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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免权限过重,禁军不设主帅,只设各军统兵大将军,统一归枢密院管辖。龙骧、虎卫、狼牙三军,分别以赵破虏、赵炳坤、官倾城为大将军,赵念慈、杨行密、孙儒等都在副将之列。 三十万百战精锐,是李晔强干弱枝政策的第一阶段成果。 三十万长安禁军,并及二十万关各镇军队,浩浩荡荡进入汉后,暂时停止前进,得到十来天的休整时间。 接下来,大军要向剑门进发,道路崎岖狭窄、难以行走不说,恶战一触即发,让将士们养精蓄锐,做好激战准备。 李晔带着大少司命,并及李茂贞、宋娇两人,在大军休整之际,飞临大小剑山空,俯瞰剑门雄关。 “蜀道难,难于青天。大军入蜀,得走狭窄危险的山栈道不说,还必须攻克锁山的剑门关。这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地,还配有专门的护关法阵,真人境拿它也没辙,古来割据蜀的势力,都是依仗这个天堑雄关。” 岐王打开折扇,在胸前轻轻摇晃,风姿卓约而优雅,“王建虽然因为两场大战,损兵折将甚多,但若是死守剑门关,大军要进入蜀,仍是极为不易。” 李晔见她话说得严肃凝重,却一副胸有成竹之态,笑笑道:“岐王莫非已经有了破关良策?” “破关良策我是没有的。”岐王啪的一下收了折扇,轻轻敲打着掌心,顿了片刻,“但平蜀之计,我却有一个。” “还望岐王不吝赐教。”李晔装模作样的拱拱手,很配合的说道。 岐王眼角露出笑意,表示对李晔的配合很欣赏,“说来也简单。我走一趟成都,去劝降王建那厮。” 李晔没想到对方的平蜀之计,是单人独骑去劝降王建!饶是已经习惯了岐王越来越重的鲁莽霸气,此刻也深感意外。但看岐王的样子,的确不像是说笑。 李晔正经道:“若能劝降王建,自然善莫大焉,我和陛下也不吝保他一生富贵。强攻剑门关,将士的确会损失惨重,给大唐增添无数孤儿寡母,然而此计也得切实可行才是。” 他不认为李茂贞能说服王建投降。 李茂贞拍拍李晔的肩膀,一副知心大姐大的模样,叹息都被她叹出了语重心长的味道。 她认真道:“我跟王建相识于神策军,当初也算相交莫逆,后来一起留在凤翔军,参与平定黄巢之乱,也有浴血同袍之谊。当年事了之后,你,我,朱温,王建,在安王府欢饮达旦,也有兄弟之情。 “虽说在那之后,大家各奔前程,在天下大争的洪流面前,成了厮杀对手,但也没有多少私怨。我们不曾杀他妻儿,他也不曾斩我父母。眼下,王建困局蜀,要兵无兵,要粮无粮,负隅顽抗无非是平添伤亡,改变不了大势。 “皇朝要兴,盛世要再临,终归是要向外用兵,跟异族一较长短,国内能少流些血,怎么都是好的。我此番过去,说到底,也是在他绝境时拉他一把。这厮也不是愚蠢之辈,应该看得清局势,为建立盛唐效力,怎么都不负他一身本事。” 李茂贞这番话,说的入情入理,有家国大义,也有私交情谊。体现不仅是岐王胸锦绣,也是李茂贞的三观品性,让李晔都不知道该则怎么反驳。 然而不管怎么说,这还是太危险了些。 万一王建这厮,跟索勋之流差不多,抱了为自身富贵功名,不惜拼到最后的狭隘心思——实话说,位者大多是这种心思,那李茂贞去了无异于羊入虎口。 不等李晔开口,李茂贞道:“有我这个参考在,想来他也不会不相信你的人品。好了,别婆婆妈妈的了,只要王建同意放我过剑门关,这一趟我怎么都要走,也只有我能走!” 见李晔还在沉思,李茂贞忽然笑了笑。 这一笑,如白云一样清新,如流水一样透明。 她道:“李晔,你要明白,大唐不止你一个豪杰,大唐要想再现盛世,也不能只有你一个英雄。我李茂贞忝为岐王,难道不能赴一场鸿门宴?况且,王建可不是霸王,你担心个什么劲?” 最终,李晔同意了李茂贞的计划。 她也是个王,自当有王的意气! 李晔尊重这种意气。 也尊重她。 王建同意了岐王入关。 岐王入关后,宋娇问李晔,要不要调集所有真人境,准备在必要的时候,合力猛攻剑门关法阵。以他们的力量,若是全力出击,未必没有破阵的可能。 至少,可以尝试一番。 李晔否决了宋娇的提议。 大小剑山的天空,只有他们四人,在浮云之下,山川之,静候岐王归来。 李晔知道,这一刻,他等的,不只是岐王和蜀王这两个人,还有盛唐皇朝那伟岸光辉的身影。 这一等,从日三竿,到日至天,又到西头偏西,最终到夕阳挂山。 日落不归,是为事败未成。 这是岐王离开时,头也不回对李晔留下的话。 而现在,夕阳落山了。 李晔睁开眼。 在太阳只剩最后一丝余晖时,他知道,事情已经有了结果。 等待是值得的,信任也是值得的。 有人踩着那一丝余晖而来。 是岐王和蜀王。 “收阵,开关!”王建对剑门关大喝一声。 这一道命令,只有四个字,简洁无。 那是王建对蜀下的最后一道王令。 这一道命令后,蜀不再属于他。 “见过安王殿下。”王建来到李晔面前,躬身见礼。 一旁的岐王柳眉一挑,向李晔抛了个媚眼儿。 李晔心绪激荡。 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媚眼儿! 风华绝代,妩媚动人,都不足以形容其分毫。 大概,那是一个英雄的时代,一个英雄的皇朝,抛给他的媚眼。 “蜀王无需客气。”李晔扶起了王建。 这一礼毕,宣告了蜀之地,重归大唐朝廷。 随着这一礼毕,大唐境内,再无诸侯。 至此,李晔基本完成了对大唐的海内一统。 第六十一章 草原上的雄鹰 初秋的草原草木发黄,平坦开阔的野外风景寂寥,不过战马经过一个水草丰茂的春夏,已经被养得膘肥体壮。草原的健勇,这时会选择跟随他们的酋长,在无垠的旷野举行大规模游猎。 当然,如果草原的部落首领们,想要发动开疆拓土的战争,现在也是一年最佳的时节。漠北从来都不是平和之地,大大小小的部落总是征战不休。 年景不好的时候,牛羊在春夏养得不够肥壮,无法挨过漫长寒冬,部落会选择发动战争,好掠夺足够渡过严寒的物资。 年景好的时候,雄心勃勃的部落酋长们,也会选择发动战争,让部落的骁勇骑兵为自己扩充地盘,获得更多的牛羊财物。 这样的战争不仅会发生在敌对部落之间,算是拥有一个名字的部落,也充满了各种兼并,直到出现一个真正的雄主,将大片大片的草地统一起来。 只有英雄能够给部落带来足够多的财物,也只有英雄能够给草原带来真正的和平,草原部族对英雄的崇拜发自心底、深入骨髓。 要想成为英雄,首先要成为战无不胜的勇士,达到这个层次,能赢得部落的尊敬;而一旦崇尚战斗、开拓的勇士拥有智慧,他有可能赢得所有人的膜拜。 无疑,耶律阿保机是这样一个英雄。 对契丹八部来说如此,对整个草原而言也是这样。 东西千万里的草原,这些年都留下了他的战士的马蹄印,大大小小的部落因为他的存在,而被统一、团结到同一面旗帜下。这面如今飘飞在草原每个角落的大旗,面书写着三个血淋淋的大字:契丹国。 跟之前征服漠北草原的英雄们不同,耶律阿保机是第一个,在草原建立完整国家制度的雄主。契丹勇士在他的统辖下,成为了这片草原当之无愧的主人,并且第一次在服从部落服从强者的思想外,有了效忠君王的集体意识。 西楼城,是耶律阿保机统治草原的心。 这里,也因此成了草原人心目的神圣之城。 晴朗的天空下,微风习习,一支满载猎物的骑队嗷嗷叫着归来,刚刚靠近营地,勇士们高举着各种猎物,向迎接他们的同伴,炫耀自己的战果。 为首的耶律阿保机黑衣貂帽,座下战马没有悬挂一只猎物,但他身后的近卫们,高举的手猎物却是最多的。 下了马,耶律阿保机甩着马鞭,笑容满面的走近一座雄阔的白色毡帐。帐篷前已经有人在等候,为首者是一名白衣红氅的年轻女子,唇红齿白,双眸如星,全然没有草原女子的粗狂,精致的美丽像是天的月亮。 “月里朵,你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草原最勇猛的战士见了你,也会甘愿拜倒在你的裙子前!”耶律阿保机夸张的划着手势,引来美人的娇羞与嗔怪。 大笑着的耶律阿保机,将他口的月里朵拦腰抱起,哈哈大笑着走进了毡帐。左右的侍女们见了,心领神会的没有跟着进去,反而还帮着放下了帘子。 在这个草原,每个人都可以称赞月里朵的美貌,但能拥有她的美貌享用她的美貌的,却只有耶律阿保机一人。 草原最璀璨的明珠,该配最勇武的英雄,这是谁也无法打破的规矩。 耶律阿保机回营的时候,太阳还高悬在天空,等到他和月里朵再度走出毡帐,星河已经映亮了夜空。 营地里篝火堆堆,出来参与游猎的勇士们,在笑声烧烤战利品,各种拼酒的声音此起彼伏,热闹非凡。 最大的那堆篝火前,围拢的人最多,场面也最是热闹,但宽阔的主座却被留了出来,前面摆放的食物虽然称不琳琅满目,但酒山肉山也是不小。 耶律阿保机的出现引起一片欢呼,他只是摆了摆手,示意勇士们继续热闹,自己坐到宽敞的座位。 他顺手捡起一条烧烤的金黄的肥美羊腿,张嘴撕咬下一块细长的肉,塞在嘴里大嚼,满面桃红的月里朵,则在一旁温柔的倒酒伺候。 吃完一条羊腿,耶律阿保机也喝完了一坛酒,月里朵精挑细选了一块鹿肉,切成小块放在盘里给他递来,双眸满是柔情的看向他,却被他伸手推开。 在月里朵不解而好的目光,耶律阿保机忽然叹了口气,意兴阑珊道:“知道吗月里朵,李晔平定了唐朝,现在唐朝的天下,是他一个人说了算了。而且他还收复了河西,彻底击败了吐蕃人呵,那是唐朝百年未有的对外战争大胜!” 看出耶律阿保机的忧愁,月里朵眨巴着乌黑闪亮的大眼睛,疑惑道:“唐朝的事跟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们在草原放牧,他们在土地种田,只要我们不南下,不是两不相干吗?自古以来,原皇朝从未主动北进过,都是因为反击我们的入侵,才发动了一次次战争。” 耶律阿保机饮下一大碗酒,抹了把嘴晒然道:“战争是不可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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