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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洗漱台前,他单手搂起温笛,一手替他挤牙膏、装水,然后将挤好牙膏的牙刷放进温笛的嘴里。 温笛这下是真的醒了,看见站在他身边的二哥,伸腿就瞪。 “你、你烦不烦啊!” 漂亮惺忪的大眼睛带着怒气剜了一眼佩西,不过佩西一点也不生气,只觉得他这样的小表情过于可爱了。 “好,那哥哥不打扰你了,哥哥要去上班了,一会儿你记得吃早饭。” 说完这话,他撩起温笛的额发,低头在他光洁的额头落下轻轻一吻。 随后转身快步离开。 温笛摸了下额头,迅速洗漱完下楼吃饭。 大哥系着围裙,将刚热好的一杯牛奶放在桌上,这位置正是温笛平时坐的位置。 “大哥。”温笛乖乖地喊了一声。 “嗯。”戴修脱下围裙,挂在一旁,洗好手后坐到温笛对面。 他长相俊美,皮肤白皙,高挺的鼻梁上架着薄薄的镜片,气质斯文温和。 不过只有温笛知道,他这个大哥比外表嚣张桀骜的二哥更加严厉。 “今天又是二哥喊你起床?”戴修望着温笛白净的小脸,嗓音磁性地开口。 “嗯......” “上午是什么安排?”戴修长指握着刀叉,有条不紊地割开煎好的鸡蛋,看了眼温笛。 “普尔思要来,我要去接他!”温笛兴奋地高举双手。 普尔思是国家最著名的迦歌纳戏剧团的小丑扮演者,在全国拥有无数的粉丝,而阿帕斯小镇约翰逊一家的小儿子温笛正巧也是普尔思的粉丝,而且是狂热粉。 约翰逊的两个哥哥给他特意空出了一间房间,温笛便在里面贴满了普尔思的剧照还有模型,就连卧室也是。 “等我中午休息陪你一起,到时候人会很多......”戴修怕温笛被人群挤到而受伤。 “没事的,大哥,我自己可以。” 温笛迅速吃完饭,抓起椅子上的包便跑了出去。 戴修看着他的背影叹了口气,温笛一岁那年,约翰逊父母车祸去世,因此温笛是他们俩个哥哥一起拉扯大的,他们分别大了他十岁、八岁,自小就对他颇为纵容,没让他吃过一点苦。 就连上学也是一周三次,一次三个小时,很是轻松。 想到他对小丑的痴迷,以及在镇子上的风评,戴修眸色深了深,他是否要进行严厉一些的管教? 但是回想起有一回温笛被他打了一顿后哭得发烧,以及平日里对他的生分,他又觉得难受。 哼,自己的亲弟弟凭什么对自己不亲近?都怪佩西,对他太过纵容,明天要是温笛还起不来床,断不能让佩西再进屋喊他,他要亲自喊。 思索完,戴修系上围裙,开始洗碗。 ...... 温笛朝着镇子的戏剧院跑去,却在半路上停了下来,他看见站在路边的文德森。 文德森和镇子上的人都不一样,浑身散发着彬彬有礼的文艺气息,温笛眼睛一亮,迅速朝他跑了过去,一把冲进他怀里。 “文德森!” 文德森余光瞥见一个导弹向自己冲来,来不及躲闪,被撞得往后退了两步。 下意识地伸手抓住怀里的人。 他眉心微蹙,垂眸看向怀里的人,瞳孔一怔,脸颊升起两朵红晕,反应很快地将人拉开:“小先生,我并不认识你,你这样有些莽撞了。” 温笛眨眨眼,小鹿般的眸子似盛着星星,嗓音软软的:“我是温笛啊!” 温笛?
第200章 娇气包 文德森一愣,目光仔细地看了一遍面前的人,找到与之前模样的相似之处,而且连声音都是一样的,于是被迫接受了这件事。 他脸色骤然冷淡下来,松开扶着温笛的手臂的手:“你有什么事吗?” 就在这时,一个大妈凑了过来,满眼震惊:“你是温笛?” 温笛扭头看她,仰起下巴:“对啊,怎么了?认不出来吗?我告诉你们,我今天就要去迎接90世纪最伟大的戏剧家普尔思先生!” 一听到这个名字,还有这小子说话的姿态,就算顶着完全陌生的脸,一群凑过来的居民们都信了—— 还真是那个捣蛋鬼温笛啊! 平时他总是画着小丑的妆容,就连上课也不把妆卸掉,还总爱顶着这妆到处吓人,谁能知道这坏脾气底下竟是这样一张乖巧的脸蛋。 温笛和居民们关系不好,每次他走到哪都要被数落,于是也不想搭理他们,大爷大妈们怎么会懂得年轻人对自由的渴望呢! 他转头向文德森问道:“你要去哪啊?” 一双眼睛乌黑透亮,闪着星光,溢着满满的喜欢,让人难以直视。 文德森不由看得失神,被温笛又喊了一声才狼狈地回过神,偏开头,移开视线,语调冷淡地说:“和你无关。” 他说完这话抬腿边走。 不往身后看。 心里却在默数。 他太了解温笛了,清楚地知道这家伙估计立马就会追上来。 唉,他有些苦恼,他今天要去教堂做义工,要给孩子们上课,要是温笛非要跟过来捣乱可怎么办呢? 想着想着,忽地发觉身后怎么没动静,于是停下脚步,转过头,只见温笛站在原地,露出纠结的表情,见他回头看来,便朝他挥了挥手,露出笑脸: “那你去吧,我走啦,拜拜!” 说完,一溜烟跑了。 文德森震在原地,傻眼了,他、他竟然就这么走了? 他竟然真的就这么走了? 文德森满眼怀疑,在原地又站了一会儿,目光落在温笛离去的背影上,直到确认背影消失了许久,才终于收回视线。 他面色变得紧绷、嘴角紧抿,神色冷峻,随后扭过头,一言不发地离去。 ....... 温笛一路跑到了距离他家两公里的戏剧团。 这戏剧团已经荒废了,旁边建成了公园,不过等迦歌纳马戏团来了之后就会在这里重建场地,待上一个月,总共进行两场淋漓尽致的马戏团表演。 进入被黑布遮住的大门,里面空空荡荡,摆着几百张的座椅,正中间是一个巨大的黑色舞台。 温笛熟练地绕过台前,跑到舞台后方,喊了一声:“杜兰特!” 只见杜兰特坐在靠着墙的地板上的正吃着鸡腿,见到温笛眼睛睁开眯眯眼: “温笛!你来啦!” 杜兰特比温笛小一岁,是个胖乎乎的可爱小子,家里开着屠宰场,和温笛一样不爱学习,一周上三天的课,其他时候就跟着温笛一起跑来跑去。 不过令人惊讶的是,他拥有极其高超的化妆技术,温笛平时的小丑妆都是他替温笛画的。 “你怎么还在吃啊!你等会儿还要给我化妆呢!你现在手抓了鸡腿都变得油腻腻的了。”温笛露出嫌弃的表情。 杜兰特从地上站起身,憨憨的笑了笑,说:“没关系,我去外面洗手,我还带了手套呢!” 温笛哼了一声:“那好吧,那你快去吧,我们今天一定要抢在最前面,这样普尔思来了就会看到我们了!” “好的。” 杜兰特迅速吃完鸡腿去帐篷后面洗了手,随后便给温笛化上小丑妆。 温笛皮肤好,平时所以上妆特别轻松,之前两人不懂,直接用颜料和彩笔化妆,结果半个月那妆才卸下来,温笛也导致了皮肤过敏,脸上长痘泛红了个把月。 两个哥哥特别生气,去了城里买回了一堆高级的化妆用品,从那之后温笛的脸就再也没有过敏了,而且每天回家很轻松就能卸妆。 化完妆,温笛从包里拿出带来的巧克力,递给杜兰特:“给你吃,这是我哥哥特意从城里带回来的,特别好吃。” 杜兰特不客气地接过,憨憨地笑:“谢谢温笛!” “那我们快走吧!” 温笛拉起杜兰特就朝着镇口狂奔。 迦歌纳马戏团要来阿帕斯小镇的消息整个国家各个城市、小镇都知道了。 据说他们会在上午十一点钟到达阿帕斯小镇。 赶到镇门口的时候,只见那已经围了一大波的人了。 除了他们小镇的人,还有别的小镇、甚至是城里的人,全都特意赶来迎接迦歌纳马戏团,甚至准备在这住下,等待迦歌纳马戏团的开演。 温笛见这么多人,顿时皱起了眉,转头看杜兰特,不高兴地说:“都是因为你吃鸡腿太慢了,我们才会排在别人后面。” 杜兰特:“对不起。” 温笛哼了一下,抓着杜兰特就往上冲,也不知道人群中是谁喊了一句:“约翰逊家的小儿子来了!” 顿时,人群寂静一秒,随后鸡飞狗跳地四处逃跑。 这些人多数是有孩子的长辈,他们的孩子好几次被温笛吓哭回家,严重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 此刻,围堵在镇门口的是和温笛一样画着小丑妆容的年轻小子。 他们全都是小丑的粉丝,而且看不起温笛身形纤瘦的小个子。 埃尔维斯顶着一副张狂桀骜的面庞,以及一米九二的高大身躯,来到温笛面前,发出不屑地冷笑: “你个娇气包,怎么又来了,我告诉你,今天我会是第一个拿到普尔思先生签名照的人,你不如直接回家吧,省得一会儿气哭了。” 温笛一点也不怕他,松开杜兰特的手,走上前,踮起脚:“你错了,埃尔维斯,我才会是第一个拿到普尔思先生签名照的人,应该回家的人是你,毕竟你总以为自己很厉害,一会儿哭了岂不是更丢人?” 埃尔维斯低着眸注视着面前这双藏在颜料下水汪汪的眼睛,见他完全不怕自己,勾起嘴角一笑,超前挪动步子,更加低头,逼近他: “行啊,那我们就看看,是谁先拿到普尔思先生的签名照,输的人答应赢的人一个要求,怎么样?”
第201章 傲娇的埃尔维斯 “当然可以,因为我赢定了。” 埃尔维斯见他自信的样子,不屑嘲讽:“就你这身高,就算把你放在普尔思先生面前,他都看不见你。” 温笛闻言瞪大眼睛,恼怒地抬起脚往面前的人脚上狠狠一踩。 “啊!”埃尔维斯疼得叫了一声,身边的小弟全都围了过来,担心地询问,随后目光凶狠地看向温笛,一副要打架的姿态。 这个镇子的人都生得格外高大,只有温笛一人身形娇小,就像一群猫里混进了一只软软白白的小仓鼠。 “你真是厉害,你别以为你有那两个哥哥我就不敢对你怎么样,我告诉你,我早晚要收拾你。” 埃尔维斯对着温笛威胁道。 温笛懒得理他,瞥了他一眼就扭开头,随后挤到了人群最前排。 埃尔维斯凭着高大的身材轻松挤上前,站在了温笛身边,英俊面庞上双眸睥睨,两人对视一眼,眼底尽是争锋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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