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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雪城的后山名为长云,是舅舅很早以前就张罗着在那里开出了一块草场,用以骑马狩猎,现在依旧茂盛,甚至还扩大了不少。 嗖的一声,一支利箭正中靶心,胡不归收回长弓,正在吃饭的尉弘毅连连叫好,把碗放下,“该我了该我了!” 见到南初七和姜云清来了,尉弘毅举着弓大喊:“宗主!咱俩比一场不?” 胡不归也看过来,长风把他发间的绿翡翠吹得明亮,很有一种草原上的气息,他轻轻踢了一脚尉弘毅,“没点眼力见,人家来长云山是跟你比赛的吗?” “那你跟我比?” “比啊!你以为我怕你?” 话是这样说,可胡不归刚坐上马,也不管尉弘毅有没有准备好,喊道:“现在就开始!” 说着,他一马当先,很快就不见了身影。 “胡又辞你怎么还耍赖啊!”尉弘毅嚷嚷着不满,但致胜心太强,甩着缰绳也冲了。 广袤无垠的草场上,那两人先后离开视野,南初七从马厩里为姜云清牵来一匹马,“哥哥试试?” 扶着人上了马,期间南初七一直在陪他,两人并行走了一段,无需再说任何话,他很享受这段过程。 转头就能看到长云山下云雾缭绕的玉雪城,那一幅太平景象,不管看多少次都不会腻。 任凭微风拂过面庞,似乎抚平了一丝愁绪,最不高兴的大概只有在后面狂追主人的天禄。 南初七说三花庭虽是家族宗门,但舅舅早已把它变成了一座门派,不是只有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才叫家人,无论是谁,只要进了玉雪城,那他们都是一家人。 他转述舅舅曾经说过的话:“我们的门派,应该要有江湖气概,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湘潭人士。” “霸得蛮,也舍得死。” 姜云清看过去,因为不确定自己是否真的了解南初七,他盘马的模样威风凛凛,年少气盛,很难再让人从他身上移开目光。 放眼望去整座长云山,在这片草原上,经久不息的只有风,还有那马上人的肆意与野心。 像他这样自由的人,并不一定要在乎情爱,但正因为他的有情有义,所以才可贵。 姜云清想好了,他要陪南初七一辈子。 “哥哥,你过来一下。” 等姜云清靠近了,南初七迅速翻上他的马,从他手里抓过缰绳,“好,现在好了。” 说好的日出没有看成,但日落也是很有意思的。 远方红霞逐渐缩小,即将挣脱云雾的缠绕,南初七加快马速,总算在山顶赶上了最后的日落。 这般壮阔的云海,让南初七静下心来,或许万里山河繁华盛世,都不是他最想要的东西。 他最想要的,在刚才骑马时就已经实现了。 就在此刻,南初七好像很高兴,指着远方说:“你看,这天地都是哥哥的。” 他说得对。一山一江一湖,目光所及之处,都是姜云清在当下能够拥有的东西。 “我也是你的。”南初七把视线落回前面,一对眸子显得格外清亮,可是从他口中说出的话,却是一点都不清白。 看完日落后,天也黑了下来,南初七不让姜云清骑太久的马,容易磨伤腿,干脆牵着马在底下慢慢地走。姜云清突然想起了什么,俯身问他:“你属什么的?” “我属虎。” 姜云清一时沉默。虽然早已知道他的年纪,但真正问起来,这三个字感觉有点扎心。 南初七回过头,停下步子,“哥哥怎么了?” “我也属虎。” 更扎心了。 姜云清想要了解南初七,也想一直陪他,可这个事实让人难以接受:“我和你相差了整整十二岁。” “哎?”南初七抬起脑袋,“但是我看哥哥顶多就二十五六啊。” 姜云清直起身子,“别说这个了。” 南初七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发现思不出来,“修仙不显老,而且哥哥这么漂亮,真看不出比我年长,我们俩绝配!” “我让你别说了。”姜云清朝着他臂弯来了一脚,“老老老,你才老。” 南初七笑得,“不说了,那哥哥生辰是什么时候?” “你还问。”姜云清生气归生气,但依旧回了他:“正月二十。” “哎!哎!这不巧了吗?”南初七顺势握上他的脚腕,“刚好比我晚十三天!” 所以姜云清才说他俩相差了整整十二岁啊。 “你非要揪着这件事不放吗?” “没有,我是想说以后哥哥干脆和我一起过生辰。” 姜云清从他手里收回脚,又踢了他一脚,“什么啊?你太讨厌了。” 非要每年都提醒一声自己比他岁数大的事实吗? “我才不讨厌,哥哥快说你喜欢我。” “我不想说,你就是讨厌。” “那我喜欢你。” 姜云清不想理他,南初七突然发现闹脾气的姜云清好像家里的猫,赶紧抱下来哄哄,结果越哄人越气。
第110章 快打个后空翻看看 南初七抢被子的恶习其实很好解决,他现在抱着人睡觉一点都不会抢了,姜云清被他裹得还出不来。 在玉雪城的这几天绝对是姜云清最懒散的日子,跟着南初七早睡早起,感觉精神都比以前好了很多。 “哥哥,明天你想做什么?” “不知道,琴还没有找到吗?” “徐家宗祠也去看了,就是没有。” “那你看看地图。” 记得上次在沔阳因为紫竹林感到迷茫时,地图及时给出了线索,没准这次也能。 南初七看向早已被他丢进角落的地图,停了片刻后道:“再等等吧。” 难得能够休息几天,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痛快。 姜云清躺在他怀里,听他说着玉雪城的怪谈,地方越大鬼故事就越多,这个姜云清确实很有感触。 窗外正好能够看到今晚的月亮,南初七盘腿靠在床头,秉承着“不能左手指月”的老话,所以他用右手指。 姜云清顺着他指的方向看去,那夜空中,圆月被云似遮不遮,显得愈加风波诡谲。他眯了眯眼睛,企图从这月象中看出什么来。 玉雪城里只有门客程千帆最会看星象,如果月上阴影神似犬兽,他就把这个称作为“天狗”,象征着吉兆,说明三花庭能够继续强盛下去。但若是换个角度,比如倒立,那看到的便是一只手,刚好与祥运相反。 究竟是天狗还是鬼手,姜云清不知道,目光从空中的圆月落在对面的重檐庑殿顶上,屋脊一侧竖立着斗牛、押鱼等走兽石像,那本该属于仙人石像的位置站了一位背负双刀的黑衣者。 仅这眨眼的瞬间,梁上人就不见了身影。 这个人姜云清见过,经常跟着高争一起守城,不过他是负责夜间的。 南初七提到了一点,他说那个人无名无姓,大家都管他叫小狗。 “啊?” 比姜云清取名还随性。 “因为一直跟着咱们争哥嘛,争哥诨号都是看门狗,所以他就叫小狗。” 南初七又说小狗是他从船上带回来的,大概是当年唯一的幸存者。 “那艘船到底发生了什么?” “不好说,我以后再告诉哥哥。” 姜云清往后抬起脑袋,这才注意到南初七的耳尖上挂着一点金闪闪的东西。今天他换了个发型,耳朵被长发遮住,因此看不清样式,他不知道原来南初七还打过耳洞。 这好奇心一下就起来了,姜云清翻过身,趴在他身上凑近了看,“疼吗?” 南初七握住他正在摸自己耳朵的手,一时心跳得贼快,耐着性子回道:“不疼,哥哥要不要试试?” 姜云清想了想,南初七连刺青都洗掉了,那肯定不在意耳洞了。 “其实我也不知道疼不疼,我没打过。” 姜云清戳了戳他的耳尖,“那这个是什么?” “耳夹。”南初七轻叹了一口气,干脆双手环住他的腰,把脑袋埋了进去。 这只蛇形耳夹就如他人一般张扬,整条攀附在他的耳廓上,因此姜云清毫不费力地摘了下来,先斩后奏:“我看看。” 发现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又重新安了回去。 南初七觉得这样抱着人好舒服,姜云清只能坐在他腿上,搭着他的肩膀,听到他幽幽地说:“哥哥,我好脆弱啊......” “我好累,我发现我今天少吃了一顿。” 姜云清算不清他一天的饭量,反正他就是很喜欢吃饭。 难怪能长高,真羡慕。 两人宁静的气氛被一阵猫声打破,南初七是真的有只猫,他没骗人,而且他的猫特别贵。 胖胖是只周身雪白,尾巴尖却带点金色的鸳鸯眼猫,美名金簪拖银瓶。它可是玉雪城的御猫,可惜前阵子被陆子陵座下的两位弟子带出去玩了,所以姜云清才从没见过。 这么晚了还过来找南初七,不是饿了,是它想念主人了。 屏风后传来胖胖特别娇软的叫声,以为很小只,走出来才发现它真的好厚实。 哦,猫如其名。 之前捡到的小黑猫起码是它的一半。 南初七嘬嘬了两声,先发制猫:“快打个后空翻看看。” 说实话,姜云清头一次在一只猫的脸上看到这么愤怒的表情,不是南初七无理的要求,是胖胖大老远跑过来,发现南初七的怀里还抱着一个人。 仙家人养的宠物都有灵性,感觉它下一秒就要说:“你让我感到恶心!” 但也不至于到吃醋的程度,四脚兽哪里懂这些,就是不习惯陌生人的气息而已,等混熟了它比谁都黏。 胖胖肥归肥,其实还是很漂亮的,姜云清说了一句可爱,南初七没管,揽着他躺下。 因此胖胖上不来床,只能去下面的猫窝睡觉。 寝殿里的烛火全部熄灭,南初七闭着眼睛,却也没有放开姜云清,就让他趴在自己身上。 彼此间只有呼吸和心跳声。 隔了片刻,姜云清感觉到胸腔的震动,是他在说话。 “哥哥喜欢冬天吗?” “以前喜欢,现在不喜欢了。” “哥哥怕冷,天冷会生病。” 南初七身上一点都不冷,他像火炉一样,就这样抱着姜云清,把热度全传了过去。 “渝州的冬天冷不冷?” “冷,都冷。” 这句话的意思是姜云清在哪都一样,似乎是好久以前留下来的病根,但没有道理,他应该正常,不该生病。 南初七抓紧了他背上的衣服,嗓音有些低沉:“那在玉壶台没有人知道哥哥一冷就会发烧吗?” 姜云清摇摇头,他一向报喜不报忧,何况这种小事又没必要告诉别人,但忽然发现不对劲,“你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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