品,带有强力诅咒的东西照卖不误,说明他们有封印和运送的能力,这是家族招牌事业,确实不可能像伍尔夫一样外包出去。
“我只是随便问问。”他说:“那些东西都很有趣。”
他的表情实在很真诚,亚历山大信以为真,笑着说:“其实真正的好东西他们不会放在橱窗里。您如果有兴趣,第二天和第四天的拍卖会货源百分之七十五都来自吉本,稍后我给您一些内部使用的手册,上面细分的条目会更明确。”
如果你老板和我老板待会出来没有彻底翻脸的话。
格林根本不担心这个问题,他笃定刚才开门看到的情景只是两人在友好交流,只是气氛热烈了一点,完全无伤大雅。
事实证明他是对的。
一个小时后,书房门再次被打开,这一回两人都好好地坐在沙发上,衣着整齐,表情自然,路易甚至亲自把人送了出去。
亚历山大满腹疑问还来不及出口,就看到他喜怒无常的老板扭头又进了书房,吩咐谁也不许进去打扰。”
“但是下午普利玛小姐——”
“就说我又发烧了。”
“可是晚上——”
“晚上我会准时出门。”最近行为一直很反常的路易坚决把亚历山大挡在了门外,不顾助理担忧的神色,坚定地合上了门。
*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新年好!!!
第一百二十六章
哈利夫有点头疼。
他有很多孩子, 但普利玛是他最喜欢的情妇唯一的女儿,又恰巧是在他担任狼王那一年出生,所以尤其疼爱她,只要她想, 哈利夫可以把一切都捧到女儿面前——实际上他也是这么做的, 普利玛成年之后, 每年生日哈利夫都会为她在内城最繁华的商业中心开一家店,时至今日年轻的普利玛自己就是个小富婆,再加上她长相柔美性格平和, 在伍尔夫内部一直众星捧月, 按理来说应该没有什么不顺心了才是。
除了姻缘。
普利玛和路易的纠缠哈利夫是一路看过来的, 只能说两人都是一模一样地倔, 女儿不肯松手, 路易不肯退让,如果路易是随便一个家族里碌碌无为的青年就算了,哈利夫完全可以把他打包送给女儿作为成人礼物。可惜路易的家族在伍尔夫里也算得上历史悠久, 在他羽翼未丰的时候有白狼法希姆护航, 等白狼死了,路易又自己长成了第二个白狼,别说拿捏他的婚事,就是想在他的职权里稍微探个手都要千万谨慎,否则很有可能遭到反咬。
这种事哈利夫不会拿出来跟女儿说,而普利玛也很懂事, 清楚如果用身份逼迫路易只会适得其反,所以除非委屈得忍不住, 否则一般不会对哈利夫表露出伤心的样子。
她的生日宴会没有现身就已经够让人看笑话了, 隔天普利玛亲自去看他还吃了个闭门羹——下午称病不见, 却没有取消晚上和自己父亲的会面,路易的态度十分明显。
哈利夫从普利玛的住所出来后,脸色很沉郁,但上了马车后,见到车里等候的人又立刻缓和了下来。
“怎么样?”车里的女人问他。
“普利玛很伤心。”哈利夫说:“路易……哼。”
在车上等他的是哈利夫最近很喜欢的女人香耶,容貌和身材都极其艳丽惹火,哈利夫为她破了很多例,连工作时间也一直带在身边,因此还引来不少风言风语,说他前半生的英明都被一个女人毁了。
不过哈利夫不在乎,他是伍尔夫的王,谁也没有权利对他指手画脚。
“我倒认为他是对的,早早让普利玛死心,她能看到更多选择。”香耶咯咯笑起来:“英俊的男人要多少有多少。”
“哦,你也觉得路易英俊?”哈利夫淡淡地问。
香耶怎么会觉察不出他话语里的不满,男人都是这样,即使年纪外貌与手段都不可避免地在走下坡路,也不愿意承认有人比自己更强。
“是您的女儿这么认为。”香耶说着,涂着大红颜色指甲的手安抚地拍了拍哈利夫的胸膛:“别吃醋,哈利夫大人比那些毛头小子强壮多了,阅历更是不能比——”
这种对付毛头小子的恋爱手段按理来说不应该用在哈利夫这个年纪的人身上,哈利夫自己也明白,但还是挺受用,不再纠结普利玛的爱情故事。
他对路易的在意从来就不是因为普利玛。虽然没有人敢当着他的面说,但他知道早在几年前就有人私下议论路易是下一任狼王的头号竞争人选,一切只看哈利夫什么时候从这个位子上退下来。
如果伍尔夫真的如同原始狼群一样以狼王为尊就算了,但伍尔夫这个庞大的家族在数百年的时间内能衍生众多分枝并不断壮大,首领和长□□同议事制度居功甚伟。
目前哈利夫理智尚存,知道路易及其他几个长老的存在是必须的,尤其是路易……
想到这里,哈利夫的心情又烦躁了起来。
白狼法希姆早在路易上位前就为他清扫了同期的竞争者,而日后路易地位稳固后也对所有可能取代自己的人毫不留情,其实这是所有掌权者的本能,哈利夫对路易也是如此,只是在这一点上哈利夫的顾忌要比路易更多,因为他已经在家主的位子上坐了几十年,按历史规律来说差不多也该是替换新主的时候了——长老可以年迈,但家主必须强健。
狼王已老——这差不多已经成为了哈利夫五年来的一块心病,而年轻的路易就是提醒他这个病灶的最大阴影。为此他不但尝试了各种年轻时曾嗤之以鼻的能够保持容貌与体力的办法,还在对女人的品味上越来越向性感逼人的类型靠拢,仿佛把和自己女儿年纪差不多大的香耶随时放在身边,也会带得自己也如同年轻人一样精力充沛起来。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一直没松口让普利玛嫁给路易,其实两个年轻人自主意愿不算什么,只要不涉及职务和权限,他开口路易多半还是要低头,他只是不愿意为已经隐隐成势的路易加重筹码罢了。
香耶感觉哈利夫的气息有些紊乱,随手从马车座位旁精致的暗格里拉出一个小抽屉,里面有一打精致的玻璃瓶,每个只有半个手掌高,装着亮红色的液体。
“这是什么?”哈利夫扫了一眼:“精力药水?我感觉效果已经越来越不明显。”
“莱恩家的礼物,还没有投入市场。”香耶说:“你忘了?我让他们在马车上准备一点儿。”
哈利夫来了点兴趣:“我没注意他们的礼单,找人试过了吗?”
香耶半靠在他身上:“试过了,效果和吉本的魔法药水不同,更刺激一些。”
哈利夫单手拿起一支小玻璃瓶端详,他依赖精力剂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他不会承认这一点),随着剂量逐年加大,目前为止现有的精力剂药效已经不能维持很久,药剂师只会说一些耐药性不可逆之类的屁话,一点帮助也没有。
吉本毕竟要依靠魔法配方才能制药,莱恩在这一点上经验和配方都不是吉本能比的,既然已经有人试过这个新药,哈利夫就单手拨开瓶塞,爽快地一饮而尽,辛辣的药水如同熔浆一般滑过喉咙,让他不由自主地颤栗起来。
这正是他想要的,活着的证明。
***
澄黄色的灯光均匀地铺满整个厅堂,一张乌木长桌边缘包裹兽皮,上面用以装饰的铜钉油光发亮,看着像是有些年头了。
立在角落的自鸣钟已经敲了七下,最上首的主位依旧空无一人,坐在路易身旁的一个男子“啧”了一声,露出不满的神色。
哈利夫从前很在乎时间,在这座矗立于内城最深处的大宅中随处可见各种钟表,每一个伍尔夫都清楚家主憎恶不守时之人,但现在反而是他迟到了。
“阿丹。”他们对面一个年过四旬的碧眼男人说:“也许有什么事情路上耽搁了。”
被称作阿丹的人年纪看起来三十左右,头发在脑后梳成一束马尾,是时下最受夫人小姐欢迎的诗人打扮,而他浓密的眉毛和深邃的眼窝也为他平添了几分典雅气质。
在座五人中除了路易阿丹是最年轻的,头脑相当灵活,总有新奇的赚钱点子,拍卖会差不多由他一肩挑——正因为如此,他才会因为这种无效浪费的时间感到焦虑,这都什么时候了!
“还能有什么事。”除了路易之外的人都交换了个意味深长的眼神,阿丹说:“还不是吉本那个女人……”
“好了。”另一个跟路易一样始终一言不发的红发男人制止了他。
不会再有谁比在场的五人更能体会到那个叫香耶的女人对哈利夫的影响,她艳俗、贪图享乐且不知深浅,连带得哈利夫像是回忆起消失多年的叛逆期了似的,越来越放纵,以往的克己和自制如同初春的残雪一样飞快消融。
这都不算什么,毕竟那个男人不爱美女呢,如果香耶的姓氏不是吉本的话。
虽然保持了长期共存的关系,但两个家族其实没有外界想的那么联系紧密,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吉本向来喜欢走旁门左道,探究捷径,毫无限制地滥用魔法——他们倒是不拘黑魔法还是白魔法,但让伍尔夫的人看来姓吉本的多少有些神神叨叨的毛病。
他能理解阿丹的不满,拍卖会明天就要开始了,他们下面几人为了这一次拍卖会已经连轴转加班了不知多久,结果身为家主的哈利夫却只顾跟女人吃喝玩乐,懈怠至此实在叫人很难服气,不过这里毕竟是哈利夫的地盘,明晃晃地说主人坏话是很不明智的一件事。
似乎只有路易不在乎哈利夫迟到了,他漫不经心地垂眼摆弄自己的袖扣,那袖扣工艺很讲究,用深红色的琥珀做成了甲虫形状,看起来惟妙惟肖。
睫毛完全掩盖了路易的神情,灯光在他的脸上投下一个俊秀的轮廓。
阿丹往后靠到椅背上,扯了扯自己的缎带领结,这种样式不太正式,但看起来有几分风流的意味,他最近很喜欢。
“说起来,路易。”阿丹像是随口找了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你的伤怎么样了?我听说你跟魔女干了一架?”
他这话一出,空气顿时有了一点微妙的变化——只有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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