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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采薇眼皮一跳,张嘴道:“陛下!” “你答应过的,不准教训人。”孙蒙打断她。 “可是……” “没有什么可是。朕知道,你对小道士有偏见,这没什么,你真要崇拜他朕还不愿意呢。但规矩就是规矩,你叫他一声叔叔,就是给朕面子。” 杨采薇满肚子怨气,心说你也知道规矩? 按规矩,你就不该领小道士回寝宫,更不能让我堂堂大齐皇后,叫一个道士叔叔。 秦行之摸着鼻子笑:“那个,还是算了吧。平白无故的被人叫叔叔,感觉像是大了一辈似的,贫道怎么好意思占你的便宜?” 孙蒙很固执:“不行,必须得叫。” 杨采薇终于恼了,脖子一梗脸一板:“臣妾不叫。” 秦行之顿时心神大定:就说嘛,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人的本性哪能轻易就变了?杨采薇终于露出本来面目,这就科学了,逻辑也通顺了。 孙蒙一拍桌子:“好胆!” “陛下强人所难,岂是圣君所为?” “昨晚你求饶时,答应朕今天一切听我的!” “闭嘴!” 杨采薇一张脸瞬间涨得通红,再也顾不上什么仪表姿态,恨恨一跺脚,低着头冲出寝宫。 孙蒙在身后大叫:“杨采薇你等着,朕今夜绝不再留情,你就哭去吧!” 小道士钦佩不已,还以为这家伙是吹牛,原来他说的都是真的,杨采薇确实求饶过。这还真不容易看出来,谁能料到,他一个胖子,居然还有这种天赋。 胖子终于成亲了,而且大展神威扬眉吐气,真是让人眼热啊。自己和沈怜儿,是不是也该把事儿办了呢? 直到出宫回到家,秦行之都在考虑这个问题。 …… 当夜,皇城坤宁宫。 孙蒙大口喘着粗气:“杨采薇,服不服?” “臣妾早就服了……”杨采薇的声音带着哭腔。 “啊哈,还有力气说话,朕觉得你尚存反抗之力,来来来,你我再战!” 半个时辰后—— “服没服?” “……” “别装死呐,回答朕!” “臣妾浑身酸软,如,如坠无边深谷,陛下,饶过臣妾,臣妾吧!” “甚好,那朕以后说话,你还敢不敢不听?” “臣妾都听您的。” “哇哈哈哈……” “有悖礼法规矩者除外!” “咦,看来你还是不服啊,再来!” 又是半个时辰后—— “哎呀妈呀,可累死朕了!这下你该彻底服了吧?” “臣妾……嘻嘻,臣妾不服。” “服了就好……啊?你这是不讲理啊!怎么又不服了呢?告诉你,别看我现在仿佛精疲力尽,给我一根烟……不对不对,给我一盏茶时间,肯定原地满血复活,那时你后悔可就晚了!” “陛下不妨一试。” “你竟然都不怕朕了?天哪,这他么比七擒孟获还费劲,老子不玩儿了!” “陛下岂能如此灭自家威风?再来一回,臣妾觉得自己应该就彻底服了,臣妾恳请陛下雄起!” “小道士,救驾啊!”
第223章 厮守几万年 小皇帝深刻体会到什么叫“过犹不及”。 杨采薇从胆战心惊,到不堪大军征伐苦苦求饶,最后变成替他加油鼓劲,只经过了区区两夜不到而已。孙蒙最终只能无奈的偃旗息鼓,主动要求与敌人和谈。 迷迷糊糊睡了一觉,醒来时已是天光大亮。 孙蒙睁开眼,看着依偎在自己身上的杨采薇,心中忽然升起一股浓烈的满足感,忍不住伸手轻轻抚摸她滑腻的脸庞。 杨采薇的脸顿时变得通红。 “咦?”孙蒙愣了愣,随即哈哈大笑,“原来你在装睡,其实早就醒了。” 杨采薇嘤咛一声,拉过被子盖住脑袋。 丢人啊! 杨采薇从来没想象过,有一天她会和昨晚最后那样大胆,那样不知廉耻,这还是那个视男人如草芥,一心只想留名青史的奇女子吗? 当然,大婚前她根本不懂男女之间那点事,也不可能去想象。 大婚典礼前一天,母亲拿着画本走进杨采薇的闺房,等母亲离开,杨采薇的心就变成了一团乱麻。后来婚礼上孙蒙对她很不友好,按她以前的风格,只会嗤之以鼻,反唇相讥。可她没有,原因当然也和那本画册,以及母亲的教导有关。 新婚夜其实说不上多幸福,求饶也是真心诚意。 昨夜就完全不一样了。 到了最后,杨采薇几乎完全忘记了从懂事起就立下的伟大理想,甚至连自己皇后的身份都模糊了。 孙蒙拉被子:“别躲啦,朕必须向太祖学习呐!你可能不知道,当年太祖皇帝并没有从花魁床上爬起来就去争霸天下,他是杀了个回马枪滴。” 杨采薇噌一下躲到床角,脸色已经阴沉下来:“陛下竟将妾身比作花魁?” “啊?并不是……” “陛下怎敢如此作践妾身!” “你听我说完。” “闭嘴,昏君,无耻之徒!” “你走光啦!” 杨采薇低头看了看自己,蓦地发出一声惊呼,刺溜一下又钻回被子里。 …… 山中某处山洞。 金大丫盯着杀入圣,一字一顿:“再说一遍,老娘要吃桂花糕。” 杀入圣苦笑:“大小姐别闹了,大家躲在山里,去哪儿找什么桂花糕?再说了,您以前住在村里,恐怕也没吃过桂花糕吧。” “你敢笑话老娘的出身?”金大丫暴怒。 “属下不敢。大小姐,我们每天都有肉吃,这已经很不错了。现在出山十分危险,万一被抓,会耽误您去恨天宫享福的。” 金大丫撇嘴:“老娘想不了那么长远,以后的事谁说得准,躲起来也不一定就不被抓,我先享受一把有钱人吃的桂花糕再说。” 杀入圣腹诽,桂花糕又不是多稀罕,想吃它真不需要多有钱,你金大丫追求未免太低了。 然而他非常清楚,金大丫对恨天宫有多重要。 这个季节气温已经不低了,金三胖的尸体根本保留不住。如果不用害怕追捕,倒是可以购买冰块暂时坚持一段时间,可他们躲在山里,有钱也买不到冰块啊。 这么说起来,似乎刺杀皇帝是个错误决定。其实不然,他们突袭大力营带走金三胖尸体,就已经注定会被官兵追捕,去不去刺杀皇帝,只影响追捕的力度而已。 总之,大家带着金三胖尸体藏了几天,终究无法忍受那令人作呕的气味,无奈之下,只好断绝了带金三胖回恨天宫的念头,就地把他给埋了。 毕竟当时谁都没想到会碰上金大丫,现在有了活着的白马山血统,即使是个女人,也导致金三胖尸体的重要性大大降低。 这样一来,金大丫就成了恨天宫唯一的希望。 金大丫没什么文化,却有着自己的精明,很快就意识到自己的不可替代性,于是越来越嚣张,对杀入圣等人颐指气使也成了常态。 杀入圣也是没办法,就像前面说的那样,他根本不敢对真正的恨天后人隐瞒真相。 他也不敢来硬的,因为金大丫说不定真会成为恨天宫主人,可以预见到时他的结局会多么悲惨。 “快去买呀。”金大丫催促,“你要不派人去,老娘自己下山啦。我又不是娇滴滴的大户小姐,这座山拦不住我。” 杀入圣叹口气,叫来一个师弟吩咐了几句。 金大丫顿时得意洋洋。 …… “怜儿妹妹,快看贫道的脸。” 秦行之嬉皮笑脸的往沈怜儿身边凑。 沈怜儿正绣着一副什么东西,闻言抬头看看秦行之的脸庞,并没发现什么异常,蹙眉道:“怎么了?” “痘痘啊!”秦行之叫道,“可怜我如此英俊帅气的小白脸,几个青春痘简直太明显,太破坏美感了。” 沈怜儿白了他一眼:“哪有自称小白脸的?” “这是事实嘛,贫道十分坦然。话说,我是咱大齐道士里最帅的小白脸,小白脸中最仙风道骨的高人,就这么不讲理。对了,胖子大婚第二天我去祝贺他,你猜怎么着?他——变帅了!” “哦。”沈怜儿无所谓的应了声。 “你就不想知道,他为什么变帅了?” “妾不信,也不感兴趣。” 沈怜儿心想,皇帝那副尊容,基础太差,再变也就那么回事。说到帅,小道士才是真的帅……呸,想什么乱七八糟的? 秦行之根本不管沈怜儿的态度,开始自问自答:“他之所以变帅,是因为精神焕发,连脸上的痘痘都没了。那他怎么会变成那样呢?因为他成亲了啊!正所谓水火既济,阴阳调和,道书上说过的。” 沈怜儿脸一红,低下头。 “不仅他变帅了,杨采薇——哦,就是皇后,也变得更漂亮了,那皮肤,那神采,啧啧……当然,完全无法和怜儿妹妹相比!” “你说这些做什么?”沈怜儿弱弱问。 “呵呵,我说了,你可不能像以前那样逃跑……我是在想,咱俩的婚事是不是也该摆上议事日程了?” 沈怜儿全身一颤。 秦行之警惕的看着她,心说你要是敢逃走,且让你见识一下道爷飞扑的本领。 过了好一会儿,沈怜儿暗中叹口气,抬起头看着秦行之幽幽道:“你……准备好还俗了吗?” 她本来已经回了家,却又主动跑回豪宅,不明不白的和众人厮混在一起,为的是个什么?所有人里面,也许只有熊六梅还糊涂,其他人早就看出来了。 既然如此,继续逃避下去,沈怜儿自己都不能原谅自己。 小道士一咧嘴:“啊?怎么又提这茬?” 沈怜儿鼓起勇气说道:“我爹是不可能同意妾嫁给道士的,你若真有心娶……娶我,难道妾还抵不上一个道士身份?” 秦行之在她身边坐下,耐心解释:“怜儿妹妹,如果只有还俗才能娶你,我当然不会有任何犹豫。但是,我觉得鱼和熊掌有时完全可以兼得。你爹不同意,那是因为他认为我没前途,和道士身份关系不大。 况且你现在已经知道,世上真有法术神仙,我这个鸿蒙派掌门身份,在俗世自然没什么了不起,可我们祖上阔过呀! 我还想着和祖师爷搞好关系,弄点灵丹妙药大家吃吃,一起多活个几万年呢。人生百年匆匆而过,我认为你我厮守那么短短几十年,是远远不够的!” 沈怜儿深深看了秦行之一眼。 原来他是这么想的,他想和我常相厮守,并且不是一辈子,而是几万年! 这种奇葩想法,对一般人自然是痴人说梦,可沈怜儿见识过神奇的符咒,也见识过现出原形的狐狸精,还有崂山道长那么厉害的人物,居然甘心给小道士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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