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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由达西家的二少爷亚当斯经营的马术俱乐部,并不只是骑术爱好者们的聚会这么简单。
这家藏在西城区格兰瑟街区一座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别墅里的俱乐部,是会所区被整个儿查封后,没了寻欢作乐场合的少爷仔们最后的“圣地”——拉着辛普森下马车时,兴奋的亚当斯是这么介绍的。
一进门,辛普森·奥利和亚当斯·达西,就被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子淹没。
这让辛普森有些想笑。
虽然他看上去要比亚当斯·达西年轻得多,但事实上他的年龄足以当亚当斯的祖父,亚当斯在打着什么主意他当然很清楚……无非是当初在摩西港的大剧院里结识时这位少爷仔没能在高谈阔论中占据上风,想在擅长的领域找回面子罢了。
调整了下面部肌肉,辛普森适当地表现出了少许惊讶和新奇神色,并在亚当斯与他那一批长期在这间乌烟瘴气大屋里消磨时间的好友们面前表现出些许年轻人强撑面子时无法掩藏住的紧张和局促,亚当斯这个急于表现自己的乡下贵族果然十分满足,笑声响个不停。
屋子里的男男女女喝得一塌糊涂、不再高度关注辛普森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后,辛普森便借故上厕所暂时离开。
进入装修风格同样很有乡下贵族气质的豪华厕所,辛普森那微微有些迷醉的眼神瞬间清明。
此时天色已暗,格兰瑟街区亮着路灯的街道上没多少行人,只不时有马车驶过。
辛普森拎开水龙头,在刷刷水声中打开厕所窗户,轻盈敏捷地翻了出去。
这座独栋的别墅有三层高、二十多个房间,比隔着景观湖的中产联排别墅大了一倍还多,再加上频率不低的“私人马术俱乐部”聚会活动,没有十几个仆人是忙不过来的。
什么样的仆人骤然性格大变乃至是失踪都不会引起主人家怀疑,辛普森可是太了解不过了。
以鬼魅般的身法顺着墙角迅速地穿过庭院,在黑暗中尤其存在感薄弱的辛普森,无声无息地来到后院柴房。
讨人喜欢的仆人可以在温暖的大屋里为主人服务,边缘化的仆人只能在主人看不到的地方做苦力——比如现在,屋子里的人们欢声笑语时,独自在柴房前烧着热水的烧火工。
辛普森站在黑暗中观察了会儿,确定周围没有第三人,悄无声息地靠近那名灰头土脸的烧火仆人。
一把古朴的匕首,带走了这名不幸仆人的性命。
辛普森掏出手帕擦掉匕首上的血迹,又随手将手帕丢进火炉里。
血族可不是什么人的血都要,像这种低贱者的血液辛普森是没有兴趣的。
接着,这个摩西港来的“客人”,蹲下来,将手指抚到烧火仆人脖子上的伤口处。
他的指腹处渗出一滴暗红色的粘稠血液,钻进了仆人的伤口里。
并不算特别狰狞的致命伤,因这滴诡异血液的渗入,居然自行愈合起来……
数秒后,刚断气的仆人,惊恐地瞪大的眼睛,忽然眨了眨眼皮。
接着……这名死而复生的仆人,僵硬地从乱糟糟的地面上爬起来,对辛普森躬身行礼。
“把这儿收拾一下,去找到乔伊·雷切尔,盯着他。”辛普森对新鲜出炉的“血奴”吩咐道。
血奴保持着深深鞠躬的姿势,直到辛普森退回黑暗中,才蹲下身来,迟缓、机械地把地面上沾染了它生前血液的草杆、木材一一抱起来,塞进火炉里。
打扫完现场,这名血奴像是适应了全新的身体,离开大屋时,动作已经十分灵活协调,与生人无异。
格兰瑟街区是因纳得立城环境最好的街区之一,住这儿的人家最低都得有一百五十金币以上的年收入,养得起仆人;入夜后,有看上去像是仆人的人在路上匆匆而过,并不会引起任何人怀疑。
血奴快步走出格兰瑟街区时,大街上巡逻的治安员都只是随意地扫了它一眼便把视线转移开——格兰瑟街区的人家在晚上派仆人跑腿并不是什么稀奇事。
白天时人气旺盛的玛丽街市集在入夜后相当冷清,只有几家售卖廉价酒水的小酒馆和街尾处出杂货店开着门。
血奴从玛丽街市集经过时,坐在小酒馆里的酒客们还没有喝得太多,正激烈地讨论着他们关心的话题——比如市政厅那些年轻漂亮的女文员有几个跟雷克斯领主有特殊交情,又或是雷克斯领主到底会不会重用遣散后又重新招回去的城防军。
这也是城市人的一大特色了,就算日子潦倒得不比农村人好多少,他们也会毫不质疑地相信着他们对所有的事儿都有发言权。
血奴当然是不会在意酒客们讨论的内容的,目不斜视地从小酒馆门前经过。
也正在此时……一群在城里瞎转悠了快一个多钟头(游戏时间)、找任务怪找得心浮气躁的玩家,恰好从小酒馆旁边的巷子里钻出来。
走到有灯光、有人类NPC活动的街面上,这帮骂骂咧咧的玩家随手就丢了个鉴定术。
玩家的鉴定术是侦测法术的魔改版本,为了表现得像是游戏里的技能,杨秋还添加了许多辅助说明进去,是比玩家职业技能还要更用心去维护和提升功能性的、唯一的(相比异界原版)加强版技能,实用性比侦测法术还高。
鉴定术扫不出伪装的吸血鬼(杨秋本人都很难说能把隐藏在人群里的吸血鬼找出来),扫个血奴还是没问题的。
鉴定术的原版侦测法术,全名叫“生物侦测法术”,而血奴,并不是生物!
别说是魔改加强后的鉴定术了,来个土著佣兵展开记录有侦测法术的卷轴,都能把血奴从活人里面分辨出来——唯一的问题只在于,正常佣兵会不会舍得把有使用次数上限的魔法卷轴拿出来满街扫路人。
鉴定了半天市民NPC的玩家这么随手一甩就扫出目标,自己都吓了一跳:“卧槽!!”
“血奴(吸血鬼仆从)”
“LV2”
“吸血鬼对新鲜的生物尸体施以血族精华创造的不死系怪物。”
“必定掉落:血族精华(稀有)”
“可能掉落:劣质魔力残渣(普通),精纯魔力残渣(稀有)。”
“我擦,不是吸血鬼?血奴是什么鬼?”带队的沉迷学习这么说着的时候,已经跟疯狗一样红着眼睛提着武器冲了上去。
“好歹是有收获了,找到血奴就离找到吸血鬼不远了!”队友桑叶落了冲刺的速度是一点儿也不比沉迷学习慢,神采奕奕地高叫,“二级怪居然必掉稀有材料,血族怪真是肥啊!”
“是啊是啊,好肥啊!”其他的队友们也是这么咋咋呼呼着,欢喜地扑向血奴。
以血族精华血液复生的血奴,当然不可能只有“二级怪”的水平。
最大的问题是……这只血奴复生还没到半小时,身体协调同步的时间仅仅只有二十多分钟。
犹如刚出生的小羊才刚刚学会站稳、学会跟母羊一样用四肢协调走动的血奴,就这么撞到了满城搜吸血鬼搜得怒火冲天的玩家刀口上……
小酒馆里吹牛吹得满脸红光的酒客们,目瞪口呆地近距离欣赏到了城里那些看似无害地到处闲晃的亡灵,砍起人来究竟有多凶残。
十多具亡灵将那个“无辜”走在路上便被突然袭击的倒霉鬼围起来狂砍时,把小酒馆不算宽大的门面挤得满满当当的几桌酒客,不约而同齐刷刷退到门面最里面、抱成一团瑟瑟发抖。
直到半分多钟后,这帮惊恐的酒客发现被亡灵们围砍的那个“无辜倒霉鬼”,不但一滴血都没流出来,反而被砍到的地方都漂浮出夸张的灰色粉尘,才意识到事情不对。
约一分钟左右,亡灵们结束战斗,被围砍的血奴尸体都没留下,全化为飞灰飘散。
胆大的酒客硬着头皮挪到门口,看见亡灵们在路面上残余的灰土里扒拉出一颗暗红色的细小珠子,欢天喜地地离开。
这帮喝了点酒便管不住嘴巴的酒客,沉默地挤在小酒馆店门内,看看地上被风吹得越来越少、都快看不见的飞灰,又看看已经“KABAKABA”走远的那群亡灵。
再坐下来喝酒时,这帮人不约而同绕过了围绕着领导亡灵大军的查理·雷克斯那些空穴来风的传闻,把天高皇帝远的莱茵王室拖出来当谈资……
没事人一样回到大屋内继续与亚当斯和他的狐朋狗友们享受温柔乡的辛普森·奥利,忽然精神一阵刺痛,灵魂深处传来难以忽视的空虚感,刚刚费了一滴精血复生的血奴与他这个主人的链接瞬间断开。
辛普森:“?!”
怎么回事??就算是把血奴丢进教会圣地所在的城市,也没有这么快就暴露还被干掉的吧?!
第231章 排查计划
玩家们围砍血奴时,还没返回地球去睡席梦思的杨秋正好感知到。
快速切换在线玩家视角、找到击杀血奴的沉迷学习视野时,那只血奴已经被砍成飞灰了。
杨秋不由得以手扶额。
所以说,他暗箱操作挑隐藏任务触发者真不是狗,而是没有靠谱的玩家去做重要的任务,就很容易搞出这种扯淡事来……
追踪血奴找到吸血鬼这个操作都不会玩,你们这帮人登录游戏的时候把脑子搁地球上了吗!
既然发现血奴,那杨秋也不能回地球去睡安稳觉了,立即离开城主府、开了个亚空间结界隐匿身形,急匆匆往市政厅赶。
市政厅,每天都兢兢业业地把所有的在线时长拿来为异界人民服务的赵蓁蓁,听杨秋说明情况脸色就凝重起来了:“你是说,这只吸血鬼会无差别杀人,用新鲜尸体来制造僵尸血奴?”
“如果是活的年头久些的吸血鬼,轻易不会这么干,这很容易被人通过血奴生前的身份追查到他身上。”杨秋道,“乔伊·雷切尔这个摩西港人来到因纳得立的时间不超过十小时,这只盯上他的吸血鬼就把血奴放出来了,显然,这只吸血鬼还是只愣头青。”
赵蓁蓁的脸色更加凝重了。
稍微跟基层执法机构打过交道的都知道,边缘人群里面出手最狠的其实往往不是老江湖,而是没轻没重的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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