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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岘说这话的时候,满眼都是追忆。 一生为人处世,最是讲究规矩,最是堂堂正正的老安王,也有“强抢民女”这种往事,并且为此骄傲了一辈子。 李晔在穿越前,还看过一个小故事。 一个小女孩说她喜欢一个小男孩了,她的长辈笑话她,屁大点孩子哪知道什么是喜欢,这小女孩说,我是最喜欢干净的,但是他脸脏乎乎的,我也不讨厌,我最讨厌胖子了,可他胖乎乎的脸,我却不觉得丑,这是喜欢啊。 眼前的岐王是这样。 李晔没有留宿岐王府。 岐王估计是太过高兴的缘故,酒喝得多了些,烂醉如泥的呼呼大睡过去。 李晔在确认她不会有什么意外后,吩咐了丫鬟好生照看,自己一摇三晃的,走着回到了安王府。 这个时候,李晔不得不佩服岐王,对方把岐王府选得离安王府这么近,实在是明智得很。 一路走回安王府,李晔不仅没有变得清醒,反而晃荡的更加厉害。 刚刚进了门,眼见李晔在台阶一脚踩空,有摔倒的危险,影子一样的大少司命连忙出现,一左一右将李晔稳稳扶住。 不说什么堂堂安王了,一个阳神真人要是走路都会摔倒,那也太没面子了些。大少司命都是懂事的好丫头,自然不能让李晔出这个丑。 搀扶醉酒的人,是个技术活,对女人来说尤其如此。 一般关系不近的,即便是搀扶着,对方要摔倒的还是会摔倒,因为一旦正经搀扶起来,那是亲密接触,胸大的女子尤其如此。 这得很有奉献精神才行啊。 拥有这种奉献精神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心知肚明。 李晔是很清楚这个道理的,在地球的时候,他每回喝酒喝多了,需要女同事搀扶的时候,都会着重注意一下对方的姿态。 一旦发现自己心仪的女同事,竟然不认真搀扶自己,基本心凉了大半截,两人之间也算是彻底没事了。 这当然不是最痛苦的。 要是发现恐龙埋怨美女不会扶人,要自己过来帮忙,李晔会立马清醒过来,脚步不慌了,蛇行步也不走了,腰杆挺得笔直,表示自己是战场都行,绝对不需要旁人帮忙。 至于这个时候,恐龙看他的眼神,是不是和他看美人的眼神一样,那不是李晔会去关心的细节。 少司命很会照顾人,恨不得把李晔背到背后,一溜烟儿直接飞回屋子,给他丢到床。 大司命不同了,神色认真,眼神郑重,好像在做针线活,李晔要是能绕着安王府转几圈,那才最好。 “哎呀,我忽然肚子疼,估计是晚饭吃坏了,你送殿下去休息,我先走了。”少司命也不知发了什么疯,忽然说了这么句话,也不等诧异的大司命反驳,不见了踪影。 堂堂阳神真人,竟然会吃坏肚子,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话明显不是对李晔说的,李晔也当没听见。他当然不会告诉别人,自己算烂醉如泥的趴在下水道吐,脑子里也是清醒的,很明白自己在做什么。 断片儿这种事,对李晔而言是不存在的。 事实,李晔很怀疑断片儿这种事的真实性。或许,那只是某些人用来做坏事的借口,而且是做完还不用承认的最佳理由。 左右是大司命把李晔扶回了院子。 大司命身材高挑,钻进李晔的胳膊下,一只手搂着李晔的腰,不仅自己走得四平八稳,还让李晔完全不必担心失足。 如果是旁人看到了,定要赞叹一句,大司命果然是实诚女子。 李晔不会这样认为。这世哪有什么实诚女子,哪有什么不懂风情的直男,只看他们对你有没有兴趣而已。 所以,当李晔被大司命稳稳放在榻,还打算细心的给他盖好被单时,李晔忽然拉住对方的手,猛地把对方扯进了自己怀里。 大司命自然是不肯从命的,表现的惊慌不已,转头要从床榻爬起来。还说什么安王喝醉了,还是早些安歇的好,有什么事都可以明天再说。 李晔此时化身色饿鬼,哪里会听大司命说什么,他又不傻。大司命虽然嘴里说得一本正经,但并没有大喊大叫,这是很说明问题了。 到了这种时候,女人只要不高喊救命,谁还管她说话的内容。哪怕大司命双臂把胸脯捂得死死的,一副宁死不屈的样子,那也只是表达自己不是随便女子的固有反应。 男人力气天生女人大,这时候不用,那还等到什么时候。 等到李晔翻身马,一切成了定局。 翌日佛晓的时候,少司命早早趴在窗户外面,探着小脑袋往里面偷看,好的像只猫儿。 她看到了她想看到的战场,那叫一个凌乱,被扯碎的衣衫碎成布条,洒的满屋子都是,竟然也没收拾一下。 当然,这些起鏖战一夜犹不罢休,此刻还在三百回合大战的两人,显得无足轻重了。 羞红脸的少司命闪电般缩回了窗外,还嘀咕了一声不知羞,也不知是在说李晔和大少司命,还是说她自己的偷窥行为。 总而言之,这天李晔午后才出门,大司命也是一样。 再见到少司命的时候,大司命像是犯错小孩儿见到家长,羞愧得想要挖个地洞钻进去。 尤其是当少司命使劲儿瞅她,还一副我是过来人,你什么都瞒不了我,我什么都知道了的老神在在模样,更是让大司命直往李晔背后躲。 “好了,吃饭吧,忙了这么久,早饿了。”李晔一副得胜将军的模样,仿佛刚刚从战场浴血归来,理直气壮得很。 少司命可以戏弄大司命,碰到李晔也是老鼠见了猫的样子,乖乖去吩咐丫鬟们端酒菜饭食。 古波不惊的日子,虽然说起来没什么噱头,但身在其的人,实际是最幸福的。自从跟大司命交战过之后,李晔好生悠闲了一段时间,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人的一生有许多需要追逐的东西,名利、财富、地位、权势,这些都能带给我们自我认同,让我们感到由心的快乐。 不过这些东西对李晔来说,都是已经拥有的存在,那么作为一个男人,剩下女人这个永恒命题了。 直到飞鸿大士给他传讯。 仙域战局,终究是到了分胜负的时候。 只不过先一步分出胜负的,不是仙帝跟妖族,而是佛域的圣佛跟飞鸿大士。 飞鸿大士让李晔去佛域,观摩一下她跟圣佛的决战。 当吃瓜观众这种事,是每个地球人的爱好,李晔也不例外。不过打死他都不信,飞鸿大士真是要他去当观众。新圣佛跟老圣佛的决战,是那么好观赏的吗? 心里这么想,李晔却没拒绝,在仙域带着郡主,暂时离开了妖族跟仙帝大战的战场,接受飞鸿大士的邀请,跑去了佛域。 佛域距离道门仙庭虽然不近,但作为金仙境的存在,这点距离实在不算什么,李晔和郡主很快赶到了。 第六十四章 落幕的两佛之争 飞鸿大士跟圣佛决战的场面,跟李晔想象的有些不一样。 既然是内部分裂引发的战争,新旧两方势力当然要尽起大军,血战到底才是。但凡是哪一方,还有足够发动一场战争的力量,绝对不能放弃致对方于死地的努力。 然而李晔看到的,却是数万修士聚集在寺前广场,分作两派,各据一方,盘膝而坐,分庭抗礼。 看架势,骂战的可能性厮杀的可能性大。 而在两方修士央,都垒起一座九丈高台,足以俯瞰整个广场敌我双方的所有修士。在这两座高台,自然是分别坐着飞鸿大士和圣佛。 无论是飞鸿大士还是圣佛,此刻都宝相庄严,看着既无悲无喜,又悲悯众生。 能将这两种矛盾的情绪,在神色间和谐的表现出来,不得不说,这份修为确实不俗。 飞鸿大士跟圣佛都没有说话,甚至都没有看对方,只是闭目养神,作雕塑状。 而他们座下的释门修士们,却在齐声诵念经,声音洪亮厚重,震动环宇。 郡主听不清他们念的内容,但觉得好像很深奥很厉害的样子,因为每个修士的模样都格外虔诚。虔诚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高高在,好像在说听不懂他们念经的人,都是愚蠢无知的凡俗蝼蚁。 李晔不这样认为。 他没觉得着如瀑如雷的诵经声,有多么高深莫测,只是觉得嗡嗡吵得让人心烦。关键是无论你是否认真倾听,但凡是事先没有熟悉过他们的经,那是绝对听不清的。 与之相,学舍里学生们的读书声,要清脆悦耳、提神醒脑,容易让人产生共鸣得多。 同样是学问之音,大道之音,儒家经典无论是由孩童稚嫩清新的嗓音念出,还是由耄耋之年的老人摇头晃脑诵响,都字字清晰,字字入耳,字字有力。 这样,自然也能听得清楚。 听得明白别人在说什么,理解了章精义,若是能够引起感情共鸣,那顺理成章得多了。算是佩服、赞赏、敬仰,那也是理所应当的。 听不清的东西,再显得如何高深莫测,威势万千,也不过是唬人的东西罢了。 只有骗子才喜欢唬人。 真正有道理的道理,是唯恐说不清,唯恐旁人听不清的。因为它不怕你思考,不怕你反问,不怕你讨论,不怕你诘难。 圣人章,圣人道理,从来不需要人敬畏,只需要人理解。 李晔带着郡主径直飞高台,对飞鸿大士撇嘴道:“赶紧停了,要不然我走了。闹闹哄哄的,菜市场还要惹人心烦,这是要干什么。” 双手合十的飞鸿大士,睁开那双桃花深潭般的眸子,挑起眼帘看了李晔一眼,保持着宝相庄严的神态道:“无量寿佛。施主,如此梵音圣言,自有净化世间之效,你听了竟然觉得心烦,莫非你是魔头不成?” 李晔没忍住笑出了声,道:“在仙帝眼里,我是妖;在圣佛眼里,我是魔。” 飞鸿大士叹息一声,“妖魔鬼怪,为祸世间,乃是我等名门正派的死敌,应当除之而后快。” 李晔好道:“莫非圣佛是这么说你的?你又找不到好的反驳之词,这才要我过来给你助阵?” 飞鸿大士双手合十的动作,立即变成了挑起两根大拇指的手势。 说不出的滑稽。 李晔笑道:“既然如此,你们对着念经做什么?” 飞鸿大士站起身,随手指了指周围的修士,“气势啊,这是气势,能唬人的那种。咱们的气势要是压过了对方,这场论道法会赢了一半!” 李晔啧啧称:“所以说到底,论道法会的胜负,其实是在哪一方人多,哪一方修士修为高声音大?” 飞鸿大士怪的看了李晔一眼,似乎是觉得他不应该对这个问题有疑义,“但凡世间争斗,决定胜负的,不向来都是看谁势力大,拳头硬?难道你还真的以为,讲出来的话更有道理,能取得胜利?” 李晔耸耸肩,“我算是明白了,论道法会论道法会,其实这天地下,实力才是最大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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