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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及此处,耶律阿保机起身来到帐中,向李晔完整行了一礼,“安王已经坐拥天下,天下皆属安王,在这片蓝天下,再也没有安王的敌人。 “耶律阿保机征战一生,别无所得,唯独那些跟随我南北奔波,浴血拼杀的勇士,是此生最大的收获。此战安王已经得胜,可否饶过这些契丹勇士,放他们一条生路?” 这番话,耶律阿保机说得真诚,显然是发自肺腑,面上的祈求之色,也分毫不曾假装。 李晔看着耶律阿保机,“你当真如此在意这些普通战士?” 耶律阿保机满面沧桑,如实道:“在今日之前,耶律阿保机对麾下的战士,看得并不如何重要,只当他们是手中刀剑而已,就算是他们成千上万战死马前,也不曾有半分动容。 “而今我已兵败,方知我并不是神,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今生能有这些勇士心甘情愿追随我,为我奋躯而战,无怨无悔,实在是最大的福气,这份情义,珍贵如天。只是无奈,我耶律阿保机负了他们,再也无法让他们得享荣华富贵,如今思之,愧疚如山。” 李晔放下酒杯,想了想,徐徐道:“若是我不答应呢?” 耶律阿保机苦笑一声,“安王一怒,伏尸百万,谁能奈何?” 李晔点点头,“既然如此,我可以饶他们不死,不过他们的财物,可就保不住了。” “能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万幸。安王仁慈,若是他们今后不与大唐作对,还愿受安王驱使,为安王掌控草原出力,向来,安王也是不会让他们饿死的吧?”耶律阿保机空洞的双眸里,竟然流露出紧张之色。 这倒是没什么好说的,李晔道:“我从不会亏待自己人。” “有安王此言,我便放心了。”耶律阿保机脸上绽放出由衷的笑容。 旋即,他嘴角有了一抹类似霞光的笑意,“安王殿下,若有来世,你我再战沙场,不死不休。” 说完这句话,耶律阿保机便再也没有开口。 他嘴角笑意依旧,脸上的光辉却已渐渐消散。 他的身体就那么站着,却已经寂然不动。 这位草原上的王,自绝生机,就这样死了。 (本章完) 第六十章 王(上) 在漠北草原广袤无垠的深处,一座山巅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下,住着几户贫困交加的牧民。 他们的帐篷简陋单薄,满是补丁,若是大风天气来临,成年牧民们就要用满是冻疮的手,死死按住固定帐篷的木桩,否则帐篷就会被吹跑。 孩子们则会死死抱住头羊,把身体藏在它的胸腹下,这既是为了保证几只瘦弱的羊不受惊逃走,也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大风刮得满地打滚。 山脚下的荒野充满原始气息,不时会有野兽出没,会威胁到羊群和牧人的,不仅是豺狼,间或还有大虫黑熊。 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草原,这样的地方也属于最不适合生存的那一类,跟流放之地没有差别。会在这里苦苦挣扎的牧民,一般都是有着种种苦衷。 今日天气晴朗,湛蓝的苍穹白云悠悠,一座格外小的帐篷里,走出一名兽皮裹身的半大孩子。 现今天气相对炎热,到了正午时分,太阳尤其躁烈,穿着厚厚的羊皮无疑会很遭罪。然而少年并无其它选择,因为他只有这么一身“衣裳”,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如果他不想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就必须穿着它。 在这样荒蛮的地方,牧人跟被他们放牧的羊群,以及山中野兽其实并无多大差别,最大的区别不过是他们能说人话而已。 所以在炎热的时候,就算是不穿衣裳也没甚么不妥,其它两座帐篷里的孩子,莫说男孩,就连女孩,也是经常只“穿”树叶的。 但这个浓眉大眼的少年却不同。 他的母亲告诉他,他有高贵的血统,有英雄的父亲,所以无论身处何地,面对什么样的境遇,都必须要穿衣裳。 一定要穿衣裳,是这个名叫耶律亿,后来改名耶律阿保机的少年牧民,最初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地方。 少年牧民在帐篷外的石头上,磨一块大拇指粗细的羊骨,在他的脚边,还有不少这样的碎骨,包括一些细长的桦木杆。 约莫一个时辰后,少年完成了他的作品——四支箭矢。 “箭头还是用狼牙比较好啊。”一个身材矮小面色黝黑的牧人,从不远处的帐篷外来到少年面前,俯身捡起对方制造的羊骨箭矢打量一番。 “再过几天,我就有狼牙箭了。”少年抬起头,笃定地回应。 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少年要进山狩猎,并且会猎杀野狼。草原上的铁器本就不多,除了那些大部落,铁箭镞难得一见,大量牧人用的都是兽骨箭头,其中最好的无疑是狼牙。 成年牧人作为少年为数不多的邻居之一,自然知晓少年的情况,他回头向那座丑陋的帐篷看了一眼,“你母亲这回病得这么重,也是难为你了,需要你自己进山狩猎。” 少年没有说话。 生活在这里,放牧并不是最重要的谋生活计,因为他们的羊实在是太少,更多时候,他们需要进山猎杀野兽。 少年将箭矢收好,腰间别了一柄短刀,拿起一柄比他短不了多少的长弓,对成年牧民道:“这几天,母亲就麻烦你们照看了。” 比起少年自制的粗糙箭矢,他腰间的短刀和长弓,无疑要精致了太多,两相比较,无异于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成年牧人对这两样东西都很眼热 ,但还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当然,他也没有为少年承担生活压力,跟对方一起进山,帮助对方狩猎的打算。在草原深处,每个牧人自己的生活压力,都足以随时要了他们的性命,还无暇去分担别人的。 “安达,我跟你一起进山!”这时跑过来一名瘦弱的少年,也带着弓箭,只不过他的弓跟耶律阿保机的比起来,无论是品质还是卖相,都寒酸很多。 成年牧民一把揪住这个瘦少年,骂道:“就你这身板,瞎胡闹什么,滚回去放你的羊!” 耶律阿保机则认真对瘦少年道:“我已经十三岁了,我母亲说,我必须独自进山完成狩猎,这是我的成人仪式。” 十三岁,成人仪式。这是耶律阿保机特有的。 耶律阿保机告别牧人父子,带着只够三日用的干粮和水,独自进了苍茫而危险的深山。 “也不知他能不能活着出来。不过,可能性很小。”成年牧人揉了揉自己的左肩。那里有一处明显的凹陷,是几年前进山狩猎时,被野兽抓伤的,少了一块骨头。 “安达一定会回来的,他还会带回猎物!”瘦少年信心十足,看耶律阿保机背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敬与信任。 成年牧人伤感的摇摇头,“进了山,谁是猎人,谁是猎物,那还不一定呢。更何况还是独自进山。每年大山里埋葬的猎人,难道比被猎杀的野兽少了?” 五天后,就在瘦少年以为耶律阿保机,已经死在山里的时候,傍晚的余晖中,他扛着一只血淋淋的野鹿,手提着一只肥硕的兔子,从荒野中走了出来。 接近半个月后,耶律阿保机才能再次活动。他的伤势的确不轻,好在没有落下残迹,这在成年牧民看来,实在是侥天之幸。 与此同时,耶律阿保机也收获了邻居的敬畏——包括几名成年牧人。 因为,耶律阿保机还猎杀了一只黑熊! 那才是他受伤的根本原因。 几个牧民依照耶律阿保机的说法,去山中找到黑熊的时候,都是惊骇不已,对耶律阿保机能够猎杀这样的存在,简直奉若神明。 当耶律阿保机康复之后,他已经是一名正式修士。 在跟黑熊生死搏杀的过程中,他竟然自己觉醒、领悟了修为之力! 从那之后,耶律阿保机再也没有进山狩过猎。 不仅是他,他的邻居们,也再也没有进山。 他们开始征服其他牧人。 这无疑是更加高效快捷,甚至是更加安全的谋生手段。进了山,就有无数种不可预知的危险,跟山中那些强大还行踪不停的猛兽比起来,寻常牧人无疑好欺负得多。 当耶律阿保机征服了第一百个牧人帐篷,带着战利品凯旋时,他的母亲将他单独叫到面前,以前所未有的凝重神色告诉了他,他的身世,以及他未来需要做的事。 他的父亲,是草原上强大的迭剌部的酋长,是被众人敬仰的英雄,只是在一场战争中受伤,随后被夺了位置。为了逃避祸患,他坚强而睿智的母亲,这才带着他远遁千里,来到这个蛮荒之地隐居。 而今他已经展露出不凡天资与实力,就应该去为父亲复仇,夺回他的位置。 “耶律亿, 当你身后有一万名控弦勇士的时候,你就能回到部落,向你的仇人发起挑战。所以从今天起,你每征服一个牧人,都不能杀掉他们,而是要收服他们。等你打出了声望,积累了力量,就能以勇士的面貌,回到属于你的部落!” 耶律阿保机牢记了这席话。 他开始不停地南征北战。 他的对手越来越强大,从零星的帐篷,到成聚居的部落,再到成规模的百人部落,直至千人大部落。 他身后的勇士越来越多,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亮,短短三年时间过去,就有超过千名勇士主动来投。 他们跟随他这个草原上新崛起的英雄强者,加入他的队伍,不断扩大他们的控制范围和财富。 渐渐地,耶律阿保机已经不需要每个部落都攻打,因为对方开始主动投降、归附。一些小的部落,他只需派遣麾下猛将过去,就能完成招降。 当然,他的敌人也越来越强大,跟修士高手的交战越来越频繁,很多次甚至都险象环生。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失败,只是自己却一直没死。 而只要他没死,无论他的部属战死多少,一段时间之后,修为更进一步的耶律阿保机,总能成功复仇。 当他带着一万多名百战精锐,浩浩荡荡回到迭剌部的时候,他已经是草原上名声远扬的豪杰。对这样一名强者,迭剌部的普通牧人敬仰万分,长老们甚至主动出迎。 随后,迭剌部的酋长,耶律阿保机的仇人,在大势面前,被迫跟耶律阿保机单打独头。 远没到弱冠之龄的耶律阿保机,在众目睽睽之下,手刃了他的仇敌,割下了对方的脑袋,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成为了迭剌部的新酋长。 那一晚,牛饮之后的耶律阿保机,搂着昔日的邻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对他道:“从现在开始,你和我的名字,将注定成为草原上的星辰,被无数人仰望!我,耶律阿保机,你,耶律斜涅赤,将成为所有人心目中的英雄!” 耶律阿保机的传奇之路,就此进入到了高潮部分。 得到了神教的垂青,他成功一统契丹八部。 随后,他已经不用亲自出战,其麾下的高手强者,就带着他的军队,以洪水肆掠之势,席卷了整片草原,建立起了契丹国的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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