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斩首。”鲁西加一边点头一边说道:“流放之下就是斩首,用死亡来洗刷错误,这样可以保留名誉。而除名流放则永远无法洗清,除非能够立下绝大的功劳,由矮人的推选王重新赐名。” “那好,就是斩首。”杰洛斯不等克洛洛反应过来,就宣布了决定。“也不用麻烦,就在这边,正好有个树桩。把他压过去!” “等……等一下!”克洛洛如同铁板上的大虾那样用力蹦窜、拼死挣扎。“我不要死,我不要被斩首!流放我!流放我!拿了我的名字!” 杰洛斯摇摇头,掏出烟丝和燧石开始点烟,说道:“那不行。商队有自己的规矩,根据规矩行事,别人就挑不出我的毛病。唉,大家理解理解我,除了要为商会挣钱,我也经常要接受商会的审查。没办法,我也是干活儿的,不是大老板。” “我不想死!达贡!王子,王子!饶我一命,原谅我。若是原谅我,是不是就可以再减……” “放你的狗臭屁!”杰洛斯朝地上啐了一口,飞起一脚踹在克洛洛的脸上,直接糊上一个黑色的鞋印,将他踹翻在地。“还再减?你怎么不说这地下几百里就是魔物的地盘,按照魔物的规矩,偷盗算个球,根本就没有惩罚?你这尖嘴猴腮的家伙,上次开始跟着我的车队,这眼睛就没少往车队的货物里面瞥!” “迈普,塞上他的嘴。达贡,这里是矮人的地盘,你负责把他的头砍了。” “我不是刽子手。”达贡摇摇头。 “你要是还有最后一点仁慈,就用你的大砍刀把他的脑袋干净利落斩下来。不然谁来干?鲁西加?她只有菜刀,而且还要用来做饭。”杰洛斯用手指捏着眉心,说道:“唉,我都有点头疼了。赶紧解决这件事吧。” 克洛洛被众人推搡着押解到路旁的树桩处。这里有许多古老的树桩,很可能是在曾经的大战前被防守方提前砍伐掉的。路旁,更年轻一些的新树早已高耸成林。树荫下的树桩长满了苔藓、蘑菇和木耳,还有小瓢虫爬行。而下一秒,这些苔藓、蘑菇和小爬虫就在克洛洛的脸上挤成烂泥。 该怎么办?达贡觉得有些恍惚,他怎么突然就成了刽子手,还要立刻去砍一个人的脑袋?这和与野兽、怪物搏斗不一样,这和与另一个战士决斗不一样,这和在战场上面对千军万马不一样。哪怕达贡还没有经历过后面两种情景,他也做好了相应的心理准备。可是……可是砍头,这对他来说完全不一样。 “给他个痛快,别让他在那里惊恐、挣扎和浪费时间了。”托比来到达贡身后,踮起脚尖在他身旁说道:“矮人王子,是规矩要他死,你只是在执行规矩,不要有心理负担。” “其实是杰洛斯要他死。”达贡深吸一口气,然后做出了决定。他回到自己的车厢处,取下猎首斧,同时将副武器阔短剑挂在腰上。伴随着沉重的脚步声,达贡来到树桩前,弯下腰、侧着头,直视着克洛洛的双眼。 “只看你在被我抓住时的瞬间反应,我便知道你打不赢我。”达贡说道:“别人押着你,我来砍头,我觉得不舒服。所以我给你武器,咱们就在这里一对一。你若侥幸胜了我,我就不砍你的头,并给你再向头领求情的机会。你求我降低惩罚,这是我给你的回复。” “行,完全可以。”杰洛斯立刻就答应了,比克洛洛还快。“围起来,别让他跑了。苔丝,你知道该怎么办。” 苔丝点点头,琥珀色的目光里充满自信。她踩着马车的货箱跳起来,单手抓住路旁的树枝就荡了上去,动作轻盈地仿佛松鼠。到了树枝上,她备好弓箭便说道:“就算他变成十二只兔子四面八方乱窜,也没机会逃出我的射程。” “我这里有短剑,或者你习惯其他武器?”达贡将短阔剑插在地上。 “拿你的,你就少一件。我还要个盾牌,结实点的。” 鲁西加扔了个铁皮箍起来的重木圆盾给他,随后便加入了众人围拢的圈子里。克洛洛装好盾牌,拿起短剑,试了试重量。“都说矮人的武器最好用。”他说道:“矮人王子,你说我只要胜了你就行。若你不认输呢?” “我有荣誉感。”达贡说道:“你以为我是你吗?” “说的真好,真他妈的好。”克洛洛看了看周围一圈人,有些人脸上有不忍,但绝大多数人都非常平静,看他的目光冰冷且没有感情。“别用看死人的眼光来看我!我还……” 他吼叫着,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突然向达贡冲了过去。他想突袭,用盾牌抵住达贡的长武器,近身之后就用短剑戳死他。对,戳死他,这样他不认输也不行! 猎首斧不见了,猎首斧怎么在下面,猎首斧怎么戳穿了我的脚?克洛洛根本没看清猎首斧的运动轨迹,等脚面疼的时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那一瞬间的圆弧。 这一次不是尾纂在前,而是矛尖抢中线,长柄抵在腰间,双手双腿均一前一后架好。这是步战大枪的姿势,是利用触及距离欺负人的战姿,这是托蒙德禁止他在训练中对多玛摆出的姿势。达贡腰臀发力,猎首斧沉重的前端更适合向下扎向脚面。于是克洛洛就被牢牢钉住。 重木盾、短阔剑不够长,它们的横扫碰不到达贡,于是陷入剧痛的克洛洛便用它们扫向猎首斧。在碰撞之后,猎首斧顺势画了个圆弧,微微抖动的矛尖抢在盾牌恢复护身高度之前准确刺进克洛洛的心脏,这个时候克洛洛已经死定了。他的双腿即将开始失力,他很快就会倒下,最后吐着血咽气。 不过,达贡迅速抽回猎首斧,向后退半步将猎首斧转起来,再向前进半步发动横斩。斧刃如同雷霆扫过,克洛洛站着被斩首了。 杰洛斯眯着眼睛,用力抽了三大口烟。 苔丝早就收拾好弓箭,她都已经离开树枝落地了。
第66章 初上旅途 “你的感觉没错,杰洛斯是在借你的手杀掉克洛洛。” 瑞德非常确信自己的判断,他认为在克洛洛在怀疑达贡私藏精金并当面给杰洛斯难堪时,他就已经上了杰洛斯的必杀名单。 “你觉得杰洛斯有点小题大做?”瑞德摇摇头,说道:“或许你说得对,可能克洛洛还有其他劣迹,与这次事情叠加后才招致了死亡。但是从你的描述看,其实你也觉得杰洛斯非常看重对这支商队的掌控力。克洛洛或许是无意的,但他走进了任何领导者都非常重视的禁区:内耗。” 瑞德将车队形容为一支近卫军,这样能让达贡更容易理解。克洛洛提出达贡有可能私藏了精金,这将会开启车队成员之间,成员和头目之间不断升级、永无休止的怀疑。别人仿佛随时随地都在想着害人,一切话语和行动都是阴谋的组成部分,最后除了表示无底限的反对之外其他无事可做。车队会陷入分崩离析,大家互相捅刀子,最后活下来的人继承所有废墟。 “杰洛斯不能允许在他宣布一个事实之后,立刻就有人毫无证据支持地提出怀疑。所以说,你遇到的这个车队头领是个非常看重规则和威信的人,没事儿不要去顶撞他。”瑞德说道:“日常遇到问题就去找话多的托比,或者向迈普询问,由他们向杰洛斯转达。只有好消息或者拍马屁……” “什么叫拍马屁?” “就是指毫无廉耻的恭维、赞扬。”瑞德接着说道:“好消息再去找杰洛斯,懂了吗?” “我记住了,不过我感觉这些事情真麻烦。”达贡摇摇头,说道:“那个克洛洛真古怪,为什么看到我把精金给了杰洛斯,他首先想到我会私藏呢?” “因为他首先想到的就是私藏。”瑞德说道:“一个人自己最想什么,就会说别人做什么;一个人最想隐藏什么,就会说别人有什么。这种事一直都有,只不过你没有注意而已。” “是这样的吗?” “达贡,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你只能多学、多想、多比较。今天我给你说的话也不一定全对,不过你可以拿来参考,遇到事情的时候多一个思考的角度。就像武技中的招式,你需要更多的角度去进行破解,这样才能把握得更全面。” “呼……谢谢你的教导,我努力记住吧。”达贡抓抓胡子,面露难色:“瑞德,要不咱们还是讲这个复利吧?我还是没听明白,你再详细说说怎么样?” 达贡向瑞德请教的正是托比提出来的“债权重购计划”中可能用到的知识:计算。达贡跟着父亲学过数数、排序、加减和少量的乘除,里面不包括小数、分数以及更复杂的运算规则。现在要学复利?达贡感觉自己的眼睛和脑壳砰的一声同时炸掉,才会有更广阔的的视野和想象力去学习如此不可思议的东西。 看着数字在手中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增长,他甚至产生了惶恐的感觉,仿佛世界也会以这种方式失控。瑞德说,只有掌握代数,才能看破《化气为石》中隐藏的秘密,才能找到打开修炼速度锁链的正确钥匙。 “不过你还差的远,怎么着也得再有几年的学习才行。唉,要是坚古族人能早点成年就好了。六十年的时间,你只是学会了纯粹的武技,这太慢了,太慢了。” 六十年,人类即将过完一生,半兽人已经盖上了棺材,矮人刚刚成年,精灵还处于幼儿,这是达贡根本不会去思考的常态、常识,但瑞德就经常提起它来,左一个不合理、右一个不自然,仿佛所有种族寿命一样、都只活一百年才是对的。在瑞德的概念里,世界好笨,人类好笨,精灵好笨,就他一个聪明人,否则也不会被坚古族众神拉来要培养一个神灵好不容易点化过的达贡。 对于这种说辞,达贡颇为不服气,但也不得不承认瑞德在计算和代数方面的知识。他佩服所有拥有知识和技能的人,因此更容忍这些人的古怪脾气。 彻夜……不对,应该是趁白天睡觉的时候学习,达贡努力记忆各个知识点,将它们硬塞到脑子里。在魂灵中间界不存在身体上的需求,不会因为饥饿困倦分神,总能保持全神贯注的状态。有这种便利,达贡在苏醒后亿就能清晰记住所有知识,这种效率比他学习最感兴趣的武技时还要高。不过苏醒之后,重获身体,杂念就会增加,知识就会被逐渐遗忘,这也是达贡需要增加练习机会的原因。 次日,托比送来了他和迈普整理好的可购债务信息表,达贡便用闲暇时间进行计算。在漆黑的深夜,躲藏在篝火照不到的阴影里,一个年轻的大胡子矮人正在努力计算。他用粉笔在木板上记录,用炭笔在布匹上书写,用树枝在沙盒里演算。 会计算与能够解决实际问题之间存在差距,更不要说代数并不是预测未来的工具。达贡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只能从十几个可回购的债务中找到潜在收益比较高的几个,但所有的计算都不能消除风险。考虑再三,达贡拿出六十金币接手了在算式中看起来最好的三笔债务,权当自己练练手。 离开坚古城,车队沿着坚古族古老的石子路前进,先向东再向北,穿行在矮人最古老和核心的土地上。坚古城背后名为“金炉”的暗红色死火山一直位于车队的左手方向,不论白天黑夜它都会在视野中占据一席之地。每天早上,达贡都能看到一群群黑色的鸟离开火山四处觅食,每天晚上都会听着它们回巢的叫声送走落日。 车轮碾压着细碎的石子,因此这一路上走不快。路两旁总是显得非常空旷,荒草和见缝插针的灌木盘踞在大片平坦的土地上。金狗商队在这条路上显得非常孤单,一天下来基本见不到人,仿佛矮人已经放弃了自己的国度。达贡印象中,两周以来只有前往莫沉镇的方向上见到八个用熊蜥赶车的坚古族人,他们满载着巨大的橡木桶,里面大概装的是酒。 莫沉镇,这个名字寄托了坚古族人的美好祝福,特别是考虑到它是一座建立在河流渡口处的城镇。湍急的河水对面,不远处就是隶属于坚古城的啤酒镇,那里出产的“重锤啤酒”历史悠久、深受欢迎。这些啤酒若是全走陆路,需要绕行很长一段距离,远不如从莫沉镇摆渡。因此,尽管坚古族人不擅长游泳,为了好酒,也有站在木片上横渡的勇气。 过了莫沉镇,车队转而向北,宽阔的石子路开始收窄,变成矿井中常见的小径。此时,路东侧变得非常平坦,一眼可以看到几百里之外。广阔的平原上长满了草,也没有人烟,入夜之后狼群的嚎叫此起彼伏。 所幸狼不饿,至少没饿到想要攻击篝火旁的车队。达贡看到这样平整的荒草地,心中充满疑惑,于是向看起来什么都知道一点,什么时候都愿意说说话的托比询问。 “你说那片大荒草?里面有兔子、野羊、鸭子和狼,就是没有矮人。”托比吹着口哨,挥舞着一截断树枝,仿佛在空气中作画。“那片地是属于你的哩,矮人王子,为什么荒芜得问你自己。” “我不知道,只能向你请教,你讲讲呗。” 半个月下来,达贡已经掌握了控制托比的密码,那就是“向你请教”。果然,托比高昂起头,摇晃着与肩膀相比有些过大的脑袋,带着骄傲的口气说道: “我知道那片地以前是有矮人耕种的,只是封城令之后,没有坚古城的命令,没有矮人能够在上面耕种。地属于坚古城,能不能种是坚古城说了算,尼尔家族说了算。没有明确的命令就去耕种,等同于偷盗、抢劫。嘿,坚古族的偷盗会被判除名流放,还真可怕哩!” “坚古城是不是封城太快,没来得及安排好这些事情?” “那是六十年前的事情,我还没出生,也没跟着商队,问也白问。”托比继续摇头晃脑地说道:“我只听说这里处死了些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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