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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也会窃时之刃呢。 我依然在他口袋里陪他上课。其实我不是在陪他,因为他专注的时候会忘记我的存在,我只是不想人类短暂的寿命全被离别占据,即使不说话,只要挨在一起就没有浪费时间。 三月份开了一次高考前的家长会,我和昭然闲聊,他居然不知道全国最好的大学是长惠大学,像我这么称职的怪物家长可不多了。 最后一次模拟考,他带回了最新的成绩单,把答题卡一张一张扔在我身上,然后自己跳上来,亲得我满脸口水。 考试的结果已成定局。我第一次见他时,他把自己扔在石头堆里,任水蚀风化草草一生,不赌一把怎么知道自己并非美玉?我的花终于萌发新芽。 夏日的假期,他倒头就睡,睡了三天三夜后满血复活,洗了个澡,对着镜子一顿打扮,头发吹成当下最帅的一款,戴上玉石流苏耳环,挑一件儒雅的衣裳,在旁边点燃檀香,把自己里外都熏入味。 我纳闷:“你要去哪儿啊,和谁有约吗?” “和你呀。”他朝我走过来,一个箭步逮住我,把床砸得咯吱咯吱响。饿了半年终于出笼的小狗差点把我吃了,他怎么这么喜欢咬人呢,在虫子的外壳上乱啃,我遭遇了食人鱼,他的嘴挨到哪儿我都要狠狠痛一下,无所谓了,这是雄性螳螂的宿命。 他贴在我颈间问:“哥哥,你是不是忘了答应过我什么?” 怎么可能,大祭司承诺过的事情怎么会忘。但是我答应过他什么来着,我一定能想起来,给我十分钟。 他看我琢磨得辛苦,凑过来亲我的嘴,扭捏地问:“那个,尝尝我……可以吗?我半年都没有自己弄过,我这么听话,你应该奖励我。” 我心里一喜,小孩终于想通了愿意在下面了。我说:“可以啊。” 然后他就把自己的东西塞进了我嘴里。 这东西塞进下面的时候我已经觉得尺寸和他的娃娃脸很不匹配了,没想到吃起来更困难,这小孩那么害羞,现在居然都敢直接塞进来了,看来这半年没少幻想。 他还是很乖,只是轻轻地扶着我的头,不敢用力顶,也不敢按我。我是该奖励他,给这个单纯的小朋友上一课。 他惊诧地抓紧了我的头发,由于太刺激了受不住,身体跟着颤抖。时不时漏出一声呻吟。 我拨动他性器下穿孔的位置,他突然打了个哆嗦,这里的伤口已经愈合,但只要稍微牵动挂饰,他就会变得极其敏感。这上面的小牌子上挂着我的名字,意味着他是我的小狗,他自己也认同这一点,会永远、一辈子戴下去,不论什么场合,一旦脱下裤子就会让人知道他是我养的。 我喜欢在做爱的时候折磨他这里,他会做出很可爱的反应,脸越来越红透,或是恼羞成怒大力顶撞,或是叫出声,或是流眼泪,真的好可爱。 这一次我拨动挂牌的时候,他身子一颤就喷了出来,都没来得及从我嘴里抽出去。 他低头迷迷糊糊看着我,眼睛湿润,害羞但移不开目光。 我问他:“为什么有股香味?” 他乖乖回答:“吃了橙子之类的……据说会减淡腥味,有作用吗?” 我把他扯过来接吻,这么好奇不如自己尝尝吧。怎么这么乖,不好好欺负一下,我浑身难受。 假期中我们就在为开学做准备了,去了长惠,他深思熟虑之后在城郊租了一个独门独院的小房子。 我有点不理解他的决定,这里去他学校至少要坐两个小时地铁,为什么不在学校附近买个房子呢,难道我缺钱吗。他自己也不缺钱吧,薅了斜塔一年羊毛。 他一意孤行,非要喜欢带院子的,我当然随他高兴。 开始搬家了,首先把家里那些破烂畸体都运过去,有一个算一个,动物园似的。我叫天星帮忙运输,免得那又蠢又大的白鸟过不了安检。后续还要把人偶们都搬过来,这房子不小,阁楼上的空间很大,足够存放人偶。只是轨道机关之类的需要重做了。 他天天在院子里忙活,指挥人偶们把荒芜的杂草收拾干净,砌起花坛和地砖,在土地里撒满袁哥小卖部买来的作物种子,之前在宝库里摸也随便种在门口了。 我现在知道他为什么非要院子了——他给我扎了一个秋千,放在院子里的枫树荫下。是的,就为这碟醋包的饺子。 有了院子后,破烂畸体们终于有地方待着了,尤其那只傻鸟,满院疯跑,幸好它能兼职除虫,不然简直讨厌至极。 林乐一把那只天残的蝴蝶留下的虫卵孵化出来了,一群毛毛虫,爬满了菜园子,他种菜居然是为了喂这些毛毛虫。我倒是无所谓,照顾虫子早就习惯了,但林玄一似乎不太喜欢,他身上的灵气太重,特别招虫子,每当毛毛虫爬到他身上他都会大声地响。 毛毛虫终于化茧成蝶,一群天蓝色的火海日暮蝶围着林乐一飞,低智慧畸体智商再低,也能认得出喂养它们的主人,所以很听林乐一的话,到哪儿都翩翩飞舞着随行。 导致林乐一的回头率暴增。呵,我家孩子天生就是装逼的料。 开学之前,我们已经对任务目标有了一定了解,方子韩,今年大二,同样为雕塑系的学生。 我问林乐一:“你怎么保证他会和你交心?” 他正在给人偶雕刻指甲,嘻笑回答:“那可是我啊,和我交朋友不是天底下最大的美事吗?” 他变了好多。 我还是小看他了,我一直以为“校园风云人物”是故事书里常见的中二臆想,直到林乐一去参加军训。他的腿伤本来不需要参加的,但他请求了校领导,一定要参加,随后,在某个最炎热、学生们都扛不住要中暑的一天正午,他摆阵求雨。 下雨了也就罢了,学生们坐在避雨处休息,他已经够出风头了,大家互相表演才艺增进感情,轮到他的时候他吹了声口哨,把火海日暮蝶唤过去绕着他飞。 我的天呐,这个小孩的字典里没有“低调”这两个字。他又在胡吹了,他说自己哥哥是魔术师,自己也学了一点点小把戏,学生们单纯,自然深信不疑。他拥wb@高唥殠疲洮有让所有人围着他转的魅力,只需一天就成为了无数个人今晚的梦。 青春何其短暂,我的复眼已经见证他盛开的样子。
第171章 征服 方子韩躺在宿舍床上,跷着腿,脚尖晃悠着,美滋滋举着手机发消息。屏幕上的对话框备注“女神”二字,大二年级国画系的李笑含是公认的校花,已被方少爷划入自己的追求目标中,不停骚扰人家。 “笑笑,我知道一个特别好玩的活动,寒假我带你去怎么样啊?你肯定没去过。”方子韩发了个doge的表情,等待女神回复。 其实已经发了无数条了,可是自从加上女神好友,人家除了说句“你好”之外没回过一句话,显然是没看上这位大少爷。 室友看着他对着手机犯花痴的样子,哂笑道:“方哥,又跟女神聊天呢?” “当然啊,她都快答应当我女朋友了。” “哟!方哥的魅力绝对的。”全校上下谁不知道女神不爱搭理他,但嘴上还是得奉承着。 “哎。”方子韩放下手机叹了口气,枕着双手琢磨,“你说我这家世,这才貌,这身高,哪一点配不上她了,换别的女生早就倒贴上来了,嘿嘿,她真特别。” 宿舍门砰地一声响,另一个室友从外面闯进来,一个箭步跳到方子韩床铺上梯子上,举着手机怼到方子韩脸前:“完啦,方哥,你看看表白墙。” 有人投稿了一张校园随拍——李笑含蹲在长桥尽头,手里拿着半截从中间拧断的火腿肠,喂学校里肥胖的小野猫,柔顺整齐的长发披在身后,阳光在温柔侧颜上镶了一圈明媚的微光。 她旁边站着一个白净帅气的男生,新中式穿搭,外穿一件书法罩衣,脑后扎个小揪,柳叶眼半眯着,手里拿着另外半截火腿肠,和女神有说有笑。 表白墙下的评论一水的“般配”、“养眼”、“惠艺门面”、“终于有人配得上我们笑含了”。 一溜儿评论看下来,方子韩脑袋里的水都开了:“他谁啊?谁见过这小子?” 有个室友应声:“大一的新生啊,你课逃太多了不知道也正常,军训摆阵求雨,又会遛蝴蝶,显眼包一个。叫林乐一。” “不是,我看也不怎么样啊。不就小白脸吗,还是单眼皮,狐狸似的,有什么了不起啊,一点男子气概都没有。” “人家会变魔术啊,小姑娘们有一个算一个,个个都喜欢得不得了,方哥,你家女神要被截胡了呀,哈哈哈。” “放屁,他都会变什么魔术?” “嗯……不知道,好像只表演过遛蝴蝶。” 方子韩:“不就是几只蝴蝶嘛,谁没见过似的,我也去买几只不就得了。” 室友:“他的蝴蝶格外好看,是蓝色的六翼蝶,估计是畸体市场买的,确实罕见漂亮,我爸带我逛地下市场就没见过这种稀罕东西,都是些小猫小狗小鸭子。” 方子韩:“那我直接买他手里的呗。变什么魔术,这玩意也能叫魔术,糊弄糊弄傻妞还行,还真有人信啊,谁没见过魔术啊。” 室友:“有人出钱买过,他没卖,他说是自己从小养的,有感情。” 方子韩嗤笑:“净瞎几把扯淡,把人叫过来,晚上八点,在夜语ktv包厢208。” 室友劝道:“方哥,万一人家有背景呢,惠艺这么多有钱有势的,你别得罪到惹不起的人了。” 方子韩心里犯了嘀咕,给自己好哥们发了个消息。 * 晚上八点,林乐一穿过嘈杂的歌声,推开208包厢的门,一脸单纯地问:“谁找我?哦,学长好。” 方子韩大模大样往那一坐,双手搭在卡座靠背上,手里攥着麦克风,歌正唱到一半,叫人把音乐关小了,上下审视林乐一,啧,从头到脚反正不是什么奢牌。 他已经查过了,问了林乐一的室友们,那几个室友都去过林乐一家里做客,说林乐一住在偏远的郊区小房子里,坐车两个小时才能到,爸妈死了,家里就一个哥哥,穿着农民的衣服在花园里侍弄花草,头脸裹着防晒布,看不出长什么样,露出的手脚晒得黢黑,不像是魔术师,但林乐一性格很好,不瞒着他们,他们也不介意。 确定林乐一就是个普通的学生之后,方子韩的谱子就摆起来了,两只脚往茶几上一垫,抬抬下巴:“喝酒呗,学弟。” 林乐一摆摆手:“我不会喝酒,学长。” 方子韩又把烟盒打火机扔过去:“那抽根烟。” 林乐一表情为难:“我也不会抽烟,学长。” “啥啥都不会,出来混什么啊?”方子韩不耐烦地喝了一口冒气的冰酒,“算了,不跟你磨叽,你那群蝴蝶怎么卖的,开个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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