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夏天岛,却是把这份贡献,甚至是所有作者的贡献,只当成了自己赚钱的工具! 夏天岛的创始人叫姚飞拉,一个中年男人,曾经也是一名漫画作者,也曾受到圈里无良公司的坑骗,自己的作品被人骗去,最后自费花了10万块,这才赎回版权。 这样的经历,让所有作者都相信,他是与自己一样的作者出身,知道漫画作者的辛苦与难处,他本人也不曾一次地声明:“现在骗子太多了,我会帮你们把关,不会让你们也遇到这种事。” 听起来,就像是一个传奇,一个出身草根,发达后帮助草根的故事。 可是…… 现实使人无奈,权利使人残酷,昔日被坑骗过的姚飞拉,自己创建夏天岛后,却是以更加残酷的手段与合约,坑骗作者。 按网文圈的话说,作为一个业知知名的“大神级作者”,你能相信你与平台签约,能够10年收不到任何聘雇工资与签约金吗? 你能想象一个如此出名的作者,竟然签着与新人一样的合约,其收入全部来自于作品刊载平台给出的稿费,版税,以及作品授权金吗? 这对一个普通作者来说是正常的,因为普通作者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源于稿费。 但像“唐家三少”这样的大神级作家,这样的情况未免就太过荒谬,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人气、创作的作品,最大头的收入却是被公司全部拿走,这对于任何行业来说,都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等于说,封死了一个作者上升的渠道,你再出名、再努力,也是与新人一样! 但这样的事情,就这么发生了! 漫画作者,比着网文作者维权更难,签订的合约简直就是卖身契,但人微言轻,不签不行! …… 这样说有些空,随便举两个关于合约的例子吧! 比如说,夏天岛与某些公司签合约时,夏天岛工作室还让夏达签一份补充协约:如果我方违约,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 何其可笑! 所有的版权都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操作都由夏天岛控制,作者没有一点对自己作者的拥有权、控制权,这样的情况下,夏天岛违约,反而要让作者赔偿数千万?! 如此牛B的合约,是哪个牛人想出来的?! 再比如说,在夏天岛《作者确认函》里的第2项规定里,作者除了拥有自己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完整权”这两个权利以外,“其他全部著作权都归夏天岛”! 在这个合约里,很“通情达理”地详细解释了一下:“且该作品的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和分发许可权等,均属于夏天岛,夏天岛有权利自行处理该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 而在第3项规定里,就更让人说不出话了:“作者确认第三方作品进行的任何合作、商业活动过程中,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作者已经从夏天岛的合作中获得足够的收入!” 所有的权利归属夏天岛,所有的收入归属夏天岛! 甚至于在随后的条款里,还要求作者无论任何情况下都要“在公众舆论中维护夏天岛”,“不能发出不恰当的言论”,一旦有所违反,就要赔偿各方面的损失! 林牧听到这些内容时,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天底下还有这样的无耻之人??!! 如此霸王条款,如果说是数种签约中的一种,比如说“分成、买断”之类中的一种,那还正常。 分成适合那些成绩好的作品,网文圈的A签就是这样,作者拥有相关的版权,但平日的收入全靠读者订阅、打赏。 买断大部分是些成绩不好、或者对自己没信心的作者,比如说当初《鬼吹灯》就是买断,网站只要向作者支付“千字多少钱”的稿费,那这作品的全部版权,就都归属于网站,类似于网站在一堆假古董里淘真货,是双方自愿的合约。 但夏天岛明显不是这样,颇有点类似于娱乐圈“你接受潜规则不一定成名,但你想进这一行赚钱,就一定要接受潜规则”的意思,一个弱小的作者面对这样的条约时,有什么反抗的余地? 如果不签,即使新作品之前与平台谈妥,夏天岛也不会允许其上线连载,无法连载就意味着没有收入,心血之作也就被雪藏…… 有人可能会问:这样的霸王条款,不是违反法律吗? 违反法律的话,不就是无效的吗? 且不说强权面对弱势群体时,会不会讲道理,就说这份《作者确认函》,经过律师的确认,除了第七条限制作者言行的条款,存在对作者人身自由的限制以外,其他条款并未违反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虽然这份条款让作者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但它……仍旧是合法的! 就像杨永信一样,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暴行,所有人都知道他在摧残人性,但他……仍旧是合法的! 合法! 在夏天岛的作者确认函上,所有能够给作者带来收入的著作财产权,都转让给了夏天岛,作者只保留了著作人身权。不仅如此,任何第三方的合作和商业活动,夏天岛都“无需向作者支付任何费用”。 在这样的条款之下,夏天岛掌握了大量的知名漫画版权,也正是因为这些知名版权,其估值才能达到5个亿之多! 更让林牧愤怒的,是连自己,都成了对方的敛财工具!
第1126章 怒火奔涌 林牧对于自己名下的小说,如果是拍成影视剧,那没的说,自然是版权费该收的收,按行规来。 但如果是同人小说,甚至是转成漫画版,林牧却没有在意过,只要是相关的漫画公司与自己打个招呼,这方面也就随他们做去,在林牧看来,这样能养活一些作者,倒也挺好。 但夏天岛,却是把主意也打到了《笑傲江湖》一书之上,进行了相关的漫画改编。 这原本也没什么,业内也有一些出版社在做,但林牧现在知道了这些个漫画公司竟然这么坑作者,哪里还能不怒火中烧? 无奸不商,不拼命追逐利润的商人不是好商人。 但你追逐利润,起码得有点基本的廉耻之心,把作者坑成这样,拿着人家的作品去大肆捞钱,就没有想过当初自己被坑版权时的B样? 艾娟说到这里时,已经是泣不成声了:“我们也有一些人反对、愤怒这样的情况,在网上曝光过,但随后不知道是水军,还是网友就骂我们,说工作室也要赚钱,工作室辛辛苦苦把我们带出名,我们要感恩。既然已经签了合约,就该按合约办!如果想要版权,当初为什么不直接拒签合约?” “站着说话不腰疼?”林牧被这话气笑了。 经历这么多行业,林牧早就知道弱势群体的无奈,就比如说这个作者签约问题。 你不签? 好,那你就滚吧! 行情就是如此,整个行业几乎已经形成了一个资源垄断体系,别的公司也是这样索求版权,对这些公司来说,维持这种现状对他们最有好处,当然不会退让了。 但对于一个作者来说,拒绝就代表着数月的辛苦毁于一旦,一分稿费都拿不到手! 存在、合法,不代表合理! 普通的作者,收入并不高,一个人在一个行业里做了这么久,转行又哪里是那么轻松的事情? 只能妥协!没有选择! 那些嘴皮子动动,就无所不能的家伙,如果不是水军的话,林牧严重怀疑他们都是大神转世,不知生活艰难。 更可怕的是,在一个行业整体都形成这种压榨作者到极限的习惯时,哪怕是全行业的作者都起来反抗,都没有办法! 人家虽然合约不合适,但可是合法的! 你都“自愿”签了,自然就得按人家要求的做! 周围林母一行人听得也是气愤无比,她们虽然对这一行了解的不多,但即使是去打工,一个熟练工与小工的待遇也肯定不一样,这样的道理到了漫画圈,反而成了例外! 艾娟擦了擦泪:“但凡是涉足漫画圈里的作者,基本上都有良好的绘画功底,只要有一线可能,是不会中断漫画的道路的。可是我们总也要生活吧?绘画数年后,总要收入高一些、名气大一些吧?连编辑们都同情我们,尽最大的可能给我们争取多一点稿费,偏偏到了姚老师那里,就成了无理取闹! 就像夏达姐的几部作品,在收到自己的稿费后,夏天岛还要分走一大笔,这才剩下给夏达姐一些,用来养活夏达姐和她的助理。 夏达姐已经创作10年了,中间没有中段,甚至上了春晚,成为夏天岛的台柱子。 但就是这样的前辈,如今都是这样一个窘迫模样,书大,你是小说圈里的大神,你有见过这样的事情吗?!” 林牧默然,小说圈里有再多不好,写小说写成名后,相关的版权收入由网站运营,双方五五开,虽然仍旧有不少大神对一些细节表示不满,但较之漫画圈,已经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了。 “即使是运营,夏天岛姚飞拉姚老师也做得特别让人心寒! 夏达姐的《子不语》有游戏公司想做成手游,姚老师就以《子不语》名义开始众筹,众筹后却踢人出局,理由是‘这家不好,我找更好的’,结果到现在仍旧没有下文,夏达姐问他,他就说‘正在找,众筹的钱都当纪念品发放了’,问得急了,就说夏达姐‘你作品不行,没地方要’! 作品不行?没地方要?这样的理由书大你信么? 从那以后,许多消费者就觉得夏达姐是个骗子,骗大家众筹的钱,可是这些钱从来都是夏天岛运营的,哪个作者接触过? …… 如果说这只是姚老师想货比三家,那关于夏达姐的《长歌行》画展的事,就是生生坑了夏达姐了。 当时,我比较喜欢《长歌行》,就问夏达姐手里有大量手绘原稿,能不能做个《长歌行》的画展,当时夏达姐和编辑商量,并且也获得姚老师同意后,就先是自已和编辑用积蓄自费、后来找到赞助商进行了画展。 画展效果很好,读者反应也很热烈,大家的努力得到了回报。 这时候,姚老师看到观众反响这么好,就把事情揽了去,可他又想赚门票,又不愿意前期投入,最后《长歌行》的巡回展生生就这样没了下文! 书大,你能想象当时我们这些作者是什么样的心情么? 公司抢我们的版权也就罢了,现在我们好不容易自己做成一次画展,能够给自己、编辑增加些收入,姚老师又过来抢! 一个个烂尾工程,一个个强取豪夺,书大,你能想象这是一个曾经被骗走版权的作者,能够做出来的事情么? 在漫画圈里,作者的作品被如何操作……别说决策,作者连提建议都可能被无视和拒绝。各种因为运营出现的混乱局面,后果却只能由作者来承担。 而期限是:永久! 夏天岛甚至是要求我们‘保密协议’,还交‘保密费’,敢反抗,敢声张,这笔钱就扣走!直接从稿费里扣!” 情绪越来越激动,原本显得有些二次元宅的艾娟,哭得眼泪怎么也止不住,滴滴落在手里的水杯中,仿佛雨天永不止歇的屋檐一般。 林母心疼地给她擦了擦泪,转头看向自己的儿子。 林牧狠狠一点头,拳头攥得骨节直响: “这群垃圾,看我怎么收拾他们!”
第1127章 无奈的现实 林牧从来没有想过会有这样的事情,枉他一直鄙夷娱乐圈的污浊不堪,却没想到与网文圈算是“兄弟班”的漫画圈,竟然比着娱乐圈还在黑暗! 艾娟这个清瘦的女孩,眼看大过年的,却没有回家陪家人,为什么? 很简单,没钱! 不只他一个人没钱,事实上,与她一块的许多漫画作者,生活都很是窘迫,有个作者过年回家的火车票,都是向朋友借的。 一张火车票,在林牧看来,甚至是在绝大多数普通人看来,都称不上是什么钱,毕竟一张几百块的火车票,随便哪一行都能很快赚到。 但对于有些漫画作者,却是很高一笔收入! 漫画作者,一直比网文作者苦逼,不要说顶尖作者圈里,画漫画的比不上写小说的,就算同样是扑街,画漫画的也扑得更厉害一些。 一个网文作者,可以通过在各个网站发文,通过分成、买断来挣得稿费,甚至干脆跑去作枪手,因为市场需求大,各个网站的流量也不小,扑街的虽然多,但通过自己的辛劳,把一个月的生活费挣出来的,也不在少数。 举个例子,林牧曾在圈里看到一个例子,一个名叫“刘少冲”的写手,当初前两本书连载不成功,只能吃全勤又被扫H给封了小说后,干脆就找了个“千字5元”的任务,每天累到一两点,更新出7000字,一个月也能有1000块钱收入。 当然了,这样对精神的损耗特别大,但不管怎么说,起码钱是真的赚到了! 可这一点在漫画圈就不行,国内的漫画圈,流量少得可怜,基本上是处于饿死老鼠的状态,凭个人在网络上连载,如同网络小说一般,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只能找工作室! 但找了工作室,比如说艾娟进了夏天岛,那与其说是个作者,倒不如说是一个枪手,一个只有署名权的枪手! 把稿子交给夏天岛,夏天岛掌握着大量的资源,能够运营产生效益,艾娟是拿到比较稳定的收入了,但这份收入,却是被夏天岛把版权全部抢走,稿费也盘剥一番后的结果。 当然了,如果是正常情况下来说,艾娟这种算是资深作者的存在,收入还比较稳定,不至于这么窘迫到过年没钱回家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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