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男人来说,源源这个称呼比较娘炮,说起来还有段故事。 高中的时候这孩子长了点络腮胡,于是觉得自己过于彪悍了,必须中和一下他粗犷的气息,让我们都叫他源源。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主要是为了在一个小女生面前卖萌,把自己由里到外都打造成了奶油小生。 在我们这群人中,他是第一个号称妇女之友的人,刚进高中就和广大女同学打成了一片,简直就成了那些姑娘的好姐妹。尽管做出了如此巨大的牺牲,源源依然没追到他心中那个姑娘。 去上大学那天,源源做了一件让人费解的事,坐火车去成都。其实从我们的家乡去成都最简单的方法是坐长途汽车,四五个钟头就到站了,但源源非要坐火车,毅然决然地选了一班晚上十点出发的火车。 这件事情很快被我们遗忘,直到三年以后,源源从一所专科院校毕业,我们大家一起喝酒,喝到一半的时候他放声大哭,哭完了之后透露了一个秘密。 去大学的前一天,源源给那姑娘打了个电话,希望到时候她去送他。 对于爱情,源源是偏执的,他内心一直有个美好的梦想,在那个梦想中有个美好的画面:有一天他离开的时候,女孩儿追到了火车站,哭喊着挥着小手求他别走…… 所以在那一天,源源不顾所有人的反对上了火车。 故事的结尾,那个女孩儿没有去送他。 源源告诉我们,他坐火车抵达成都的时候已经半夜了,他不知疲倦,沿着铁轨一路走到了天亮,很希望成都今夜请将他遗忘,但成都最终没有把他遗忘,所以天亮后他打了个车去学校报到。 他说那个晚上他一直在反复唱一首歌,歌词是这样的:“当你走上离别的车站,我终于不停的呼唤呼唤。眼看你的车子越走越远,我的心一片凌乱凌乱。千言万语还来不及说,我的泪早已泛滥泛滥。从此我迷上了那个车站,多少次在那儿痴痴的看……” 以上的故事是三年后源源痛苦的重要原因,却不是全部原因。 另一个原因是他刚刚跟大学里的女朋友毕业说分手,分手也就罢了,源源还从中领悟到了生命的奥义,并且比我们都更早体会到了金钱的重要性。 作为一个专科毕业生,源源做到了很多本科生没有做到的事情。 他不仅是我们之中第一个号称妇女之友的人,也是第一个买车买房的人。 我坐进他车里的时候,难以免俗的升腾起羡慕嫉妒恨。 他习惯性地递给我一支烟,我没有习惯性地接过来。 “真戒了?”他的语气半信半疑,四年没见,他对我的了解却并不局限于四年前,因为这世上有种东西叫电话,还有种东西叫网络。 我理解他的半信半疑,曾经我有过几次戒烟经历,都没有成功。这一次我成功了,却得意不起来,在那个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不开心的事情。 对于我的反应,源源表示了担心:“你情况好点了没?” 不难想象,一个需要接受心理辅导的人,情况肯定不会太好。在此期间源源给过我建议,其中最有用的一个建议是让我把那些伤脑筋的事情先放下,去做我特别想做的事情。后来我就去了西藏,我十三岁的时候就想去那个地方,熬到三十岁以后才实现了愿望。 “好多了。”我实话实说,找了个嗨皮的话题:“跟你说,今天我遇到一个初中女同学。” 我刚开了个头,还没来得及细说,源源入戏太快了,激动道:“白洁?是不是白洁?” 我高中以后的事迹,源源基本上熟门熟路,而初中时代的事情,他就知之甚少了。估计他唯一记得的,就是我在高中时代给他们吹嘘过的白洁。 还记得我说过的初一那年摸过胸部的学姐吗?对了,那个学姐就叫白洁。 后来因为一部网络奇书,组织上对我当年的话产生了疑问,我给他们摆事实讲道理,在我高中时代讲学姐故事的时候,那部奇书还没有问世,于是大家终于相信了我生命中真有一个女孩子叫做白洁。 在他期盼的眼神中,我诉说了我跟冀静重逢的故事。 故事里没有了白洁,源源完全就没有了激情,整个聆听的过程他相当淡定。听完之后,他笑着说:“你比我好多了,最起码没在洗脚城遇到初中女同学。” 听他这么一说,我也笑了。 换做十年前,他会追问我为什么没给冀静打电话,为什么不挥着锄头挖墙角,指不定他还会抢过我手机给冀静发条骚扰短信,再问问冀静有没有漂亮室友啊闺蜜什么的。但现在他不会有这样的举动,听完我的故事只是淡然一笑。 到了我们这个年纪,很多事情都可以一笑而过。 笑过之后,我谈起了正事:“你知不知道罗杰怎么回事?” “不知道。”源源说着,又补充了一句:“我只知道他给我们所有人都打过电话。” 接下来我们进行了若干猜测,还是没猜到罗杰到底想干什么。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们到了二妹饭庄。 这个饭庄在一所大学附近,不属于高档场合,罗杰选择在这里跟我们见面,大概是因为十年前我们曾在这里有一个约定。 在饭庄门口,我看到了另一个故友。 这位故友大有来头,在风月界可以和白洁齐名,他叫做阿宾。 阿宾本名罗斌,和他的名字一样,他这个人本身平淡无奇。但他不愿意平淡下去,后来办理身份证的时候改了一个字,把斌改成了宾。 和罗斌相比,罗宾这两个字就洋气多了。 自从阿宾改了名字以后,一种留洋海归派的气息扑面而来,没过多久泡了好几个妞。
第012章 友情岁月 作为阿宾的本家,罗杰的名字也有点洋气的意思。 在我印象里,诸如张杰周杰王杰什么的都很东方化,唯独罗杰像个西方人的名字,比如动画电影史上的里程碑《谁陷害了兔子罗杰》,比如动漫界的传奇人物海贼王哥尔D罗杰。 说起海贼王还有个笑话,我曾经摆出过大乌龙,第一次看海贼王的时候,被路飞开场那句“我要成为海贼王的男人”吓得大小便失禁。当时我认识的一个妹子极度喜欢看耽美文,受到她的影响我想当然的以为海贼王是一部基情动漫。 那个夜晚我想象着海贼王的大结局,脑子里有这么一个画面:路飞跟胡子粗犷的哥尔D罗杰基情拥吻,还把橡皮手拉得老长在哥尔D罗杰的菊花里捅来捅去,最后草帽小子终于成为了海贼王的男人…… 因为这个画面,此后的三年我都没敢再看这部动漫。 后来我每次和罗杰吵架,都撂下这样的狠话:“总有一天,路飞会成为你的男人!” 十年前我们在二妹饭庄许下约定的时候,大奔表示怀疑说没准儿再过两三年这家小饭馆就倒闭了,事实证明十年后这里没倒闭,规模还扩大了。十年前这里是没有包厢的,现在有了,里面坐着四个人。 四个人分别是罗杰、阿宾、源源,还有我。 一见面我就问罗杰到底怎么回事,他很神秘,说是等人齐了再说。 我当场就以为他不会再说了,因为想要人到齐的难度太高。以前我们所说的“人齐了”,一定是指十三个人全部到齐,十年前在这里吃饭的时候我们就有十三个人。 我们十三个人从高中时代关系就特别好,江湖人称十三太保。人多的好处是一起出去溜达就算不带家伙都能吓唬到人,那时候我们最喜欢做的一件事就是高唱古惑仔系列的主题曲,成群结队去踩马路。 曾几何时我们以为我们的友情就是一首《友情岁月》,经得起岁月的考验。用现在的眼光来看,确实挺不容易的,我们都经受住了考验。不过中间有点小问题,那就是个别人之间的关系比较诡异。 眼下的四个人当中,就能找出很多毛病来。 比如源源和阿宾,已经几年没说过话了,他俩的矛盾不可调和。 比如我和罗杰,曾经干过一架,和好后关系也没以前那么铁了。 出现在包厢里的第五个人是铁头,铁头不一定老实,但看起来特别憨厚,他跟每个人的关系都特别好,算是我们这一群人中的老好人,有人闹矛盾的时候基本上是他充当和事老。 接着连续来了两个人,大奔和磊子。 这两个人相互竞争了很多年,连上楼都比赛谁跑得快,进包厢的瞬间大奔领先了半个身位,表情很得意,而磊子则骂了句娘。 和源源阿宾之间比较复杂的矛盾相比,大奔和磊子的矛盾非常简单,一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大奔是皇马球迷,磊子是巴萨球迷。 关系一般的老朋友见了面才喜欢叙旧,真正关系到了一定程度通常不会叙旧。比如大奔,昨晚他突然发骚半夜打电话找我交心,交心结束后他爽了,我睡不着了,无聊到玩手机游戏玩了个通宵。比如磊子,前天他还在网上发他新女朋友的照片,所以现在见了面我绝对不会问他最近过得怎么样。 在磊子之后,第八个人始终没有到来。 晚上八点,罗杰发话了:“算了,不等了,先吃饭。” 气氛变得不怎么和谐,铁头劝道:“再等等吧,都隔得那么远,可能半路上有事。” 罗杰问铁头:“我上午给你打电话的时候,你在哪里?” 铁头闻言一愣,然后如实回答:“在雅安。” 罗杰又问阿宾:“你在哪?” 阿宾说:“上海。” 罗杰又问大奔:“那你呢?” 大奔说:“西安。” 罗杰再问磊子:“你呢?” 磊子这人很活跃,他不满足于问答式的对话,对白比前面几个人多了很多个字:“我在哪儿你还不知道吗?除了源源和你,我们这帮人根本就没有在成都的。” 然后大家都不说话了。 气氛变得有些沉重,以往我们这群人里面负责活跃气氛的人主要是Fire,这货是个人来疯,张嘴就有很多荤素搭配的段子。这么抹黑他可以淡化我的二逼程度,尽管我比他好不了多少,曾经和他并称惊天动地双活宝,又号称穿梭在银河里的火箭队。 很可惜今天Fire不在,活跃气氛的任务就落到我头上了。四年没承接业务,我明显有些生疏,琢磨了好一会儿才爆了句小粗口:“磊子,老子恨你。” 话音一落,大家都望着我。 在这种情况下,跟说相声差不多,得一个人逗哏,一个人捧哏。 我已经抖出包袱了,还得磊子喂哏才行,否则场面会相当尴尬。 好在磊子不愧被誉为年度最佳捧哏的男人,他接茬了:“你想闹哪样?” 我长篇大论:“你又想闹哪样?刚才我本来等着罗杰问我‘你在哪里’,然后我回答‘以前在浙江,今早在西藏’,这样我对白就比大奔他们多,显得我像个重要角色。但你那么一打岔,罗杰根本就没问我,害得老子一句对白都没有了。你知不知道你这么搞,显得我很像一个龙套,我成了在座七个人里唯一没有台词的人。这两年我本来就没有多少存在感了,你能多多少少考虑下我的感受吗?” 大奔第一个站出来力挺我,帮我讨伐磊子,然后大家都笑了。 接下来大家吃饭喝酒,席间气氛还是有点怪。我们都在观察罗杰的脸色,他说人到齐了才说正事,今晚人明显来不齐了,不知道他还会不会开口。 罗杰口不对心,嘴里说不等了,其实他还是想等,时不时的看向包厢门口。不止是他,我们每个人都有意无意的往门口瞄。就我个人而言,很想看到十三人齐聚一堂的场面,只是我不知道这辈子还会不会有这样的场面。
第013章 罗杰 “真不等了!” 八点半罗杰一拍桌子,几杯酒下肚的他脸红脖子粗,直接阻止了想张嘴说话的铁头,他语速很快,透着熊熊怒火:“我晓得你想说啥子,距离不是借口,你们几个离得比他们几个还远!” 说完罗杰开始脱衣服,露出缠着绷带的上身。 我们为之动容,分不清他受了工伤还是被人砍了几刀。 “谁干的?” 大奔站了起来,这符合他的一贯作风,以前打群架的时候,每次都是他冲在最前面。 “坐下。”光着膀子吹冷风的罗杰比脱衣服之前冷静多了,语速恢复到正常频率,语气也平静了许多:“今早我送多多去读书,迎头撞上一辆面包车。你们不用紧张,多多没事,我受了点小伤。” 他越叫我们别紧张,我们反而更紧张了。 罗杰赶上了八十年代的头班车,出生于八零年一月一号,算得上资格最老的八零后。他小学时代留过级,初中时代又留了一级,高中再留一级,几经周折成了我们的同班同学。 他是我们之中第一个结婚的人,也是我们之中第一个离婚的人。 当然,他也是我们之中第一个有孩子的人。 多多今年七岁,是罗杰的儿子,也是他的命根子。 “撞车的时候我没觉得怕,去医院的时候也没怕,医生带多多去检查的时候,我才真的怕了。这种事不想还好,越想越怕。”罗杰诉说着他的后怕,突然话锋一转:“我第一个电话打给了Fire,他根本不信,叫我一大早别开这种玩笑。” 这话让我们沉默得更深刻了,我设身处地的想,如果罗杰打电话对我说他翻车了,我的第一反应可能是“真的假的”,而不是去考虑他的伤势。 “我们上学的时候,听到风就是雨,高二那年有人说铁头在体育馆被打了,我们十二个人提着钢管冲去体育馆,大奔连鞋子都跑掉了一只。到了那里才发现是别人以讹传讹,铁头根本没事。现在我们再也干不出这种事情了,这就是长大的代价。我不怪Fire,换一个角度,我听说了这种事,反应和他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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