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和二十三年,大梁南境。 滇州南诏街,萧平旌夜里睡不着,在书房里踱来踱去,想着要给明日出嫁的闺女准备什么礼物合适。 其实准备嫁妆这样精细的事儿一直是林奚在忙活,他根本就不用操心。济风堂生意做得大,林奚自然有丰厚的体己,再加上金陵宫里府里送来的各式贺礼,给女儿备了足足十六箱嫁妆,引得隔壁安大娘连连赞叹萧夫人果然格局非凡。 只是他总想着自己给姑娘准备一份礼物,那种叫人家一看就不敢轻慢了她,一看就知道自家爹爹不是好欺负的角色的礼物。 他想过送一枚自己从前捞的最好的寒晶石,想过把自己惯用的剑送去,甚至想干脆把那已废的长林军令请出来,当作护身符送给女儿,当然这些都被他自己给否了。思前想后愁了半个月,愁到这最后一夜了,仍没想到什么样的东西配得上自己的姑娘。 索性还是忍痛割爱,翻出了从九兄那里半蒙半骗抢来的《广陵散》,当做是给女婿和亲家的礼。又大笔一挥,写了四个字送给小夫妻。 ——南屏晚风。 他与林奚曾在南屏山北麓的净慈寺中祈福,他那时求的是与林奚平安喜乐、生生世世,不知林奚求的是什么。总之后来他们有了个小姑娘,过了这么十八年,确实平安喜乐。 再后来他们的小姑娘要出嫁了,在南风和煦的日子里。 他也就挥毫一写,脑子里想的是这四个字,那便就是这四个字了,不愿再改。也没什么多深刻的意思,总归就是希望她一直平安喜乐,像爹娘一样。 他把萧简从被窝里拉出来,吩咐他将这幅字裱了,便背着手自顾自走出了书房。 不知怎的,他有些闷,也不愿找人说话,想喝酒也得忍着,不能坏了明日闺女的大喜事。 还好有个屡试不爽的方法。 他回到被窝里将枕边人抱了个满怀,说什么也不肯撒手,就抱着她睡,方得一夜好眠。 南风起时,萧攸宁从南诏街东口出嫁,随花轿进了有寄堂。 攸宁是在这街上跑跑跳跳长大的,与孩子们的关系都很好。她出嫁这日,南诏街上的小孩子们给她编了首歌谣,走在她花轿旁边,一路跳着唱着陪她嫁进柳家。 “小石榴,入学堂;出花坞,恋柳郎。” 没有锣鼓喧天,也没有礼乐厚重,十八岁的小女侠,是在这样轻简的歌谣中,嫁给了她的小书生。 小书生在学堂门口接她下轿,凑在她耳边说他在院中新种了棵石榴树,来年要为她摘颗小石榴来吃。 酒席摆了整整一天,萧平旌和荀飞盏在有寄堂喝了一日的酒,喝到最后两个人呜呜咽咽不知在说些什么,柳府只得差人将这两位大爷请回家去。
林奚是看新人拜了堂便回了家的,早已煮好了葛青茶等着自家夫君。 她知道他一定又会喝醉的。 果然,入夜后,两个勾肩搭背的身影东倒西歪地晃进了院子。 荀飞盏倒是好招呼,自个儿乖乖地领了碗茶回了屋;萧平旌却极其粘人,连茶也不肯好好喝,非得林奚轻声细语地哄着才慢吞吞地灌下了那茶。 林奚知道他的酒量,这点劲头的酒喝一日还不至于让他醉成这样,他只是闷,又钻牛角尖了。 她了解,便也就耐心地哄着。 “怎么这么快就嫁了呢…”萧平旌枕在林奚的腿上,环着她腰,瓮瓮地说。 “十八岁,该嫁啦。” “才十八岁…”萧平旌醉酒时说话更加不过脑子,梗着脖子便问,“林奚,你我成亲时,是什么年纪?” “二十八。”他家夫人冷冷地答。 “……”他知自己又说错了话,颇识趣地将头埋在她怀里,闭了嘴。 “攸宁比我好,这是你的功劳呀。”林奚语气温柔,一下一下地轻轻抚着他的眉毛。 “嗯…” “这十八年,她每一天都过得很开心,读书、练剑、看花、交友,想做什么事就敢去做,不喜欢什么事也敢大大方方地拒绝,遇上喜欢的人就敢日日追着人家跑。到现在她出嫁了,还是开开心心的,昂首挺胸的。这都是你的功劳呀,二公子。” 林奚甚少这么直白地夸他,夸得他有些不好意思,便玩笑道,“什么二公子,都快成二大爷了…” 林奚笑起来,“好好好,萧二爷,林奚就在这谢过了。”她坐在床沿,微微低了个头,像是行了个万福礼。 “那爷可得好好听听,萧夫人要谢我什么呀?”他酒早醒得差不多,却还是意兴阑珊地枕着林奚的腿不愿起来。 “谢谢你,给了我家小姑娘一个完美的家,一份纯粹的爱,和波澜不惊的安全感,她才能这样成长得这样好。”她有些害羞,脸颊发烫,却还是继续说了,“我还要…还要谢谢你,这些年,红尘里有波澜,江湖中有风起,可也是你,让我完成所愿,平安喜乐。” 萧平旌听她这样正式又直白的剖白,浅浅一笑,懒洋洋直起身来,伸了个懒腰,“夫人若觉喜乐,便是萧某之幸了。之后这许多年,红尘或仍有波澜,夫人可还愿意与我一起,永不分离?” 他这明明是问了句废话,笑得贱兮兮凑着一颗硕大的脑袋在她面前晃。 “愿意。” 林奚想,一定是今日女儿出嫁,她高兴得昏了头,不然怎么控制不住自己说了这么多又蠢又长的废话。 “林奚,你怎么二十一岁才遇着我?”安静了没多久,身边躺着的人又不安分起来,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话。 “怎么?” “你要是早点遇着我就好了…我就学我大哥,向陛下提亲,早点把你娶进门,这样你就和攸宁一样了。你不是说,攸宁比你好吗?” 林奚见他把自己那话当了真,轻笑道,“现在也挺好。不过…就算早些遇着了,恐怕二公子也没有世子那么好的觉悟。” “有的有的!”某人不服气地叫嚣起来,“我小时候还是很知道喜欢人的!” 林奚嗤笑一声,不再理他。 “你不信?” 林奚不置可否。 “那我给你讲个故事你可别生气!” 她被提起了兴趣,便微微点了点头,鼓励他继续说。 “我九岁那年,遇到过一个特别好看的姑娘。” 这故事开头不凡,林奚被惊得挑了挑眉,但又迅速收起了一切表情,仍是十足淡然的模样。 “那年元宵,我溜到城外去看人做花灯,玩得忘了时间,过了晌午才急急忙忙跑回去结果撞到了别人的轿子。 我被撞还不要紧,要命的是我差点撞倒个姑娘。我见那女孩子躺在地上,怕她真受了伤,便想爬起来去看看,结果还没爬起来,又一个趔趄摔了。 还是那姑娘先爬起来看我,我见她没伤着的样子,也就放心了。” 萧平旌自顾自讲着,却没注意到自己媳妇儿脸上一会儿阴一会儿晴的面色。他倒像是沉浸在回忆中似的,颇流畅地继续讲了下去: “我摔伤了手臂,还是那女孩子给我上了药缠了绷带。欸我跟你说,那姑娘绷带缠得可真好看,还给我打了个特别精细的结,后来我都舍不得拆… 可惜了,那姑娘人挺好的,就是话少,居然一句话都没跟我说过,包扎完了就走了。 不过说起来也奇怪哈,她那么小个人儿,还懂些医术,居然还随身带着药箱…” 萧平旌恋恋不舍地从回忆中抽出身来,才反应过来自己方才恐怕是犯了大忌,登时结巴起来,“诶诶林奚…这就是个故事,我才九岁,到现在早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奚幽幽瞥了他一眼,开口道:“什么都不记得?二公子不是连那结都念念不忘舍不得拆么?” 他更慌了,今日已嫁出去个宝贝女儿,可不能又赔了夫人,“不不不…我就是觉得那结看起来复杂得很,其实也不太记得的…” 林奚突然噗嗤笑出来,轻声道,“那结叫八字结。” 以萧平旌的反应能力,他当然不明白这话是什么意思的,“啊?” “小女子不才,四岁拜师,七岁起便日日带着药箱了。”她掩面笑道。 “是你?” 林奚笑而不语,只觉得这话有些熟悉。 是我呀。 我九岁那年,也遇到过一个特别好看的公子。 他急急忙忙地跑着,看我快被谁家的马车撞了,立马冲上来拦着,把我推到一边去,自己却被撞倒了。 我给他包扎的时候,觉得这个家伙真吵啊,怎么叽里咕噜说个不停。 好像还有点傻,明明是我拖累了他,他怎么一个劲儿地向我道歉。 后来他夸我包扎得好看,我特别开心,可还没来得及对她笑一笑他就又跑远了。 我本来以为再也遇不到了。 原来是你呀。 -TBC-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善良的人再傻也会有媳妇儿的! *这个系列的画风大概就是这样,没什么大喜大悲,是细水长流的日常。如果你们能从中获得一点点古意,一点点幸福感,那就是我的幸运啦。
第三章 十六事·皎皎夜明 *《十六事》第三篇,一波回忆杀。 *友情提示:水牛出没,祝各位阅读愉快。 萧简从小就是个安静的孩子。 他从出生就是安静的,规规矩矩算着日子就到了,也没给他娘亲不必要的麻烦,顺顺利利地出生在南诏街冬日的早晨。 他名字也简单,单名一个“简”字,按辈分从竹,无小字无诨名。因为他英明神武的老爹说了,“大凡若简”,单名最好。 他与姐姐一样,都是由爹妈亲自启的蒙。他娘教她识字,他爹教他武艺和诗词文赋。 他天赋异禀,更难得地兼具了父母的灵性与沉稳,学什么都比萧攸宁更快,也更扎实。 所以,纵使是他老爹这样对男孩子无比严格的人,都破天荒地夸过他,“秉文兼武,琴心剑胆,不愧是我萧氏儿郎。”然而,就是面对这样的夸奖,时年七岁的萧公子喜怒不形于色,也只是抿了抿嘴而已。 不过,萧简虽安静内敛,实际上最是个心细温柔的。 用他那诗词歌赋种种都通又样样不精的姐姐的话来讲,萧公子是个“润物细无声”的人,以后一定会把小姑娘们迷得七荤八素。 比如,他从小就知道母亲爱清甜口,而南境吃食喜辛辣,所以他六岁起就拜托隔壁裴家大哥出门时带上他,每月都亲自去滇州城南买上两袋上好的桂花糕带给他娘亲。 比如,他知道“霓凰阁”对于父亲来说是个重要的所在,所以就偷偷向安大娘打听了霓凰阁的故事,每回都自觉地跟着父亲去青冥江边致祭,一次也没落下过。 比如,他知道姐姐喜欢有寄堂的柳公子,便总有意无意地同他谈到姐姐小时候的故事,专挑可爱的事儿讲,连那“小石榴”的外号,也是他透露出去的。 总之,萧公子文武双全,又是个贴心通透的男孩儿,故颇得南诏街上中年妇女的青睐,都想着招来做女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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