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去之人口不能言,打起交道来真的麻烦不已。伏钟的手指在窗框上不耐烦地敲了敲,“不害人?有所求?” 听到他的话,女尸隐没在嫁衣中的手抬了起来,遥遥指向一个方向。 伏钟看了眼那干枯泛黑的尖锐手指所指向的方向,叹了口气,“孩子?” 似是感应到二者的交流,雨声中,婴孩的哭声愈发凄厉。
第2章 年关将至,沉寂了一年的老城开始变得热闹起来,街上年轻的面孔变得更多,小孩子也变得多了起来。 伏钟拎着几袋年货走到停车场,开了车门正要将手中的重物丢到副座上,却看见副座上早坐了一人。 来人一袭红衣红发,连朝着伏钟看过来的眼瞳都是烈焰一般的赤红,即使是身处光线昏暗的地下车库,浑身也笼罩着一层薄薄的金色光晕。 “沈年,离除夕还有半日,这次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今年轮到我哥,所以就提前来看你了。” 待伏钟将东西放到车后座,坐进了驾驶位,沈年皱起眉,以审视的目光打量了伏钟好几圈。 “阿鸾,你去了哪里?身上一股黑气散都散不去。” 伏钟正要回答,却看见停在对面的车上下来一家三口,戴着虎头帽的幼小孩子被父亲抱起来骑在肩膀上,胖胖的小手紧紧攥着一个红包,开心地笑着。 “我忘记买红包了。”伏钟没有回答沈年的问题,反倒是自言自语地说到。 “红包?”沈年疑惑地看了看逐渐走远的那家人,又扭头回来不解地继续盯着伏钟,“你家哪来的小孩?” “等会儿和你解释,我先去买红包,你在这等我一下。” 伏钟取下系好的安全带,正要推门下车,却被沈年一把抓住手臂,随即只见沈年另一只手轻轻一划,一个烫金的红色纸封便出现在沈年指间。 “哪用得着这么麻烦,我这不现成的,拿着。” 好友还是一如既往地不拘小节,伏钟道了个谢便收下,只是拿到手中时略微一振,红包上烫金的纹样便散下一层金粉,萦绕的光芒顿时黯淡了不少,“多谢。只是孩子还小,担不住这么重的福运。” 沈年和他的兄长沈夕正是传说中的年兽,从洪荒到现今,是人间少有的未从传说中淡去身影的瑞兽。 “还真有小崽子了?你生的?”沈年的眼睛顿时瞪大了,本来就长得显小,这下整个人像个大号的好奇宝宝。 伏钟无奈地摇了摇头,重新系上安全带,发动了车,“跟你说过多少次了,雄鸟不会下蛋。” 由于沈年过于热情,沉甸甸的几袋子年货分了一半到沈年手里,伏钟拎着剩下的一半,带着沈年踏上昏暗的楼道台阶,站到自己家门前,掏出钥匙开门。 “不都说鸟族喜好光明奢靡吗,怎么就你一个老待着这种破破烂烂的地方,真是个怪胎。”沈年跟在伏钟后面,打量着四周,嘟嘟囔囔一阵吐槽。 “过段时间会换个好点的环境,等小朋友长大一点。” 伏钟开了门锁,刚推开门,一个小小的身影便像炮弹一样像他射来,不顾他一手拿着钥匙,一手还拎着重物,跳起来抱着他的脖子变不肯下来。 不过4、5岁的小孩子黏黏糊糊地挂在伏钟身上磨叽了一会儿,这才发现伏钟的身后还有一个人,于是环着伏钟脖颈的小手臂圈得更紧了一些,颇有些敌意地等着沈年。 小孩子下手没有轻重,这用力一勒,差点把伏钟勒得背过气去,有些苍白的后颈皮肤上顿时现出一片红痕。 伏钟将手中的钥匙丢在玄关的鞋柜上,又放下拎着的重物,这才腾出一只手托住小孩软软的屁股,减轻了脖颈上的压力,将人抱了起来。 “危泠,不要调皮,叫沈年哥哥。” “沈年哥哥好!”小朋友趴在伏钟肩上,又怯怯地看了看沈年,确定对方没有敌意后,脆生生地问好。 “哥哥?”沈年跟着进门换好鞋,打量着伏钟怀里的小孩,打趣道,“阿鸾,这辈分是不是乱了?” “说了多少遍,我不会生孩子。这是程危泠,是故人托我照顾的孩子。” 眼前的青年相貌平平,但整个人都气质恰到好处的气质使他凭添一份与他人相异的感觉来。 沈年在很久很久以前见过伏钟的真实相貌。 这世间仅剩的一只青鸾有着雌雄莫辨的美貌,像是春寒里浸着融雪的初柳,看上去温润柔和,眉眼间却带着料峭的冷意。 而被伏钟抱着的小孩则是另一个极端的浓眉大眼,即使还没有长开,沈年也能猜到待十载之后多半是一个俊朗的少年。 ——这倒是和记忆中的另一人相去甚远。 守岁的过程对于年纪尚小的程危泠来说有些太过漫长,新年鞭炮声也没能吵醒他。 瘦小的身影缩在沙发一角,身上盖着厚厚的羊毛毯,伏钟担心他冷,在一旁还放了一个小小的烤火炉。 室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这个地方冬日的气候并不算寒冷,如此便已经算得上是丰年瑞雪。 伏钟和沈年二人坐在铺着软毯的飘窗上,温了一壶酒对酌。 “他并不是普通的小孩对吧?”沈年抿了一口酒,忍不住开口问道。 “是。”在好友面前,伏钟倒也并不回避,“他的母亲是在死后才产下他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经在尸液中浸泡了整整七日,尸毒入体,成了算不上生也算不上死的怪物。” “我见过这样诞生的孩子,都不可能像他这样……怎么说,就像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正常小孩子。” “普通人的幼儿尚且需要双亲的抚育才能摆脱野兽习性,何况是尸生子。”伏钟的目光遥遥投向沙发上酣睡的程危泠,“但他真的很乖,哪怕因为畏光只能待在这昏暗的房子里,每天只能等着我晚上回家陪他几个小时,他也从来没有哭闹淘气过。” 修长的指尖轻轻敲在温热的酒杯上,伏钟露出淡淡的笑意。 “可能是我孤独得太久了,养这么一只小狗,倒也感觉不错。”
第3章 程危泠的认知中,一切都事物都很模糊。 在他年幼而孤独的世界里,门和窗是他难得有清晰概念的两样事物。 伏钟会自门中归来,也会从门离开。这是程危泠所感知的门,只和一人有关。 而窗不一样。 窗内意味着安全,因为阳光会灼痛他的皮肤。 窗外则是他所好奇的世界,傍晚时分的时候趴在窗台上,便能看见楼下有一些和他年纪相仿的孩子在草坪上嬉闹。 孩子们吵闹的话语程危泠大多都听不懂,但他却感到羡慕。 要是我也能像他们这样自由自在地出去玩就好了。 程危泠看得入神,小手忍不住探出了窗外,待剧烈的疼痛让他回国神来时,他才后知后觉地想起伏钟的叮嘱来。 黄昏时的日光虽然微弱,但仍然能对他造成不小的伤害。 手背嫩白的皮肤裂开一道道深红的伤口,程危泠委委屈屈地把手缩回来,从窗台上跳下来,回到昏暗的屋内。 程危泠在卫生间搭了一个凳子,踩在上面拧开了水龙头,将受伤的手放到冰凉的水流下面。 伏钟对他很好,所以他不想让伏钟担心。之前好几次不小心受伤,他也是这样处理的。 他的伤口总是愈合得很快,过不了多久便不会留下任何痕迹。 只是这次有些奇怪。 程危泠把手放在水龙头下冲了许久,伤口依然没有愈合的迹象,水顺着手指流下,染上丝丝缕缕的淡红色。 随着血液的逐渐流失,他开始感到有些脑袋发沉。 “砰。” 前厅传来开门又关上的声音,程危泠以为是伏钟回来了,情急之下关了水龙头,抓起一边的卫生纸直接按在手背上便跳下凳子离开卫生间,快步跑回自己的房间,爬上床假装睡觉。 程危泠把被子蒙在头上,又等了好一会儿,也没有熟悉的脚步声响起,厨房也静悄悄的,什么声音也没有。 一般伏钟在傍晚回来总会先去厨房忙碌,即使少数几次买了饭回来,也会先把程危泠叫去洗手。 手背上的伤口一直在渗血,不一会儿变把草草盖在上面的卫生纸浸透了,程危泠担心血把床单弄脏,于是小心翼翼地把被子扒下来,探出头伸手去够床头柜上的纸巾。 “咚咚。” 这次是卧室门外响起敲门的声音,程危泠飞快地抓了一张纸,缩回被窝重新按住伤口。 是伏钟在敲门吗? 敲门声只有一阵,并没有后续。 程危泠又等了几分钟,外面仍是一片静悄悄。 他的手背很痛,但是因为怕伏钟发现会担心,仍是咬牙继续忍着。 再忍一会儿吧,伤口也许就快愈合了。 在被窝里昏睡过去的程危泠不知道,在他忙乱之中,之前染血的纸团已经落到床下的地板上。 而紧闭的卧室门外侧,已经被密密麻麻的黑色发丝覆盖得满满当当。 一两缕黑色的长发,顺着门下方的缝隙,正缓慢地游移向卧室。 “我妈妈来接我啦,老师再见!” 小女孩背着书包向等候在校门口的女人跑去,一边跑还一边回头冲伏钟挥手。 总算是送走最后一个学生,伏钟掏出手机看了下时间,发现已经快晚上7点了。这时候再买菜做饭应该来不及了,还是在外面买个饭对付对付吧。 这样想着,伏钟回身朝办公室走去,顺手拨通了家里的电话。 虽然程危泠从小大半时间都独自待在家,但伏钟很少这么晚回去,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先打个电话回去。 一连拨了好几个电话也没人接,伏钟皱起眉,从衣兜里抽出一张符纸一甩,黄色的纸张霎时燃起,伏钟的身影顿时消散在原地。 凌乱的发丝散落一地,凌乱的血迹喷溅在天花板上,将整个房间映衬得如同凶案现场。 这便是落在从虚空中踏进家门的伏钟眼中的景象。 来不及细想,伏钟快步朝程危泠所在的房间走去。 青色的锐羽从伏钟手上弹出,轻松劈开仍被长发包裹的房门,卧室内幼小的孩童正跪伏在被血染红的床上,呈现出野兽的姿态。 程危泠的眼际呈现不祥的青黑色,昭示着他真实身份的血瞳獠牙显露无疑。而发丝最为繁复的地方,倒伏着一个支离破碎的女人。 伏钟眼尖,一眼认出这是楼上住户家的女人。 这个女人已经过世,想必今日是头七回魂,想要回到自己家时,却被楼下的程危泠吸引。 在把程危泠带回家的时候,伏钟曾想过要用正咒将整个房子都封锁起来,但后来因为程危泠并没有做出私自跑出去的行为,再者这样的符咒多少会对身为邪物的程危泠有些伤害,伏钟便放弃了这个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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