捧在手里,方重异常小心翼翼,担心自己稍微一用力,就会挵疼迟景。 “脏了,我给你擦干净。” 方重捧起迟景的脚,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是理智的,一切过往的记忆没有失去,但是眼前他的新娘,绝美的比世间任何的存在还要娇柔迷人。 为了他,自己就算是疯狂魔障,也毫无怨言。 方重轻轻拿着迟景的脚,随后就踩在他的衣服上,他用自己的衣服擦拭迟景的脚。 动作异常轻柔,仿佛那不是一直站了泥土的脚,而是染了细微尘埃的无价珍宝。 那确实是他的珍宝。 擦拭干净后,方重低头间,竟是闻了上去。 哪怕是迟景的脚,都比周围的鲜花还要芬芳。 方重只觉得,这里就是他的独有的后花园。 专属于他的极艳的春天。 迟景微微睁大眼,看着男人捧着他的脚,当成宝贝一样,擦拭泥土,还像条狗一样,嗅着他的脚。 更是在后面,迟景的脚心踩到了一点柔軟。 方重居然就这样抓着迟景的脚,不只是闻上去,更是把脸颊都贴了上去。 也是那个瞬间,方重像是忽然就理解了,为什么有的人,他身边倒是没有,但是看到过一些,那些人会养宠物,尤其是养猫咪的人,哪怕猫爪沾染过猫砂,也毫无嫌弃,还会去亲吻猫爪。 他的新娘当然和猫咪不一样,他不猫咪更加美丽迷人,他的骄纵他的傲慢,他的柔軟脆弱,全部都是独一无二的。 别说是被他的脚踩脸了,就算是让他俯身到地上,趴着去吃泥土,那一刻,方重都觉得自己不会拒绝。 方重笑起来,已然是极其病态的笑了。 “迟景,我爱你。” 又是同样的表白,这些人迷恋他的皮囊,但凡他不是这张脸,也许他们都不会多看他一眼。 所以迟景没有多少触动。 脚踩在男人脸上,对方还想吻他的脚,迟景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怎么有这种奇奇怪怪的癖好。 他好像不知道,他这具身体,还有浑身萦绕着的馥郁香气,到底意味着什么 那是任何人或者怪物都拒绝不了的吸引。 他的存在,就仿佛是慾望的化身,没有谁可以例外。 拿开自己的脚,迟景还猛用力,将方重给一脚踹到地上。 两只脚都放在了桌子上,婚纱裙裙摆很长,把迟景的脚都给盖住了。 他轻轻歪着头,视线由上而下地俯视,淡漠到了极致的眼神,透着浓浓的轻蔑般。 “你说喜欢我,你拿什么来喜欢我?” “靠甜言蜜语吗?” “起码得有点表示吗,不然我会怀疑让你做我的新郎,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你想要什么,什么我都给你。” “包括我的命。” 方重爬起身,疾步走到迟景面前,他想要去握迟景的手,但是迟景挥开了。 没有表示之前,不能随便碰他。 “我的心,只要你看到我的心,你就可以知道我有多爱你。” “我不想看到别人的心,血淋淋的,太吓人。” “有别的吗?” 又是心,好像挖出自己的心,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 既然这么简单就可以达到的事,那么不就证明它本身就没有多少价值了。 起码迟景是这样认为了。 “不行吗?” 方重皱眉,迟景不要他的心,那么他该把什么给迟景。 现在他的身上,有什么是特别的,有价值的。 方重认真思考起来。 迟景完全不催促他。 这里的时间和外面不一样,他可以感受得出来。 这里的时间流速极其慢,约等于是凝滞的。 既然停滞,那么他可就不着急。 迟景浅浅弯着唇,等着方重想一个可以送给他的礼物,作为他们的结婚礼品。 会送什么呢? 迟景抱着自己的脚,下巴轻轻搁在膝盖上。 “小景,你不喜欢白色花朵,那你喜欢红色的吗?” 迟景嘴唇抿了抿,红色的花? “你要送我红色鲜花?” “这是什么礼物,太普通了吧。” “不一样,一会你就知道了,你喜欢红花吗?” 方重眼底的光是慑人的。 “还行吧,比白色好看。” 迟景想了想红艳的花,比周围这些白的鲜艳多了。 “好,那我就送给你。” 迟景刚要说他不要这种普通的礼物,忽然间他就稍微坐直了身体,方重手里拿着一把刀,他立刻将自己的手掌给割裂了,鲜血顷刻涌出来。 他先是回头对迟景温柔微笑,跟着走到了旁边一朵白玫瑰前面,举起右手,鲜血滴落下来,滴在了花瓣上,纯白的花瓣,吸收到鲜血后,瞬间被染红。 一朵白玫瑰,眨眼间就成了血红的红玫瑰。 摘下那朵血色玫瑰,方重举起来,不是立刻就送到迟景面前,而是举起来给迟景看。 他准备做什么? 有瞬间,迟景隐约觉得自己知道,迷茫中他就那么安静注视着。 方重开始用自己的鲜血来给白玫瑰染色了,鲜血滴落的每一朵,都快速转变,变为了秾艳的红玫瑰,一朵朵白花变红。 手掌的血好像不够,方重又在右臂上连续划了多刀,这样一来,一次染的数量就会多很多。 不再只是一朵,而是很多朵。 白玫瑰转变为血红玫瑰,迟景视野中,一朵朵白花变了颜色。 偌大的花园,在方重鲜血的侵染下,逐渐有很多都变成了血红。 方重浑身血液在快速流失着,但是他没有停下。 还有很多,还有很多需要他去染色。 这是他送给迟景的礼物。 迟景会喜欢的,因为他一直在这样看着,他在惊讶。 方重脸上始终都挂着笑容。 哪怕最后一滴血流尽,也依旧在笑。 两条手臂都被划了无数的刀,深可见骨,倒在地上,他爬着去染红鲜花。 最后,他抓到一朵白玫瑰,低头间嘴唇靠上去,嘴里的鲜血将那朵花给染得血红。 似乎这一朵比其他都还要秾艳太多。 摘下了这朵花,方重艰难扭过身体,无法再移动,于是就高高举起手。 亭子里的迟景跳了下来,走在一地蜿蜒的鲜血上面,脚底一片黏腻,他的脚趾也都沾染了鲜血。 来到方重的面前,整个花园,已经有大半都变成了猩红的鲜花。 还剩下一点。 方重见到迟景靠近,他举起最后染红的血花,递给了迟景。 “迟景,送给你。” 迟景伸手把花给接了过去,低头间安静看着这朵红花。 “漂亮吗?” 方重已经无法出声,眼前都开始模糊起来。 “嗯,还行吧。” 被鲜血染红的花,是比一般红艳的花漂亮一些,迟景点头。 算是认可了方重送给他的这份礼物。 “那就好。” 方重眼帘已经开始在闭上了,但是马上他又用尽最后的力气睁开眼,手臂伸向了迟景的脚,明明自己满手鲜血,可却还是试着去擦拭迟景的脚。 迟景看着对方手上的血:“你会给我挵脏的。” 说着他后退了半步。 “是,也是……” 方重已经无法出声了,终于眼帘闭上了。 他的尸体躺在花丛边,迟景转过身,看向被对方血液染红的花,一阵风吹来,带来了浓烈的血腥味,红玫瑰是好看,可是气味太过刺鼻了。 这种气味他不是很喜欢。 拿在手里那朵血玫瑰掉落在地上,掉落在泥泞中。 转过身就走,毫无流量的表情。 花园的角落中,一簇茂密花丛后,江延在那里站着,眼底都是意外。 想不到方重会用这样的方式来对迟景表达愛,他还以为这些的会随便宝表示。 看来大家都受到迟景的深度蛊惑,表达愛意的方式都极其特别和另类。 好了,接下来该是谁了。 有人已经在走来的路上了。 那是一条灰暗的通道,好像没有任何尽头似的,而就在对方感到不舒服的时候,眼前空间赫然开阔。 一个巨大的花园,无数盛放的白玫瑰,他没见过这么多的玫瑰花,太过纯白,纯洁到他都停下了脚步,觉得自己不该踏进去,免得把这一幕美丽安静的景致给破坏了。 只是很快,他看到花园中站了一个人。那人一身更加纯白的婚纱裙,而他周身的皮肤,如玉石,如丝绸。 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生无尽的慾望。 ---- 作者有话要说: 后天入v,更6章,v章3章, 这本文写不长,很快完结
第41章 他是美艳未亡人14 男人走了上去,受到无声的蛊惑,不再在乎会不会打破花园里的宁静,他疾走过去。 伸出手的带着小心的试探,怕只是自己的异常美梦,根本就没有什么花园,更没有什么穿着纯白婚纱在等他的绝美新娘。 手指触到了新娘美丽的肩膀。 触感异常真实。 是迟景,真的是他。 昨天,昨天在灵堂里,他一双眼睛就难以从迟景身上挪开,但是太多人了,他一句话都没能和迟景说过。 江荣死了,太多的新郎竞选者,他怎么都没想到,自己居然真的有机会。 真的是他吗? 新郎。 男人手指都在哆嗦。 迟景缓缓转身,看到男人后浅笑起来。 “你来了啊。” 男人一愣,随后立刻就抱住了迟景。 “是,我来了。” “你是我的新郎。” 迟景对男人说。 男人算是江荣的摄影行业朋友,本来那天他也打算一起去岛上的,后来有事耽搁了。 之后还在后悔,不过现在则是庆幸,幸好当时没有去。 不然他就无法见到迟景,甚至是得到他了。 男人拥着迟景,整个纯白花海,他好像都看不见了一样,只有怀里这个人。 “你选择了我?” 男人还是好奇,他记得迟景站在楼梯上,拿着一捧花往下面扔。 是他接到了玫瑰花? 对了,那也是一捧玫瑰花。 男人惊喜又惊讶。 “不是我。” 迟景解释。 他的新郎很多,这只是其中一个。 男人给自己找补,那就是命运了。 “对吧,命运让我们在一起。” 迟景笑,脸靠在男人颈边,笑声悦耳动听。 我看到那边有个亭子,我们到亭子里好不好。 看着是问话,可是不等迟景回答,男人就一把抱起了迟景,打横抱着人走进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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