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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猖狂!”虎妖大怒,当即破窗而出。 妖在半空,修为之力已是如潮水一般爆发出来,只见他周身赤气萦绕,恍若旭日,让人无法直视。而院中的花草,则是直接化为灰烬,便是李晔的衣袍,也被灵气狂潮吹卷得飒飒作响。 这时候,十数名修为不一的妖族修士,忽然从房中掠出,站到了屋顶、院墙上,封锁了李晔逃走的位置。他们之前不敢出现,现在见虎妖出面,却是有底气露面了。 吴悠和尤达枭等妖,此刻站在李晔身后,看到虎妖出现,他们反应不一。 吴悠是握紧了双拳,双目盯着虎妖银牙紧咬,已经是极力克制自己出手的欲望。 老板娘和狼妖狈妖则是一脸惊恐。真仙境的威压比山还要厚重,他们没有转身就跑已经是义气,此刻一点出手的勇气都升不起来。 老板娘更是失声道:“公子,那是货真价实的真仙境,你快走,我们给你断后” 在这样的情况下,她竟然说出断后的话,让吴悠多看了她一眼。 “杀了我的妖,你们谁也走不了!”虎妖手中出现一柄巨大的陌刀,运足修为之力,向李晔斩来。 李晔收剑屈膝,然后猛地冲出,一剑前刺,直取虎妖。 面对真仙境,他神色如常,采取的也是正面硬碰硬作战的方式,仿佛对手不是真仙境,只是真人境一般,“来得正好,既然动手,那便一招见生死!” 虎妖面色狰狞的怒吼一声,手中的陌刀赤气猛地爆发,犹如海潮一般,瞬间席卷了整片天空。刹那间,红云中间凸出一股洪浪,形如漏斗,向李晔猛攻下来,威势万千。 李晔逆势而上,只见一道细长的青白剑气,犹如黎民时东天的一线鱼肚白,在赤色洪潮中穿透而过,一闪而逝。 饶是有法阵维持,聚星阁的楼房,也在勃发的气浪中粉身碎骨。赤色洪潮淹没了这一方天地,猛然爆炸开来,升起一团蘑菇云,而一线青白之气,在云层中直上星河。 众妖被迫后撤。 当红云散去,聚星阁已经成了废墟,烟尘中,只有法宝和丹药瓶子还在散发着星星点点的光芒。 吴悠和众妖凝神望去,就见废墟中,一人立,一虎卧。 李晔衣袍浴血,握着卢具剑的手不停颤抖,手臂上鲜血汇聚而下,在指尖滴落。 而虎妖则趴在废墟中,一动也不动,唯独身下的血潭,不停扩散蔓延。 胜负已明,生死已分。 聚星阁妖族修士们,惊骇欲绝,一个个目瞪口呆,怔怔望着虎妖的尸体,仿佛还不能接受对方已死。 老板娘则是浑身一软,直接瘫倒在地,仿佛浑身力量都没了,她痴痴呆呆的望着李晔肃立的背影,良久没有回过神。 吴悠没什么格外的反应,第一个飞奔到李晔身旁,虎视眈眈的盯着周围的聚星阁修士,随时准备出手。 他们告诉我,在我开启灵智,从山间野狐变成狐妖的那一天,是惊蛰日。 那时候我懵懵懂懂,不知道什么叫惊蛰,只记得洞穴外有一株桃树,花开的格外美,比大雪纷飞还美。后来我修为精进,便去世间寻更多的妖,想要了解什么叫惊蛰,直觉告诉我,那应该是个比山间桃花还美的事物。 我找了很久,问了很多妖,希望得到满意的答案。就像凡间的人族一样,总在追问生命的答案。无论他们能否得到满意的回复,他们总希望自己的降生与众不同,具有某种特殊的意义,这样他们就能拥有非凡的人生,可以站在绝峰处一览众山小,被许多人羡慕、称赞、崇拜。 漫长的岁月中,我走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地方的云,不知历经多少日出日落。我终于知道,原来,每年的惊蛰,天气转暖,渐有春雷,蛰伏了一整个冬天的万物为之苏醒,所以惊蛰便是新生。 对这个答案我很满意,我开始觉得我的生命必然很美。春天总是很美,春天的开始一定更美,不是吗? 这些年来,我又走过许多地方的路,行过许多地方的桥,饮过许多地方的美酒。我看见妖王城灯市如昼,我看见美妖如玉剑如虹,我看见夏花灿烂秋叶静美。它们都很好看,好看得让妖面对面时,都能生出有许多距离感。 它们是这世间最美的画卷,可惜我始终是画外人。 于是终有一日我如梦初醒,原来自从离开我出生的那座荒山,我所看见的一切风景,都不及洞穴外那树,在惊蛰日绽放的桃花美。 后来,我在凌云渡开了一家客栈,我想在人与妖的交界的地方,总会有不输昨日的美景。我等了很久,岁月悠悠,一晃就是一百多年。然而很可惜,一切并不比往日更好。 我以为我等不到了,也寻不到了,在我即将放弃的时候,你出现了。我初次见道你,便瞬间明白了,什么叫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我想,如果我这一生,还有幸看见比那树桃花更美的风景,那一定就是你。 原来,世间繁花似锦,不及公子心中有情;天地江山如画,不如公子走在月下。 李晔沉默了一下,抬头看着站在月门处吐露心声的狐妖,不知道该说什么。 “所以你这就是不停勾引我晔哥哥的理由?”吴悠打开房门,一脸仇深的瞪着狐妖,“我不接受!” 第三十七章 叉会儿小腰 吴悠从窗子里跳出来,戒备的盯着老板娘,生怕对方一言不合,就向李晔扑过来似的。 老板娘讪讪笑了笑,颇为尴尬,她没想到吴悠竟然跟李晔住一个院子,一想到刚刚那番话,竟然被第三人听了去,老板娘就禁不住双颊绯红。 不过她到底是活了几百年的大妖,脸皮跟她的战力差不多厚,抱着豁出去的心情,老板娘挺了挺雄阔的胸脯,含情脉脉的凝望着李晔,等对方给她回答。 “我接受,我接受啊!”声音从李晔这里穿出来,却不是李晔在说话,而是抓着李晔肩膀的麻雀。它兴高采烈的扑腾着翅膀,对狐妖道:“人妖不能通婚,也生不出孩子来,咱俩是一边儿的,我接受你!” 狐妖气急,瞪着她道:“大家贼你给我闭嘴,再废话我拔了你的毛下酒!” 因为忌惮对方抓住它的事,麻雀本能的畏惧的缩了缩脖子,不过眼珠子一转转念一想,自己现在站在李晔肩膀上,对方明显不能拿自己怎么样。 麻雀立即底气十足,挺胸抬头梗着脖子道:“你这只骚狐狸,嚣张个屁啊,你以为你能唬住雀爷?雀爷是胆小的妖吗?有胆你就过来,看雀爷这蒲扇大的翅膀,不扇得你飞到天边儿去!” 它话刚说完,脑门上就挨了李晔一指弹。麻雀现在受制于人,修为都被限制,给弹得如同喝醉了一样,在李晔肩膀上左摇右晃了几步,差些摔下去。 麻雀意识到自己话太多,好不容易稳住身形,立即谄笑道:“殿下你说,小雀再也不敢抢殿下的话头了。” 李晔这才看向狐妖,问道:“你当真要跟我们同行?” 狐妖一听这话,顿时觉得有戏,立即抖了抖风骚,用能让男妖骨头发酥软的娇腻声音道:“奴家保证把公子伺候得舒舒服服的!” 李晔嗯了一声,对吴悠道:“这件事你来决定。” 说完,在狐妖诧异的目光中,李晔转身带着麻雀回屋了。 狐妖虽然在客栈算计了他,但毕竟从来没有要杀他的意思,而且这回在盘风城也的确帮了他的忙。尤其是在聚星阁时候,脱口而出的断后那句话,也让李晔颇有些感动。 但是无论如何,狐妖来历不明,李晔不会对她卸下防备。 当然,这都不是最重要的。 重要的是,郡主明显看狐妖不顺眼。 那么狐妖是走是留,就由郡主决定好了。 郡主开心比什么都重要。 “公子”狐妖看着李晔进屋,还想要说什么,但对方明显没有改变主意的意思,这让她立即焉了。 她尴尬的看向吴悠,果然,郡主露出了让她毛骨悚然的笑容。 吴悠抬起精致的小下巴,哼了一声问道:“老板娘,你会洗衣做饭吗?” 老板娘讪讪道:“做饭肯定是会的,奴家本来就是开客栈的,但是这洗衣服咱们修士还用得着洗衣服吗?用个洁净术,衣袍就十分干净了” 吴悠眼帘一沉:“我问你会不会!” 老板娘一看郡主脸色不好看了,心头立即一突,她自视对李晔“情深意重”,但这也敌不过很明显的事实:李晔对眼前这小姑娘明显更加“情深意重”啊。 现在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人家手上,老板娘怎么都硬气不起来,只得拍着胸脯保证:“郡主放心,奴家会洗衣服,一定把公子把你们都照顾的舒舒服服的!” “这还差不多!”吴悠小鼻尖都快翘到天上去了,得意至极,不过等她扫了老板娘饱满的胸脯一眼,马上又变得不怎么开心了,煞有介事的沉声叮嘱老板娘道:“以后没事别拍胸脯!怎么的,你是觉得我没有是吧?” 老板娘一囧,干笑道:“郡主天生丽质,倾国倾城,奴家怎么能比郡主让奴家不拍,那奴家就不拍了!” 郡主背起小手,学着李晔的神态,装模作样的嗯了一声,老气横秋道:“这还差不多时辰晚了,晔哥哥也饿了,你去做点夜宵送来。” 老板娘只得照办。 躲在月门后面的狼妖和狈妖,本来是想看老板娘告白成功,和李晔比翼双飞的,现在看到了这一幕,相视两惆怅,还有许多不忿。 等老板娘走出来,他俩立即一前一后的跟上。两妖本以为老板娘会吩咐客栈准备宵夜,但没想到,老板娘竟然径直走向了灶房,这让他俩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悲愤。 狈妖虽然修为低些,但心思活泛,话也比狼妖多很多,他当即上前道:“老板娘,那小姑娘欺妖太甚,你难道还真的要屈尊给他们做宵夜?” 老板娘头也没回:“什么叫屈尊,在凌云渡的时候,我做饭的时候还少吗?” 狈妖不忿道:“可这分明就是那小姑娘在给你颜色看,老板娘难道真要屈服?” 老板娘回头瞥了狈妖一眼,淡淡道:“郡主是公子的心头肉,惹得郡主不开心了,公子肯定也会有怨言。同样,让郡主开心了,公子也会高兴。所以本质上,我这还是为了公子,有什么不妥?” 狈妖和狼妖相视一眼,简直要被老板娘说服。 他们觉得老板娘真是中了邪,自打李晔来了有间客栈,老板娘见了鹏魔王,她整个妖就疯了。 狈妖试探着道:“老板娘,你为了咱们妖族大业,牺牲也太多了吧?” “什么牺牲?”老板娘狐疑的看了狈妖一眼,认认真真道:“老娘对公子可是真心的,不许你们这么玷污我俩的感情!” 狈妖:“”李晔对你有感情吗你就你们俩的感情,你底气这么足的理由是什么啊? “今晚老娘要大展手艺,让公子重新认识老娘的厉害!你们俩,还愣着做什么,赶紧跟上,给老娘洗菜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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