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坐在这里,脚掌碰触自己曾经长大的土地,一切好像都有了实质。 苏十肆在这条街上走过千万次,上学、放学…… 他甚至知道每棵树的故事,知道要走多远会有文具店、冰淇淋…… 他晓得也经历过这里四季的模样。 这里是他的家,眼前的孩子是他曾经的小尾巴。 可是经年之后,小尾巴已经长得比自己还要高。 苏十肆不由感慨出声: “是啊,你不是小孩了,你长得比我都高了。” 苏淮看着苏十肆那张年轻的脸:“可是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的年轻。” 苏十肆笑着回道:“你还是那样的小古板。” 苏淮揉了揉鼻梁:“在这坐着干什么,回都回来了,不进门看看吗?” 苏十肆仰头望天,笑着道:“有点不敢啊。” 苏淮浅浅淡淡道: “没什么不敢的,是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 好多人不像你一样强大,只是经历我们应该经历的一生。 大伯和爷爷前些年不在的,放心,走的时候很安详。 你养的大黄毛也不在了,它可能会有些想你,不知道你去了哪里,一直在门口等你。 对了,还小苏安,你还记得吗,四叔家的小儿子,有点爱撒娇、很吵的那个,也不在了。 小玖应该有和你说。 但一切都已经过去了,一切都是自然而然。 这些年你也很辛苦吧。” 苏淮曾经也怨过苏十肆,后来他长大了些,他知道苏十肆不会无缘无故的出走。 他想苏十肆过得或许更辛苦。 一旁,苏十肆终于垂下了头,用手抹了把脸,才慢悠悠的站起。 他走到苏淮身边,伸手拍了拍苏淮的肩膀: “走,回家……” …… 苏宅,草木枯荣,祠堂的牌位多了几个。 苏十肆于牌位前长跪不起,默念着子孙不孝。 他回到了自己曾经的房间,已经干干净净的模样,只是手办、模型有些褪色,也都变黄。 那是属于苏十肆的青春,好似一眨眼就不在了。 一旁苏淮拿出手机:“我给小玖打个电话,我们一家人一起吃个饭。” “一家人”这三个字,无论是苏淮还是苏十肆,好似都好久没有说过了。 …… 桃小玖是带着白禾一起来的,白禾是他的恋人,也是家人。 白禾曾经也是没有家的,但是和桃小玖在一起后,白禾便有家了。 嗯,连城也来了,苏十肆找的那个老不死的,也算是一家人。 今晚月亮很圆,院子里摆着桌子,饭菜是几个叔叔婶婶做的,桃小玖到处乱逛捣乱。 只有白禾在认真帮忙打下手。 最后白禾也被赶了出来,理由是白禾厨艺不佳,做饭难吃。 以往桃小玖说白禾做饭难吃,白禾只当桃小玖是在开玩笑。 然而今天是白禾第一次认真审视自己的厨艺,他问桃小玖:“我做饭真的难吃吗?” 桃小玖点头:“都和你说多少次了,你还不信,以后该订外卖订外卖。” …… 少顷,菜已经上齐,大家于月光下举杯,共同庆祝这场时隔多年的团圆。 有旧人走,有新人来。 好在一切不算太晚,一切都恰到好处。
第204章 谦吾黑律:为妖 谦吾其实打生下来起……就是有灵性的,所以他才能修成这千年来最具战斗力的妖。 他不记得那是多少年前了。 彼时,他还是一只小狐狸,被林子中的老虎咬伤了腿。 跌跌撞撞跑下了山,误入人类群居的城镇,那时城镇名为华安城,也就是千年后的华市。 那时名为连城的男人去城中布庄挑选漂亮的布料做衣服。 途经街角时见到那只白毛小狐狸,一伸手便捡回了家。 谦吾本来以为那样爱臭美的男人会将自己的皮剥了,做成毛领。 谁知男人将他带回家,用水冲了冲,便晒在了十五的月光下。 月光之下,小狐狸伤口得以恢复,幼小的躯体得以生长。 许久之后,狐狸方知那日捡他回去的男人叫做连城,是华司的主人,众妖之首。 一个爱美且格外冷清的男人。 将自己捡回去后,便将自己丢在树脚下,不管也不顾。 小狐狸伤好自己捕食,自己修行,他成长的极快,仅仅几年,便修成人形。 又是几年,便逐渐开始战无不胜。 是以小狐狸养成自视甚高的性子,总是无法无天,去挑衅各种妖物。 挑衅妖物,虽然能够胜利,但也总是受伤。 奄奄一息之际,被连城再次捡回来,晒月亮。 如此循环往复,小狐狸没有死,反而越发强大,他与连城也形成了一种很莫名的关系。 小狐狸将连城当成了家中的大人,总会在他绝望之际捡他回家。 虽然连城总是不着调的样子,但是小狐狸很小的时候便打算一辈子追随连城。 后来啊,连城又捡回一颗蛋,鸟蛋。 也是丢到树下,不管不顾。 是小狐狸一天又一天,孵了整整五年,孵出来一个尖嘴小怪物。 其实连城那时年纪也不大,无父无母,从小身居高位。 他冷冷淡淡,不食人间烟火,只顾着自己美丽开心就好。 捡狐狸回去,是因为狐狸长得漂亮,鸳鸯眼像是宝石。 捡鸟蛋回去,是因为鸟蛋长得漂亮,蛋壳亮晶晶的像是宝石。 是的,那几年连城喜欢宝石,像个只懂漂亮的无情草木。 还是后来又修行了几百年,连城渐渐成熟,才逐渐有了雍容华贵的模样。 时光流逝中,连城已经有了责任感,晓得为人长辈、为人老大,要照顾小的。 可是那时狐狸与鸟蛋已经成了雄霸一方的大妖,不需要人照顾。 连城只能连连摇头,这可不怪他。 …… 谦吾小心翼翼将黑律孵出来。 小时候的黑律,小小一只,张着手臂,一路小跑跟在谦吾身后,软软的叫哥哥。 后来,谦吾开了一个豆腐坊,赚钱送黑律上书院。 只是豆腐坊赚的钱不够多,他要给黑律买料子舒服的衣裳,买各种书籍,还要买许许多多的蜡烛,让黑律看书。 于是,谦吾便借着自己妖的身份,当起了世间的赏金猎人。 他一面是背负血腥宿命的妖,一面又是尘世间最循规蹈矩的生灵。 日子一天一天的过。 黑律渐渐长大了,长得如同谦吾一般高。 当年总是张着双臂跑的孩童变成了沉闷又古板的成年人,同时也是极为强大的妖。 要比谦吾更加高大一些,皮肤也更黑一些,长相倒是很俊秀。 不爱说话,认死理,偶尔会害羞,很是正直。 黑律从读书起,便想成为一名讼师,为天下鸣不公。 只是这天下许多事情不是他一只鸟能够理解的,他明明按着书中所说,上下求索。 却被恶人诬陷入狱,谦吾花了好多钱财才将黑律捞出。 好在他们是妖,有许多年的时光。 那么便一遍一遍的坚持着自己心中的道,一遍一遍在世间走。 摔倒了,爬起来,重新走。 在风华之地,在妖的世界,谦吾大人与黑律大人威震四方。 是最为强大的妖。 而在现世,谦吾与黑律一直有好好的活。 谦吾不知是何时喜欢上黑律的。 只知道那个他养大的小黑鸟,长大了,闷闷的,又乖乖的。 很正直,很磊落,从不弯腰。 其实还有一点点笨,执拗耿直,让人有一点点心疼,有许多欢喜。 他们是差不多的妖,有同样的世界,同属于风华之地,身后站着连城。 这些都是得天独厚的条件,好似他们天生一对。 总是弓着腰走路的阴郁狐狸,其实脑回路也是很奇怪的。 某一天他问黑律:“阿律,我们会永远这样一起住吗?” 彼时黑律一根筋,很是严肃道:“当然。” 黑律没有多想,他从出生便和谦吾一起,理所当然没有其他想法。 谦吾却在想夫妻便是永远同居同寝,死后同穴。 再之后,按照狐狸的求偶习性,谦吾与黑律打了一架,谦吾赢了。 他单方面与黑律确定了伴侣关系。 只是在人间行走多年,两人都染上了莫名其妙的习性。 谦吾最会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的说话。 黑律通晓所有人类的劣性根。 那日谦吾对黑律道:“供你读书好辛苦。” 黑律回之:“那我给你跳脱衣舞。” 没有最离谱,只有更离谱。 再后来,华司的院子里来了一棵小树。 咋咋呼呼,上蹿下跳,谦吾称之为人妖结合物。 其实,谦吾一直没有讨厌桃小玖,毕竟桃小玖有一半是桃花树呢,连城也是桃花树。 谦吾只是觉得桃小玖吵得很,于是总是对桃小玖冷嘲热讽。 后来,知道桃小玖是连城的崽子。 谦吾依旧对桃小玖冷嘲热讽,但是这世间他要保护的人也多了一个,并且有非保护不可的理由。 毕竟,连城不靠谱,不会养孩子。 可终归,桃小玖还是幸运一些的。 他与连城有着血脉的牵连,更重要的是连城长大了,成熟也沉稳了。 也懂得如何去做一个父亲。 …… 黑律其实是有些古板,也是有些愚钝的。 就像他花了好多好多年,一点点读书,考了许多许多年,才考上最高学府。 他努力学习人的习性,却也读不懂人类弯弯绕绕的心思。 如今,他努力好久,终于考上研究生,成为一家律所的实习生。 所有杂活累活都由黑律包揽,所有的锅都要黑律来背。 怀有正义之心,敬畏正义的黑律只是古板,但并不傻,他不喜欢自己所处的这个微观社会。 却也不想脱离自己追逐千年的理想。 谦吾是最先察觉到黑律情绪的。 于是在一个夕阳漫天的夜晚。 谦吾佝偻着脊背,趿拉着人字拖,苍白着一张脸,提着一袋子啤酒在律所门前等黑律下班。 可是等了好久,黑律窗边那盏灯依旧亮着。 谦吾还是很显眼的,苍白阴郁的俊美男子,不修边幅,深秋穿着单薄松垮的长T。 与这写字楼来来往往的精英截然不同,有点像角落里的阴暗生物。 只是……妖的脸大多过分好看,更何况一只狐狸精。 许多人经过不由多看谦吾几眼,又昂首挺胸的离开。 说实在的,谦吾有点像堕落的不良青年,很没本事的那种,只有一张脸拿得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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